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晚班,不回来做饭。”
房怡很快也吃完了面条,想了一下之后,对儿子说道,“你爸在家做饭,你想回来就回来。”
程勇也会做饭,但厨艺就不敢恭维了,是以她的潜台词就是:不想回来吃,就在学校食堂吃吧。
“我回来吃。”
程钦没有看沙发那边老爸的反应,一边夹了一筷子不多的剩菜,一边回答道,“我就这一百五十块钱了,能省点就省点,就算我爸做饭难吃一点,至少不用我花钱。”
程勇没好气道:“你爱吃不吃,我还不乐意做呢!”
“吃,吃!”
程钦露出一个讨好笑脸,“爸你其实做饭挺有天分的,主要是我妈做饭太好吃,导致你下厨机会太少了,多练练就好了。”
不要说这两年叛逆期经常跟爸妈闹矛盾了,就算是之前程钦还算乖巧的阶段,也很少会有这种言语,程勇和房怡一时间都有点惊异。
房怡性格更温柔一些,包容性强,虽然意外,却还是笑起来,道:“那行,你就经常回来吃吧,让你爸多练练。”
“我听妈的。”
程钦知道爸妈一时间肯定会不适应,但既然重生一趟,他也懒得去伪装原本这个阶段人厌狗嫌的自己,反正这个年龄本来就性格多变,没有什么比让爸妈顺心一点更重要的。
房怡去收拾东西准备上班,回头对儿子道:“吃完把碗筷放厨房,等下我再刷。”
程勇道:“泡着我傍晚回来刷就行了,你赶紧去上班吧。”
“你下班回来别忘记收衣服跟鞋。”
程钦很快把一碗面条吃完,到厨房看看,锅里还有,遂全部捞出来吃了,然后打了个饱嗝,拍拍肚子,把碗筷收拾了拿到厨房。
爸妈的碗筷都已经洗干净了,刚刚吃完饭,锅碗都很好洗,程钦快速把碗筷洗刷,将锅也收拾干净。
正洗手的时候,忽有所觉,转头就看到老妈站在厨房门口,正很惊奇地看着自己。
“你受什么刺激了?”
房怡也开始怀疑,实在是程钦今天表现太反常了,“平常让你连碗放回厨房都经常忘记,今天居然主动刷碗?”
“我这不是想表现好一点,回头再找你预支零花钱,比较好说话嘛。”
程钦笑着伸出一只手,“要不给我奖励点?五块钱就行。”
“刷个碗就五块钱,有这活我还想干呢?”
房怡嗔了儿子一眼,因为生活操劳而不复年轻的脸上难得露出笑容,使她看起来年轻不少,“我跟你爸都上班去了,你下午上课别迟到啊。”
“好。”
程钦应了一声,甩了甩手上的水珠,看看厨房,没有找到纸,这玩意是消耗品,看着不显眼,真随便用的话花费也不少,家里显然不会在厨房用纸。
程钦于是又到卫生间,用香皂洗了把脸,随后回到自己房间里面。
“得想想…”
程钦在书桌前坐了下来,铺开一张纸,开始做自己重生后的规划。
他的本职工作是个码农,第一时间想到的也都是类似方面的机会,而如今才年,等到他读大学的时候也才年,正值国内移动互联网起步之时,不管加入任何一个阵营,或者创业,都称得上是“广阔天地大有作为”。
短时间内,程钦没有急着在这个层面上做出选择,这本来也不是短时间就能做出的决定。
他给自己制定的首要目标是学业。
不管是为了给过去一个交代,还是为了给未来一个起点,总之,先把学生的本职工作做好。
程钦对此还是有一定信心的,虽然阔别校园多年,但是拥有后世灵魂和阅历,他的学习能力肯定要胜过原本历史上学渣形态的自己。
清北就不妄想了,想上他们需要先天和后天共同发力,不过进一所、,应该还是很有机会的。
而在未来两年的学习阶段,他还想要搞点副业,一方面总要找点事情做,另一方面也能够积累些资金。
可惜,对彩票没啥兴趣,否则买张彩票,什么都解决了……
程钦暗暗吐槽着,思索一阵,还真想到了两个方向:
第一个是他的本职工作,年国内互联网已经在蓬勃发展了,以他的水平想找个兼职,或者跟人合伙做点什么,并不算困难;
第二个则是兴趣爱好:写网文!
后世的程钦还真尝试过,但也只是尝试过,连码字的电费和打印邮寄合同的钱都没回本,他并没有这方面的天赋,更没有什么随身系统。
甚至就连过目不忘的本事,他也没有。
但是,随着年龄和阅龄的增长,符合他口味的小说越来越少,导致他把喜欢的那几本小说都翻来覆去看了很多遍,不说一字不差的写出来,前后大致剧情肯定是记得的。() ()
也就是说,仅限于这几本小说,他肯定可以称得上“白金之资”!
