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梦中醒过来,再无睡意,有风拂过我的脸颊,我望过去,白色纱帘被风吹动,可以看见外面湛蓝的海。
昨晚睡的时候忘记关窗了,我有些迟钝的想。
指针指向七点的时候,我起了床,收拾整齐之后,我去厨房,煮了个鸡蛋,开始熬汤,食材是昨晚准备好的,陶书石最喜欢的菌菇汤。
把陶罐放上灶台以后,我拿着煮好的鸡蛋出了厨房,坐在餐桌旁缓慢的吃早餐。
指针指向八点的时候,我拿上大衣,坐上了去医院的车。
陶书石生病了,在医院。
车窗外的风景一闪而过,要下雨了。
我好像忘了什么。
晾在阳台的衣服收了吗?
收了的,我放下心来。
我一路来到陶书石的病房,他是在一个很平常的下午突然发病的,我们在阳台晒太阳,他说要去给我拿一杯果汁。
他得了阿尔兹海默症,那是他第九次说要去给我拿果汁,在我身边的小几上,已经放了八杯果汁。
全是橙汁。
你看,这个人有时候连自己叫什么名字都记不得,却还记得我喜欢喝橙汁。
但他没走几步,就直挺挺倒在地上,然后就在医院抢救,我一直陪着他,直到昨晚他的病情稳定下来,我才回家休息一会儿。
我坐到床边的椅子上,静静看着陶书石。
他已经很老了,头发银白,皱纹爬了满脸,只是透过这些褶子,依稀还能看见他年轻时候的俊朗模样。
我起身去了一趟卫生间,在洗手池上方的镜子里看到自己的脸。
那里倒映着一个同样头发花白的人。
我也很老了。
有碎发从额前散落,我打开水龙头,沾了一点水,将头发稳妥别在耳后。
出现在人前的时候,我的妆发永远整齐。
以前陶书石是例外,但是现在不一样,我不想他醒过来担心。
收拾好这一切,我走出去,坐在病床边,耳畔是仪器运转的声音,除此之外,再没有其他的响动。
陶书石闭着眼,还是安静,我也很安静。
我思绪放空,开始回想我这一生,以及,我和陶书石的这一生。
要从什么时候说起呢,嗯,大概是高中吧。
没有老套的同桌情,我和陶书石不是高中同学,这样看来我和陶书石还挺没有缘分的,我们相处的时间实在太少了。
我生在一个小渔村,陶书石生在大城市。
高一那年暑假,他出门旅游,找错了地方,送他来的摩托没有多问,把他扔到这里就走了,也许摩托车司机以为他是来探亲的吧。
那是我和他第一次见面,他一脸迷茫,头上翘着一小搓呆毛,背着一个登山包,站在人来人往的码头。
我跟着大人打渔回来,一眼就看到了人群里的他。
干净的白T和牛仔裤,他却穿的格外好看,我不知道和其他男生相比,他有哪里不一样,但是又好像哪里都不一样。
他太漂亮了,比电视剧里面的男演员还要漂亮。
这句话我后来跟他说过无数次,不过他每次都一本正经说,形容一个男人好看,要说帅气,要说英俊潇洒,风流倜傥。
我那个时候怎么知道这些呢,我满脑子都是漂亮这两个字。
海风吹过,带着淡淡的咸腥,那不是风的味道,是捕捞上来的鱼的味道。
我同大人打了声招呼,鼓起很大的勇气,走到他身边,问他是走错路了吗?
