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去,我害怕回不来。”我双手揪着书桌上的花叶,低着头,试图反抗,“我觉得这病没有那么玄乎,等改天我再去医院瞧瞧,说不定就治好了。”
屏幕那头的白发老头子,也就是我爷爷,气得头发倒立,“你这根本就不是病!乖孙儿,你就听爷爷一次好不?啊?”
我看着老人家的眼泪唰唰往下掉,再看看镜子里自己脸色苍白的模样,到底妥协了,“好吧,我去找你说的那个人。”
我挂断通讯,胡乱地抓了抓头发,长出一口气,心想出去闯一闯可能会死,但这样耗下去也是个死。反正已经是泰坦尼克号上选座位了,倒不如豁出去试一把,冒险而死总比卧床而死听起来敞亮气派。
我的病已经有半年了,其实也算不上是什么大病,不过是每天晚上睡觉前都会看到一只金色的眼睛,和它对视就会进入异时空体验各种死法。
这听起来像是开玩笑,或是臆想症,但却真真切切地发生在我身上。大大小小的医院都去过了,却没有一家能说明白我到底得了什么病,心力交瘁下我一天比一天憔悴。
医生说我可能再活不到一年了。
*********************************
傍晚的时候,我按电话里爷爷给的地址来到西城区,被一个叫陈钟的古董店老板欢天喜地的迎进店里。
“哎呦嘿,盼天盼地可算把您给盼来了!”他热情异常,眼睛眯成了条缝,唇边的肌肉因为长时间职业性的假笑而松垮地耷拉下来,给人一种既精明又真诚的矛盾感。
他将茶水推给我,笑道:“沈四老先生把事儿都和您说明白了吧?您看看还有什么地方不清楚的,尽管开口问,陈某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我看了一眼店里的装潢,再瞅瞅眼前这人的派头,显然不是缺钱的主。而且我爷爷也说了,这位陈老板是他年少时一起闯荡的好友,知根知底,他现在的富贵都是这三四十年用命挣的。常言道:人以类聚物以群分,我虽然不知道陈钟这老头咋样,但我爷爷是个什么德行我还是清楚的。爱玩爱闹胆子却小,责任心兴许有,但也只限于一点的程度,整日侍弄侍弄花草听听曲儿什么的。
我琢磨按理说这样的人发达了之后应该都会避着危险的地方,像我爷爷那样安安稳稳地过好日子才对啊!这家伙怎么还四处跑呢?
我问:“亚特兰蒂斯这个遗址的危险性众所周知,您又不缺钱干嘛要去冒险呢?再说了,我一个什么也不懂的外行人,您带我一同前往,难道不怕我给你们拖后腿吗?”
亚特兰蒂斯遗址,现存最恐怖的遗址之一,在它刚刚出现的时候,考古界几乎是一片热烈。考古学家们坚信以如今高端的技术手段必定能找回那些失落的文明,重现它们的华彩。
由十位顶级研究员共同组成的小队浩浩荡荡地出发了。
他们来到了遗址,带上了充足的设备,还有一支二十位精英士兵组成的保卫小队,按理说,此行本应当是极为顺利的。但一个多月过去了,这几十号人马就像从人间蒸发了一样,再无音讯。
各国又派出搜救小队去找,第一批百人小队在踏上遗址后,通讯设备就报废了,他们也同样和外界失联了。
等,只能等。
十天、二十天,二十七天,当这支队伍搜救了二十七天后,第二批搜救人员在遗址的边缘也就是他们登陆的地方发现了考古小队的尸体——残破不全的尸体。
有的人丢了眼睛,有的人丢了心脏,有的丢了手臂……所有人丢的肢体拼接在一起,就构成了一个新的人。但这里只有二十七个人,还有三个人的尸体不翼而飞了。哦,当然,也可能他们还活着。不过要是他们还活着的话,估计老家的祖坟都不只是冒青烟了,干脆直接烧着了。
搜救员从凌乱的尸体中找到一个背包,那里面装着艾塔尔博士的日记。在第二批搜救员带着尸体返回后,陆陆续续在一年内全都莫名其妙地疯了,随后自杀,无一例外。
那本日记据说是被发现的搜救员高价秘密卖给了一个老收藏家。
而第一批搜救员到现在都不知道是死是活。
从此亚特兰蒂斯就成了一个禁忌的地方,传说所有妄图从那里得到秘密的人都会受到古老自然神的诅咒。
陈钟赔笑了一声,“越危险的地方宝贝就越多,像我们这种走惯了遗址的人,自然是喜欢宝贝多的好地方。”他上下打量我一遍,“论起来,您才是我们这一行的护身符呢。”
走遗址可不是表面上的意思去遗址附近玩一玩,其实这话就是盗那什么的雅称,在这个年代,走遗址的这种行为是法律允许的。
自从海平面下降之后,陆地上出现越来越多的古怪的遗址。国家级正儿八经的考古队曾去勘探过这些地方,但由于死亡率实在太高,逼退了好多专家。可为了探测遗址,追寻文明起源,又不得不对出现的遗址进行勘探。后来也不知道是谁提议,既然这千百年来一直有人敢去盗、墓,重金之下必有勇夫,那不妨就将这事规范化合法化。
于是3069年,新文物保护法规定:在国家版图内出土的文物,若由探险队寻得,探险队需保障文物的完整性,不可随意破坏;任何从遗址中带出的东西必须上交国家文物管理总局,国家会根据价值给予探险队金额。
虽说国家允许了私人探险队的存在,可这活不是谁想干就能干得了的。本事,本金,本命(就是命数,据说这行特别看重),那是缺一不可,否则就是竖着进去,横着出来,有可能直接也成遗址的一部分了!
