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假回来,大家都积极投身于分班考试中,这次分班考试意味着郑重选择以后选科的方向还有就业方向,至关重要。

    “我要选文。”余琳斩钉截铁地说道。

    “选文……我觉得你行。”时杭回道。

    “我要选大理,有意思。”林正立笑开了花。

    “李晓晓你呢?怎么心不在焉的。”余琳用手拍了拍她。

    “我们分手了。”她低头说道。

    “什么?这才不到一个多月就……”

    “是,他移情别恋了,就是个渣男!”李晓晓气愤道。

    “好了好了别难过,咱们看看选科吧。”余琳连忙安抚情绪。

    下了课,邢智把李晓晓堵住,想要说些什么。

    “李晓晓,我喜欢你。”

    “你个木头,这个时候说喜欢我,我们没可能。”李晓晓说得直白简单,可句句戳中邢智的痛处,他不再叨扰。

    余琳正好看见了一切,拦住邢智问道:“邢智你行啊,今天怎么这么勇敢,都敢和我李姐表白了。”

    “既然喜欢,为什么不让他知道,偏要藏之于心?”

    余琳顿住了,这说的就好像他自己似的。

    脑子里又在回荡着程祀的话,她若有所思,回了教室。

    分班考试很快结束,大家纷纷收拾东西回家,这一走,余琳以后就再也不是三班的人了,想来竟然还有些舍不得“小虫”,她低着头,趁着没人的时候把什么东西塞到吴梓杨的书包里,便走出校门。

    吴梓杨向来是最后一个离开教室的,他一提书包,有个信封掉了出来,他一脸好奇,这上面没有署名,他拆开看:

    吴梓杨,你好。

    这是我第一次给你写信也是最后一次了。

    这一学期经历了太多太多事情,进了高中这些经历教会我成长,你就好像是我生命里的一束光,这么说好像有点土,直白些意思就是我喜欢你。你会惊讶吗?喜欢一个人真的很奇怪,我想过无数次为什么喜欢你,是因为你上台讲数学题时侧脸的帅气或是你眼里闪烁的自信,还是因为你默默帮助别人时那股子热情和善良,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我只要知道我喜欢你就够了。

    说实话,写这封信时我鼓足了很大的勇气。喜欢一个人不简单,要对你承认我喜欢你更不简单,我不知道你看完信是怎么样的心情,你会收起来还是扔掉,你会不会在以后看见我的时候避着我走,这些我都有想过,可我还是给你写了信,原谅我这不敢对你说出口的喜欢!

    还记得第一次见面吗?你端着我的箱子,那天的你充满了少年感,再回想起来才发现,好像我第一眼就已经喜欢你了但不自知。我喜欢你,会了

    解你的一切,会在上课时忍不住偷偷看你,但你每次都是在认真听讲。那双你穿了很久的鞋,你一定很喜欢吧,鞋边都有些开胶了,我低头一看就知道是你。

    我喜欢你这件事没多少人知道,可知道的人总会问我到底遗憾不遗憾,我就回答:这遗憾什么?我喜欢他也不丢人,只是他不知道而已。假使高中重开一次,假使抹除我所有的高中记忆,假使开学第一天我没有碰见你,我还是会不由自主地喜欢上你,我控制不了自己的情感,不管是中药西药还是偏方,都治不了我的病,相思病。

    说实在的我还是很感激你,你的出现就像是我高中这张空白纸上的第一笔彩色,画在最显眼的地方,刺入我的心里,令我久久不能平息。突然想起屈原的一句话“满堂兮美人,忽独与余兮目。”我的眼里一直都是你啊。

    不知不觉写了这么多,也该结束了。不仅是这封信,还有我这无疾而终的暗恋也该告一段落了,原来喜欢一个人也需要偌大的勇气。

    从前祝我们一帆风顺,今后祝你我各自辉煌。

    余琳

    那个秋天不太冷,

    余琳在高中里遇见吴梓杨,

    她没想过那么胆小的自己也能为自己勇敢活一次。

    她不难过,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她不遗憾,因为那曾是她轰轰烈烈的欢喜。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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