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屿的这个动作太令晁雨意外了。
她几乎是在一片茫然中下意识把杯子递了过去。
辜屿接了,走回案几边倒了杯水,过来递她,然后离开。
直到许辰懿从客房那端走来,路过饭厅,瞧见晁雨扶墙站在那里:“你怎么出来了?”
“倒水。”
“倒完怎么不回去?”
“哦……嗯。”
许辰懿过来扶了晁雨,两人一起回晁雨的房间。
路过那道窄窄长长的楼梯时,晁雨往那方向瞥了眼。
那里当然空荡荡,辜屿早已走了。
晁雨心里本已散去的感觉,变成了晃晃荡荡的这一杯水。
-
人生就像围城,总是城外的人想出城、城外的人想进城。
许辰懿忙得跳脚时嚷着要过慢生活,真闲下来又觉得身上长蘑菇。
到了这天晚上,她已经无聊到把指甲油翻出来,好几瓶摊在晁雨床上。
问晁雨:“你要什么颜色?”
“……我能不要么?”
“不能,要不就还是透明的。”
许辰懿举起透明指甲油的瓶子晃了晃,懒洋洋打个哈欠,拿分趾棉把两人的脚趾卡好。
女生好像就这样,无论几岁,都可以一起做无聊的事,并且乐此不疲。
“你先给我涂。”许辰懿指挥晁雨:“一个脚趾甲一个shai儿,越五彩斑斓越好。”
晁雨帮她涂。
许辰懿不像晁雨那么白,她的肤色是一种健康的漂亮。尽管如此,她脚背上那个小小的疤还是格外明显。
晁雨低着头,趁许辰懿不注意的时候飞快咬一下唇角。
有点心疼。
许辰懿来自东北的一座小城。她是家中长女,还有两个妹妹比她小不少。
母亲早逝,父亲是个酒鬼,家里条件很差。她爸每每喝醉了酒,就会摇晃着回来醉醺醺地开骂,骂老婆死得早就算了,怎么也没给他留下一个儿子。
然后就会找各种借口,打她和她妹。
许辰懿每次都护在妹妹面前,拼命拉开她爸。但她到底是个女孩,力气怎么可能比得过一个成年男人。
他爸打她妹最凶的那次,拽着她妹头发要往那掉了漆的漆红柜子上撞。
许辰懿发了狠,把她爸喝的那种很高度数的二锅头酒瓶往地上一砸,浓烈的酒液和碎玻璃渣溅了她一脚。
其中一块碎玻璃渣扎进她脚背,血淌出来,她浑然不觉,用碎酒瓶的断面指着她爸的脖子:“你再动我妹一下试试,我杀了你。”
少女双目血红,如地狱来的恶鬼。
一个醉到浑不知天日的成年男人也不禁怔了下。
最终是转身,骂骂咧咧地走了。
这件事是有次喝醉酒的时候,许辰懿讲给晁雨听的。
那是一个冬天,她俩坐在北京天寒地冻的马路牙子上,许辰懿那时还是个实习生,弄错了个很重要的数据,鼻涕眼泪糊了一脸,跟晁雨说:“你别看我人五人六的,其实我是个坏人。我发现自己真敢杀人,哪怕这人是我亲爹。”
晁雨捧着她的脸,帮她拂开被眼泪糊了一脸的长发,很肯定地说:“不是的。你是全天下最好、最好的人。”
几天后,许辰懿买了些指甲油回来,跟晁雨一起涂,又给晁雨看她脚上的疤。
然后发现晁雨的脚腕上也有个疤,乐了,说:“我们疤疤相惜。”
“……什么乱七八糟的。”
许辰懿咧着嘴乐。她这人就这样,天大的事都能抛在脑后,侠女一样无所顾忌从围困自己的绝境中杀伐出来,逃离了家乡小城,杀到了北京。
不过她后来发现,原来亚轩这种高端设计公司的人是不涂有色指甲油的。
她把手指甲上的颜色都洗了,脚趾甲的颜色却留下来,藏进九厘米的高跟鞋里,像藏起一点小小的倔强和骄傲。
她也问过晁雨脚腕上的疤是怎么来的。
晁雨给她讲了。
晁雨给她涂完,她又给晁雨涂了层透明的脚趾甲油。
为了不蹭花,扶着晁雨,企鹅一样挪到木连廊上吹夜风。
不远处的山连绵在夜色中铺展,像幅温柔的水墨画。
许辰懿指指那边:“是那座山么?”