没有犹豫太久,程钦很快做出决定,选择了后者,主要原因有三个:
一,相较于写小说的新鲜感,程序他都已经写吐了,有其他选择的情况下,实在不想干回老本行;
二,写小说收益比兼职更高,又比创业稳定,能让他翻来覆去看许多遍的这几本小说都是经过市场检验的,基本不存在翻车的可能;
三,写小说更自由,且非常清闲,不会有什么乱七八糟的破事,而且他是抄书,不会卡文,说不定还能每天爆更,代替老鹰提前让这些网文作者感受一下什么特么的叫“更新”!
那写啥呢?
考虑到网络小说市场和风向一直都在变化,程钦很快把类型锁定在了仙侠、玄幻方面,这个类型的小说相对而言受时间和市场影响比较弱,升级、打脸、装逼的核心始终都没有发生变化,翻车概率进一步降低。
以后说不定还可以改编影视化,这年头起点作者的影视版权可都是在自己手里的。
具体到细分类型,选择范围就很少了,程钦综合不同因素,着重考虑了“复制难度低”“时间贴近年”这两个因素,很快敲定了选择范围:
《斗破》《星辰变》《盘龙》《吞噬星空》以及《遮天》三部曲
“羊毛就从你们身上薅了!
把这几个名字写下来之后,程钦看了看,很快又想到一件事情,有点郁闷的把《星辰变》《盘龙》给划掉了。
“妈的,差点忘了,这俩都已经写出来了……”
如今是年的月底了,程钦隐约记得番茄已经正在写《盘龙》了,红毛可能在写《长生界》,土豆应该在写《魔兽剑圣》,但也有可能已经写《斗破》了……
程钦记得不太清楚,于是很快带上钱包和钥匙,出门下楼,来到了附近的网吧,打开起点看了一下,并且很快确认了状况:
土豆确实在写《魔兽剑圣异界纵横》,番茄也确实在写《盘龙》,而红毛……居然连《神墓》都还没写完!
《神墓》可是跟《寸芒》差不多时间开书的啊!
程钦又在心底吐槽一阵,纠结半晌,还是把原本最想要写的《斗破苍穹》排除掉了,因为这跟《魔兽剑圣》距离太近,他怕正主此刻已经在构思这本书了。
虽然网文肯定是先写出来为准,但没有必要,还是谨慎一点比较好。
而剩下的就比较好选了,肯定是《遮天》三部曲优先,一则喜欢,二则字数多,可以多赚钱。
程钦没打算一直写下去,写完三部曲就可以封笔了,甚至《圣墟》都可以不必写,至于红毛以后写啥完全不用担心,这可是网文界里镇压万古的存在,只有真正去写小说才知道这位有多么恐怖,提前把《遮天》写了他也会有其他的创意,不会受影响,甚至还可以让读者多看几本好书。
确定之后,程钦也不耽搁时间,在网吧里时间可真就是金钱,他迅速注册了起点账号并且开通了作者后台,新建了作品,然后也不打开word,就在作者后台敲下了“第一章星空中的青铜巨棺”的标题。
得益于后世的工作经历,程钦手速极快,虽然手指不适应这种长期快速敲打键盘的强度,累得手指酸软,但还是在半个小时写出来了三千多字。
《遮天》开篇单章字数较少,程钦没有按照原本的分章,自己卡了一个点断章,把多余部分存在作者后台,随即将第一章上传,等待新书的入库审核。
做完这些,再看时间已经一点二十五了,程钦连上网没满一个小时都顾不得,立即下机走人
——他跟裴灵溪都“约好了”,一点半的时候一起出发去学校上课。
不能失约啊!
出了网吧,程钦立即蹬上自己的二八大杠,一路上踩得飞起,仅仅三分钟就进了小区,随后快速在小区楼下裴灵溪停车的地方停了下来。
他的破车不必上锁,非常简单的在原本位置一停,然后就往垃圾投放处走了几步,在阴影处站住,等着裴灵溪下楼。
只要裴灵溪下来,他就假装自己刚刚下楼扔完垃圾回来,准备去学校。
这属于巧遇,因此她不必害羞,也不必担心爸妈责问,就算被发现了,也可以说“刚好遇见了”。
这本身也就是事实,他只是询问了裴灵溪平常什么时候走,裴灵溪只是做出了回答,并且严格按照这个时间点去学校,又没有约定什么,不是巧遇难道还能算约会吗?
