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今生第一次喝酒
下午张起峻转到汉生经馆学习时,发现赵长贵已经和别的小同窗换了座位,是塾师李生华给新调的。
赵长贵也不再看他,更不和他搭话,一副已经和他彻底弄掰了的架势,张起峻自也懒得理睬他,落得个耳根清静。
新同桌十四岁,名叫柳顺,一个眉清目秀笑眯眯的男孩,见张起峻来了也不多说,只是安静地给他递过来一块麻糖,算是“好朋友费”了。
张起峻笑笑接过放进嘴里,两人也就算达成了一种“咱俩是朋友”的默契,然后各学各的。
下午放学后,王允卿刚被她家家兵接走,王允华来找张起峻了。
“二哥明天要去鹿滩市一遭,今天来和你坐坐,不用做饭了,哥啥都带着!”
王允华说着目光满屋里扫:“没个炕桌?”
“没,我一个人又不用那个。”张起峻道。
他家原来有一个,在他妈病时被他卖了换药钱了。
“嘿,够简便的,连凳子也只有一把!”王允华笑着坐到炕上,“得,你坐那把凳子吧。”
然后他就从他带来的小提篮里掏出了馒头、羊头羊蹄、花生米和一碟咸菜来,还有一瓶绿瓷瓶二锅头。
张起峻跟着王允华下乡第一次看到这瓷瓶二锅头还很惊奇,他倒没想到这酒这个年代就有了,也不知道是原时空就有,还是被哪只蝴蝶翅膀给扇出来的。
这时他已经见过这酒两次了,倒也不惊奇了。
“二哥你去鹿滩市,记住我托你买的那几样啊,咳,我给你写个便条带上吧,免得你到时忙得忘记了,对了,你顺便看看鹿滩市那边有没有卖钢笔的?如果没有,给我买回来一把铅笔也行。”
张起峻说着拿出一张纸写起来,他现在虽然基本适应了写毛笔字,但这玩意儿除了写书法再就没有一样能比得上钢笔的了。
按他的记忆,钢笔这个时期应该已经传入了国内,只是不知道有没有传到鹿滩市这边来?
铅笔是肯定有的,他上次下乡就见宋苟才用过铅笔。
“钢笔?”王允华懵逼地看着张起峻。
“二哥你没在神甫那儿见过这种笔吗?”张起峻道,一边给王允华描述了一下钢笔,“对了,买这钢笔还得再买几瓶墨水。”
然后他又给王允华描述了一番墨水。
王允华点头,说道:“铅笔我家账房那边买回来不少,你要用我让允卿给你带过来几支就行了。”
“不用这么麻烦的,我现在有这钱。”张起峻笑道,“对了,再麻烦二哥看看鹿滩市那边有没有印刷馆?”
“有啊。”王允华道,“我家账房经常在那边打印票据的。你问这干吗?”
“说不定以后要用到。”张起峻含糊道,“二哥你明天走时来我这一趟,我再从钱庄取点钱给你带上。”
“你上次保管在我这儿的钱管够了,不够我先给你垫上。”
“那也行。”张起峻道,“路上小心点儿,准备带多少人去?”
王家在伊东市、杭爱召镇和六原镇的隆福兴商号,都是由掌管着鹿滩市隆福兴商号的王家大女儿组织的运输队专门押送商品供货。
这运输队有鹿滩市的持枪许可证,此外路跑得很熟,把路上土匪的关系也打点得熟,除非遇到不开眼的生土匪,一般是没事的。
其他人跑这些路段可得注意了。
尤其是富家子弟,被土匪绑去“求财神”是经常会发生的事。() ()
王家虽然和周边的土匪熟,但也得注意。
“鹿滩市那边又不让随便什么人带枪进城,带多少人也没多大用,好在也没多远,又是一条平坦大道,路上行人也多,我带几个精干强壮的跟着就行了。”
“那路上你还是小心点儿好。杨家那边有没有消息传过来?”
“没啥大动静,就听杨财旺回到家嚎哭得差点儿断了气,发誓要报仇,已经打发人去三晋省通知他三儿子去了。”
张起峻点点头,这是意料中的事,“就不知他家还剩下多少弹药。”他笑道。
“可能也没剩多少了。”王允华也笑了,拿过张起峻写完晾干了的纸折叠起来揣进兜里,“只要他家再不跳哒,咱也不是非要跟他过不去。”
“二哥,这事不能掉以轻心,那杨英以后恐怕会更麻烦,所以,你那边还得加紧扩大和训练队伍,只是得在乡下悄悄来,别传得到处都是。”
张起峻说着端过洗脸盆来让王允华洗了手,他自己也洗了手,两人开始撕拔羊头羊蹄子吃起来。
“咱想的一样,是得赶紧扩大训练队伍了,但又不能明着来。你也喝点儿?”
