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过一会,热腾腾的面条就上了桌,同时还贴心地现煮了一杯咖啡。面条的香味被浓郁的咖啡味盖去了大半,席朵刚把餐具摆好,何澈就拉开椅子坐了下来。
他用纤长的手指拾起银筷,随便夹起一口送进嘴里,细细嚼了好几下才慢吞吞地咽了下去,那模样优雅得和古代贵族进膳一样。
见席朵还干巴巴地站在原地,何澈停下筷子,“你不吃?”
“我来之前吃过了。”席朵干笑了一下。
“坐。”何澈眉毛都没抬一下,自顾自地继续夹着面条。
“不用了,没关系。”席朵假装客套。
“你杵在那,我吃不下。”
话虽这么说,可也没见他筷子再顿一下。毕竟雇主发话了,哪还有不听的道理,于是席朵缩了缩脖子,挑了个离何澈最远的位置坐下。
何澈用餐极有修养,哪怕是吃面条这种东西,都不会发出一丁点声音。他的手如丝绸般白皙,指节如同精雕细琢的艺术品。
毫不起眼的筷子在他手里仿佛化身成了指挥家手里的指挥棒,灵巧地挑起一根根细腻的面条,再慢条斯理地送进微微上扬的嘴里。
他轮廓分明的一张俊颜在艳丽的红玫瑰后若隐若现,席朵看得出神。
一时间,空气都凝结起来。
恍惚了半晌,缓过神来又觉得自己一直盯着别人吃饭实在太过失礼,于是清了清嗓门,有些没话找话似的说:“何先生好像很喜欢花?”
“嗯?”何澈显然没意识到她主动搭话,停下筷子深深地看向她,“为什么这么问?”
“我看你家里有很多花。”席朵指了指面前的红玫瑰,又指了指外面院子的方向,“这里也有,外面也种了不少。”
“也不是所有的花我都喜欢。”何澈放下筷子,端起杯子抿了口咖啡。
“那你是只喜欢玫瑰和铁线莲?”席朵顺着话茬问。
何澈缓缓放下咖啡杯,“不,我只喜欢玫瑰。”
席朵仿佛对这个答案无法理解,皱眉问:“既然不喜欢,那为什么种了满院子的铁线莲?”
“好养活。”何澈轻巧地说。
“就因为这个?”
“嗯,就因为这个。”何澈说:“我平时忙没时间打理,种太娇贵的花容易死。”
“那你还插玫瑰?玫瑰还不够娇气?如果不精心打理没几天就全蔫了。”席朵下意识地问。
何澈望着她,那双瑞凤眼中流光明亮,“喜欢和养是两码事。”他淡淡地说:“只要喜欢,我愿意花所有时间和心血去呵护,我心甘情愿。”
“哦。”席朵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接着又问:“那你为什么喜欢玫瑰?”
在印象里好像喜欢玫瑰的都是女人比较多,男人也会喜欢玫瑰吗?而且领证那天他也带了一束玫瑰来,如果她没记错的话,何澈那时候明明说的是,他不懂花,玫瑰是花店店员给选的。
真是,好像何澈总是说一些前言不搭后语后语的话,弄得人心里乱七八糟的。
“问完了吗?”何澈重新拾起筷子,“我还没吃完。”
席朵这才反应过来,刚刚何澈在说话的时候居然一口都没吃,吃的时候也是一句话都不说,这用餐教养未免也太好些,妥妥的贵族教育。
“不好意思。”席朵讪讪一笑,面带愧疚,“你吃你吃,我不说话了。”
好不容易等他吃完,何澈放下碗筷,起身往院子里走去,“麻烦再帮我端杯咖啡送到院子来。”
还真看不出来他平时都一个人住,这使唤人完全没有一点不自在。
席朵心里抱怨,面上却还是微微点头。同时不断告诫自己,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这都是她该做的。
煮了新的咖啡端到院子时,何澈正靠在一处摇椅上晃悠,他双眸微合,面色红润,一脸惬意畅快,完全看不出来身负重伤的样子。
席朵不仅怀疑,这病患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
“何先生,咖啡好了。”席朵把咖啡杯放在他手边的实木桌上,视线却被院子里的一处秋千吸引。
何澈半眯着眼,“喜欢?”
