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焕哥儿,你先前说德邦来源于德殷先人,勿忘故邦,那你当年建议我爹给我取大名时,说的德马是什么意思啊?”

    次日正午,玄甲寨三百七十口人,无论男女老幼尽皆相聚在正寨营中的校场内,中间是一个等待重新点燃的巨大篝火,篝火前放有低矮的案桌,上设牛羊骆驼的兽头,寓意苍天献礼。

    没办法,这地方牛羊常见,豕反而不常见,对比用马,孟焕细思了片刻,还是觉得骆驼更让他不那么心疼。

    听着耳畔金发碧眼的盖德马,絮絮叨叨的问着自己名字的出处,孟焕烦不胜烦。

    难道告诉你,这是他一时恶趣味,看他从小身高体重异于常人,所以故意缅怀一下前世的某个本命英雄吗?

    “阿弟啊,这是我以前听说,西方有一个强盛的邦国,叫德马西亚,兄这是希望你日后能够扬名立万,一个人的名望能比那个强盛的邦国更加有名。”

    盖德马也拥有一个神奇的父亲,或许是因为自身是玄甲寨里最矮小的人,所以在劫掠大宛商旅的时候,死活认准了商队中最魁梧的白人女性。

    老盖的辛勤耕耘,也算是没有白费,相比较于身高八尺,异于常人的孟焕,盖德马足足高了他一个半头,膀大腰圆,力大无穷,要不是孟焕有挂,成人礼上选首领,他还真有点压不住这个魁梧大汉。

    “嘿嘿,这个好,俺稀罕这个名字,大兄你们就放心去吧,俺一定给你们守好寨子。不过等你们觉得那个汉天子公正公平以后,可千万记得回来接弟弟啊。”

    孟焕本来还有些哭笑不得,不过见到兄弟忍不住抹眼泪的样子,心下也多了几分惆怅。

    “放心吧,我就算忘了自己的生辰,也忘不了你们。”

    “族老年迈,你要听话,听从他们的吩咐安排,不许顶撞族老,有困难就去精绝城,找精绝女王要物资,相反,要是她的城邦被人欺负,你们也要多多帮助精绝城,没有我们的帮持,这个羸弱的邦国很难在西域继续占领一片独立的绿洲。”

    说到这里,孟焕又想起了精绝国那位婀娜多姿的女王,本来就有些愁绪的心情,更是低落了下去。

    精绝国没有女王,不过自从孟焕认识了那位小国公主,从此精绝国也就开启了史无前例的女王时代。

    交代完家中安置的事务,孟焕将手中的火把递给了张骞。

    “秦人祭祀,首重先祖,当祭炎黄,祀昊天、太一,其位之下,便是列位先祖与天地兵阴阳日月八神主,如今追随使者东归在即,玄甲寨恳请神灵与先祖庇佑,使者位尊,请燃祭火!”

    若是放到以前,孟焕从来都是自诩无神论者。

    可他穿越本身就是一件不太科学的事情,更遑论他的体内还有一个不知缘由的实力外挂。

    抱着敬畏之心,孟焕也逐渐开始对冥冥之中不知存在与否的神灵,有了敬畏之心。

    至于先祖,后人祭祖,这不是人伦之礼,合乎法理的事情吗?

    而且,孟焕的确也有些小心思,他不仅带着玄甲寨的人重新拾起了信仰,让大家勿忘诸夏,还在疯狂的向周边的各大番邦传教,但凡有石窟和洞穴的,别管是不是后世的莫高窟或者克孜尔石窟,丝绸之路还未开通,他已经提前在劫掠诸国的过程中,把炎黄、昊天太一、八神主的形象刻画在石壁之上。

    他就不信,先下手为强,未来阿三的佛祖还不能变成高贵的诸夏形象,若是有机会,他还要去更遥远的西方,在天主未兴的耶路撒冷,先立上两个炎黄雕像,让大羿射日、夸父逐日的壁画,布满整个哭墙。

    不论以后会不会出现三大教,就算历史的车轮还是按照原有的轨迹运行,他也要能做多少做多少,至于后人能不能捡起自古以来……的好习惯,那就是后人该考虑的事情了,祖宗已经把强宣称给后人们树立好了榜样。() ()

    此时的张骞抓握着火把,激动的心,颤抖的手。

    十年啊,十年耳边都是祭天金人和萨满仪式,如今能拜祭人祖,礼敬苍天诸神,他又如何不兴奋。

    果然还是自家的兄弟亲切,信仰都是殊途同归,这样虔诚的诸夏子不归汉,谁还能比他们更配汉子的身份?