他正在拨弄手机,他的手机和我们这边的手机不一样。
闻言他有些疑惑的看过来,也许在想我怎么知道。
他的眼睛很亮,鼻子很挺,唇形饱满,不是村里老人说的薄情相。
哦对,他的皮肤很白,比我还白,我移开眼,有些羞涩。
少女的心事总是明晃晃又不为人知,我强装镇定,故作老成告诉他,下午村里有一趟车,可以带他去他想去的地方。
渔村和一个旅游景区离的很近,夏季很多人去那里看海,以前也有找错地方跑到渔村来的人。
他轻轻点头,问我可不可以带他过去。
我抬头看他,说可以。
那天很热,陶书石的脸都被晒红了。
我把帽子给他,他摆手拒绝了。
我没有坚持,低头领着他过去。
我知道,我的帽子有一股鱼腥味,身上也是。
在见他之前,我脚滑掉进了船上装鱼的网里,衣服被太阳晒干了,但是鱼腥味晒不掉。
我的朋友给其他游客带过路,她说有时候,城里来的人会嫌弃她身上的鱼腥味。
这样想着,我就离陶书石远了些。
其实我是个脾气不好的人,村里的人都说我是脾气最暴躁的姑娘。
若是旁人,我指不定要怎么翻白眼呢。
但他是陶书石。
我有点喜欢他。
虽然那个时候我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
我领他到了等车的地方,就离开了。
然后,就没有了。
他过他的生活,我过我的生活。
再然后,我做了演员,他做了歌手。
但我们还是没有交集,他混他的歌坛,我混我的影视圈。
直到三十二岁那年,陶书石找到我,说要跟我结婚。
我那个时候事业不太好,当然,不是我的问题,也不是什么其他的问题。
纯粹是因为我演反派演的太好了,观众一见我就恨的牙痒痒。
经纪人决定不给我接反派本子,但是除了反派本子,没人给我递其他本子。
甚至当我去面试一个好人角色,他们也会笑嘻嘻拉着我说——小周啊,你看这部戏里,这个反派特别适合你。
适合你个头啊。
一来二去,我就没什么戏可以拍了。
我干脆利索同意了陶书石的求婚。
婚后我没有再当演员,和陶书石一商量,在海边开了一家花店。
平日里我卖花,他就在楼上写歌。
偶尔他发疯,突然开始弹琴,有时候邻居当他是音响,不时拉着我赞美——你家男人真浪漫,有时候邻居当他是噪音,拉着我阴阳怪气——你家男人真有意思。
这个时候我就会冲上去吼——陶书石你有病啊。
我说了我脾气不好。
陶书石就会可怜兮兮转过头来,指着窗外的蓝天说——小余,现在是白天。
我叉腰——管你是白天还是黑天,给我停下,吵走了客人我跟你没完。
陶书石总是笑眯眯的——吵走了我赔,把花都送给小余。
真不会做生意。
但他会写歌,他写的歌很好听,我很喜欢,我最喜欢在下午,夕阳落下的时候,拉着他去沙滩上。
那个时候太阳落下去了,但是天没有完全黑,是一种很美的蓝黑色。
我喜欢在这个时候让陶书石给我唱歌听。
现在这个人躺在病床上,无声无息的,再也唱不了歌了。
“嗡嗡嗡,嗡嗡嗡。”
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震动起来,我拿起来看了看,是邻居的孙女,在读高中了。
我接起来,往病房外走,“囡囡啊,什么事啊。”
她好像松了口气,说:“幸好没在屋里。”
又接着说:“周奶奶,你家里着火了,现在在灭火,你——”
她话没说完,被邻居拿过去,“老周啊,你别担心,家这边我给你看着呢,没啥大事,花点钱再装修一下就好了。”
挂了电话,我回到病房。
我记性也不好了。
但是真奇怪啊,我连早上煲了汤都忘记了,却把我和陶书石的第一次见面记得那么清楚。
我倾身靠近,摸了摸陶书石的脸。
“快点醒过来吧,书石。”
他应该没有听见我的话,如果他听见了,一定会醒过来的,他从来不会拒绝我的要求。
陶书石没有再醒过来。
这一年,是我和他结婚的第五十五年,陶书石八十七岁,周余也八十七岁。
我们没有孩子。
我料理了他的后事,给自己留了一笔钱,把我和他的积蓄捐了出去。
拿着那笔钱,我开始了一个人走走停停的旅程。
其实我很少一个人出游,陶书石不喜欢一个人待着,总喜欢跟着我跑,美其名曰,写歌需要灵感。
我下意识买了两张车票,反应过来后,怔了良久。
陶书石去世后一个月,我有点想他。
我把从前和陶书石走过的地方又走了一遍。
第六年,我回到渔村,安度晚年。
第八年,记性十分不好了,有时候会拿着一个年轻男人的照片问身边的人,他是谁,他们不知道,我翻到照片背面——爱人。
第九年,我住进了养老院。
第十年,我在养老院闭上了眼。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春日,我九十七岁。
我又记起了陶书石。
昨晚睡的时候忘记关窗了,我有些迟钝的想。
指针指向七点的时候,我起了床,收拾整齐之后,我去厨房,煮了个鸡蛋,开始熬汤,食材是昨晚准备好的,陶书石最喜欢的菌菇汤。
把陶罐放上灶台以后,我拿着煮好的鸡蛋出了厨房,坐在餐桌旁缓慢的吃早餐。
指针指向八点的时候,我拿上大衣,坐上了去医院的车。
陶书石生病了,在医院。
车窗外的风景一闪而过,要下雨了。
我好像忘了什么。
晾在阳台的衣服收了吗?
