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官言臣口诛笔伐绛珠 八百朱雀塞外横拒雄鹰
“圣人书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未曾想我大明的堂堂长公主殿下也是如此。”都察御史张疾书,带着两百号都察院言臣堵在绛珠府前各种嘲讽谩骂已经一月有余。
但长公主一直闭门不出,这闭门羹他已经吃饱了。
言臣三十余载,从未见过面对漫天口诛笔伐无动于衷之人。若非那位的旨意,他早就打道回府了,这简直是他职业生涯的耻辱。
“难登大雅之堂啊,不心怀天下者,怎担得起长公主之名?这绛珠因一己私欲,置天下黎民于不顾啊,也不知道陛下怎么想的,依我看该弹劾长公主的称号,降为公主……”王威风是张疾书的左膀右臂,不过从七品,但却敢对长公主出言不逊,用脚想都知道是受了谁的旨意。
即便是张疾书,也不过正七品官职而已,这在京城实在是小得不能再小的芝麻官了,但就是这芝麻大小的官,平日里可是连紫禁城里的真龙都敢前仆后继以死相谏的。
在大明,武将的刀可以斩外敌,言臣的嘴可是能将人活活骂死的。
绛珠抱着赤鸟,在院子里看着不闻不知疲倦地苦练着一门名为“菩萨低眉”的佛门修行功法,听着府门外不断传来的叫骂声,心里不知道在想什么。
“本凤凰受不了了,已经吵了一个月了,让我去一口九焱凰火将门外这群烦人的癞蛤蟆烧干净得了。”赤鸟小声嘟囔着嘴,它已经不止一次这么提议了,但绛珠就是不让。
“你啊你,烧死了他们,来围堵的人只会更多。到时候外面传的我可就不是那,不识大体,不顾大局的绛珠长公主了,而是涂炭生灵,滥杀无辜的女魔头了。”绛珠摸了摸赤鸟的羽毛,她内心隐隐约约有种感觉,似乎有股强大的气息,不断在扫视着她,而且这股气息正在以惊人的速度不断靠近。
……
大明北部边境,八百重装铁骑列阵以待,火红色的大旗,正迎风招展,旗上秀有一个赤红的大字“朱”。他们的服饰和大明正统的军中作战服有很大的区别,除了胸前都绣有一个和大旗上一般无二的赤红“朱”字外,腰间还都悬配有一盏青铜色燃油灯。
而在武器方面,一般形制的马上作战武器在他们身上丝毫找不到存在的痕迹,他们的武器五花八门,甚至可以说怪诞,如果仔细观察就会发现,这八百朱雀军中,竟然还有人以锅碗瓢盆为武器,更有甚者,提笔便上了战场……
只不过,这八百人身上气势,都无比恢弘,此刻正凝聚在一起,以至于远远便能看到他们头顶的空中,有一抹火红的云霞在闪耀,隐隐约约还能看到朱雀的雏形。
朱雀营,八百朱雀军,时隔二十年竟然现身,警戒在大明与草原战线的最前方。
而让他们领命严阵以待的对手,竟然只有一人……
一个身材魁梧,左牵黄右擎苍的灰衣男子,正不动如山地遥望着这支特殊的铁骑。
“给我十支这样的铁骑,足以横扫天下。”那男子只是远远地淡淡开口,八百朱雀军□□训练有素的战马,竟然纷纷受惊,整齐的队伍顿时变得有些骚乱起来。
草原的大王,雄鹰部族的首领,完颜烈,一个眨眼的功夫,竟然就从千米外,鬼神般出现在了朱雀营阵前。
“朱雀营指挥使,袁不空,见过大王。”朱雀营最前方的一名骑着有“玉狮子”美誉的汗血宝马将领,翻身下马,抱拳恭敬道。
眼前之人,毕竟是草原三大部族之首,雄鹰部落的首领。
正是他的出现,才让鹰,狼,鹿,这三个纷争不断的草原部族统一了战线团结对外。
因此他也获得了鹰部落的最高美誉——雄鹰,虽然与狼部落和熊部落的两位首领——狼王和白鹿,并称草原三枭,但草原可以有部落首领,但却只能有一个大王,而这个大王,完颜烈已经当了足足八年了。
这也就意味着,他二十二岁那年,就统领了整个草原部族了,要知道当今圣上朱逑如今也才二十三岁,不同的是完颜烈是从底层一步步爬上来的,从尸山血海中杀出来的,而朱逑是在先帝遗诏中,继承的……
“堂堂超品,竟然甘愿屈尊,统领区区八百人。大明皇帝真是好手段,让我大开眼界,真对得起那天下御人第一的美誉。”
“谢大王赞誉,来之前圣上特意叮嘱,命在下于此恭候雄鹰大驾。今睹雄鹰风采,真是令在下心神激荡啊,毕竟论起武道修为,您可是毫无争议的天下第一啊。大明有句话叫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您这武道第一可要比咱圣上御人第一的含金量,高太多了。”
天下皆知,这位年仅三十的草原雄鹰,位列名震寰宇的八大超品“陆地神仙”之首!