席朵双眼放光,不断点头。
还小的时候,父亲曾在家中的花园里亲手给她绑过一个秋千,只不过那个秋千太小,她再大一点后便坐不下了。
直到她学拉琴,总是被老师罚站在花园里练,为了打探老师有没有盯着,她总是爬到秋千上站着往房间里偷瞄,一来二去,也学成了个特技,那就是站在千秋上晃荡。
发展到后来,她经常在衣服口袋里塞上一堆零食,站在秋千上往隔壁邻居家的花园里扔。
倒不是她无聊使坏,而是邻居家有个和她年纪差不多大的小女孩,也是时常因为练琴被妈妈罚在花园里面壁思过,两人也算是同病相怜。
回想起以前的童年时光,席朵脸上绽放出一丝笑意。
“喜欢就试试。”何澈轻飘飘地说了一句。
席朵欣喜地问:“可以吗?”
“别站着就行,不安全。”
何澈这话还真让她想起来,以前为了给邻居家小女孩投喂零食,摔过好几次狗吃屎,本来是打算放弃的,毕竟她怕疼得很。有次听小女孩说她妈妈从来不让她吃零食,想想又觉得她怪可怜,于是下决心好人做到底。
席朵笑着点点头,满心欢喜地坐到秋千上荡起来。
今日阳光大好,却也不热。
空气中花香袭人,铁线莲如藤蔓般爬了满院,轻风鼓动,粉紫色一片如同只着淡彩的水粉画。
何澈就坐在那里看着她,淡淡笑着,眸中闪动着柔和温润的光泽。
平静的光景没有持续太久,突然不知从哪窜出来一只小白狗,火箭炮似的一下溜到席朵脚边,兴奋地扬起前肢,不停地扒着席朵的裙摆,小短尾巴和螺旋桨一样不停摇摆。
她被这突如其来的“袭击”吓了一跳,不由惊呼了一声。
何澈从摇椅上起身,走到秋千前慢慢蹲了下来,一把将狗抱起,“傻白,安静一点。”
这狗体型不大,毛茸茸的和小雪团一样,仔细一瞅,还真挺可爱。
“这是你养的狗?”席朵难以置信。
“嗯,养了好多年了。”何澈抱着狗坐回摇椅上,“不好意思,吓到你了。它平时不这样,看到你好像特别兴奋。”
“没事,我不怕狗,我以前也养过一只,也是白的,只是没养多久就送人了。”
她确实养过一只狗,不过还是在高一的时候。那是她在放学路上亲手救下的一条流浪狗,好像刚出生不久,发现它时它奄奄一息地躺在草丛里等死,浑身是血,后腿还瘸了一条。
席朵二话不说,脱下外套就把狗裹了起来,带到附近的宠物医院里,可医生说狗太小了救不活,能不能挺过去得看它自己的造化。
没办法,她只好把狗带回家,一宿一宿地熬着给它喂奶,好不容易把它拉扯大了一点,又发现那条瘸腿已经长变了形,连基本走路都受影响。
“为什么不养了?”何澈的抚摸让小狗重新安静下来,它乖乖地趴在他腿上,似乎是早已陪伴了多年的老搭档。
“养了就要负责不是吗?”他继续问。
席朵有些内疚,低垂着头叹气,“我妈狗毛过敏,我没办法一直养下去,所以只好送人。”
学校门口的保安大叔,一天三顿饭,两顿要吃肉。在席朵当时的认知里,那是她能给小狗找到的最好归宿。
送走的那天,她蹲在学校保安亭门口哭了好久好久。一个纸箱就装满了它的全部家当,临走前,它用那条瘸腿拼命地支撑起小小的身子,对她笑着吐舌头,两条小短腿不停地扒拉着她,好像在说:不要丢下我。
何澈的这条狗,虽然也是白色的,也是小小的。但席朵知道,在这世上她亲手救下可怜小狗只有那一只,它有如杂草般蓬乱的毛发,有一条永远都不会好的瘸腿。而不是像何澈的狗一样,毛色光鲜,四肢灵巧。
“你的狗叫什么名字?”何澈随口问道。
“伊丽莎白。”
何澈强忍笑意,装作十分尊重地问:“我能问问为什么要起这么个名字吗?”