晁雨点点头。
绕洵州城而过的那条清溪叫雩溪,溪尽头的那座山则叫霓山。从她们所住的这条木安老街过去并不远。
晁雨脚上的疤便是在那里落下的——
那年她十二岁,辜屿八岁。
那天各家父母刚好约着,带上自家孩子去隔壁镇赶集。辜屿对这些不感兴趣,晁雨恰逢感冒加上青春期意识开始萌芽,也不打算去。
两人便留了下来,由毛秀珍看着他们。
毛秀珍也是个心大的,把俩小孩放在自家小院里,自己照旧打麻将去了。
晁雨是不可能跟辜屿待着的,毕竟辜屿话也不跟她讲。
辜屿在里面打游戏,她在外面跟一只小土狗玩。
小土狗是毛秀珍从山脚下捡回来的,受了伤,好不容易才养得七七八八。
晁雨玩了会儿困了,爬到毛秀珍床上睡了一觉。
出去一看傻了眼:小土狗挣脱绳子跑了。
不用说,肯定又往山里跑了。
小土狗的伤还没好全,晁雨心里急,冲进游戏房,叫辜屿跟她一起去找。
辜屿对着电视屏打掌机,全当没她这个人。
她冲过去直接断开游戏机:“你听到没啊?”
辜屿抬眸。
那不是一个八岁小孩该有的冷峻视线。
辜屿说:“既然这么在意的话,为什么会让它跑掉?”
晁雨一怔。
那是辜屿跟她说的第一句话。
“毛奶奶给它套的绳子,我哪想到……算了。”晁雨不再跟他多说,自己转身跑出去。
十岁出头的年纪,正是觉得自己长大无所不能的时候。
晁雨能闻出快下雨了,但她想着能趁下雨前,把小土狗给找回来。
问了山脚下的小卖部,果然看到小土狗进山去了。
她也跟着进山:“小土——狗!咳咳。”
这一声喊出来真叫人泄气,连个正经名字都没有。
晁雨问过毛秀珍为什么不取名。毛秀珍说辜屿讲没必要,小土狗就叫小土狗。
所以他就是个冷漠的小孩。
所以他怎么可能来找狗。
晁雨一边跑,一边在心里忿忿地想。
但她错误估计了山里的天气。
山里的雨来得更快也更急,顿成瓢泼之势。霓山上的土层松,很快泥泞一片,又陡又滑。
晁雨心里有点后悔,觉得不该这么冒进。
又不那么后悔,毕竟小土狗也是一条生命。
她尝试着又找了会儿,不慎踩在长了青苔的树根上脚底一滑,整个人扑进泥里,脚腕也被暴雨打落的树枝划破。
小孩子嘛,就是要晓得厉害才懂害怕。
她不敢乱走了,站在树下咬唇看着如注的雨。
还好没打雷。不过明明是下午,天黑得像整个暗夜提前到来。
心里的恐慌是一点点蔓延出来的。
那时候手机在洵州的小孩子里并不普及,也还没有像现在那么多功能的小天才电话手表。
她无法求援,只好站在原处。
毛秀珍沉迷于麻将桌,肯定没法这么快发现她不见了。那个一心只想着打游戏的冷血小屁孩,更是指望不上。
晁雨低头看一眼自己的脚踝,涌出的血都被雨水冲尽了,皮肤变得苍白一片。
腿开始发麻的时候,团团的雨雾中冒出个人形,把她吓了一大跳。
等人走近了,她才看清——
是那个臭着一张脸的小屁孩,不过,穿着件粉红色的雨衣。
噗。
应该是毛秀珍的。
辜屿手里拎着盏探照灯,转身往回走。
他没发现晁雨脚伤了,以为她只是被雨雾困住,不辨方向。
晁雨跟在他身后。暴雨路滑,她摔了一次,这时走得格外小心。
终于跟着辜屿走出山外。
恐惧退去,愧疚涨潮。
她没能在落雨前找到小土狗,这下完蛋了。
她不想在臭脸小孩面前哭,带着发红的眼圈、眼睛睁得大大的,嘴用力包着。
变成一个很滑稽的表情。
辜屿看了她一眼。
“你真的很烦。”那是他跟晁雨说的第二句话,接着,转身又进山去了。
“哎……”晁雨根本没来得及阻止他。
她一个十二岁的大人,怎会让一个八岁的小孩独自进山?
