第十六章猪血馒头

    “求大人为我儿做主。”

    老妇人声嘶力竭的哭喊,随着寒风,清晰无比的传入了在场之人的耳朵。

    霍启:“.......”。

    林管家:“.......”。

    人血馒头?!

    这事儿还得从宫廷说起,传闻仁治帝自出生起,便有体虚之症。

    平日里到还好说,到了晚间,面对着床榻之上恰恰莺啼的美人。

    他常感力不从心。

    眼看了到了而立之年,他膝下连个公主也无。

    因这一点儿,他一个皇帝,面对着朝臣,总觉得直不起腰杆。

    直到二十八岁那年夏至,仁治帝微服出宫,偶遇了方仙人。

    困扰他多年的病症,仙人随手一粒丹药,便治好了。

    一点儿后遗症都没有。

    仁治帝叹为观止,仿若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他从那时候起,开始了求仙问道。

    这两年里,随着仁治帝年龄增长,越发对道士深信不疑。

    就比如眼下,皇城之中最得盛宠的道人——井文华,井仙人。

    他座下大弟子司长林。

    今年年初时,向皇帝进言,收集少女初潮时的经血。

    炼制成丹,服用可延年益寿。

    这提议一出,便遭到了群臣反对。

    仁治帝大约也觉得,少女的经血有点难以入口,在群臣反对之时,顺应了臣意,没有多说什么。

    这事儿,便不了了之了。

    直到今年八月,中秋佳节刚过,井道人一甩拂尘,跪伏在地,向皇帝进献了血丹。

    算是司长林经血炼丹的改良版本。

    用少女腕间的鲜血炼制,不似经血那般难以入口与匪夷所思。

    宫廷中宫女不少,她们人微言轻,取一点儿血而已,又不伤性命。

    便没人再说什么了。

    可随着时间推移,皇帝用人血炼丹一事,渐渐传至了民间。

    百姓们只隐约知道个大概,又经口口相传,将血丹传得堪比灵丹妙药。

    更有甚者,说皇帝经年累月的服用血丹,已是半个仙人,只等皇帝做到了时候,便飞升了去。

    有血丹在前,民间多地效仿起了宫廷,有病不去求医问药,而去喝血。

    从而衍生出了处子之血、人血馒头、人血酿酒之类,骇人听闻的产物。

    人血馒头,早先是用菜市场砍头之人的血,蘸着馒头吃下。

    可砍头那点儿血,够蘸几个馒头呢?

    慢慢的,就有了拿活人的血,来蘸馒头。

    人血馒头已属骇人听闻,而更叫人匪夷所思是,竟有人用猪血冒充人血,做成人血馒头,骗人吃下。

    在场之人,无不膛目结舌。

    饶是林管家见多识广,这会儿也目瞪口呆,好一会儿没说出话来。

    瑟瑟的寒风之中,夫妇俩人哽咽声不绝于耳。

    林管家深吸了口气,随即缓步向前,朝两人行去,温言劝慰着两人。

    等两人止住了眼泪,你搀着我、我扶着你,站直了身躯,林管家才继续说道:“二位的冤情,我家大人已经知晓,若查明属实,京兆府定会还你们一个公道。”

    话是出自他口,却是经了霍大人授意,巧妙的将自家大人摘了出来。

    不说这事儿深浅,就说这两人,府衙有登闻鼓不敲,偏拦上霍府的马车。

    若说没人指使,霍启第一个不信。

    他不可能什么事情,都揽到自己身上。

    林管家在这话出口好一会儿,忽然一改先前和善的神情,肃正了面容道,沉下了嗓音说道:“但一码归一码。”

    “为民申冤是霍大人身为京兆府少尹的职业所在。”

    “可你们二人,有冤大可去京兆府,为何要突然冲出,拦我霍府的马车,惊扰霍大人家眷。”

    “没有理由你们的冤情是冤情,霍大人家眷的性命便不是命了?”

    一番话有理有据、掷地有声,便是夫妇两人不通文墨,也明明白白的听了进去。

    想装听不懂,都不行。

    年迈的妇人双膝一软,登时便跪了下去,颤着嗓音喊,“请大人明察,不是老妇要拦,是有人教我们拦的。”

    崔行之:“.......”。

    .........