大明江湖素有传闻,称其为“天下骑射第一,兵器第二,拳脚第二,锻体第二,劲气第一”,故有“马上第一,下马第二”的美誉。
至于“下马第一,上马第二”的那位,人在大明,暗中镇守着紫禁城。
虽然八百朱雀军中,也有八大超品的其中一人,一品修士一百五十三人,二品宗师□□十六人,但面对这位存在,仍是需要处处小心,一着不慎就可能全军覆没。
但凡达到一品修士之境的人都会知道,同为被誉为“陆地神仙”的超品,也有人仙,地仙之分,至于天仙之境,已经千年未现了……
所以,同为八大超品宗师之一的袁不空,对这位四年前就突破地仙巅峰的草原雄鹰,给予了百分之两百的尊重,而这一切落在朱雀军诸将士眼中,没有一人觉得过分。
虽然阵营敌对,但军中之人向来就是仰慕强者的,更何况这不是喜事将近,这位雄鹰此行便是来迎娶大明绛珠长公主的吗?
算起来,也是半个自己人了……
“那便替我谢过你们的皇帝了,只不过我这人素来喜欢独来独往,不喜有人跟随,除非你们能跟上我,那我便不加以阻拦,如何?”完颜烈不悲不喜,只是淡漠地开口,但整个朱雀营的将士都感受到了一股山岳般的压迫感,铺天盖地从四面八方袭来。
只是一个失神,那完颜烈便已经不见了踪影,眼睁睁从八百朱雀军眼皮子底下消失了,一时间引起不小的骚乱。
唯有袁不空捕捉到一些蛛丝马迹,心中暗暗惊呼:那完颜烈,竟然已经可以做到缩地成尺了……
同为地仙,他做不到。
“也不知道对小姐来说,是好是坏,但这大王,看起来倒是蛮不赖的……”
……
此时此刻,绛珠府门前,张疾书和王威风已经口干舌燥了,三伏天已至,让他们酷热难耐。
王威风很会做人,所以他做官升得快,没两年功夫就爬到了张疾书手底下,他见这位年事已高的都察御史已经头晕眼花,有要倒下的迹象了,急忙命人送来一辆马车,上面装满了降温的冰块。
张疾书倚靠在马车边,仰头喝了三大碗水,顿时又活了过来。
“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未曾想我大明的堂堂长公主殿下也是如此。”他继续冲着府门内叫嚣了起来。
“不识大体,自私自利,不顾大局,鼠目寸光。”张疾书恨不得要将这三伏天的酷热都怪罪到绛珠长公主头上。
他正骂的起劲,绛珠府的门却忽然打开了。
绛珠抱着赤鸟缓缓出现在众人视线里,不闻站在她身后,两人皆是面色平淡,没有言语。
而这两百多号言臣,却如同久旱逢甘霖,一个个变得激动不已,神情渐渐狂热起来。
只要骂倒了绛珠,就是立功,这便是言臣晋升的路,此刻一条通天大道,就这么堂而皇之摆在了他们面前,试问这让已经苦等了整整一个月的他们,如何淡定?