收了的,我放下心来。
我一路来到陶书石的病房,他是在一个很平常的下午突然发病的,我们在阳台晒太阳,他说要去给我拿一杯果汁。
他得了阿尔兹海默症,那是他第九次说要去给我拿果汁,在我身边的小几上,已经放了八杯果汁。
全是橙汁。
你看,这个人有时候连自己叫什么名字都记不得,却还记得我喜欢喝橙汁。
但他没走几步,就直挺挺倒在地上,然后就在医院抢救,我一直陪着他,直到昨晚他的病情稳定下来,我才回家休息一会儿。
我坐到床边的椅子上,静静看着陶书石。
他已经很老了,头发银白,皱纹爬了满脸,只是透过这些褶子,依稀还能看见他年轻时候的俊朗模样。
我起身去了一趟卫生间,在洗手池上方的镜子里看到自己的脸。
那里倒映着一个同样头发花白的人。
我也很老了。
有碎发从额前散落,我打开水龙头,沾了一点水,将头发稳妥别在耳后。
出现在人前的时候,我的妆发永远整齐。
以前陶书石是例外,但是现在不一样,我不想他醒过来担心。
收拾好这一切,我走出去,坐在病床边,耳畔是仪器运转的声音,除此之外,再没有其他的响动。
陶书石闭着眼,还是安静,我也很安静。
我思绪放空,开始回想我这一生,以及,我和陶书石的这一生。
要从什么时候说起呢,嗯,大概是高中吧。
没有老套的同桌情,我和陶书石不是高中同学,这样看来我和陶书石还挺没有缘分的,我们相处的时间实在太少了。
我生在一个小渔村,陶书石生在大城市。
高一那年暑假,他出门旅游,找错了地方,送他来的摩托没有多问,把他扔到这里就走了,也许摩托车司机以为他是来探亲的吧。
那是我和他第一次见面,他一脸迷茫,头上翘着一小搓呆毛,背着一个登山包,站在人来人往的码头。
我跟着大人打渔回来,一眼就看到了人群里的他。
干净的白T和牛仔裤,他却穿的格外好看,我不知道和其他男生相比,他有哪里不一样,但是又好像哪里都不一样。
他太漂亮了,比电视剧里面的男演员还要漂亮。
这句话我后来跟他说过无数次,不过他每次都一本正经说,形容一个男人好看,要说帅气,要说英俊潇洒,风流倜傥。
我那个时候怎么知道这些呢,我满脑子都是漂亮这两个字。
海风吹过,带着淡淡的咸腥,那不是风的味道,是捕捞上来的鱼的味道。
我同大人打了声招呼,鼓起很大的勇气,走到他身边,问他是走错路了吗?
