竖日清晨,雪水正在融化的焉支山上多了一群不速之客。

    山路并不算陡峭,谈不上蜀道剑阁那般凶险,但也着实不好涉足。

    融雪时道路最滑,为了让这些战士们携带更多的战马,达到一人两骑的标准,孟焕用麻绳将众人与马匹相连接,马蹄上裹上麻布,来增加马匹的撑地受力。

    这是一场考验着耐力的旅程。

    但若是真比较起来,焉支山还是比昆仑山脉好翻越得多,至少这边没有崎岖巍峨的峭壁,也没有暴雪覆盖的雪山。

    前者类似于登山,后者嘛,有点极限运动的意思。

    前世那些追求极限运动,带着精良的现代装备,还殒命在青藏高原、昆仑山脉的挑战者不知凡几。

    在前一日的晚上,孟焕便将各自的军务交托在各国将领手中,将整个军团的指挥权交托给赵德邦。

    最终还是决定亲自带着这支奇行小队,准备突击浑邪王的草场。

    归程之路最大的艰难,所有人从一开始就知道,不是一碰就碎的楼兰,也绝非蜿蜒起伏的沙漠。

    是休屠、浑邪二王强大的兵势。

    奇袭小队拨开焉支山神秘的面纱,岩石与白雪的世界褪去,往前赫然出现了一片生机盎然的青青草原。

    “全军听令,下山之后丢弃所有物资,所有人只带三日随身干粮,跟紧队伍!随我一起向浑邪王送上一份大礼!”

    “诺!”

    孟焕一声令下,所有人开始在草原上奔腾,每当马匹有气喘之声时,他们就直接在马背上换乘,一人两骑,朝着既定的浑邪王王帐疾驰。

    一路上偶尔能见到浑邪王部落的牧民,在草原上驱赶着牛羊和战马,悠闲自得放牧在草场上。

    “游骑冲锋,将牧民射杀,各自掠夺一匹最健壮的战马,其余马匹,一个不留!”

    “将军!这可是……”

    “住嘴,我们是在执行突袭任务,物资带的太多反而会变成累赘。”

    “只要能赢下这场战役,大汉天子必然会赐予你们远超此地财富的赏赐!”

    说到这里,孟焕心中闪过一丝犹豫。

    还别说,他还真有些怀疑如今那位大汉天子彻舍不舍得大肆封赏。

    毕竟……

    当今天子是出了名的穷。

    敛尽天下财富,就为了那一次次对匈奴人掏空家底的大战。

    不过现在也不是思考这些的时候,胜利,然后活着走到长安,这样才有找天子要赏赐的机会。

    一路之上,这支突袭的军队见人就杀,拿不走的牛羊就尽数驱散,带不走的物资就一把火焚烧殆尽。

    烧杀掳掠,坚决不为匈奴人留下一丁点能用的东西。

    就算他们想要再次找回这些牛羊,那也要浪费更多的人力,延误配种的大好季节。

    毕竟这是国争,民族之战,所有积少成多的优势,最终都会汇集成胜利的洪流。

    一连焚毁三座小型聚落之后,孟焕的骑队终于在一处高坡之后看见一片绵延不绝的帐篷,其中聚落中心位置,便是他心心念念的浑邪王廷。

    “乌孙游骑听令,后撤十里,为马尾绑缚树枝、灌木,隐藏在高坡之后,无我军令,不得擅动!”

    “玄甲骑听令!架盾持矛,随我!冲锋!!!”

    轰隆隆的震天巨响开始震荡着这片安静祥和的土地,黑色的重甲凶兽们又一次开启了全速冲锋的模式。

    营寨前方的斥候还在和熙的暖阳下,悠闲的晒着太阳,吃着肉干,唱着歌。

    突然就听到远处传出马蹄轰鸣。

    或许是长久安定的生活,让他们很难相信,居然会有人敢孤军深入,闯入他们浑邪部的王廷。

    又或许是他们凭借经验判断,来者听声势也不过数百骑的动静,他们营帐内可是还滞留了两个万骑的人马。() ()

    山坳口的烽火台也未曾燃起狼烟,能有多大的问题?

