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完了最后一场马原,大二的暑假就正式开始了。
“今天就不一起吃饭了,我先走了啊。”
林朝歌收拾完东西,和舍友打了个招呼,就匆匆离开了教室。
最近是期末周,再加上专业课的内容又多又杂,她已经半个月没和男朋友见面了。手机上面也是每天聊几句,报备完日常就又捧着书开始复习。
一想到马上就要见到沈牧了,她就忍不住高兴起来,嘴角不自觉地微微翘起。
街角那家咖啡店是他们约会的时候常去的,开在大学城,生意很好。沈牧最喜欢喝那里的幽兰拿铁,所以林朝歌想去找他之前给他带一杯。
天气很热,好在店里开了空调,但人还是很多。林朝歌一边排队一边反复看着手机上的时间,但是没给他发信息,因为她要突然过去,给他一个惊喜。
终于买完了咖啡,她拎着朝沈牧的家走去。
沈牧在学校附近租了房子,走过去很近,步行只需要十分钟。有时候林朝歌会到他家和他一起度过周末,两个人窝在一起看电视或者打游戏,没人打扰很惬意。
林朝歌有他家的备用钥匙,但是一般不用。这次是想给他一个惊喜,才没有和他说,偷偷开门进去。
一进屋子,她就闻到了一股清甜的气息,是花果调的女士香水的味道。
沙发前的茶几上放了两只水杯,沙发上留着微微塌陷的印子,昭示着刚不久前有两个人在这里过。
林朝歌皱了皱眉,原来今天沈牧家来了客人,那她的惊喜计划就没办法进行了。
书房里传来说话声,但是书房的门并没有关上,走得稍微近些里面人的对话就清清楚楚地传入了她的耳朵里。
“沈牧,你女朋友好过分哦,怎么因为期末考试就冷落了你呀?都说感情是守恒的,不找你的时候就是在找别人……你看我也是和她一个专业的,我怎么就不会忙得连陪男朋友的时间都没有呢?”
沈牧没有说话,甜腻的女声又继续说:“你当初和她在一起,不就是因为她死乞白赖地追你?我们整个专业都知道她不要脸倒贴的那样,现在估计又换目标了呗,我前几天还看到她和一个学长拉拉扯扯的呢。”
沈牧终于开口:“她不会那样的。”
女声又道:“反正你也不喜欢她了不是吗?当初也就是无聊才和她玩玩。”
沈牧说:“我会和她分手的。”
“那就好,我就知道你喜欢的是我嘛。”女声撒娇道。
林朝歌终于听不下去了,出现在了门口。书房里的两人愣愣地看着突然出现的她,一时没反应过来。
女生先回过神来,从沈牧的身上起来。林朝歌看了她一眼,确实和她是一个专业的,见过很多次,脸熟但是对不上号。
沈牧也站了起来,想向她解释:“朝歌,我……”
女生打断了他的话,不仅没有被抓包的心虚,反而带着隐隐的炫耀看向林朝歌:“如你所见,沈牧不喜欢你了,他现在喜欢的是我。”
林朝歌看着她,气极反笑:“做小三还这么猖狂,不怕我曝光你么?”
谁知女生竟然一点也不害怕,有恃无恐地说:“我可没有当小三哦,他今天本来就是想和你说分手的。”
林朝歌没理会她的挑衅,只是看着沈牧,问他:“是这样吗?”