    天黑时分,风骤然凛冽了起来。

    落雪经风一吹,似刀子般划在了男人宛如玉雕的面容之上。

    霍启紧咬着下颌,绷出了好看的弧度,步履却是一点儿没停。

    从下午时,他送了阿泽与少女回府,确认了两人没一点事儿,便马不停蹄赶回了京兆府衙。

    与林管家目瞪口呆不同,他在京兆府一年有余,敏锐的捕捉到了老妇人话中的信息。

    她说“李员外家的”,其言外之意,便是除了李员外一家,还有别家。

    果不其然,京兆府的皂吏不过略略一问,夫妇两人便似倒豆子一般,尽数说了。

    伊水、明皋两乡,光他们知道的,便有五家。

    且皆是当地的大户人家。

    大邺朝《六律》上有明文规定,组织、迫使他人出卖血液,获取金银财物的,视其规模与严重程度,判笞刑二十到两百不等。

    若涉及人命的,则按杀人罪判处。

    拿李员外一家来说,若他买卖的人血馒头,是用猪血或者奴仆的血。

    奴仆一类属于李员外家私人财产,打杀都可以,更何况只是放点儿血。

    便不属于迫使他人出卖血液。

    至多,按欺骗罪惩处便可。

    若用的是普通百姓的血,便是有违刑律,查明属实,一个笞刑是逃不掉了。

    而眼下,不说案件涉及了伊水、明皋两乡,就说卖血一事。

    李员外这类的乡间大户,在大邺朝勉强算中产之家,家中的奴仆有,但却不多。

    比金银珠宝,还要珍贵一点儿。

    他不信屈屈一个员外之家,舍得用自己的奴仆,放血买卖。

    况且奴仆们隔三差五的放一回血,病怏怏的,要怎么干活。

    猪血馒头一案,乍一听匪夷所思,可抽丝剥茧,便能发现,这不会是个小案件。

    指不定其中,牵扯了多少人命。

    府衙之中,府尹大人休沐在家,只他与薛景两位少尹赶了回去。

    薛景与他想法一致,并提出要牵头查明此案。他略想了想,便点头同意了。

    与他不喜俗事沾身截然相反,薛景,薛定鄂,最喜揽事上身。

    既要查案,伊水、明皋两乡,是怎么也要过去一趟的。

    若是平常,他孤身一人,二话不说也就过去了。

    可眼下,他有了阿泽。

    他出去办案了,阿泽怎么办?

    小孩子已经丢过一回了,不在他身边,他寝食难安。

    可阿泽要是同去,明姑娘便不能不去。

    想到了这点,霍大人甫一回府,便过来了明理堂中。

    ........

    彼时,酉时才过,天已全黑。

    皎洁的月色,洒在了积雪之上,仿若碾碎的银子一般,一地银辉。

    明理堂西侧厢房,银丝碳明明灭灭,一点儿声音也无。

    屋中温暖如春。

    少女穿一身雪白的寝衣,乌黑的长发似瀑布一般,披散了下来。

    由着婢女为她细细梳理。

    她刚沐浴过,鸦黑的长睫之上,还带着薄薄的湿气。

    琥珀色眼瞳,仿若江南三月,空空蒙蒙的烟雨天。

    隔着西厢房蝉翼般轻薄的窗扉,霍大人几乎是打眼一看,便知少女沐浴过了。

    就要睡了。

    可才酉时啊,换做夏日,这会儿天还大亮着。

    姑娘今日怎睡得这样早?霍启略略讶然。

    眼下情形,他过去并不合适,可想及明日一早,便要出发过去伊水乡了。

    等姑娘睡醒再说,一是不知小姑娘何时会醒来。

    其二便是,等醒了之后,再收拾东西。

    大人的还好说些,小孩子随行,要携带的东西,可太多了。

    必然是来不及了。

    霍大人微垂着下颌,思忖再三,唤来了婢女,吩咐其进去厢房,转告明姑娘。

    他有要事与之相商。

    婢女:“.......”。

    霍启指派完了婢女,便背过了身躯,边思索着出行事宜,边耐心等待。

    这一等,便等了一刻钟有余。

    月影高升,洒了一地。

    婢女躬身行至男人身后,低声道:“姑娘请您进去。”

    意料之中,霍大人没有多想,抬步往西厢房行去。

    西侧厢房,分内外两间,由一大面座屏隔开,靠里面的是寝屋,放置着床榻、盥具一类,与净室相连。

    是少女寝居的地方。

    而靠外面的,是为外间。

    平日里,长辈、兄长与闺中密友过来,便在此处招待。

    霍大人行至了外间榻几旁,便停下了脚步。

    又等了约一刻钟,随着轻盈的脚步声响起,眼前的烛火倏然一暗。

    随即,跳得更高。

    霍启循着声音,抬眸看去,入目便是少女雪白的寝衣。

    丝绸质地,薄薄的一层,紧贴在少女的躯体之上,玲珑有致的曲线与白皙的肌肤,便如月色之下,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儿。

    若隐若现、欲说还休。

    霍启:“........???!!”

    他等了一刻钟又一刻钟,他以为,她是在更换件衣服。

    或者说,至少会换件衣服。

    哪怕是,裹一件披风呢?

    她就这么穿着寝衣,请他进来?!

    霍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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