“行,我只喝两盅。”张起峻从王允华手中接过酒盅喝下半盅。
“咂~”,酒线如一道火线般穿过他的喉咙流入胃部,张起峻嘴里不由得发出咂的一声来。
感觉比上世哪一次喝酒都更加滚烫,更加辣。
这种滚烫和这种辣让他心里很有些刺激很有些舒坦。
他前世自认为是一个不爱喝酒的人,但这时他才发现,他其实是爱喝酒的。
即便上世他的身体对酒没有什么渴望,但心里还是渴望的。
这份渴望在当时酒极大丰富,想喝随时都有的状况下被掩盖起来了,到了如今这个酒是奢侈品的时代,他对酒的那份心瘾就显现出来了。
还真是吃肉不喝酒,不如喂了狗啊,这吃上肉再喝点儿酒,感觉这享受的档次立马就提升起来了。
酒肉相须,这在医理上也是说得通的,肉是滋腻之物,不宜消化,而酒为辛味,可行可散,自可助消化。
只是酒喝过头麻醉了神经,那就反而对消化有碍了,所以饮酒不醉最为高。
……
啪~,“咦~,有时间了,得,我得回去了,这半瓶你留着。”
两人吃喝了大约一个多小时,王允华从上衣左侧小口袋里掏出一块怀表来,啪地一响打开表盖,露出白表盘,黑表针,看了一眼,认真数清时间,对张起峻道。
“你应该把这表链系在衣扣上。”张起峻笑道。
心想这就符合民国电影或电视剧里的一些经典名场面了。
“你说也是吧?可我爹不让,说是太招摇了。”王允华没听出张起峻耍笑的口气来,认真地道。
张起峻赶紧收敛起笑意道:“可惜了。”
今晚他真是有些飘了,大约还是四盅烧酒上头了,目前这副身体还很不耐酒精。
如今一块怀表近块大洋,倒腾到河套地区来更贵,妥妥的奢侈品,是旗府王爷、官府老爷和大财主老爷们的标配,把表链系在衣扣上这种流行时髦,就和后世成功人士们手腕上戴块名表一样是一种流行,有啥可笑的。
倒是王来春本人不想这么张扬,也不让儿子这么张扬,的确很有些难能可贵了。
赵长贵也不再看他,更不和他搭话,一副已经和他彻底弄掰了的架势,张起峻自也懒得理睬他,落得个耳根清静。
新同桌十四岁,名叫柳顺,一个眉清目秀笑眯眯的男孩,见张起峻来了也不多说,只是安静地给他递过来一块麻糖,算是“好朋友费”了。
张起峻笑笑接过放进嘴里,两人也就算达成了一种“咱俩是朋友”的默契,然后各学各的。
下午放学后,王允卿刚被她家家兵接走,王允华来找张起峻了。
“二哥明天要去鹿滩市一遭,今天来和你坐坐,不用做饭了,哥啥都带着!”
王允华说着目光满屋里扫:“没个炕桌?”
“没,我一个人又不用那个。”张起峻道。
他家原来有一个,在他妈病时被他卖了换药钱了。
“嘿,够简便的,连凳子也只有一把!”王允华笑着坐到炕上,“得,你坐那把凳子吧。”
然后他就从他带来的小提篮里掏出了馒头、羊头羊蹄、花生米和一碟咸菜来,还有一瓶绿瓷瓶二锅头。
张起峻跟着王允华下乡第一次看到这瓷瓶二锅头还很惊奇,他倒没想到这酒这个年代就有了,也不知道是原时空就有,还是被哪只蝴蝶翅膀给扇出来的。
这时他已经见过这酒两次了,倒也不惊奇了。
“二哥你去鹿滩市,记住我托你买的那几样啊,咳,我给你写个便条带上吧,免得你到时忙得忘记了,对了,你顺便看看鹿滩市那边有没有卖钢笔的?如果没有,给我买回来一把铅笔也行。”
张起峻说着拿出一张纸写起来,他现在虽然基本适应了写毛笔字,但这玩意儿除了写书法再就没有一样能比得上钢笔的了。
按他的记忆,钢笔这个时期应该已经传入了国内,只是不知道有没有传到鹿滩市这边来?
