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 直气端能捷秦楚(1)
民国十二年,春,城南郊区靶场。
“嘭!”
一声枪声响起,惊得树林里的鸟儿四散而飞,鸣声四起,而强大的后坐力不禁使我往身后人的怀中靠去。
我惊魂未定,睁开紧闭的双眼,期待地望了望前方。不出意外,偏了靶心,瞧着自己糟糕的成绩,我顿时心生颓废。
还记得,沈城轩将这把勃朗宁手枪送给我作生辰礼物,自己哆哆嗦嗦接过时的颤抖紧张。
枪在我看来,始终是暴力和鲜血的象征,因此,我一直没有直视它的勇气。那日,在沈城轩的耐心安抚下,我才选择拿起了它。
“一定要学这个么?”我偏首朝沈城轩问道,一时并未注意到自己此刻正贴于他的怀中。
他轻笑一声,借势拉近与我的距离。我反应过来,红了脸转身,将枪递给他。
自与沈城轩相识以来,每次他的靠近,总是会令我脸红心跳,即使我们认识了许久。
我走到树荫下,正欲在石墩上随意坐下时,沈城轩却先我一步。他从阿浩手中取过自己的外套,大手一挥,铺在了石墩上。
“太凉,还是垫着些好。”
见状,我垂首一笑,毫不客气地坐下,故作傲娇地对他道:“那就谢谢沈少爷了。”
他倚树而立,痴痴望着我,眼中笑意浓厚。
一旁的阿浩推了推眼镜,悄悄偏了脑袋去瞧不为所动的沈城轩,见他仍旧望着我时,只无奈地瘪嘴摇了摇头。
我不好意思起来,摸出手帕假意擦拭额头。沈城轩却接过我的帕子,忙蹲下身替我轻轻擦去脸上浮起的薄汗。
“是不是太热了?”他将手背贴向我泛红的脸颊。
“也没有。”
生了汗的脸哪好意思让人摸?我只躲了他的手,自顾自地望向别处。
他不满,索性凑近我,仰首在我面上落下一个轻柔的吻。
“现在还躲么?”他问。
“沈城轩!”
“在呢。”
我又惊又羞,忙捂住自己被他亲过的脸颊,他却是嬉皮笑脸地望着我。
慌忙间,我猝然起身,瞥了一眼不远处的阿浩。哪知他早就背了身,还退到了十米开外。
我被眼前的一幕惹笑,转了首对沈城轩道:“出了汗,不好。”
猝不及防间,脸上再次落下他数不清的吻,先是左脸颊,额头,右脸颊,再到鼻尖,唇角......可谓无所不至。
脸庞不禁被吻到发酥发麻,我忍不住笑出声,去躲他一个接一个的吻。
我伸手去推他,却被柔柔握住,挣也挣不脱。
“你好像一只啄木鸟啊......”
终于,他停了吻。
“那也只啄林三小姐这棵双木常青树。”
这人,说话总是能将我逗笑,偏偏语气又是一本正经。
见我又笑了起来,他轻手捏了捏我的脸,提高声音唤道:“阿浩!”
不一会儿,一杯水已递到了我跟前。
沈城轩静静等我喝完后,才换了模样,认真看向我道:“若卿,有些时候呢,不论是人,亦或是物,皆是瑕瑜互见的,枪也是一样的道理。”
我摩挲着手中的杯子,聆听他。
“欲思其利,必虑其害;欲思其成,必虑其败〔1〕。世间万物皆有两面,可只要我们择优而用,它便不再是洪水猛兽,伤人利器。”他接着道,“况且在当下这个时局,有了枪就有了自主权,有时候,枪声胜过人言。必要时,还可保全性命。”
“可你不是说过,你会一直......”