我想到这不禁头皮发麻,他这话是什么意思?护身符?我哪有那本事?我心里存疑,却没再问,因为估计问了他也只会打个哈哈含糊过去,想守护秘密的人总有办法守得住。
“我们什么时候出发?我家里还有一只兽人需要安排。”
陈钟明显地愣了一下,他问:“您的兽人是什么类型的?我的意思是如果您想要的话可以带上他一起,毕竟兽人的身体素质要强于人类,带个熟人也更安全些。
后天走,就在这集合,您看可以不?”
我点点头,“行,那让我回去收拾收拾。”我转身要走,陈钟适时递上一张卡,我瞥他一眼,道,“您这是什么意思?”
“虽说是徐小姐您主动找上我们,让我们帮忙捎带您一同去遗址的。但您跟着我们走这一趟却也是实打实地在帮我们,总不好意思叫您白干活。这点钱聊表心意罢了,您别多心。”
他说得谦和,看样子是真心实意的,我就也没推脱。毕竟这一趟生死难料,我要是回不来,有一笔钱留给家人也是好的,算亲辈们没白养我一回。
我回到家,饭菜已经做好摆在桌子上了,四个菜,色香味俱全。我却没什么食欲,一屁股卧在沙发上,看着忙里忙外的老虎道:“知乐,我要出去一趟。”
老虎兽人圆圆的小耳朵抖了抖,他给我夹了一筷子虎皮辣椒,说:“好呀!您应该出去放松放松,我一会就收拾行李,咱们去哪?要去多久?我来做攻略。”
我迟疑片刻,思考着如何告诉他我其实并不打算带他一起去的事实,但这对老虎来说估计是个很大的打击。因为我已经养了这小家伙三年了,早就养出感情了。
我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在西城区的兽人买卖市场,那场景属实算不得什么美好回忆。
当时我还是刚步入社会的愣头青,下班了没事儿就喜欢在西城闲逛,那天我刚发工资,碰巧路过老王兽人店,他家货架的最前方坐着一个老虎兽人。没错,是老虎。圆圆的耳朵和卷曲的尾巴都表明了他的血统,这大概是一只老虎基因占比很大的兽人,我猜至少得有百分之四十。
兽人,不是说跨物种自然性地结合了,其实生物的生殖隔离一直存在。但百年前一次特殊的大雾之后,人们惊奇的发现有些动物的基因在部分人身上显现,有些动物身上也产生了人的特征。
前所未闻!惊世骇俗!
科学家们无法给出兽人出现的直接原因到底是什么,政府对这一特殊群体的存在也是模棱两可的态度——兽人可以参与劳动获得报酬,但他们没有人权。
其实说是雇佣劳动,肯雇佣这些家伙的老板很少。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是刻在基因里的观点。可兽人的使用价格实在便宜,也有不少黑工厂将工人全部换成了兽人,反正给口吃的饿不死就行,不用白不用。
还有些富贵的家庭会养一只温顺兽人作为家庭陪伴成员,这算是每个兽人都梦寐以求的工作,属于顶流级别。
对面的老虎兽人静静地坐着,坐下来都要比我站着还高。我上前一步,他抬起头,那是一双金黄色的漂亮眼睛,一点也不锐利,圆圆顿顿的,有几分呆。
一只可爱的大猫。
老板娘热情地迎上来拉着我的手介绍道,“您眼光真好,这是一只血统很棒的兽人,价格也不贵,只一万块龙币!”
