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夫人,你看那是不是徽哥儿和沅哥儿?”

    杂货铺前,春桃指着不远处的几个孩子,诧异询问。

    顾檀云抬起头,果然看到了两个小胖子,几日不见,总感觉两人更加圆不隆咚,正和其他孩子挤在糖画摊子前,付钱买糖画。

    不过糖画做好之后,兄弟俩却没有吃,而是递给了身后更大一点的孩子。

    “那是二房的宁少爷,看来是宁少爷带徽哥儿和沅哥儿出来玩呢。”

    说话间,几个孩子已经买完糖画准备离开。

    徽哥儿牵着沅哥儿的手,两人低着头跟在大孩子身后,自始至终没有往烤雀摊子这边看。

    倒是顾檀云不经意间一瞥,注意到了徽哥儿藏在袖口下的蹊跷。

    她皱了皱眉,还想再看,对方已经走远。

    太阳渐渐偏西,树荫随之移动,热闹的西市如同沉睡的老虎,短暂陷入了沉寂当中。

    摆在街对面的王婆子早已经被太阳晒得汗流浃背。

    自从那日的事情发生后,对方老实了许多,但仍是个不死心的,偷偷将掉到地上的烤麻雀捡回去,用水冲洗干净,直接当成新的拿出来卖。

    说到底,还是舍不下一份赚钱的生意,所以继续厚脸皮学人摆摊。

    因着便宜一分钱,刚开始的确有不少食客被吸引过去,但在尝过王婆子烤雀的味道后,无一例外又回到顾檀云这边。

    对此,顾檀云只当不知,依旧专心卖自己的烤雀。

    这让那些食客们很是尴尬,于是每个人都买了比平时多几倍的数量。

    其实顾檀云是真的不在意。

    烤雀并多么困难的吃食,被人学去只是早晚的事情。

    何况她之所以卖烤雀,除了赚点儿小钱,更大程度是为了给许氏杂货铺造势,洗刷“冤名”,而后者她已经做到了。

    思考之间,隔壁传来闹哄哄的动静。

    孙大娘手上拿着一把芦苇扇给摊子扇风,听到动静,见怪不怪地摇摇头:“哎哟,这已经是今天的第五个咯。”

    果不其然,没一会儿就有一管事打扮的中年男子气急败坏地从酒肆中出来:“呸!这什么破酒,又苦又涩,还敢卖老子十五文,做梦去吧!”

    鹿掌柜在后面追着人喊:“哎呀,可以给你便宜一文,十四文!”

    管事脸色铁黑:“就你那烂酒,白送我都不要!”

    说完一甩袖,愤愤离开。

    顾檀云:“……”

    她第一次产生了好奇,这酒到底有多难喝,自她们摆摊至今竟是一次也没有卖出去?

    鹿掌柜望见那客人头都不回,便知道这一单又黄了,气得朝地上啐了一口:“不识货!我这可是扬州独一份的酒!”

    骂骂咧咧转身回去,一扭头,撞上顾家娘子的目光,又收敛脾气:“呵呵,让顾娘子见笑了。”

    顾檀云摇了摇头。

    摆摊许久,她对这位鹿掌柜多少有所了解,嘴巴虽刻薄了些,人却是不坏。

    譬如今早王婆子想将摊子摆到她们旁边,鹿掌柜看到后二话不说直接站到摊子前面,但凡有人过来,他都要说一句难吃,王婆子没法子,只能去了对面。

    对方愿意帮助他们,她自然领这份情。

    正好她有心为杂货铺选一样新的镇店商品,便主动开口:“鹿掌柜,我能尝一下那壶酒吗?”

    鹿掌柜一愣,抬起来的脚步跟着停下来:“你要喝我这酒?”

    不怪他感到奇怪,两家认识这么多天,他经常出来买烤雀,顾檀云却从未买过酒水。

    何况还有一点。

    他自己觉得铺中的酒水好喝,但不可否认大部分百姓都无法接受,鹿掌柜怕顾檀云也会嫌弃,届时若闹得难看,就有些得不偿失了。

    顾檀云颔首:“我在这摆摊多日,承蒙鹿掌柜关照,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不如借鹿掌柜的酒今日好好认识一番?”

