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点,前面的走快点,不要磨磨唧唧的!”

    粗犷的男声在姜以宁耳边炸响,一股不可阻挡的巨力推搡着她。

    酿跄着往前跨了一步,她被抵在了一个硬物上,迷迷糊糊睁开眼,映入姜以宁眼前的,是一张木桌。

    木桌不大,上面堆放着一摞纸,木桌后面坐着一位看起来三十来岁的男人,正低头看着手中的纸张。

    听到动静,他微微抬头盯了姜以宁几秒,然后问道:“姜以清?”

    姜以宁心头一震,眼神飞快地扫过四周退让的人群。

    破旧的衣服,肌黄面瘦的人,一个个都看着像是饿了几年的样子,是单靠化妆远远达不到的效果。

    无数个念头在脑海中飘过,即使心中有着数不尽的疑惑,姜以宁也没有在面前表现出来,她果断点头回应,亲眼看着男人在一个名字旁边盖了个印章,不等思索便被推到了另外一个地方。

    蹲在角落里,姜以宁想要尽量减少自己的存在感,但脑袋突然剧痛,随后一股记忆就涌进了脑海中。

    原身姜以宁,出身于周国边境运城,父亲是个医者,在当地很有名望,因母亲早逝,亲哥也夭折,姜以宁从小就被父亲娇养着长大,为了方便行走,还为姜以宁登记了哥哥的身份。

    可惜好景不长,在一次远行中,姜父路遇盗贼,被抢了钱财,盗贼杀人灭口,姜以宁从此失去了最后一个亲人。

    可怜她年纪不大,在这乱世也没有什么立身的本领,日子过得很是凄凉。

    此时正是战乱时期,边境三天两头爆发冲突,周国作为战乱中的强国更是损失惨重,为了补充边境士兵数量的不足,在主战派大臣的劝诫下,周国国君下达了征兵的命令,姜以宁为了活命,被迫来应征入伍。

    可及时做好了心理准备,姜以宁到底是一个女孩子,在一众男人的推挤下,一时慌了神。

    在军营负责带新兵去部队的顾总旗到达的前一天她磕到了脑袋,排队中途失去了意识。

    而在原身失去意识的同时,另一个时空因为车祸意外去世的中医世家传承人姜以宁就接管了她的身体。

    理清楚记忆,姜以宁睁开眼睛,就在这时,她的肩膀被重重拍了一下,顺着力道看过去,她发现拍她的人是一个皮肤黝黑,笑容灿烂的少年,也是记忆里原身最要好的朋友—曹冲。

    想到记忆里曹冲对原身的照顾,姜以宁不自觉的勾起嘴角,露出了一个带着点亲近的笑容。

    “你小子怎么来了,我记得你家不是你哥要去吗?”

    按照惯例,有两名符合征兵要求男子的家庭只用派一名男子应征,另一位则留在家里尽孝,而这次征兵名单上被征兵的人,正是曹家大哥。

    曹冲挠了挠头,扬起一个憨憨的笑,毫不设防的将事情一股脑倒了出来:“我大哥前段时间不是娶亲了吗,嫂子这两天被查出怀了,我想着我们哥俩谁去都一样,嫂子离不开大哥,大哥也舍不得孩子,就来求我替他,正好你也要去军队,我就收拾东西来陪你了。”

    姜以宁思及曹冲平日里大大咧咧的性子,只怕是不知道自己的大哥怀有什么心,只能无奈地拍了拍曹冲的肩膀,轻声叮嘱:“那你记得跟紧我。”

    曹冲重重点了点头。

    这边在聊天,那边的征兵也即将结束,随着顾总旗划掉最后一个人的名字,所有三三两两分散着的人都聚集起来,等待着他的指令。

    只见顾总旗起身,在半侧过身的士兵耳边吩咐了一句,随后就有人大步流星的走到了姜以宁等人的身旁,高声命令众人排好队伍准备出发。

    姜以宁拉着曹冲,默不作声的排到了队伍的最后面。

    几分钟后,队伍开始在顾总旗的带领下向西南方向的城门外走去,在百里之外,就是周国边境,在那里,驻扎着当今威名赫赫的乔家军,也是姜以宁一众人之后要加入的部队。

    不知道走了多久,队伍渐渐远离了城池,市集的喧嚣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开阔的草原风光。

    满目皆是绿色,不时有野兔在草丛间穿梭,前方不远处,一条弯弯的小河潺潺流过。

    顾总旗骑着高大的马匹,悠哉悠哉走在最前面,看到此景,他环顾一圈,又抬头看了看晚霞遍布的天,随即拽紧缰绳将马儿拉住:“这地方不错,大家原地休息,今天晚上就在这里过夜了。”