眼见这群言臣的眼神逐渐变得凶恶,神情逐渐变得恶毒了起来,不闻急忙上前欲挡在绛珠身前,却被绛珠伸手拦下。
绛珠怀抱赤鸟,一步一步,走到了张疾书所在的马车前,面色依然平淡如水。
谁也没注意到,天穹处有一头雄鹰正盘旋在他们头顶之上,傲视着底下的苍生。
随着绛珠走出府外,雄鹰的眼神中升起了一丝审阅,一丝玩味……
但长公主一直闭门不出,这闭门羹他已经吃饱了。
言臣三十余载,从未见过面对漫天口诛笔伐无动于衷之人。若非那位的旨意,他早就打道回府了,这简直是他职业生涯的耻辱。
“难登大雅之堂啊,不心怀天下者,怎担得起长公主之名?这绛珠因一己私欲,置天下黎民于不顾啊,也不知道陛下怎么想的,依我看该弹劾长公主的称号,降为公主……”王威风是张疾书的左膀右臂,不过从七品,但却敢对长公主出言不逊,用脚想都知道是受了谁的旨意。
即便是张疾书,也不过正七品官职而已,这在京城实在是小得不能再小的芝麻官了,但就是这芝麻大小的官,平日里可是连紫禁城里的真龙都敢前仆后继以死相谏的。
在大明,武将的刀可以斩外敌,言臣的嘴可是能将人活活骂死的。
绛珠抱着赤鸟,在院子里看着不闻不知疲倦地苦练着一门名为“菩萨低眉”的佛门修行功法,听着府门外不断传来的叫骂声,心里不知道在想什么。
“本凤凰受不了了,已经吵了一个月了,让我去一口九焱凰火将门外这群烦人的癞蛤蟆烧干净得了。”赤鸟小声嘟囔着嘴,它已经不止一次这么提议了,但绛珠就是不让。
“你啊你,烧死了他们,来围堵的人只会更多。到时候外面传的我可就不是那,不识大体,不顾大局的绛珠长公主了,而是涂炭生灵,滥杀无辜的女魔头了。”绛珠摸了摸赤鸟的羽毛,她内心隐隐约约有种感觉,似乎有股强大的气息,不断在扫视着她,而且这股气息正在以惊人的速度不断靠近。
……
大明北部边境,八百重装铁骑列阵以待,火红色的大旗,正迎风招展,旗上秀有一个赤红的大字“朱”。他们的服饰和大明正统的军中作战服有很大的区别,除了胸前都绣有一个和大旗上一般无二的赤红“朱”字外,腰间还都悬配有一盏青铜色燃油灯。
而在武器方面,一般形制的马上作战武器在他们身上丝毫找不到存在的痕迹,他们的武器五花八门,甚至可以说怪诞,如果仔细观察就会发现,这八百朱雀军中,竟然还有人以锅碗瓢盆为武器,更有甚者,提笔便上了战场……
只不过,这八百人身上气势,都无比恢弘,此刻正凝聚在一起,以至于远远便能看到他们头顶的空中,有一抹火红的云霞在闪耀,隐隐约约还能看到朱雀的雏形。
朱雀营,八百朱雀军,时隔二十年竟然现身,警戒在大明与草原战线的最前方。
而让他们领命严阵以待的对手,竟然只有一人……
一个身材魁梧,左牵黄右擎苍的灰衣男子,正不动如山地遥望着这支特殊的铁骑。
“给我十支这样的铁骑,足以横扫天下。”那男子只是远远地淡淡开口,八百朱雀军□□训练有素的战马,竟然纷纷受惊,整齐的队伍顿时变得有些骚乱起来。
草原的大王,雄鹰部族的首领,完颜烈,一个眨眼的功夫,竟然就从千米外,鬼神般出现在了朱雀营阵前。
“朱雀营指挥使,袁不空,见过大王。”朱雀营最前方的一名骑着有“玉狮子”美誉的汗血宝马将领,翻身下马,抱拳恭敬道。
眼前之人,毕竟是草原三大部族之首,雄鹰部落的首领。
正是他的出现,才让鹰,狼,鹿,这三个纷争不断的草原部族统一了战线团结对外。
因此他也获得了鹰部落的最高美誉——雄鹰,虽然与狼部落和熊部落的两位首领——狼王和白鹿,并称草原三枭,但草原可以有部落首领,但却只能有一个大王,而这个大王,完颜烈已经当了足足八年了。
这也就意味着,他二十二岁那年,就统领了整个草原部族了,要知道当今圣上朱逑如今也才二十三岁,不同的是完颜烈是从底层一步步爬上来的,从尸山血海中杀出来的,而朱逑是在先帝遗诏中,继承的……
“堂堂超品,竟然甘愿屈尊,统领区区八百人。大明皇帝真是好手段,让我大开眼界,真对得起那天下御人第一的美誉。”
“谢大王赞誉,来之前圣上特意叮嘱,命在下于此恭候雄鹰大驾。今睹雄鹰风采,真是令在下心神激荡啊,毕竟论起武道修为,您可是毫无争议的天下第一啊。大明有句话叫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您这武道第一可要比咱圣上御人第一的含金量,高太多了。”
天下皆知,这位年仅三十的草原雄鹰,位列名震寰宇的八大超品“陆地神仙”之首!
