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的鬼迷心窍正文卷第九章冷忆沈锦乔用马车带了两个妹妹回侯府,等她们下车了,自己却没有下车。
“明诛,去东街的戏楼。”
马车慢悠悠的往东街而去,停在一间戏楼的门口。
东街多的是达官贵人,锦衣华服到处都是,沈锦乔这一身锦服穿着入宫拜见可以,走在这大街上也不会太突兀。
尤其是这东街最大的戏楼---流芳阁,这里面的戏子都是这盛京里最出名的角儿,很是受王孙贵族追捧,王爷、皇子在这里面都不难见到,真没什么好奇怪的。
流芳阁三层,一楼寻常百姓都可以进入,二楼是隔断的雅间,需要更多的银子才能上去,三楼是独立包厢,多数都被好戏的贵人整年的包了,就算没人来,也不会给别人进去。
沈锦乔带着玉珠直接上了三楼,报了一个名字就被人带去了房间,平南侯府在这里没有包厢,也没人真的那么好这一口,况且就算想包一个厢房也不是那么容易,房间就那么多,可没那么容易抢到。
沈锦乔去了厢房,厢房三面围住,唯有面向戏台的一面是空旷的,有珠帘隔断,外面的人不容易看到这里面,但这上面的人却能把戏台子上的画面看得清清楚楚。
此刻戏台子上正在唱戏,戏子一男一女,女的是富家姑娘的装扮,男的是一个书生模样。
玉珠将戏单子递给沈锦乔,这出戏叫做花簪。
讲的是在一个下雨天,富家小姐看到书生在淋雨,好心赠了他一把雨伞,书生心中感激,等到下一次相遇,他将雨伞还给了这位富家小姐,顺便赠了一枚自己雕刻的木簪。
然后自然就是两人互生情愫,情意绵绵,以树叶传书,寄托相思,两人两心相许,可富家小姐却有一个青梅竹马的未婚夫。
书生爱着那位小姐,可却苦于自身太过清贫,怕富家小姐跟着自己吃苦,便退缩了。
那富家小姐被逼着与青梅竹马成亲之后却惨遭虐待,最后香消玉殒,书生为了谋生,弃了笔做起了簪匠,他为富家小姐做了一支独一无二的簪子,却一直没能送出去。
得知富家小姐死了,他杀了富家小姐的丈夫,自己去了她的坟前,用那支簪子刺进心口,鲜血将簪子染得鲜红,红过最耀眼的宝石。
懊悔、愧疚、痛苦,爱而不得,为爱殉情,凄美至极。
沈锦乔:“......”
有些不知道该说什么的感觉。
“呜呜呜......太感人了。”
转头看去,玉珠这丫头扯着帕子哭得伤心不已,原来是戏台子已经演到了最后一幕,那书生为爱自尽,痴情又凄美。
“好!”
“九号房赏纹银百两。”
“三号房赏黄金三十两。”
“......”
听着外面的反响,很显然,这凄美的故事倒是很受欢迎啊。
没一会儿,厢房的门被打开,走进来的人正是刚刚在戏台子之上扮演书生的人,眉目清秀俊朗,加上这身扮相,活脱脱的俊俏少年郎,可谁知道,这其实是一个真正的大小姐?() ()
冷家嫡小姐冷忆,这盛京里排在第三的大美人,冷贵妃的侄女,才艺比沈锦乔都厉害的人物,谁能想到她居然女扮男装在这戏楼里唱戏。
冷忆人如其名,很冷。
冷艳独绝,凌霜傲梅,一张冷冰冰的脸,不爱笑,长得好看,却总是拒人于千里之外。
除了在唱戏的时候她会有千万种表情之外,下了戏台子就这么一张脸,看着都觉得楚楚冻人,跟她在一起都觉得周围凉飕飕的。
谁能想到就这么一坨冰疙瘩,居然能写出那样情爱缠绵凄美的戏本子?