    话一说完,便翻身下马,吩咐几个火头军准备伙食。

    伙食有限,且野外做饭不易,像姜以宁这样的新兵显然是没有吃大锅饭的待遇的,所以当听到顾总旗说完后,所有新兵都分散四周坐了下来,自己找出早就备好的干粮吃了起来。

    姜以宁看了一眼四周,就拉着曹冲到了一处离顾总旗较近的地方坐下了,毕竟是野外,他们又是手无束鸡之力的新兵,自然是离武力值高的人越近越好。

    坐定后,姜以宁就翻起了包裹,打算随便解决一下了事,从包中拿出干馍,她正要招呼曹冲,就发现曹冲已经窜到了顾总旗那边,正眉眼带笑的跟顾总旗说着什么。

    过了几秒,顾总旗似乎点了点头,随后探身从旁边马匹身上取了一把弓箭递到了曹冲手上,还拍了拍他的背。

    看到这一幕,姜以宁才想起来,记忆里曹冲好像是猎户家的孩子,天生力大无穷,弓箭也是一把好手。

    果不其然,拿到弓箭后,曹冲脸色严肃起来,褪去了几分嬉皮笑脸,看起来意外的成熟。

    他环顾一圈,寻了个小坡,然后就向远处眺望。

    曹冲的动作敏捷,行动的时候浑身的肌肉都在蠕动,在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情况下,他的身体就调整到了最好的状态。

    只见他静静地蹲在那里,眯着眼睛细细的观察了一会儿,然后就迅速拉弓,待弓箭拉满后射出,只见弓箭如风般掠过草丛,速度快得连风都发出了爆鸣声。

    下一秒,一只灰色野兔被钉在原地。

    曹冲兴冲冲地跑过去,将手中的兔子拎了回来,还不忘将弓箭洗净还了回去。

    兔子很肥,拿在手中沉甸甸的,曹冲拿回来的时候,还时不时的抽搐一下。

    看着兔子,姜以宁顿了顿,她示意曹冲低下头,然后在他耳边轻声说:“你抓了兔子,用的是顾总旗的弓箭,人家帮了你,你别忘了做好了分人家点。”

    曹冲狠狠地点了点头,面上露出不好意思的表情,他挠了挠脑袋,憨厚地说:“知道了以清哥,我做好就给总旗送过去。”

    话音刚落,他便走到河边,利落的将野兔剥皮,内脏去了后用河水洗净。

    姜以宁也捡来些枯草,简单的搭起来个草堆,等到曹冲拿着串好的野兔走过来后让出了位置。

    曹冲点燃草堆,随后不断翻滚树枝,让野兔得以均匀受热,不出一会儿,一阵扑鼻的肉香弥漫开来,四周断断续续响起了吞咽的声音。

    那边的火头兵走了过来,是应总旗吩咐来送盐巴的,虽然不多,但撒在野兔肉上瞬间香气四溢。

    曹冲一下子感动地眼泪汪汪,拍了拍姜以宁的肩膀,激动地说:“哥,你看总旗对我们多好,这可是盐巴啊,我好久没尝到盐味了。”

    姜以宁抿唇,不得不承认总旗的手段确实高明,轻而易举地就收拢了新兵的心。

    肉很快烤好,曹冲干脆的将野兔分成两边,兴冲冲地将一半送去给了总旗,被总旗按着肩膀夸了几句,好好的一个大小伙子,脸涨得比苹果还红。

    送完野兔,他又回来坐好,将剩下的野兔撕开,热情的递到了姜以宁面前。

    “以清哥,你吃,别光吃干馍,那东西放久了又干又硬,你吃不习惯的。”

    姜以宁笑了笑,没有拒绝曹冲的好意,她接过手中的野兔肉,顺手放在了一边架着,准备等温度降一点再吃。

    大概过了几分钟,姜以宁将手中最后一点干馍吃完,又灌了几口水,准备吃些兔肉。

    她伸手拿起放在一边的兔肉,举到了嘴边。

    此时的兔肉经过一段时间的放置,原本浓郁的肉香已经变淡,姜以宁深深嗅了一下,才能闻到盐巴和肉混合后的味道。

    突然,一股微不可察的幽幽香气伴随着肉香传入姜以宁的鼻中,那是一种很甜美的香气,但却并不强烈,若有若无,给人的感觉很不起眼。

    姜以宁心中升起了浓浓的警惕,不知为何,有一种不妙的预感出现。

    她飞快地撕开兔肉,把表皮和内里分开,先是闻了闻内部的肉的味道,是那种非常正常的烤肉味,香气扑鼻,没有任何异样。

    她又把视线落到了表皮上,烤得焦黄的表皮滋滋地冒着油,姜以宁低下头凑过去嗅了嗅,那一股甜蜜的香气是从这里传来。

    盐巴有问题。

    这香气,并不是很常见,不是普通的调料可以迸发出来的味道,反倒是很像她前世见过的一种毒!

    中了这种毒的人,会在三天内变的虚弱不堪,最先开始只是疲惫,接着便是肌肉无力,再然后神志不清陷入昏迷,最后在沉睡中步入死亡,可以说是再歹毒不过。

    最糟糕的是,她抬头看向前方,曹冲和不远处的顾总旗正昏昏沉沉的双臂环抱,闭目养神。

    她最亲近的人和目前地位最高的两位,都中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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