“以前听家里人说,人改名可以改名,我想狗应该也差不多。”席朵自顾自地说:“因为它是只流浪狗,如果能起个洋气点的名字,说不定命也会好过些。”
何澈轻笑着点头,“好像说的没错。”
“可惜没能帮它改命成功,跟着保安大叔以后,也不知道它过得好不好。”席朵有些没精打采的,“你的狗为什么要叫傻白?听上去呆呆的。”
“因为它就是很傻。”何澈一边撸狗一边说,“教过它好多东西它都学不会,最傻的是,它好像怎么都忘不掉,曾经把它丢掉的那个人。”
“它以前也是流浪狗吗?”席朵问。
“算是吧。”何澈眉目淡然,“找到它的时候,它无家可归趴在雨里,我看它实在可怜,就买了回来。”
傻白被逗得在何澈腿上直翻肚皮,四条腿弹簧般蹬来蹬去。
“它几岁了?”席朵问。
“九岁。”
“是吗?可它看上去和只小狗差不多。”
“白毛再加上体型小,老也不容易看出来。”何澈说。
玩够了,他把傻白放到地上,优哉游哉地品起咖啡来。
刚一脱离何澈的控制,傻白就疯了似的又往席朵跟前狂奔,尾巴激动得摇出了虚影,一条舌头也跟着四处乱甩。
“它很喜欢你。”何澈笑吟吟地说。
“我看出来了。”席朵弯腰把傻白抱在腿上,用力摸了两把。
傻白一骨碌像在何澈怀里似的翻出肚皮,又讨好地舔了舔她的手指。
“我这里一般不来生人,所以它胆子小得很,你是除我以外第一个获得它‘肚皮权’的人。”何澈脸上重新扬起笑容,好像又回到了之前那副善解人意的模样。
就说陈汀是在危言耸听,谁说他性格孤僻,不好相处来着,都是以讹传讹。
这不挺好一人吗?
一想到这钱也来得太轻松了,心里多少还有些不安呢。
他用纤长的手指拾起银筷,随便夹起一口送进嘴里,细细嚼了好几下才慢吞吞地咽了下去,那模样优雅得和古代贵族进膳一样。
见席朵还干巴巴地站在原地,何澈停下筷子,“你不吃?”
“我来之前吃过了。”席朵干笑了一下。
“坐。”何澈眉毛都没抬一下,自顾自地继续夹着面条。
“不用了,没关系。”席朵假装客套。
“你杵在那,我吃不下。”
话虽这么说,可也没见他筷子再顿一下。毕竟雇主发话了,哪还有不听的道理,于是席朵缩了缩脖子,挑了个离何澈最远的位置坐下。
何澈用餐极有修养,哪怕是吃面条这种东西,都不会发出一丁点声音。他的手如丝绸般白皙,指节如同精雕细琢的艺术品。
毫不起眼的筷子在他手里仿佛化身成了指挥家手里的指挥棒,灵巧地挑起一根根细腻的面条,再慢条斯理地送进微微上扬的嘴里。
他轮廓分明的一张俊颜在艳丽的红玫瑰后若隐若现,席朵看得出神。
一时间,空气都凝结起来。
恍惚了半晌,缓过神来又觉得自己一直盯着别人吃饭实在太过失礼,于是清了清嗓门,有些没话找话似的说:“何先生好像很喜欢花?”
“嗯?”何澈显然没意识到她主动搭话,停下筷子深深地看向她,“为什么这么问?”
“我看你家里有很多花。”席朵指了指面前的红玫瑰,又指了指外面院子的方向,“这里也有,外面也种了不少。”
“也不是所有的花我都喜欢。”何澈放下筷子,端起杯子抿了口咖啡。
“那你是只喜欢玫瑰和铁线莲?”席朵顺着话茬问。
何澈缓缓放下咖啡杯,“不,我只喜欢玫瑰。”
席朵仿佛对这个答案无法理解,皱眉问:“既然不喜欢,那为什么种了满院子的铁线莲?”