    她拿出一份烤雀:“临时起意,过于简陋,这个就送给鹿掌柜做个添头了。”

    鹿掌柜眼睛一亮,烤雀嚼劲十足,味道辛辣,最适合当做下酒菜。

    刚刚被打击下去的自信心又重新拾起来。

    他豪迈地一挥手:“顾娘子大气,我鹿某不能做那吝啬事,我这里还有一好酒,顾娘子若不嫌弃,可以过来一起品鉴?”

    “如此甚好。”

    正巧这会儿摊子生意不多,双方约定好之后,顾檀云将烤雀打包好。

    不过她没有立刻过去。

    而是拎着烤雀先去杂货铺找伙计林宣。

    既是为杂货铺选品,就要考虑杂货铺的需求,后者在杂货铺待的时间虽然不算长,但应该比她了解的多。

    “少夫人是想在咱们铺子中卖酒?”

    “你觉得怎么样?”

    林宣仔细思考了会儿:“酿酒需要粮食,所以价钱居高不下,加上酒不像盐属于必需品,到时候买的人肯定会减少。”

    “不过换个角度想,盐的售价受官府控制,酒水的话……单说鹿掌柜的酒肆,有几十文的酒,也有几两银子的酒。”

    “问题呢?”

    问题,也是有些。

    比如百姓想买酒的话,为什么不直接去酒肆,反而要来他们杂货铺?

    所以林宣想,他们铺子里卖的酒必须拥有一份独特性,或便宜量大,普通百姓也可承受,或者足够珍贵,以至于再高昂的价格,也会有人愿意买单。

    听到对方的考虑,顾檀云平静的脸上终于露出满意的神色。

    基本和她想的差不多。

    甚至因为她上辈子掌握的酿酒技术,她已经确定要走第二种路子。

    她转而问:“铺子中的细盐还剩多少?”

    “回少夫人,已经没了。”

    一百七十多斤沉盐,过滤出五十多斤杂质泥沙,再刨除过程中一些无法避免的损耗,以及顾檀云自留的三十斤,最后余下七十三斤精贵细盐,经过几天的兜售已经一扫而空。

    “这几天来杂货铺买东西的人已经减少,大部分人都是为了打听细盐,听到没有后就会离开。”

    顾檀云点头表示明白。

    这些都是预料之中的结果,可惜她暂时无法像许大爷似的,一口气拿出十万两银子买盐引,只能采取迂回战术,从其他方面考虑。

    “许掌柜那边呢,还没有消息?”

    林宣眸光闪了闪:“昨日小的去找许掌柜要账本,才得知许掌柜这几日竟生了病,许掌柜托小的向夫人告罪,说病好之后再来拜见少夫人。 ”

    “是真生病还是假生病?”

    “这……小的没有进屋去,听着许掌柜声音倒是洪亮。”林宣暗搓搓上眼药。

    顾檀云挑了挑眉,那便是假生病了。

    她内心早已打定主意换下对方,如今再听到这些消息也就无动于衷,反之对积极努力的员工,还得时不时画上几张大饼。

    “眼下铺子生意差,需要我亲力亲为,等到后面铺子发展起来,这些事情就需要你去办……”

    闻言,林宣自然高兴地表达忠心。

    而他表忠心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帮忙品鉴酒水。

    “这是我酿出来的第一坛酒,已有五个年头,今日便让它出来见见世面。”

    鹿掌柜将自己的得意之做拿出来,亲自为人斟酒,他看得清楚,林宣虽是伙计的身份,实际却同杂货铺的掌柜一般无二,鹿掌柜肯定不会故意冷待对方。

    这让林宣很是受用,但并不摆架子,双手恭敬地接过,然后非常给面子送至嘴边。

    下一瞬,毫无防备,直接“呕”了出来。

    鹿掌柜:“……”

    顾檀云:“……”

    她倒是没有呕出来,只是表情控制不住,变得颇为狰狞。

    原因无他,时下酒水以软绵为最佳,入口醇厚,微微泛着甘甜。

    可鹿掌柜这酒水味道格外奇怪。

    苦涩到加了黄连不说,还特别辣嗓子,过滤也不干净,顾檀云感觉到喉咙有异物滑过,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鹿掌柜不是傻子,单看她复杂的表情便明白了什么。

    年过而立的男人颓废地垂下肩膀,一瞬间仿佛老了十岁。

    他其实未必不知道自家酒水的问题,但却没有办法酿出更好的酒,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苦笑道:“顾娘子有话还请直说无妨,我鹿某鲜少服人,但却是信你的,敢问这酒味道如何?”