大明江湖素有传闻,称其为“天下骑射第一,兵器第二,拳脚第二,锻体第二,劲气第一”,故有“马上第一,下马第二”的美誉。
至于“下马第一,上马第二”的那位,人在大明,暗中镇守着紫禁城。
虽然八百朱雀军中,也有八大超品的其中一人,一品修士一百五十三人,二品宗师□□十六人,但面对这位存在,仍是需要处处小心,一着不慎就可能全军覆没。
但凡达到一品修士之境的人都会知道,同为被誉为“陆地神仙”的超品,也有人仙,地仙之分,至于天仙之境,已经千年未现了……
所以,同为八大超品宗师之一的袁不空,对这位四年前就突破地仙巅峰的草原雄鹰,给予了百分之两百的尊重,而这一切落在朱雀军诸将士眼中,没有一人觉得过分。
虽然阵营敌对,但军中之人向来就是仰慕强者的,更何况这不是喜事将近,这位雄鹰此行便是来迎娶大明绛珠长公主的吗?
算起来,也是半个自己人了……
“那便替我谢过你们的皇帝了,只不过我这人素来喜欢独来独往,不喜有人跟随,除非你们能跟上我,那我便不加以阻拦,如何?”完颜烈不悲不喜,只是淡漠地开口,但整个朱雀营的将士都感受到了一股山岳般的压迫感,铺天盖地从四面八方袭来。
只是一个失神,那完颜烈便已经不见了踪影,眼睁睁从八百朱雀军眼皮子底下消失了,一时间引起不小的骚乱。
唯有袁不空捕捉到一些蛛丝马迹,心中暗暗惊呼:那完颜烈,竟然已经可以做到缩地成尺了……
同为地仙,他做不到。
“也不知道对小姐来说,是好是坏,但这大王,看起来倒是蛮不赖的……”
……
此时此刻,绛珠府门前,张疾书和王威风已经口干舌燥了,三伏天已至,让他们酷热难耐。
王威风很会做人,所以他做官升得快,没两年功夫就爬到了张疾书手底下,他见这位年事已高的都察御史已经头晕眼花,有要倒下的迹象了,急忙命人送来一辆马车,上面装满了降温的冰块。
张疾书倚靠在马车边,仰头喝了三大碗水,顿时又活了过来。
“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未曾想我大明的堂堂长公主殿下也是如此。”他继续冲着府门内叫嚣了起来。
“不识大体,自私自利,不顾大局,鼠目寸光。”张疾书恨不得要将这三伏天的酷热都怪罪到绛珠长公主头上。
他正骂的起劲,绛珠府的门却忽然打开了。
绛珠抱着赤鸟缓缓出现在众人视线里,不闻站在她身后,两人皆是面色平淡,没有言语。
而这两百多号言臣,却如同久旱逢甘霖,一个个变得激动不已,神情渐渐狂热起来。
只要骂倒了绛珠,就是立功,这便是言臣晋升的路,此刻一条通天大道,就这么堂而皇之摆在了他们面前,试问这让已经苦等了整整一个月的他们,如何淡定?
眼见这群言臣的眼神逐渐变得凶恶,神情逐渐变得恶毒了起来,不闻急忙上前欲挡在绛珠身前,却被绛珠伸手拦下。
绛珠怀抱赤鸟,一步一步,走到了张疾书所在的马车前,面色依然平淡如水。
谁也没注意到,天穹处有一头雄鹰正盘旋在他们头顶之上,傲视着底下的苍生。
随着绛珠走出府外,雄鹰的眼神中升起了一丝审阅,一丝玩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