沈牧没说话。
林朝歌什么都明白了,给了沈牧一个巴掌,忍着眼泪对他说:“我真是看错你了。”
女生看见沈牧被打连忙凑上去关心,林朝歌不想再看见他们,转身就走。
现实不像电影里拍的那样,身后并没有人追出来。
夏天的风吹在脸上仍然是热的,林朝歌漫无目的地跑着,不停擦着眼泪,却越擦越多。
终于,她在一处街角停了下来,缓缓蹲下,压抑着声音哭泣。
真心对待一个人这么久,突然遭到了背叛,说不难过是假的。
然而很奇怪,明明是刚刚撞见了男朋友出轨,她这个时候脑子里想的却不是沈牧,而是莫名其妙地想到了裴惜池——
一个已经去世很多年的人。
已经褪色成黑白的记忆缓缓恢复了彩色,这么多年,她因为不肯面对他的死,干脆狠心地将他忘记,然而此刻少年清浅的笑意再一次浮现在心头,如同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
裴惜池,这个在他去世后的年岁里,念起来心头就会感觉到痛意的名字。
她和他做了十几年的青梅竹马,却连他最后一面都没见到。
她只在他的葬礼上看到了他一眼,那时他的皮肤因为过度失血而变得惨白灰败,手腕上无数纵横交错的伤疤,而他安静地闭着眼睛,仿佛只是沉入了一个美好的梦境。
明明应该是彼此最亲近、最信任的人,可是她却连他为什么死都不知道。只是在某个阳光明媚的午后,突然得知了裴惜池自杀的噩耗。
那时他们已经很久没有说话了。明明也没有吵架,可是就突然这样渐行渐远。
林朝歌自认记性不错,久远的事连细枝末节都能想起来,可就是偏偏想不起来那一年的许多事,就好像那一段记忆凭空消失了一样。
后来她好不容易从悲痛中走了出来,特意选了离家很远的B市的大学。只有这样,她才能短暂地忘掉故乡的人和事,继续生活下去。
她并没有谈恋爱的打算,直到在大一下学期,看到了一个人在食堂吃饭的沈牧。
他穿着一件灰色的连帽卫衣,额前碎发有些凌乱,微微遮住了眼睛。下颌瘦削,皮肤白得几乎透明,浑身散发着阴郁冷漠的气息,就像——
后来的裴惜池一样。
看到他的那一瞬间,林朝歌的心重重地颤了颤,那一瞬间她甚至异想天开地想着,也许裴惜池还活在这个世界上,只是和他们所有人开了一个玩笑,一个人偷偷地溜出去独自生活了。
她盯着他看了许久,久到和她一起吃饭的舍友都发现了,开始调侃她:“是不是看上那个帅哥啦?原来你喜欢这种高冷的哦。”
林朝歌没有回答,不舍得移开视线,仍然盯着他看。
要是裴惜池还活着,会是什么样的呢?大概和他差不多吧。明明以前是那样一个温柔自信的人,后来却变得消沉颓废,拒人于千里之外。
似乎感受到了林朝歌的目光,那人也看了过来,目光冰冷,和他的人一样。
林朝歌被吓了一跳,赶紧移开了视线。舍友渺渺却最喜欢给人牵红线,问她:“要不我帮你去要联系方式?”
林朝歌还没来得及开口,渺渺就冲了过去,只留下一个背影。
大概是沈牧看起来太不好接近,他的周围没什么人。渺渺过去和他说了什么,只见他往林朝歌这里看了一眼,林朝歌咬着嘴唇,心里也有些紧张起来。
后来真的成功要到了联系方式,林朝歌本来对他只是有点好奇,可是随着交流越来越深入,她渐渐发现他跟和自己决裂之前的裴惜池实在是太像了。
她忍不住对他好,他有胃病还经常忘记吃饭,林朝歌就经常煲了汤装在保温桶里带给他喝;他经常失眠熬到深夜,林朝歌就溜到走廊尽头的洗漱间里和他打电话哄他睡觉。
有人觉得她这样追一个男孩很掉价,在背地里偷偷嘲笑她,然而她完全不在乎。就连渺渺也说,她像是被沈牧勾了魂。
然而只有她知道,她只是想把之前没能给裴惜池的都给他。
后来她终于如愿以偿地和沈牧在一起了,然后就变成了现在这样。
她怎么会觉得沈牧像裴惜池?
林朝歌哭得眼睛发疼,愤愤地想着。
他一点也不像裴惜池,裴惜池根本不舍得这样对待自己。
光是这样想想,她就更想哭了。
毕竟他真的已经不在了啊。
回到宿舍,林朝歌的眼睛已经哭得有点发肿了。渺渺立刻凑过来问她怎么了,林朝歌摇摇头,说没什么,洗了个澡就睡下了。
她的手机放在枕边,屏幕因为不断收到信息而发出幽幽的光。不用想,那些信息都是来自沈牧的。
然而不管是解释还是要分手,她都不想看了。
林朝歌疲倦地闭着眼,头隐隐作痛,在昏昏沉沉中睡去。
再醒来的时候,她傻眼了——
她不是应该在b市,法大的宿舍里吗?怎么会在南城自己的房间里?