说到此处,我不免惊诧,不知从何时起,他早已成为我的底气,成为了我安全感的来源。
我瞧着他,咽回了所有的话。
“我会一直在你身后,永远。”沈城轩目光深深,带着柔情的指尖抚过我的发梢,“可是,这不够,我想你始终有保护自己的能力。”
这一次,身后拥住我的不再是他,而是春日里的清风,与他一样温柔的清风。
我回忆着手心里他的温度,扔掉恐惧,再次举起手枪,扣动扳机,对准了眼前红色的靶心。
午后,沈城轩驱车将我送往学校。
到达后,我并未着急下车,而是从包里取出一支Max Factor口红。
这支口红有一个时髦的名字,叫“蜜丝佛陀”,是由后来著名的小说家,密斯张所取。
蜜—丝—佛—陀,当真是“信达雅”,我心想。
可对镜涂抹时,瞧着自己一掉再掉的唇色,我不禁对眼前人投去埋怨的一瞥。
身旁的沈城轩瞧见了,低声浅笑起来,眸光暧昧至极:“实在抱歉,吃了你如此多的口红。”
我一时羞赧,一言不发,踢了他一脚。可他非但不躲,还带着一脸享受的笑意。
我气急,拽起包要下车,却听身后传来他的轻哼声。
今日我穿的是一双绣有中式刺绣的玛丽珍鞋,虽如此,料子还是皮质的,圆润的鞋头踢到人身上,该是疼的。
方才,自己又是如此没轻没重的,该是踢疼了他罢。
我不忍,转身去瞧他,哪知却被他一把揽住,抱了个满怀。
低哑的男声贴耳而入,声声分明:“再抱一下,这次不会吃你的口红了。”
铃声响起,教室里开始嘈杂起来,同学们三三两两,有说有笑地谈论起方才刑事诉讼法课上的内容。
我无意加入抱团而聚的男同学,收拾好课本后独自走出了教室。
如今,沪江大学与我同级的女同学只有四位,法律系的女生共计两名。
自本校应五四之风,开男女同校之先河后,学校里却仍有许多瞧不上女性的人。男同学中,此等现象尤为突出。
通常,女同学在课堂上的发言会被其他男同学无端打断,一句话总是能引起他们十句话的反驳。连各大比赛资格,实践机会都会被他们事先隐瞒,最后再自己内部夺了去。
不过,要让这些人闭嘴,只有拿出狠劲,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用事实证明,女性的能力丝毫不输男性。
我们缺的,从来只是同等的机会。
“若卿?”
走廊里,一位女同学叫住我。
我回头,见是桢华,陈桢华。
我们因住同宿舍而结识,不过她是国文系的学生,也是一个笑起来很可爱的姑娘。
她笑出两个酒窝,朝我飞奔而来。
我快步走向前,迎上她:“这是有什么喜事要公布?笑得如此开心。”
“都不是啦。”她亲昵地抚上我的胳膊,面上笑意仍未散去,“我想请你看电影,谢谢你为我补习英文。”
我并未推辞,笑道:“好啊!”
两人一齐并肩挽着手,在校园中缓缓走着。
突然,她不怀好意地一笑,朝我问道:“方才那位送你到学校的先生是你的未婚夫吧?”
我浅笑,轻摇了摇头:“不是,我没有婚约在身。”
说完,心中涌起一丝无奈,虽说我与程越泽并未有明确的婚约,可程林相结却是两家心照不宣的约定。
她瘪嘴失落起来:“真羡慕你,不像我,打小便有婚约束缚,逃也逃不掉,要是我执意退婚,便不会有如今读大学的机会。”
“只要你独立强大了,谁人也奈何不了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又如何?我就不相信,我还跑不了!”
桢华满目崇拜地望着我:“希望我能如你一般勇敢。”
我轻柔地拍拍她的手道:“你会的,而且你会比我更勇敢。”
她释然一笑,弯弯的嘴角旁再次挂起一对好看的酒窝。
片刻,她将问题绕回到我身上,问道:“那你喜欢那位少爷么?”
“喜欢。”
“他知道么?”
我摇头。
“为何不呢?”