    顾檀云斟酌了片刻,还是选择直话直说:“这酒不行。”

    果然。

    鹿掌柜叹了口气:“我早就该知道如此,一直以来不过自欺欺人罢。

    顾檀云不其然想起第一世室友小说中的酿造白酒,以及前世在修仙界,她也是喝过灵果酿造的果酒。

    灵果用灵植种植而出,吸收日月精华长成,品质越高,杂质几乎没有,如此酿出来的果酒不用过滤便能达到“纯粹”地步:“鹿掌柜不用气馁,只要稍加提炼,酒水味道势必变好。”

    鹿掌柜只当她在宽慰自己,拱手:“借你吉言了。”

    顾檀云自是看出他的敷衍。

    不过并未解释什么。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等她用做酒精之法将此间绵软酒水提炼浓度,届时不需说什么,鹿掌柜也会相信。

    —

    傍晚烤雀摊收摊。

    回家的途中,顾檀云应孙大娘的想法,转道去买鱼。

    碧云楼的招牌菜好吃,但也不能天天吃,而且在满足每顿都有肉食的情况下,她也想要换换口味。

    渔民将桶展示给顾檀云看,里面盛着五六条的大鱼,以鲫鱼和鲤鱼为主,间或本地特色的鯚花鱼。

    顾檀云挑了一条鲤鱼和一条鯚花鱼,渔民称重:“五斤一两,算你五斤,一共一百五十文。”

    顾檀云点点头,她不可能带这么多铜板,所以付了一块碎银子。

    找零钱的功夫,又看到了旁边肉摊上泡在血水中的猪大肠。

    想起上辈子吃过的卤肥肠和辣椒炒肥肠,便问:“猪大肠怎么卖?”

    已经卖完肉准备收摊的屠夫愣了愣:“你要吃猪大肠?”

    虽然大家也会吃猪下水,但多为心、肝之类的内脏,很少有人会吃猪大肠。

    一来不好处理,二来便是处理完,也带着一股臭味道。

    顾檀云点点头,猪大肠之物便如同臭豆腐,甲之蜜糖乙之砒霜,而她恰好属于喜欢吃的那一类人。

    顺便,也知道几个处理猪大肠的办法。

    屠夫想了想:“便给十文钱吧。”

    原本也是要拿回去喂鸡鸭。

    顾檀云没想到还能占便宜,付完钱后拎着和两条鱼和整条猪大肠回家。

    一条街道,隔开了喧嚣与尘世。

    几个年幼的孩子互相追逐打闹,嘻嘻哈哈的动静传出好远好远。

    沅哥儿抱着浑身是血的大黄,懵懂又惶恐地望着比他高出一头的二房堂哥许宁,对方放声嘲笑:原来这条野狗是你们养的,哼,又脏又臭的东西,倒是和主子一样。”

    “大黄,大黄不是故意臭的。”

    那个是他们新嫂嫂的女人说,大黄身上的味道只是因为伤口发脓,没有及时处理才会发出恶臭。

    为此他还带着大黄去河边洗澡,结果不小心被许宁给看到了。

    “呸!你还敢说,吃里扒外的家伙,竟敢偷我家鸡腿喂野狗。”

    这时,被许宁要求去捉麻雀的徽哥儿闻讯匆匆赶过来,一眼看到弟弟和大黄的样子,气得大声质问:“大堂哥,你这是干什么!”

    许宁半点不害怕他:“你弟弟偷拿鸡腿喂野狗,还让野狗咬我,我要告诉爹娘,让他们赶走你们!”

    徽哥儿小脸崩的紧紧的:“大黄不会咬人的,这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没有误会,他们都亲眼看见了!”