他正在拨弄手机,他的手机和我们这边的手机不一样。
闻言他有些疑惑的看过来,也许在想我怎么知道。
他的眼睛很亮,鼻子很挺,唇形饱满,不是村里老人说的薄情相。
哦对,他的皮肤很白,比我还白,我移开眼,有些羞涩。
少女的心事总是明晃晃又不为人知,我强装镇定,故作老成告诉他,下午村里有一趟车,可以带他去他想去的地方。
渔村和一个旅游景区离的很近,夏季很多人去那里看海,以前也有找错地方跑到渔村来的人。
他轻轻点头,问我可不可以带他过去。
我抬头看他,说可以。
那天很热,陶书石的脸都被晒红了。
我把帽子给他,他摆手拒绝了。
我没有坚持,低头领着他过去。
我知道,我的帽子有一股鱼腥味,身上也是。
在见他之前,我脚滑掉进了船上装鱼的网里,衣服被太阳晒干了,但是鱼腥味晒不掉。
我的朋友给其他游客带过路,她说有时候,城里来的人会嫌弃她身上的鱼腥味。
这样想着,我就离陶书石远了些。
其实我是个脾气不好的人,村里的人都说我是脾气最暴躁的姑娘。
若是旁人,我指不定要怎么翻白眼呢。
但他是陶书石。
我有点喜欢他。
虽然那个时候我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
我领他到了等车的地方,就离开了。
然后,就没有了。
他过他的生活,我过我的生活。
再然后,我做了演员,他做了歌手。
但我们还是没有交集,他混他的歌坛,我混我的影视圈。
直到三十二岁那年,陶书石找到我,说要跟我结婚。
我那个时候事业不太好,当然,不是我的问题,也不是什么其他的问题。
纯粹是因为我演反派演的太好了,观众一见我就恨的牙痒痒。
经纪人决定不给我接反派本子,但是除了反派本子,没人给我递其他本子。
甚至当我去面试一个好人角色,他们也会笑嘻嘻拉着我说——小周啊,你看这部戏里,这个反派特别适合你。
适合你个头啊。
一来二去,我就没什么戏可以拍了。
我干脆利索同意了陶书石的求婚。
婚后我没有再当演员,和陶书石一商量,在海边开了一家花店。
平日里我卖花,他就在楼上写歌。
偶尔他发疯,突然开始弹琴,有时候邻居当他是音响,不时拉着我赞美——你家男人真浪漫,有时候邻居当他是噪音,拉着我阴阳怪气——你家男人真有意思。
这个时候我就会冲上去吼——陶书石你有病啊。
我说了我脾气不好。
陶书石就会可怜兮兮转过头来,指着窗外的蓝天说——小余,现在是白天。
我叉腰——管你是白天还是黑天,给我停下,吵走了客人我跟你没完。
陶书石总是笑眯眯的——吵走了我赔,把花都送给小余。
真不会做生意。
但他会写歌,他写的歌很好听,我很喜欢,我最喜欢在下午,夕阳落下的时候,拉着他去沙滩上。
那个时候太阳落下去了,但是天没有完全黑,是一种很美的蓝黑色。
我喜欢在这个时候让陶书石给我唱歌听。
现在这个人躺在病床上,无声无息的,再也唱不了歌了。
“嗡嗡嗡,嗡嗡嗡。”
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震动起来,我拿起来看了看,是邻居的孙女,在读高中了。
我接起来,往病房外走,“囡囡啊,什么事啊。”
她好像松了口气,说:“幸好没在屋里。”
又接着说:“周奶奶,你家里着火了,现在在灭火,你——”
她话没说完,被邻居拿过去,“老周啊,你别担心,家这边我给你看着呢,没啥大事,花点钱再装修一下就好了。”
挂了电话,我回到病房。
我记性也不好了。
但是真奇怪啊,我连早上煲了汤都忘记了,却把我和陶书石的第一次见面记得那么清楚。
我倾身靠近,摸了摸陶书石的脸。
“快点醒过来吧,书石。”
他应该没有听见我的话,如果他听见了,一定会醒过来的,他从来不会拒绝我的要求。
陶书石没有再醒过来。
这一年,是我和他结婚的第五十五年,陶书石八十七岁,周余也八十七岁。
我们没有孩子。
我料理了他的后事,给自己留了一笔钱,把我和他的积蓄捐了出去。
拿着那笔钱,我开始了一个人走走停停的旅程。
其实我很少一个人出游,陶书石不喜欢一个人待着,总喜欢跟着我跑,美其名曰,写歌需要灵感。
我下意识买了两张车票,反应过来后,怔了良久。
陶书石去世后一个月,我有点想他。
我把从前和陶书石走过的地方又走了一遍。
第六年,我回到渔村,安度晚年。
第八年,记性十分不好了,有时候会拿着一个年轻男人的照片问身边的人,他是谁,他们不知道,我翻到照片背面——爱人。
第九年,我住进了养老院。
第十年,我在养老院闭上了眼。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春日,我九十七岁。
我又记起了陶书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