可辜屿消失得极快。
晁雨站了会儿,决心到附近的小卖部去找大人帮忙。
就在这时,那个粉色身影又出现了。
晁雨短促地叫一声——
他的怀里,抱着那只浅黄的小土狗。
他怎么找到的?
晁雨赶紧把狗接过来抱在怀里,两人往家的方向走。
这时,长大后的晁雨跟许辰懿吹着夜风。许辰懿问:“后来那小土狗呢?”
“不久就生病死掉了。我差点没哭死,辜屿那个死小孩一滴眼泪都没掉。”
所以后来晁雨看到“妖刀”这个称号横空出世的时候,心里浮出的两个字是——
果然。
他果然是个情感很淡漠的人。
“我也是因为这件事,觉得他应该讨厌我吧。毕竟他都不怎么跟我说话,好不容易说那么一句,还是说我烦人。”
晁雨嘴上跟许辰懿说着,心里却不知为何,想起辜屿站在雀梅前、回眸望过来那一瞬的眼神。
她左脚腕上陈旧的疤早已变淡,这会儿躲在新打的石膏里发痒。
晁雨很轻地拎了拎脚踝,心想:
他是么?
是个情感很淡漠的、并且讨厌我的人……么?
她几乎是在一片茫然中下意识把杯子递了过去。
辜屿接了,走回案几边倒了杯水,过来递她,然后离开。
直到许辰懿从客房那端走来,路过饭厅,瞧见晁雨扶墙站在那里:“你怎么出来了?”
“倒水。”
“倒完怎么不回去?”
“哦……嗯。”
许辰懿过来扶了晁雨,两人一起回晁雨的房间。
路过那道窄窄长长的楼梯时,晁雨往那方向瞥了眼。
那里当然空荡荡,辜屿早已走了。
晁雨心里本已散去的感觉,变成了晃晃荡荡的这一杯水。
-
人生就像围城,总是城外的人想出城、城外的人想进城。
许辰懿忙得跳脚时嚷着要过慢生活,真闲下来又觉得身上长蘑菇。
到了这天晚上,她已经无聊到把指甲油翻出来,好几瓶摊在晁雨床上。
问晁雨:“你要什么颜色?”
“……我能不要么?”