然而书桌上高高堆起的练习册,散落在桌上的各种颜色的水笔,用红笔圈画出重要日子的醒目日历,以及挂在衣架上的南城一中校服,这一切都在提醒着她,她回到了高中的时候。
林朝歌翻身下床,赶紧去照镜子。
镜子里的她皮肤白皙红润,眼下虽然有着刷题刷出来的淡淡的黑眼圈,但一眼就可以看出这个年纪独有的青涩和精神气。
真的是她高二时候的样子。
林朝歌沉思着,只听见门外传来母亲宋知秋的声音:“朝歌,起床了没啊?开学第一天,不要迟到了。”
林朝歌赶紧答应,边穿衣服边思索着,又看了一眼日历。
今天是高二开学第一天,那不就意味着她又要经历一次高考吗?
光是想想她就觉得崩溃,然而更让人绝望的是,她是带着二十岁的记忆重生的。也就是说,大二的她根本不记得高中学了什么啊!
林朝歌磨蹭着,但宋知秋又来催了一次,她只好收起胡思乱想,去卫生间洗漱。
当再一次站在南城一中的校门口的时候,林朝歌发现自己心中的焦躁渐渐平息了下来——这可是她引以为豪的、毕业后还常常怀念的母校啊。
南城一中是A市排名第一的重点高中,从校门口就能感受到它的宏伟和秀丽。
由上个世纪的大文豪亲题的校匾在阳光下折射出淡淡的金属光泽,时值盛夏,树荫大道两侧的香樟树绿意盎然,藏在枝叶中的鸣虫时不时发出恼人的叫声。
林朝歌深吸了一口气,静静地听着蝉鸣声,觉得再一次回到高中,也没什么不好。
至少这个时候,她在意的人还没有死,想见的人还能见到。
“今天就不一起吃饭了,我先走了啊。”
林朝歌收拾完东西,和舍友打了个招呼,就匆匆离开了教室。
最近是期末周,再加上专业课的内容又多又杂,她已经半个月没和男朋友见面了。手机上面也是每天聊几句,报备完日常就又捧着书开始复习。
一想到马上就要见到沈牧了,她就忍不住高兴起来,嘴角不自觉地微微翘起。
街角那家咖啡店是他们约会的时候常去的,开在大学城,生意很好。沈牧最喜欢喝那里的幽兰拿铁,所以林朝歌想去找他之前给他带一杯。
天气很热,好在店里开了空调,但人还是很多。林朝歌一边排队一边反复看着手机上的时间,但是没给他发信息,因为她要突然过去,给他一个惊喜。
终于买完了咖啡,她拎着朝沈牧的家走去。
沈牧在学校附近租了房子,走过去很近,步行只需要十分钟。有时候林朝歌会到他家和他一起度过周末,两个人窝在一起看电视或者打游戏,没人打扰很惬意。
林朝歌有他家的备用钥匙,但是一般不用。这次是想给他一个惊喜,才没有和他说,偷偷开门进去。
一进屋子,她就闻到了一股清甜的气息,是花果调的女士香水的味道。
沙发前的茶几上放了两只水杯,沙发上留着微微塌陷的印子,昭示着刚不久前有两个人在这里过。
林朝歌皱了皱眉,原来今天沈牧家来了客人,那她的惊喜计划就没办法进行了。
书房里传来说话声,但是书房的门并没有关上,走得稍微近些里面人的对话就清清楚楚地传入了她的耳朵里。
“沈牧,你女朋友好过分哦,怎么因为期末考试就冷落了你呀?都说感情是守恒的,不找你的时候就是在找别人……你看我也是和她一个专业的,我怎么就不会忙得连陪男朋友的时间都没有呢?”