铅笔是肯定有的,他上次下乡就见宋苟才用过铅笔。
“钢笔?”王允华懵逼地看着张起峻。
“二哥你没在神甫那儿见过这种笔吗?”张起峻道,一边给王允华描述了一下钢笔,“对了,买这钢笔还得再买几瓶墨水。”
然后他又给王允华描述了一番墨水。
王允华点头,说道:“铅笔我家账房那边买回来不少,你要用我让允卿给你带过来几支就行了。”
“不用这么麻烦的,我现在有这钱。”张起峻笑道,“对了,再麻烦二哥看看鹿滩市那边有没有印刷馆?”
“有啊。”王允华道,“我家账房经常在那边打印票据的。你问这干吗?”
“说不定以后要用到。”张起峻含糊道,“二哥你明天走时来我这一趟,我再从钱庄取点钱给你带上。”
“你上次保管在我这儿的钱管够了,不够我先给你垫上。”
“那也行。”张起峻道,“路上小心点儿,准备带多少人去?”
王家在伊东市、杭爱召镇和六原镇的隆福兴商号,都是由掌管着鹿滩市隆福兴商号的王家大女儿组织的运输队专门押送商品供货。
这运输队有鹿滩市的持枪许可证,此外路跑得很熟,把路上土匪的关系也打点得熟,除非遇到不开眼的生土匪,一般是没事的。
其他人跑这些路段可得注意了。
尤其是富家子弟,被土匪绑去“求财神”是经常会发生的事。() ()
王家虽然和周边的土匪熟,但也得注意。
“鹿滩市那边又不让随便什么人带枪进城,带多少人也没多大用,好在也没多远,又是一条平坦大道,路上行人也多,我带几个精干强壮的跟着就行了。”
“那路上你还是小心点儿好。杨家那边有没有消息传过来?”
“没啥大动静,就听杨财旺回到家嚎哭得差点儿断了气,发誓要报仇,已经打发人去三晋省通知他三儿子去了。”
张起峻点点头,这是意料中的事,“就不知他家还剩下多少弹药。”他笑道。
“可能也没剩多少了。”王允华也笑了,拿过张起峻写完晾干了的纸折叠起来揣进兜里,“只要他家再不跳哒,咱也不是非要跟他过不去。”
“二哥,这事不能掉以轻心,那杨英以后恐怕会更麻烦,所以,你那边还得加紧扩大和训练队伍,只是得在乡下悄悄来,别传得到处都是。”
张起峻说着端过洗脸盆来让王允华洗了手,他自己也洗了手,两人开始撕拔羊头羊蹄子吃起来。
“咱想的一样,是得赶紧扩大训练队伍了,但又不能明着来。你也喝点儿?”
“行,我只喝两盅。”张起峻从王允华手中接过酒盅喝下半盅。
“咂~”,酒线如一道火线般穿过他的喉咙流入胃部,张起峻嘴里不由得发出咂的一声来。
感觉比上世哪一次喝酒都更加滚烫,更加辣。
这种滚烫和这种辣让他心里很有些刺激很有些舒坦。
他前世自认为是一个不爱喝酒的人,但这时他才发现,他其实是爱喝酒的。
即便上世他的身体对酒没有什么渴望,但心里还是渴望的。
这份渴望在当时酒极大丰富,想喝随时都有的状况下被掩盖起来了,到了如今这个酒是奢侈品的时代,他对酒的那份心瘾就显现出来了。
还真是吃肉不喝酒,不如喂了狗啊,这吃上肉再喝点儿酒,感觉这享受的档次立马就提升起来了。
酒肉相须,这在医理上也是说得通的,肉是滋腻之物,不宜消化,而酒为辛味,可行可散,自可助消化。
只是酒喝过头麻醉了神经,那就反而对消化有碍了,所以饮酒不醉最为高。
……
啪~,“咦~,有时间了,得,我得回去了,这半瓶你留着。”
两人吃喝了大约一个多小时,王允华从上衣左侧小口袋里掏出一块怀表来,啪地一响打开表盖,露出白表盘,黑表针,看了一眼,认真数清时间,对张起峻道。
“你应该把这表链系在衣扣上。”张起峻笑道。
心想这就符合民国电影或电视剧里的一些经典名场面了。
“你说也是吧?可我爹不让,说是太招摇了。”王允华没听出张起峻耍笑的口气来,认真地道。
张起峻赶紧收敛起笑意道:“可惜了。”
今晚他真是有些飘了,大约还是四盅烧酒上头了,目前这副身体还很不耐酒精。
如今一块怀表近块大洋,倒腾到河套地区来更贵,妥妥的奢侈品,是旗府王爷、官府老爷和大财主老爷们的标配,把表链系在衣扣上这种流行时髦,就和后世成功人士们手腕上戴块名表一样是一种流行,有啥可笑的。
倒是王来春本人不想这么张扬,也不让儿子这么张扬,的确很有些难能可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