“好养活。”何澈轻巧地说。
“就因为这个?”
“嗯,就因为这个。”何澈说:“我平时忙没时间打理,种太娇贵的花容易死。”
“那你还插玫瑰?玫瑰还不够娇气?如果不精心打理没几天就全蔫了。”席朵下意识地问。
何澈望着她,那双瑞凤眼中流光明亮,“喜欢和养是两码事。”他淡淡地说:“只要喜欢,我愿意花所有时间和心血去呵护,我心甘情愿。”
“哦。”席朵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接着又问:“那你为什么喜欢玫瑰?”
在印象里好像喜欢玫瑰的都是女人比较多,男人也会喜欢玫瑰吗?而且领证那天他也带了一束玫瑰来,如果她没记错的话,何澈那时候明明说的是,他不懂花,玫瑰是花店店员给选的。
真是,好像何澈总是说一些前言不搭后语后语的话,弄得人心里乱七八糟的。
“问完了吗?”何澈重新拾起筷子,“我还没吃完。”
席朵这才反应过来,刚刚何澈在说话的时候居然一口都没吃,吃的时候也是一句话都不说,这用餐教养未免也太好些,妥妥的贵族教育。
“不好意思。”席朵讪讪一笑,面带愧疚,“你吃你吃,我不说话了。”
好不容易等他吃完,何澈放下碗筷,起身往院子里走去,“麻烦再帮我端杯咖啡送到院子来。”
还真看不出来他平时都一个人住,这使唤人完全没有一点不自在。
席朵心里抱怨,面上却还是微微点头。同时不断告诫自己,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这都是她该做的。
煮了新的咖啡端到院子时,何澈正靠在一处摇椅上晃悠,他双眸微合,面色红润,一脸惬意畅快,完全看不出来身负重伤的样子。
席朵不仅怀疑,这病患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
“何先生,咖啡好了。”席朵把咖啡杯放在他手边的实木桌上,视线却被院子里的一处秋千吸引。
何澈半眯着眼,“喜欢?”
席朵双眼放光,不断点头。
还小的时候,父亲曾在家中的花园里亲手给她绑过一个秋千,只不过那个秋千太小,她再大一点后便坐不下了。
直到她学拉琴,总是被老师罚站在花园里练,为了打探老师有没有盯着,她总是爬到秋千上站着往房间里偷瞄,一来二去,也学成了个特技,那就是站在千秋上晃荡。
发展到后来,她经常在衣服口袋里塞上一堆零食,站在秋千上往隔壁邻居家的花园里扔。
倒不是她无聊使坏,而是邻居家有个和她年纪差不多大的小女孩,也是时常因为练琴被妈妈罚在花园里面壁思过,两人也算是同病相怜。
回想起以前的童年时光,席朵脸上绽放出一丝笑意。
“喜欢就试试。”何澈轻飘飘地说了一句。
席朵欣喜地问:“可以吗?”