沈牧没有说话,甜腻的女声又继续说:“你当初和她在一起,不就是因为她死乞白赖地追你?我们整个专业都知道她不要脸倒贴的那样,现在估计又换目标了呗,我前几天还看到她和一个学长拉拉扯扯的呢。”
沈牧终于开口:“她不会那样的。”
女声又道:“反正你也不喜欢她了不是吗?当初也就是无聊才和她玩玩。”
沈牧说:“我会和她分手的。”
“那就好,我就知道你喜欢的是我嘛。”女声撒娇道。
林朝歌终于听不下去了,出现在了门口。书房里的两人愣愣地看着突然出现的她,一时没反应过来。
女生先回过神来,从沈牧的身上起来。林朝歌看了她一眼,确实和她是一个专业的,见过很多次,脸熟但是对不上号。
沈牧也站了起来,想向她解释:“朝歌,我……”
女生打断了他的话,不仅没有被抓包的心虚,反而带着隐隐的炫耀看向林朝歌:“如你所见,沈牧不喜欢你了,他现在喜欢的是我。”
林朝歌看着她,气极反笑:“做小三还这么猖狂,不怕我曝光你么?”
谁知女生竟然一点也不害怕,有恃无恐地说:“我可没有当小三哦,他今天本来就是想和你说分手的。”
林朝歌没理会她的挑衅,只是看着沈牧,问他:“是这样吗?”
沈牧没说话。
林朝歌什么都明白了,给了沈牧一个巴掌,忍着眼泪对他说:“我真是看错你了。”
女生看见沈牧被打连忙凑上去关心,林朝歌不想再看见他们,转身就走。
现实不像电影里拍的那样,身后并没有人追出来。
夏天的风吹在脸上仍然是热的,林朝歌漫无目的地跑着,不停擦着眼泪,却越擦越多。
终于,她在一处街角停了下来,缓缓蹲下,压抑着声音哭泣。
真心对待一个人这么久,突然遭到了背叛,说不难过是假的。
然而很奇怪,明明是刚刚撞见了男朋友出轨,她这个时候脑子里想的却不是沈牧,而是莫名其妙地想到了裴惜池——
一个已经去世很多年的人。
已经褪色成黑白的记忆缓缓恢复了彩色,这么多年,她因为不肯面对他的死,干脆狠心地将他忘记,然而此刻少年清浅的笑意再一次浮现在心头,如同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
裴惜池,这个在他去世后的年岁里,念起来心头就会感觉到痛意的名字。
她和他做了十几年的青梅竹马,却连他最后一面都没见到。
她只在他的葬礼上看到了他一眼,那时他的皮肤因为过度失血而变得惨白灰败,手腕上无数纵横交错的伤疤,而他安静地闭着眼睛,仿佛只是沉入了一个美好的梦境。
明明应该是彼此最亲近、最信任的人,可是她却连他为什么死都不知道。只是在某个阳光明媚的午后,突然得知了裴惜池自杀的噩耗。
那时他们已经很久没有说话了。明明也没有吵架,可是就突然这样渐行渐远。
林朝歌自认记性不错,久远的事连细枝末节都能想起来,可就是偏偏想不起来那一年的许多事,就好像那一段记忆凭空消失了一样。
后来她好不容易从悲痛中走了出来,特意选了离家很远的B市的大学。只有这样,她才能短暂地忘掉故乡的人和事,继续生活下去。
她并没有谈恋爱的打算,直到在大一下学期,看到了一个人在食堂吃饭的沈牧。
他穿着一件灰色的连帽卫衣,额前碎发有些凌乱,微微遮住了眼睛。下颌瘦削,皮肤白得几乎透明,浑身散发着阴郁冷漠的气息,就像——
后来的裴惜池一样。
看到他的那一瞬间,林朝歌的心重重地颤了颤,那一瞬间她甚至异想天开地想着,也许裴惜池还活在这个世界上,只是和他们所有人开了一个玩笑,一个人偷偷地溜出去独自生活了。
她盯着他看了许久,久到和她一起吃饭的舍友都发现了,开始调侃她:“是不是看上那个帅哥啦?原来你喜欢这种高冷的哦。”
林朝歌没有回答,不舍得移开视线,仍然盯着他看。
要是裴惜池还活着,会是什么样的呢?大概和他差不多吧。明明以前是那样一个温柔自信的人,后来却变得消沉颓废,拒人于千里之外。
似乎感受到了林朝歌的目光,那人也看了过来,目光冰冷,和他的人一样。
林朝歌被吓了一跳,赶紧移开了视线。舍友渺渺却最喜欢给人牵红线,问她:“要不我帮你去要联系方式?”