    熊熊烈火燃烧,纵使缺少神像,寨中的长者们依旧将三牲奉上,丢入祭天的木牌、竹简,以祷上天。

    等到诸事完结,孟焕才带着唐柿、赵德邦,会同三十年轻甲骑,三十年长甲骑,浩浩荡荡的踏上了诸夏第一次西域出使之路。

    今日的天气也是晴天,好似炎黄与昊天、太一作美,天光大亮,万里晴空。

    没有沙尘狂风的阻挠,这支奇怪的使团便很快走出了戈壁滩,朝着西域深处走去。

    “孟将军,敢问,此行下一路落脚之处,是为何地?”

    没有沙尘,还有酷热的阳光炙烤着马队与驼队,张骞小心翼翼的抿上一口清水,滋润着发干的嘴唇与喉咙,朝着孟焕问道。

    “将军不敢当,在下不过一个沙匪首领罢了,若是大使不弃,可称我一声焕哥儿,寨中老少皆是对我如此称呼,大使为长者,不妨与焕亲近一些。”

    “此去不远便是龟兹,其国幅员辽阔,号称执兵之士万余,是出楼兰后北道绿洲诸国最为强大番邦。”

    张骞眼前一亮,忍不住抓紧旄节,急忙问询:“万余人?可否为汉之联盟,共击匈奴?”

    眺望着远方已经逐渐可见的绿洲,一抹绿意在沙漠极其鲜艳,再往前复行数里,绿意中还有一汪蓝色的湖面。

    小小的沙城便是这绿意之洲的统治城邦,龟兹城。

    面对张大使的提问,孟焕轻蔑的笑了起来:“大使,号万余兵士,可这龟兹人口不过七八万人,兵士大多数无有披甲,想要联盟进攻匈奴,恐怕是难如登天。”

    “而且,这龟兹国王历来喜好反复无常,今日能与楼兰结盟,他日又会因为大宛兴盛,掉头加入大宛国的阵营征伐楼兰,此人之话,可听,但不可尽信。”

    其实孟焕还算是比较欣赏龟兹的几任国王,龟兹在菜鸡互啄的西域的确算是强国,但是架不住经常会有在更西方战败的各种种族来西域抢地盘,经常是你方唱罢我登场,不左右逢迎,恐怕占地面积辽阔,但是武德不算充沛的龟兹,早就成了大月氏、大宛这些强国的盘中餐。

    只是欣赏归欣赏,把自己的角色代入到汉匈之间的关系,龟兹国王就显得异常可恶。

    听闻解释,张骞心中明悟,拱手拜谢,独自一人骑着骆驼跟在孟焕身后,也不知道在盘算些什么。

    离城十里外,使团队伍停止行进,唐柿带领三十甲骑驻守在不远处的平缓地带,静候入城消息,而与龟兹人有着六七分印欧种族相似度的赵德邦,则带着剩余老练的甲骑跟随入城。

    城门处隔着老远,龟兹守军便见到玄色主调的重骑兵出现在视野之中,还没等孟焕递上拜帖与通关文书,城中喧闹声不绝于耳。

    “坏了,平日里劫掠太多,这帮人把我们当成沙匪了!”

    “……”

    “焕哥儿,我们以前可不就是沙匪吗?”

    “……”

    仔细端详着自身的甲胄,孟焕心急如焚,立刻张罗着赵德邦上前用龟兹语言大声呼喊。

    “贵邦勿要慌张,我等乃是大汉使团,为和平,不为战争!”

    紧接着三十余人纷纷跟随大喊:“为和平,不为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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