“我们可能不会有结果。”
“可能不等于必然,不是么?”
我沉默。
这时,一道清冷的声音灌入耳朵:“下周的辩论赛不要忘了。”
我蓦然回神,抬首望去,见是万陌潼,法律系的另外一名女生。
她英气十足的脸上总是挂着高冷倔强,除了有关专业的事情,她从不会与他人谈论多余的话题。
“我记得。”我回应道。
万陌潼没有正眼望我,而是迈开步子转身离去。不知何时,身后走来一群男同学,与她迎面相遇。
其中同班级法律系的一位男同学杨承带头起哄道:“女人来大学凑什么热闹?真搞不懂校董会那帮老头子怎么想的,让她们念书不就是浪费资源么?”
一个梳着油头,戴着圆框眼镜的男同学附和道:“可不是么?招这样的女学生进校,校长也不怕我们分了心,丢了学业。我看啊,还不如早些回家嫁人去,省得在这勾人害人!”
说着,他还朝地上啐了一口。
万陌潼停下脚步,侧眼扫过身旁的众人,不紧不慢地说道:“谁家的狗没栓好,跑这撒野来了?也不怕明日上了报纸,说是我校发生一起恶犬伤人事件。”
本在怒火中的我,听闻此话,一时没忍住,也笑出了声。那两个男生却是暴跳如雷,撸起袖子就朝万陌潼走去。
杨承暴怒道:“万陌潼!你把话说清楚,到底谁才是狗!你别以为我不会动手!”
身旁的其他男生见他们真要动手,忙上去拦住,劝道:“跟一个女人动什么气?”
万陌潼朝他们冷笑一声,从容不迫地离开了。
桢华早就听得冒了火,我拍拍她的肩,示意她无需如此生气。
“有些人有在这狗叫的功夫,却没有参加辩论社的本事,还真是有意思。”我走上前对几人淡淡道,“人不行,便莫要怪路不平。”
他们只瞪红了眼瞧我,不知是被气到了,还是不敢与我正面起冲突。
“嘭!”
一声枪声响起,惊得树林里的鸟儿四散而飞,鸣声四起,而强大的后坐力不禁使我往身后人的怀中靠去。
我惊魂未定,睁开紧闭的双眼,期待地望了望前方。不出意外,偏了靶心,瞧着自己糟糕的成绩,我顿时心生颓废。
还记得,沈城轩将这把勃朗宁手枪送给我作生辰礼物,自己哆哆嗦嗦接过时的颤抖紧张。
枪在我看来,始终是暴力和鲜血的象征,因此,我一直没有直视它的勇气。那日,在沈城轩的耐心安抚下,我才选择拿起了它。
“一定要学这个么?”我偏首朝沈城轩问道,一时并未注意到自己此刻正贴于他的怀中。
他轻笑一声,借势拉近与我的距离。我反应过来,红了脸转身,将枪递给他。
自与沈城轩相识以来,每次他的靠近,总是会令我脸红心跳,即使我们认识了许久。
我走到树荫下,正欲在石墩上随意坐下时,沈城轩却先我一步。他从阿浩手中取过自己的外套,大手一挥,铺在了石墩上。
“太凉,还是垫着些好。”
见状,我垂首一笑,毫不客气地坐下,故作傲娇地对他道:“那就谢谢沈少爷了。”
他倚树而立,痴痴望着我,眼中笑意浓厚。
一旁的阿浩推了推眼镜,悄悄偏了脑袋去瞧不为所动的沈城轩,见他仍旧望着我时,只无奈地瘪嘴摇了摇头。
我不好意思起来,摸出手帕假意擦拭额头。沈城轩却接过我的帕子,忙蹲下身替我轻轻擦去脸上浮起的薄汗。
“是不是太热了?”他将手背贴向我泛红的脸颊。
“也没有。”
生了汗的脸哪好意思让人摸?我只躲了他的手,自顾自地望向别处。
他不满,索性凑近我,仰首在我面上落下一个轻柔的吻。
“现在还躲么?”他问。
“沈城轩!”