林朝歌还没来得及开口,渺渺就冲了过去,只留下一个背影。
大概是沈牧看起来太不好接近,他的周围没什么人。渺渺过去和他说了什么,只见他往林朝歌这里看了一眼,林朝歌咬着嘴唇,心里也有些紧张起来。
后来真的成功要到了联系方式,林朝歌本来对他只是有点好奇,可是随着交流越来越深入,她渐渐发现他跟和自己决裂之前的裴惜池实在是太像了。
她忍不住对他好,他有胃病还经常忘记吃饭,林朝歌就经常煲了汤装在保温桶里带给他喝;他经常失眠熬到深夜,林朝歌就溜到走廊尽头的洗漱间里和他打电话哄他睡觉。
有人觉得她这样追一个男孩很掉价,在背地里偷偷嘲笑她,然而她完全不在乎。就连渺渺也说,她像是被沈牧勾了魂。
然而只有她知道,她只是想把之前没能给裴惜池的都给他。
后来她终于如愿以偿地和沈牧在一起了,然后就变成了现在这样。
她怎么会觉得沈牧像裴惜池?
林朝歌哭得眼睛发疼,愤愤地想着。
他一点也不像裴惜池,裴惜池根本不舍得这样对待自己。
光是这样想想,她就更想哭了。
毕竟他真的已经不在了啊。
回到宿舍,林朝歌的眼睛已经哭得有点发肿了。渺渺立刻凑过来问她怎么了,林朝歌摇摇头,说没什么,洗了个澡就睡下了。
她的手机放在枕边,屏幕因为不断收到信息而发出幽幽的光。不用想,那些信息都是来自沈牧的。
然而不管是解释还是要分手,她都不想看了。
林朝歌疲倦地闭着眼,头隐隐作痛,在昏昏沉沉中睡去。
再醒来的时候,她傻眼了——
她不是应该在b市,法大的宿舍里吗?怎么会在南城自己的房间里?
然而书桌上高高堆起的练习册,散落在桌上的各种颜色的水笔,用红笔圈画出重要日子的醒目日历,以及挂在衣架上的南城一中校服,这一切都在提醒着她,她回到了高中的时候。
林朝歌翻身下床,赶紧去照镜子。
镜子里的她皮肤白皙红润,眼下虽然有着刷题刷出来的淡淡的黑眼圈,但一眼就可以看出这个年纪独有的青涩和精神气。
真的是她高二时候的样子。
林朝歌沉思着,只听见门外传来母亲宋知秋的声音:“朝歌,起床了没啊?开学第一天,不要迟到了。”
林朝歌赶紧答应,边穿衣服边思索着,又看了一眼日历。
今天是高二开学第一天,那不就意味着她又要经历一次高考吗?
光是想想她就觉得崩溃,然而更让人绝望的是,她是带着二十岁的记忆重生的。也就是说,大二的她根本不记得高中学了什么啊!
林朝歌磨蹭着,但宋知秋又来催了一次,她只好收起胡思乱想,去卫生间洗漱。
当再一次站在南城一中的校门口的时候,林朝歌发现自己心中的焦躁渐渐平息了下来——这可是她引以为豪的、毕业后还常常怀念的母校啊。
南城一中是A市排名第一的重点高中,从校门口就能感受到它的宏伟和秀丽。
由上个世纪的大文豪亲题的校匾在阳光下折射出淡淡的金属光泽,时值盛夏,树荫大道两侧的香樟树绿意盎然,藏在枝叶中的鸣虫时不时发出恼人的叫声。
林朝歌深吸了一口气,静静地听着蝉鸣声,觉得再一次回到高中,也没什么不好。
至少这个时候,她在意的人还没有死,想见的人还能见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