“不能,要不就还是透明的。”
许辰懿举起透明指甲油的瓶子晃了晃,懒洋洋打个哈欠,拿分趾棉把两人的脚趾卡好。
女生好像就这样,无论几岁,都可以一起做无聊的事,并且乐此不疲。
“你先给我涂。”许辰懿指挥晁雨:“一个脚趾甲一个shai儿,越五彩斑斓越好。”
晁雨帮她涂。
许辰懿不像晁雨那么白,她的肤色是一种健康的漂亮。尽管如此,她脚背上那个小小的疤还是格外明显。
晁雨低着头,趁许辰懿不注意的时候飞快咬一下唇角。
有点心疼。
许辰懿来自东北的一座小城。她是家中长女,还有两个妹妹比她小不少。
母亲早逝,父亲是个酒鬼,家里条件很差。她爸每每喝醉了酒,就会摇晃着回来醉醺醺地开骂,骂老婆死得早就算了,怎么也没给他留下一个儿子。
然后就会找各种借口,打她和她妹。
许辰懿每次都护在妹妹面前,拼命拉开她爸。但她到底是个女孩,力气怎么可能比得过一个成年男人。
他爸打她妹最凶的那次,拽着她妹头发要往那掉了漆的漆红柜子上撞。
许辰懿发了狠,把她爸喝的那种很高度数的二锅头酒瓶往地上一砸,浓烈的酒液和碎玻璃渣溅了她一脚。
其中一块碎玻璃渣扎进她脚背,血淌出来,她浑然不觉,用碎酒瓶的断面指着她爸的脖子:“你再动我妹一下试试,我杀了你。”
少女双目血红,如地狱来的恶鬼。
一个醉到浑不知天日的成年男人也不禁怔了下。
最终是转身,骂骂咧咧地走了。
这件事是有次喝醉酒的时候,许辰懿讲给晁雨听的。
那是一个冬天,她俩坐在北京天寒地冻的马路牙子上,许辰懿那时还是个实习生,弄错了个很重要的数据,鼻涕眼泪糊了一脸,跟晁雨说:“你别看我人五人六的,其实我是个坏人。我发现自己真敢杀人,哪怕这人是我亲爹。”
晁雨捧着她的脸,帮她拂开被眼泪糊了一脸的长发,很肯定地说:“不是的。你是全天下最好、最好的人。”
几天后,许辰懿买了些指甲油回来,跟晁雨一起涂,又给晁雨看她脚上的疤。
然后发现晁雨的脚腕上也有个疤,乐了,说:“我们疤疤相惜。”
“……什么乱七八糟的。”
许辰懿咧着嘴乐。她这人就这样,天大的事都能抛在脑后,侠女一样无所顾忌从围困自己的绝境中杀伐出来,逃离了家乡小城,杀到了北京。
不过她后来发现,原来亚轩这种高端设计公司的人是不涂有色指甲油的。
她把手指甲上的颜色都洗了,脚趾甲的颜色却留下来,藏进九厘米的高跟鞋里,像藏起一点小小的倔强和骄傲。
她也问过晁雨脚腕上的疤是怎么来的。
晁雨给她讲了。
晁雨给她涂完,她又给晁雨涂了层透明的脚趾甲油。
为了不蹭花,扶着晁雨,企鹅一样挪到木连廊上吹夜风。
不远处的山连绵在夜色中铺展,像幅温柔的水墨画。
许辰懿指指那边:“是那座山么?”
晁雨点点头。
绕洵州城而过的那条清溪叫雩溪,溪尽头的那座山则叫霓山。从她们所住的这条木安老街过去并不远。
晁雨脚上的疤便是在那里落下的——
那年她十二岁,辜屿八岁。
那天各家父母刚好约着,带上自家孩子去隔壁镇赶集。辜屿对这些不感兴趣,晁雨恰逢感冒加上青春期意识开始萌芽,也不打算去。
两人便留了下来,由毛秀珍看着他们。
毛秀珍也是个心大的,把俩小孩放在自家小院里,自己照旧打麻将去了。
晁雨是不可能跟辜屿待着的,毕竟辜屿话也不跟她讲。
辜屿在里面打游戏,她在外面跟一只小土狗玩。
小土狗是毛秀珍从山脚下捡回来的,受了伤,好不容易才养得七七八八。
晁雨玩了会儿困了,爬到毛秀珍床上睡了一觉。
出去一看傻了眼:小土狗挣脱绳子跑了。
不用说,肯定又往山里跑了。
小土狗的伤还没好全,晁雨心里急,冲进游戏房,叫辜屿跟她一起去找。
辜屿对着电视屏打掌机,全当没她这个人。
她冲过去直接断开游戏机:“你听到没啊?”
辜屿抬眸。
那不是一个八岁小孩该有的冷峻视线。
辜屿说:“既然这么在意的话,为什么会让它跑掉?”