房怡很快也吃完了面条,想了一下之后,对儿子说道,“你爸在家做饭,你想回来就回来。”
程勇也会做饭,但厨艺就不敢恭维了,是以她的潜台词就是:不想回来吃,就在学校食堂吃吧。
“我回来吃。”
程钦没有看沙发那边老爸的反应,一边夹了一筷子不多的剩菜,一边回答道,“我就这一百五十块钱了,能省点就省点,就算我爸做饭难吃一点,至少不用我花钱。”
程勇没好气道:“你爱吃不吃,我还不乐意做呢!”
“吃,吃!”
程钦露出一个讨好笑脸,“爸你其实做饭挺有天分的,主要是我妈做饭太好吃,导致你下厨机会太少了,多练练就好了。”
不要说这两年叛逆期经常跟爸妈闹矛盾了,就算是之前程钦还算乖巧的阶段,也很少会有这种言语,程勇和房怡一时间都有点惊异。
房怡性格更温柔一些,包容性强,虽然意外,却还是笑起来,道:“那行,你就经常回来吃吧,让你爸多练练。”
“我听妈的。”
程钦知道爸妈一时间肯定会不适应,但既然重生一趟,他也懒得去伪装原本这个阶段人厌狗嫌的自己,反正这个年龄本来就性格多变,没有什么比让爸妈顺心一点更重要的。
房怡去收拾东西准备上班,回头对儿子道:“吃完把碗筷放厨房,等下我再刷。”
程勇道:“泡着我傍晚回来刷就行了,你赶紧去上班吧。”
“你下班回来别忘记收衣服跟鞋。”
程钦很快把一碗面条吃完,到厨房看看,锅里还有,遂全部捞出来吃了,然后打了个饱嗝,拍拍肚子,把碗筷收拾了拿到厨房。
爸妈的碗筷都已经洗干净了,刚刚吃完饭,锅碗都很好洗,程钦快速把碗筷洗刷,将锅也收拾干净。
正洗手的时候,忽有所觉,转头就看到老妈站在厨房门口,正很惊奇地看着自己。
“你受什么刺激了?”
房怡也开始怀疑,实在是程钦今天表现太反常了,“平常让你连碗放回厨房都经常忘记,今天居然主动刷碗?”
“我这不是想表现好一点,回头再找你预支零花钱,比较好说话嘛。”
程钦笑着伸出一只手,“要不给我奖励点?五块钱就行。”
“刷个碗就五块钱,有这活我还想干呢?”
房怡嗔了儿子一眼,因为生活操劳而不复年轻的脸上难得露出笑容,使她看起来年轻不少,“我跟你爸都上班去了,你下午上课别迟到啊。”
“好。”
程钦应了一声,甩了甩手上的水珠,看看厨房,没有找到纸,这玩意是消耗品,看着不显眼,真随便用的话花费也不少,家里显然不会在厨房用纸。
程钦于是又到卫生间,用香皂洗了把脸,随后回到自己房间里面。
“得想想…”
程钦在书桌前坐了下来,铺开一张纸,开始做自己重生后的规划。
他的本职工作是个码农,第一时间想到的也都是类似方面的机会,而如今才年,等到他读大学的时候也才年,正值国内移动互联网起步之时,不管加入任何一个阵营,或者创业,都称得上是“广阔天地大有作为”。
短时间内,程钦没有急着在这个层面上做出选择,这本来也不是短时间就能做出的决定。
他给自己制定的首要目标是学业。
不管是为了给过去一个交代,还是为了给未来一个起点,总之,先把学生的本职工作做好。
程钦对此还是有一定信心的,虽然阔别校园多年,但是拥有后世灵魂和阅历,他的学习能力肯定要胜过原本历史上学渣形态的自己。
清北就不妄想了,想上他们需要先天和后天共同发力,不过进一所、,应该还是很有机会的。
而在未来两年的学习阶段,他还想要搞点副业,一方面总要找点事情做,另一方面也能够积累些资金。
可惜,对彩票没啥兴趣,否则买张彩票,什么都解决了……
程钦暗暗吐槽着,思索一阵,还真想到了两个方向:
第一个是他的本职工作,年国内互联网已经在蓬勃发展了,以他的水平想找个兼职,或者跟人合伙做点什么,并不算困难;
第二个则是兴趣爱好:写网文!
后世的程钦还真尝试过,但也只是尝试过,连码字的电费和打印邮寄合同的钱都没回本,他并没有这方面的天赋,更没有什么随身系统。
甚至就连过目不忘的本事,他也没有。
但是,随着年龄和阅龄的增长,符合他口味的小说越来越少,导致他把喜欢的那几本小说都翻来覆去看了很多遍,不说一字不差的写出来,前后大致剧情肯定是记得的。() ()
也就是说,仅限于这几本小说,他肯定可以称得上“白金之资”!