大概就是这反差太大了,所以冷忆在这里唱了三四年了,愣是没有被冷家的人发现,也是绝了。
两年不见,上下打量了沈锦乔一下,确定她没什么问题了,问道:“新戏,你觉得如何?”
沈锦乔:“......挺好的,我看大家都听喜欢的。”
“我问的是你,关别人什么事儿?”冷忆一点儿都不接受沈锦乔的委婉,
沈锦乔摊手:“没感觉,我又没有喜欢过人,不懂那种感觉,没有同感。”
很显然,这样的问题问沈锦乔是多余的,冷忆直接跳过:“刚刚从宫里出来?”
沈锦乔点头:“嗯,去拜见贵妃娘娘。”
“她说了什么?”冷忆的语气里,对贵妃娘娘这个姑姑可不是那么尊敬。
“没说什么,就问了问我在青山城的事情,拉了拉家常。”
冷忆怀疑的看着她:“那你知道她叫你去是干嘛的?”
沈锦乔挑眉:“你这话里有话啊?”
冷忆轻哼一声,似是不满沈锦乔这般含糊:“我不信你不懂,以后她若传你,我跟你一起去,总不能让她把你欺负了。”
这语气,这调调,加上这打扮。
沈锦乔捂着心口:“忆姐儿,你要是个公子,我说不定会喜欢你。”
冷忆嫌弃的睨着她:“边儿去,来点儿实际的。”
啧,好好的冰山美人,开口居然这么俗气,真是破坏美感。
沈锦乔立刻让玉珠把盒子拿出来,一整套唱戏的头面,沈锦乔亲自做的,绝对精致漂亮。
这些东西很显然对了冷忆的胃口,那双眼睛都亮了两个度,然后捧着盒子就走了......
别人家的小姐妹在一起是怎样相处的?
捏着手帕,坐在一起,手挽手,聊着最新的趣事,说说别人的闲话,而他们呢?
冷忆说话跟下冰雹似的,一句话就是哒哒哒几颗冰雹落下,说完了,拿了东西,直接转身就走,相当的无情。
沈锦乔:“......”所以,他们是怎么看出来她跟冷忆关系好的?为什么她自己都不知道?
“明诛,去东街的戏楼。”
马车慢悠悠的往东街而去,停在一间戏楼的门口。
东街多的是达官贵人,锦衣华服到处都是,沈锦乔这一身锦服穿着入宫拜见可以,走在这大街上也不会太突兀。
尤其是这东街最大的戏楼---流芳阁,这里面的戏子都是这盛京里最出名的角儿,很是受王孙贵族追捧,王爷、皇子在这里面都不难见到,真没什么好奇怪的。
流芳阁三层,一楼寻常百姓都可以进入,二楼是隔断的雅间,需要更多的银子才能上去,三楼是独立包厢,多数都被好戏的贵人整年的包了,就算没人来,也不会给别人进去。
沈锦乔带着玉珠直接上了三楼,报了一个名字就被人带去了房间,平南侯府在这里没有包厢,也没人真的那么好这一口,况且就算想包一个厢房也不是那么容易,房间就那么多,可没那么容易抢到。
沈锦乔去了厢房,厢房三面围住,唯有面向戏台的一面是空旷的,有珠帘隔断,外面的人不容易看到这里面,但这上面的人却能把戏台子上的画面看得清清楚楚。
此刻戏台子上正在唱戏,戏子一男一女,女的是富家姑娘的装扮,男的是一个书生模样。
玉珠将戏单子递给沈锦乔,这出戏叫做花簪。
讲的是在一个下雨天,富家小姐看到书生在淋雨,好心赠了他一把雨伞,书生心中感激,等到下一次相遇,他将雨伞还给了这位富家小姐,顺便赠了一枚自己雕刻的木簪。
然后自然就是两人互生情愫,情意绵绵,以树叶传书,寄托相思,两人两心相许,可富家小姐却有一个青梅竹马的未婚夫。
书生爱着那位小姐,可却苦于自身太过清贫,怕富家小姐跟着自己吃苦,便退缩了。
那富家小姐被逼着与青梅竹马成亲之后却惨遭虐待,最后香消玉殒,书生为了谋生,弃了笔做起了簪匠,他为富家小姐做了一支独一无二的簪子,却一直没能送出去。
得知富家小姐死了,他杀了富家小姐的丈夫,自己去了她的坟前,用那支簪子刺进心口,鲜血将簪子染得鲜红,红过最耀眼的宝石。
懊悔、愧疚、痛苦,爱而不得,为爱殉情,凄美至极。
沈锦乔:“......”