晁雨一怔。
那是辜屿跟她说的第一句话。
“毛奶奶给它套的绳子,我哪想到……算了。”晁雨不再跟他多说,自己转身跑出去。
十岁出头的年纪,正是觉得自己长大无所不能的时候。
晁雨能闻出快下雨了,但她想着能趁下雨前,把小土狗给找回来。
问了山脚下的小卖部,果然看到小土狗进山去了。
她也跟着进山:“小土——狗!咳咳。”
这一声喊出来真叫人泄气,连个正经名字都没有。
晁雨问过毛秀珍为什么不取名。毛秀珍说辜屿讲没必要,小土狗就叫小土狗。
所以他就是个冷漠的小孩。
所以他怎么可能来找狗。
晁雨一边跑,一边在心里忿忿地想。
但她错误估计了山里的天气。
山里的雨来得更快也更急,顿成瓢泼之势。霓山上的土层松,很快泥泞一片,又陡又滑。
晁雨心里有点后悔,觉得不该这么冒进。
又不那么后悔,毕竟小土狗也是一条生命。
她尝试着又找了会儿,不慎踩在长了青苔的树根上脚底一滑,整个人扑进泥里,脚腕也被暴雨打落的树枝划破。
小孩子嘛,就是要晓得厉害才懂害怕。
她不敢乱走了,站在树下咬唇看着如注的雨。
还好没打雷。不过明明是下午,天黑得像整个暗夜提前到来。
心里的恐慌是一点点蔓延出来的。
那时候手机在洵州的小孩子里并不普及,也还没有像现在那么多功能的小天才电话手表。
她无法求援,只好站在原处。
毛秀珍沉迷于麻将桌,肯定没法这么快发现她不见了。那个一心只想着打游戏的冷血小屁孩,更是指望不上。
晁雨低头看一眼自己的脚踝,涌出的血都被雨水冲尽了,皮肤变得苍白一片。
腿开始发麻的时候,团团的雨雾中冒出个人形,把她吓了一大跳。
等人走近了,她才看清——
是那个臭着一张脸的小屁孩,不过,穿着件粉红色的雨衣。
噗。
应该是毛秀珍的。
辜屿手里拎着盏探照灯,转身往回走。
他没发现晁雨脚伤了,以为她只是被雨雾困住,不辨方向。
晁雨跟在他身后。暴雨路滑,她摔了一次,这时走得格外小心。
终于跟着辜屿走出山外。
恐惧退去,愧疚涨潮。
她没能在落雨前找到小土狗,这下完蛋了。
她不想在臭脸小孩面前哭,带着发红的眼圈、眼睛睁得大大的,嘴用力包着。
变成一个很滑稽的表情。
辜屿看了她一眼。
“你真的很烦。”那是他跟晁雨说的第二句话,接着,转身又进山去了。
“哎……”晁雨根本没来得及阻止他。
她一个十二岁的大人,怎会让一个八岁的小孩独自进山?
可辜屿消失得极快。
晁雨站了会儿,决心到附近的小卖部去找大人帮忙。
就在这时,那个粉色身影又出现了。
晁雨短促地叫一声——
他的怀里,抱着那只浅黄的小土狗。
他怎么找到的?
晁雨赶紧把狗接过来抱在怀里,两人往家的方向走。
这时,长大后的晁雨跟许辰懿吹着夜风。许辰懿问:“后来那小土狗呢?”
“不久就生病死掉了。我差点没哭死,辜屿那个死小孩一滴眼泪都没掉。”
所以后来晁雨看到“妖刀”这个称号横空出世的时候,心里浮出的两个字是——
果然。
他果然是个情感很淡漠的人。
“我也是因为这件事,觉得他应该讨厌我吧。毕竟他都不怎么跟我说话,好不容易说那么一句,还是说我烦人。”
晁雨嘴上跟许辰懿说着,心里却不知为何,想起辜屿站在雀梅前、回眸望过来那一瞬的眼神。
她左脚腕上陈旧的疤早已变淡,这会儿躲在新打的石膏里发痒。
晁雨很轻地拎了拎脚踝,心想:
他是么?
是个情感很淡漠的、并且讨厌我的人……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