“别站着就行,不安全。”
何澈这话还真让她想起来,以前为了给邻居家小女孩投喂零食,摔过好几次狗吃屎,本来是打算放弃的,毕竟她怕疼得很。有次听小女孩说她妈妈从来不让她吃零食,想想又觉得她怪可怜,于是下决心好人做到底。
席朵笑着点点头,满心欢喜地坐到秋千上荡起来。
今日阳光大好,却也不热。
空气中花香袭人,铁线莲如藤蔓般爬了满院,轻风鼓动,粉紫色一片如同只着淡彩的水粉画。
何澈就坐在那里看着她,淡淡笑着,眸中闪动着柔和温润的光泽。
平静的光景没有持续太久,突然不知从哪窜出来一只小白狗,火箭炮似的一下溜到席朵脚边,兴奋地扬起前肢,不停地扒着席朵的裙摆,小短尾巴和螺旋桨一样不停摇摆。
她被这突如其来的“袭击”吓了一跳,不由惊呼了一声。
何澈从摇椅上起身,走到秋千前慢慢蹲了下来,一把将狗抱起,“傻白,安静一点。”
这狗体型不大,毛茸茸的和小雪团一样,仔细一瞅,还真挺可爱。
“这是你养的狗?”席朵难以置信。
“嗯,养了好多年了。”何澈抱着狗坐回摇椅上,“不好意思,吓到你了。它平时不这样,看到你好像特别兴奋。”
“没事,我不怕狗,我以前也养过一只,也是白的,只是没养多久就送人了。”
她确实养过一只狗,不过还是在高一的时候。那是她在放学路上亲手救下的一条流浪狗,好像刚出生不久,发现它时它奄奄一息地躺在草丛里等死,浑身是血,后腿还瘸了一条。
席朵二话不说,脱下外套就把狗裹了起来,带到附近的宠物医院里,可医生说狗太小了救不活,能不能挺过去得看它自己的造化。
没办法,她只好把狗带回家,一宿一宿地熬着给它喂奶,好不容易把它拉扯大了一点,又发现那条瘸腿已经长变了形,连基本走路都受影响。
“为什么不养了?”何澈的抚摸让小狗重新安静下来,它乖乖地趴在他腿上,似乎是早已陪伴了多年的老搭档。
“养了就要负责不是吗?”他继续问。
席朵有些内疚,低垂着头叹气,“我妈狗毛过敏,我没办法一直养下去,所以只好送人。”
学校门口的保安大叔,一天三顿饭,两顿要吃肉。在席朵当时的认知里,那是她能给小狗找到的最好归宿。
送走的那天,她蹲在学校保安亭门口哭了好久好久。一个纸箱就装满了它的全部家当,临走前,它用那条瘸腿拼命地支撑起小小的身子,对她笑着吐舌头,两条小短腿不停地扒拉着她,好像在说:不要丢下我。
何澈的这条狗,虽然也是白色的,也是小小的。但席朵知道,在这世上她亲手救下可怜小狗只有那一只,它有如杂草般蓬乱的毛发,有一条永远都不会好的瘸腿。而不是像何澈的狗一样,毛色光鲜,四肢灵巧。
“你的狗叫什么名字?”何澈随口问道。
“伊丽莎白。”
何澈强忍笑意,装作十分尊重地问:“我能问问为什么要起这么个名字吗?”
“以前听家里人说,人改名可以改名,我想狗应该也差不多。”席朵自顾自地说:“因为它是只流浪狗,如果能起个洋气点的名字,说不定命也会好过些。”
何澈轻笑着点头,“好像说的没错。”
“可惜没能帮它改命成功,跟着保安大叔以后,也不知道它过得好不好。”席朵有些没精打采的,“你的狗为什么要叫傻白?听上去呆呆的。”
“因为它就是很傻。”何澈一边撸狗一边说,“教过它好多东西它都学不会,最傻的是,它好像怎么都忘不掉,曾经把它丢掉的那个人。”
“它以前也是流浪狗吗?”席朵问。
“算是吧。”何澈眉目淡然,“找到它的时候,它无家可归趴在雨里,我看它实在可怜,就买了回来。”
傻白被逗得在何澈腿上直翻肚皮,四条腿弹簧般蹬来蹬去。
“它几岁了?”席朵问。
“九岁。”
“是吗?可它看上去和只小狗差不多。”
“白毛再加上体型小,老也不容易看出来。”何澈说。
玩够了,他把傻白放到地上,优哉游哉地品起咖啡来。
刚一脱离何澈的控制,傻白就疯了似的又往席朵跟前狂奔,尾巴激动得摇出了虚影,一条舌头也跟着四处乱甩。
“它很喜欢你。”何澈笑吟吟地说。
“我看出来了。”席朵弯腰把傻白抱在腿上,用力摸了两把。
傻白一骨碌像在何澈怀里似的翻出肚皮,又讨好地舔了舔她的手指。
“我这里一般不来生人,所以它胆子小得很,你是除我以外第一个获得它‘肚皮权’的人。”何澈脸上重新扬起笑容,好像又回到了之前那副善解人意的模样。
就说陈汀是在危言耸听,谁说他性格孤僻,不好相处来着,都是以讹传讹。
这不挺好一人吗?
一想到这钱也来得太轻松了,心里多少还有些不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