没有犹豫太久,程钦很快做出决定,选择了后者,主要原因有三个:
一,相较于写小说的新鲜感,程序他都已经写吐了,有其他选择的情况下,实在不想干回老本行;
二,写小说收益比兼职更高,又比创业稳定,能让他翻来覆去看许多遍的这几本小说都是经过市场检验的,基本不存在翻车的可能;
三,写小说更自由,且非常清闲,不会有什么乱七八糟的破事,而且他是抄书,不会卡文,说不定还能每天爆更,代替老鹰提前让这些网文作者感受一下什么特么的叫“更新”!
那写啥呢?
考虑到网络小说市场和风向一直都在变化,程钦很快把类型锁定在了仙侠、玄幻方面,这个类型的小说相对而言受时间和市场影响比较弱,升级、打脸、装逼的核心始终都没有发生变化,翻车概率进一步降低。
以后说不定还可以改编影视化,这年头起点作者的影视版权可都是在自己手里的。
具体到细分类型,选择范围就很少了,程钦综合不同因素,着重考虑了“复制难度低”“时间贴近年”这两个因素,很快敲定了选择范围:
《斗破》《星辰变》《盘龙》《吞噬星空》以及《遮天》三部曲
“羊毛就从你们身上薅了!
把这几个名字写下来之后,程钦看了看,很快又想到一件事情,有点郁闷的把《星辰变》《盘龙》给划掉了。
“妈的,差点忘了,这俩都已经写出来了……”
如今是年的月底了,程钦隐约记得番茄已经正在写《盘龙》了,红毛可能在写《长生界》,土豆应该在写《魔兽剑圣》,但也有可能已经写《斗破》了……
程钦记得不太清楚,于是很快带上钱包和钥匙,出门下楼,来到了附近的网吧,打开起点看了一下,并且很快确认了状况:
土豆确实在写《魔兽剑圣异界纵横》,番茄也确实在写《盘龙》,而红毛……居然连《神墓》都还没写完!
《神墓》可是跟《寸芒》差不多时间开书的啊!
程钦又在心底吐槽一阵,纠结半晌,还是把原本最想要写的《斗破苍穹》排除掉了,因为这跟《魔兽剑圣》距离太近,他怕正主此刻已经在构思这本书了。
虽然网文肯定是先写出来为准,但没有必要,还是谨慎一点比较好。
而剩下的就比较好选了,肯定是《遮天》三部曲优先,一则喜欢,二则字数多,可以多赚钱。
程钦没打算一直写下去,写完三部曲就可以封笔了,甚至《圣墟》都可以不必写,至于红毛以后写啥完全不用担心,这可是网文界里镇压万古的存在,只有真正去写小说才知道这位有多么恐怖,提前把《遮天》写了他也会有其他的创意,不会受影响,甚至还可以让读者多看几本好书。
确定之后,程钦也不耽搁时间,在网吧里时间可真就是金钱,他迅速注册了起点账号并且开通了作者后台,新建了作品,然后也不打开word,就在作者后台敲下了“第一章星空中的青铜巨棺”的标题。
得益于后世的工作经历,程钦手速极快,虽然手指不适应这种长期快速敲打键盘的强度,累得手指酸软,但还是在半个小时写出来了三千多字。
《遮天》开篇单章字数较少,程钦没有按照原本的分章,自己卡了一个点断章,把多余部分存在作者后台,随即将第一章上传,等待新书的入库审核。
做完这些,再看时间已经一点二十五了,程钦连上网没满一个小时都顾不得,立即下机走人
——他跟裴灵溪都“约好了”,一点半的时候一起出发去学校上课。
不能失约啊!
出了网吧,程钦立即蹬上自己的二八大杠,一路上踩得飞起,仅仅三分钟就进了小区,随后快速在小区楼下裴灵溪停车的地方停了下来。
他的破车不必上锁,非常简单的在原本位置一停,然后就往垃圾投放处走了几步,在阴影处站住,等着裴灵溪下楼。
只要裴灵溪下来,他就假装自己刚刚下楼扔完垃圾回来,准备去学校。
这属于巧遇,因此她不必害羞,也不必担心爸妈责问,就算被发现了,也可以说“刚好遇见了”。
这本身也就是事实,他只是询问了裴灵溪平常什么时候走,裴灵溪只是做出了回答,并且严格按照这个时间点去学校,又没有约定什么,不是巧遇难道还能算约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