“在呢。”
我又惊又羞,忙捂住自己被他亲过的脸颊,他却是嬉皮笑脸地望着我。
慌忙间,我猝然起身,瞥了一眼不远处的阿浩。哪知他早就背了身,还退到了十米开外。
我被眼前的一幕惹笑,转了首对沈城轩道:“出了汗,不好。”
猝不及防间,脸上再次落下他数不清的吻,先是左脸颊,额头,右脸颊,再到鼻尖,唇角......可谓无所不至。
脸庞不禁被吻到发酥发麻,我忍不住笑出声,去躲他一个接一个的吻。
我伸手去推他,却被柔柔握住,挣也挣不脱。
“你好像一只啄木鸟啊......”
终于,他停了吻。
“那也只啄林三小姐这棵双木常青树。”
这人,说话总是能将我逗笑,偏偏语气又是一本正经。
见我又笑了起来,他轻手捏了捏我的脸,提高声音唤道:“阿浩!”
不一会儿,一杯水已递到了我跟前。
沈城轩静静等我喝完后,才换了模样,认真看向我道:“若卿,有些时候呢,不论是人,亦或是物,皆是瑕瑜互见的,枪也是一样的道理。”
我摩挲着手中的杯子,聆听他。
“欲思其利,必虑其害;欲思其成,必虑其败〔1〕。世间万物皆有两面,可只要我们择优而用,它便不再是洪水猛兽,伤人利器。”他接着道,“况且在当下这个时局,有了枪就有了自主权,有时候,枪声胜过人言。必要时,还可保全性命。”
“可你不是说过,你会一直......”
说到此处,我不免惊诧,不知从何时起,他早已成为我的底气,成为了我安全感的来源。
我瞧着他,咽回了所有的话。
“我会一直在你身后,永远。”沈城轩目光深深,带着柔情的指尖抚过我的发梢,“可是,这不够,我想你始终有保护自己的能力。”
这一次,身后拥住我的不再是他,而是春日里的清风,与他一样温柔的清风。
我回忆着手心里他的温度,扔掉恐惧,再次举起手枪,扣动扳机,对准了眼前红色的靶心。
午后,沈城轩驱车将我送往学校。
到达后,我并未着急下车,而是从包里取出一支Max Factor口红。
这支口红有一个时髦的名字,叫“蜜丝佛陀”,是由后来著名的小说家,密斯张所取。
蜜—丝—佛—陀,当真是“信达雅”,我心想。
可对镜涂抹时,瞧着自己一掉再掉的唇色,我不禁对眼前人投去埋怨的一瞥。
身旁的沈城轩瞧见了,低声浅笑起来,眸光暧昧至极:“实在抱歉,吃了你如此多的口红。”
我一时羞赧,一言不发,踢了他一脚。可他非但不躲,还带着一脸享受的笑意。
我气急,拽起包要下车,却听身后传来他的轻哼声。
今日我穿的是一双绣有中式刺绣的玛丽珍鞋,虽如此,料子还是皮质的,圆润的鞋头踢到人身上,该是疼的。
方才,自己又是如此没轻没重的,该是踢疼了他罢。
我不忍,转身去瞧他,哪知却被他一把揽住,抱了个满怀。
低哑的男声贴耳而入,声声分明:“再抱一下,这次不会吃你的口红了。”
铃声响起,教室里开始嘈杂起来,同学们三三两两,有说有笑地谈论起方才刑事诉讼法课上的内容。
我无意加入抱团而聚的男同学,收拾好课本后独自走出了教室。
如今,沪江大学与我同级的女同学只有四位,法律系的女生共计两名。
自本校应五四之风,开男女同校之先河后,学校里却仍有许多瞧不上女性的人。男同学中,此等现象尤为突出。
通常,女同学在课堂上的发言会被其他男同学无端打断,一句话总是能引起他们十句话的反驳。连各大比赛资格,实践机会都会被他们事先隐瞒,最后再自己内部夺了去。
不过,要让这些人闭嘴,只有拿出狠劲,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用事实证明,女性的能力丝毫不输男性。
我们缺的,从来只是同等的机会。
“若卿?”