    反正每天在营寨中进进出出的骑兵多不胜数,保不齐就是哪支外出打猎的骑队满载而归。

    直到玄甲骑已经冲锋到营寨门七八百米距离时,他们才发现这支骑兵似乎不同寻常,浑身着漆黑的玄甲,与浑邪王廷着装皮甲与布甲的骑兵们格格不入。

    更重要的是,这支骑兵完全不担心马力损耗,一直未曾减速,还在以一种全力冲刺的姿态狂奔而来。

    这时,斥候们才后知后觉的惊恐大叫起来。

    “敌袭!!有敌袭!!!”

    “快去通知吾王!”

    “快去通知万骑长!”

    “来人啊,兄弟们上马,随我阻击敌军冲营!”

    一时间,营寨之中乱作一团,各种传令之人朝着营内四散,而门口之处也不过仓促之间组止寥寥数百人。

    风!大风!

    快如奔雷,势如雷霆!!

    从玄甲骑在视野中出现,再到他们冲锋营帐,整个过程中匈奴人根本来不及有过多的反应。

    有人拿弯刀,有人有弓无箭,也有人随便拿着一节马鞭,就准备和玄甲骑决一生死。

    等到他们看清楚玄甲骑锋锐的长枪,在暖阳下冒出让人心寒的锋芒时,好不容易汇集起来的匈奴兵马又瞬间骚乱了起来。

    “是……是重甲骑兵!!”

    孟焕见状更是心中大喜:“天助我也,不仅让我等一路通畅,没有迷失在无边无际的草原,能顺利找到王帐。”

    “长久的安宁,也已经让这群两脚羊麻痹大意,今日,此处正是我等扬名立万的大好时机。”

    “天予不取,必受其咎!随我杀!!!”

    “轰!”的一声巨响,孟焕一马当先冲进王廷的营帐之中,一个照面便接连刺出数枪,挑落几名胆敢逆向阻敌的匈奴骑兵,

    一路穿行过半,马速开始迟缓。

    而骑枪前段中空,负责减压的枪杆,也在一连串的刺击下不堪重负,应声折断。

    孟焕快速的借助着盾牌上的皮套,将盾牌反背至身后,又从肋间拔出双刀,左摇右晃,双手舞出阵阵流光,荡起片片血色涟漪。

    兵有四势,而孟焕本人也能勉强算是师承尉缭子,主兵形势之道。

    此时此刻,英勇无畏的少年,便是那把主宰战场的锋锐尖刀。

    双刀出手,在营帐前阻隔的马队前生生犁出一条血路,为身后的玄甲骑打开继续冲锋的缺口。

    有备而来对毫无防备,重甲对无甲,仅仅一个照面,玄甲骑就凿穿了这支仓促的骑兵,随后宛如重卡一般横冲直撞,快速的在各大营帐之间窜行。

    “速战速决,点燃火绒麻布,扔向这些营帐!”

    匈奴人搭建营帐时,多以羊皮铺开做外衬,再缝以麻布做支撑,星星之火洒向这种涂满防水油脂的帐篷上,火势迅猛,瞬间便大片大片的焚烧起来。

    只是可惜今日暖阳无风,不然孟焕还真想体验一番火烧连营的快感。

    远处王帐附近,浑邪王在层层簇拥的近卫拥护下,已经开始集结兵势。

    “彼其娘之,浑邪王反应真快,小爷才冲杀了四次。”

    孟焕颇有些遗憾,距离七进七出的首杀成就还差三次,看来只能以后再去尝试了。

    后方未曾被光顾的营帐之处,已经开始聚集了不少人马,若还是继续逗留,恐怕自己这两百来人,得永远留在这里。

    孟焕高举着双刀,指向先前奔袭而来的高坡,大声怒吼着:

    “风紧!扯呼!!”

    “随我杀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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