    许宁身后的孩子们纷纷应和,“没错,我们看见了!”

    “这只狗还想咬我哩!”

    “看它这个样子,说不定是条疯狗。”

    “哈哈哈哈,你们两个庶子,爹娘死了,亲生哥哥也不要你们,只能与疯狗当家人!”

    “胡说,大哥才没有不要我们!”

    “既然如此,你们为什么要住在我们家中?”

    许宁鞭辟入里,徽哥儿脸色瞬间涨红,他的确有所疑惑,为什么兄长娶妻,他们就要住在二房,“大哥,大哥只是很忙,所以托婶母照顾我们。”

    不料一句话引来了许宁和其他孩子们的捧腹大笑。

    整条街谁不知道许廷越是个纨绔,忙?怕是忙着斗鸡哈吧!

    “小白菜,地里黄,两三岁,没了娘~”

    “哥不疼,嫂不爱,没有家,吃不饱~”

    孩子们欢快地唱起乡谣,他们把徽哥儿和沅哥儿围在中间,仿佛逗弄小狗小猫似的玩意。

    徽哥儿到底才七岁,之前强装镇定,这会儿听到这些话,气得身子发抖,黑白分明的眼睛里含了两泡泪。

    一直懵懂的沅哥儿却突然站起来,像个小牛犊似的撞到了最前方的许宁身上。

    “哎哟!”

    人墙出现了裂缝,很快散落得七七八八,被撞的许宁更是倒在地上,屁股险些裂成八瓣。

    见状,徽哥儿一惊,赶紧把自家弟弟拉到自己身后,拉到自己身后。

    可还是晚了,许宁已经看到了罪魁祸首,意识到自己居然被五岁的沅哥儿撞倒,瞬间恼羞成怒。

    嘲笑变成了打架斗殴,双方战力差异明显。

    混乱中,徽哥儿没有护住弟弟,等反应过来,矮墩子沅哥儿已经按到地上,许宁骑在沅哥儿的肚子上,像一个胜利的大将军。

    “宁哥威武!”

    “打死这个小野种!”

    “哈哈哈哈,大的是野种,小的也是野种!”

    孩子的恶意直白又可怕,在他们的呼应下,许宁更是得意,压人的力度越来越大,不知不觉中,地上的沅哥儿不再挣扎,嘴角吐出白沫。

    目睹这一画面,徽哥儿眼眶都红了,在大黄的吠叫中怒吼:“快放开我弟弟!”

    “不放!”

    白沫越来越多,终于,连骑在许礼貌沅身上的许宁也发现不对劲。

    他今年虚岁十二岁,比起什么都不懂的五六岁的稚童,已经明白许多事情。

    眼见刚才还红润的脸颊,这会儿变得发青,心中咯噔一下,扭头便想跑,却不料下一刻身子腾空,被人从后面提溜了起来。

    “啊!”

    许宁大叫,腿脚在空中张牙舞爪,可惜那只抓住他衣领的手纹丝不动。

    不仅如此,随着他的挣扎,衣领越发勒住脖颈,挤压着单薄的呼吸,许宁感觉自己的脖子几乎要被割开,这会儿,他终于体会到了那些被欺负的人的感觉。

    那是一种生命在流逝,走投无路的恐惧和后悔。

    其他孩子哪里遇到过这样的情况,顿时大惊失色,如乱林的鸟似的四处逃窜。

    只有徽哥儿一眼认出了来人。

    他望着见过几面的嫂嫂,想起被打到鼻青脸肿,这会儿还躺在竹塌上的大哥,内心既害怕又担心,最终还是担心占据上风,跑过去拉了拉顾檀云的裙摆,着急道:“求你救救我弟弟。”

    顾檀云自然知道事情的轻重缓急。

    眼见手中的许宁快要翻白眼,她这才施施然松开手,将人扔到了地上。

    而后上前几步,动作干脆地将许礼沅拎起来,在徽哥儿惊恐的眼神中,以膝为石,顶着对方更的肚子大力拍打后背。

    砰砰砰!

    几次之后,昏迷过去的沅哥儿突然张开嘴巴,“哇”地一声吐出了一地食物残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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