走廊里,一位女同学叫住我。
我回头,见是桢华,陈桢华。
我们因住同宿舍而结识,不过她是国文系的学生,也是一个笑起来很可爱的姑娘。
她笑出两个酒窝,朝我飞奔而来。
我快步走向前,迎上她:“这是有什么喜事要公布?笑得如此开心。”
“都不是啦。”她亲昵地抚上我的胳膊,面上笑意仍未散去,“我想请你看电影,谢谢你为我补习英文。”
我并未推辞,笑道:“好啊!”
两人一齐并肩挽着手,在校园中缓缓走着。
突然,她不怀好意地一笑,朝我问道:“方才那位送你到学校的先生是你的未婚夫吧?”
我浅笑,轻摇了摇头:“不是,我没有婚约在身。”
说完,心中涌起一丝无奈,虽说我与程越泽并未有明确的婚约,可程林相结却是两家心照不宣的约定。
她瘪嘴失落起来:“真羡慕你,不像我,打小便有婚约束缚,逃也逃不掉,要是我执意退婚,便不会有如今读大学的机会。”
“只要你独立强大了,谁人也奈何不了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又如何?我就不相信,我还跑不了!”
桢华满目崇拜地望着我:“希望我能如你一般勇敢。”
我轻柔地拍拍她的手道:“你会的,而且你会比我更勇敢。”
她释然一笑,弯弯的嘴角旁再次挂起一对好看的酒窝。
片刻,她将问题绕回到我身上,问道:“那你喜欢那位少爷么?”
“喜欢。”
“他知道么?”
我摇头。
“为何不呢?”
“我们可能不会有结果。”
“可能不等于必然,不是么?”
我沉默。
这时,一道清冷的声音灌入耳朵:“下周的辩论赛不要忘了。”
我蓦然回神,抬首望去,见是万陌潼,法律系的另外一名女生。
她英气十足的脸上总是挂着高冷倔强,除了有关专业的事情,她从不会与他人谈论多余的话题。
“我记得。”我回应道。
万陌潼没有正眼望我,而是迈开步子转身离去。不知何时,身后走来一群男同学,与她迎面相遇。
其中同班级法律系的一位男同学杨承带头起哄道:“女人来大学凑什么热闹?真搞不懂校董会那帮老头子怎么想的,让她们念书不就是浪费资源么?”
一个梳着油头,戴着圆框眼镜的男同学附和道:“可不是么?招这样的女学生进校,校长也不怕我们分了心,丢了学业。我看啊,还不如早些回家嫁人去,省得在这勾人害人!”
说着,他还朝地上啐了一口。
万陌潼停下脚步,侧眼扫过身旁的众人,不紧不慢地说道:“谁家的狗没栓好,跑这撒野来了?也不怕明日上了报纸,说是我校发生一起恶犬伤人事件。”
本在怒火中的我,听闻此话,一时没忍住,也笑出了声。那两个男生却是暴跳如雷,撸起袖子就朝万陌潼走去。
杨承暴怒道:“万陌潼!你把话说清楚,到底谁才是狗!你别以为我不会动手!”
身旁的其他男生见他们真要动手,忙上去拦住,劝道:“跟一个女人动什么气?”
万陌潼朝他们冷笑一声,从容不迫地离开了。
桢华早就听得冒了火,我拍拍她的肩,示意她无需如此生气。
“有些人有在这狗叫的功夫,却没有参加辩论社的本事,还真是有意思。”我走上前对几人淡淡道,“人不行,便莫要怪路不平。”
他们只瞪红了眼瞧我,不知是被气到了,还是不敢与我正面起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