有些不知道该说什么的感觉。
“呜呜呜......太感人了。”
转头看去,玉珠这丫头扯着帕子哭得伤心不已,原来是戏台子已经演到了最后一幕,那书生为爱自尽,痴情又凄美。
“好!”
“九号房赏纹银百两。”
“三号房赏黄金三十两。”
“......”
听着外面的反响,很显然,这凄美的故事倒是很受欢迎啊。
没一会儿,厢房的门被打开,走进来的人正是刚刚在戏台子之上扮演书生的人,眉目清秀俊朗,加上这身扮相,活脱脱的俊俏少年郎,可谁知道,这其实是一个真正的大小姐?() ()
冷家嫡小姐冷忆,这盛京里排在第三的大美人,冷贵妃的侄女,才艺比沈锦乔都厉害的人物,谁能想到她居然女扮男装在这戏楼里唱戏。
冷忆人如其名,很冷。
冷艳独绝,凌霜傲梅,一张冷冰冰的脸,不爱笑,长得好看,却总是拒人于千里之外。
除了在唱戏的时候她会有千万种表情之外,下了戏台子就这么一张脸,看着都觉得楚楚冻人,跟她在一起都觉得周围凉飕飕的。
谁能想到就这么一坨冰疙瘩,居然能写出那样情爱缠绵凄美的戏本子?
大概就是这反差太大了,所以冷忆在这里唱了三四年了,愣是没有被冷家的人发现,也是绝了。
两年不见,上下打量了沈锦乔一下,确定她没什么问题了,问道:“新戏,你觉得如何?”
沈锦乔:“......挺好的,我看大家都听喜欢的。”
“我问的是你,关别人什么事儿?”冷忆一点儿都不接受沈锦乔的委婉,
沈锦乔摊手:“没感觉,我又没有喜欢过人,不懂那种感觉,没有同感。”
很显然,这样的问题问沈锦乔是多余的,冷忆直接跳过:“刚刚从宫里出来?”
沈锦乔点头:“嗯,去拜见贵妃娘娘。”
“她说了什么?”冷忆的语气里,对贵妃娘娘这个姑姑可不是那么尊敬。
“没说什么,就问了问我在青山城的事情,拉了拉家常。”
冷忆怀疑的看着她:“那你知道她叫你去是干嘛的?”
沈锦乔挑眉:“你这话里有话啊?”
冷忆轻哼一声,似是不满沈锦乔这般含糊:“我不信你不懂,以后她若传你,我跟你一起去,总不能让她把你欺负了。”
这语气,这调调,加上这打扮。
沈锦乔捂着心口:“忆姐儿,你要是个公子,我说不定会喜欢你。”
冷忆嫌弃的睨着她:“边儿去,来点儿实际的。”
啧,好好的冰山美人,开口居然这么俗气,真是破坏美感。
沈锦乔立刻让玉珠把盒子拿出来,一整套唱戏的头面,沈锦乔亲自做的,绝对精致漂亮。
这些东西很显然对了冷忆的胃口,那双眼睛都亮了两个度,然后捧着盒子就走了......
别人家的小姐妹在一起是怎样相处的?
捏着手帕,坐在一起,手挽手,聊着最新的趣事,说说别人的闲话,而他们呢?
冷忆说话跟下冰雹似的,一句话就是哒哒哒几颗冰雹落下,说完了,拿了东西,直接转身就走,相当的无情。
沈锦乔:“......”所以,他们是怎么看出来她跟冷忆关系好的?为什么她自己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