“一万块?”我不可置信地重复了一遍,因为这价格实在是太便宜了,不符合我对丛林之王的认知。
老板娘也是个爽快人,没有半点店大欺客的陋习,老老实实地讲,“当然,不过这样便宜是有原因的。这只兽人,外伤内伤很多,可能活不了多久了。有几个买主问过了,都没要。今天您要是不收,我们大概过几天就要把他卖给工厂了。”
她口里的工厂是什么地方我知道,先是压榨残疾兽人的劳动力,然后在他们快要死了的时候取下他们有用的“零件”,把玩、泡酒,怎么干的都有。这属于灰色地带,没有相关的法律,自然也就没有相关的部门管理。
我承认,自己动了恻隐之心,还不是一星半点。
“给我吧,我要。”罕见的,我没砍价。因为在一个活生生的有理智的兽人面前挑刺去压他的价格,我做不到。
那双金黄色的眼睛惊讶地望着我,让我有种莫名的自豪感。
老板娘乐得眼睛都眯成一条缝了,碎碎念着,“其实把他卖给工厂能得个更高的价,但好歹是条命,那样黑心肠的事我做着挣钱了也难受。不如便宜点卖给您这种好心人,这家伙也算是有个出路。”
她给我扣上管理兽人的手环,解开绑在老虎身上的绳子,顺便给他戴上了口枷。
是的,他的牙齿很锋利,咬合力大概也惊人。我仔细地观察着自己买到手的老虎,发现他的手腕和脚腕处都有干涸之后的血迹,他尾巴上的毛也很稀疏,打结地缠在一起,看着就黏腻恶心。
“你自己能走吗?”我问。
他点点头,勉强支撑着站起来,走起路来有些瘸。老虎看起来闷闷的,像是一个做错事的孩子,手足无措地站在那,窘迫极了。
回忆结束,因为我看见某只大猫的眼圈泛红了,他好像猜到了我沉默这么久的原因,小声问:“您并不打算带我一起去是吗?”
“嗯。是这样的知乐,你先听我解释。”有的时候我实在惧怕老虎的目光,就比如现在,这个两米一的健壮黑皮帅哥坐在小木凳上,完全坦诚地、期待地、幽怨地望向我,他不用张口,他的表情就已然在控诉了。
我深吸一口气,“我不是去旅游,知乐,你知道的,我近半年来一直一直被那只眼睛困扰着,真的,我快要疯了。所以我要和爷爷的介绍的好友,那群专门走遗址的人去一趟亚特兰蒂斯遗址。”
“为什么一定要去亚特兰蒂斯?”
“因为那只眼睛曾被证实在亚特兰蒂斯的雕塑中出现,而我梦里反复出现的权杖,和前些日子从那里唯一带出来的文物——海神之心完全吻合。那里很危险,我不希望把你也牵扯进去,你就乖乖听话去橙子姐姐家好吗?她会照顾你的,直到你的伤完全好了为止。”
“我不。”知乐站起来,抱住我,眼泪吧嗒吧嗒地往下掉,“带着我吧粲粲,我不会给你添麻烦的,我很能打,我很厉害,我不怕吃苦,也不怕死的。”
“知乐你要讲道理,”我双手去推他。
没推动。
“我就是在讲道理,法律规定兽人没有人权,他们完全受主人支配,每个主人需要负责兽人的一生。我就是在讲道理。”
老虎把法条给我背诵了一遍,的确,主人必须对自己的兽人负责任,而且像知乐这样人形态进化得绝佳的大老虎兽人如果一旦没有了主人,是会遭很多人觊觎的。
万般无奈之下,我又问了他一遍:“那你和我走,去亚特兰蒂斯?真想好了吗?”
“想好了!”他松开我,露出一个灿烂的笑,毛茸茸热乎乎的耳朵发出无声的邀请,我没忍住使劲揉了揉。
“行,那就一起去。”我咬咬牙下决心道,算了,爱咋咋样吧,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万般都是命。
虽然不知道路上会遇见什么,能不能活着回来,不过单凭知乐这颗知恩图报的心,这三年我就没白疼这家伙。
屏幕那头的白发老头子,也就是我爷爷,气得头发倒立,“你这根本就不是病!乖孙儿,你就听爷爷一次好不?啊?”
我看着老人家的眼泪唰唰往下掉,再看看镜子里自己脸色苍白的模样,到底妥协了,“好吧,我去找你说的那个人。”
我挂断通讯,胡乱地抓了抓头发,长出一口气,心想出去闯一闯可能会死,但这样耗下去也是个死。反正已经是泰坦尼克号上选座位了,倒不如豁出去试一把,冒险而死总比卧床而死听起来敞亮气派。
我的病已经有半年了,其实也算不上是什么大病,不过是每天晚上睡觉前都会看到一只金色的眼睛,和它对视就会进入异时空体验各种死法。
这听起来像是开玩笑,或是臆想症,但却真真切切地发生在我身上。大大小小的医院都去过了,却没有一家能说明白我到底得了什么病,心力交瘁下我一天比一天憔悴。
医生说我可能再活不到一年了。
*********************************
傍晚的时候,我按电话里爷爷给的地址来到西城区,被一个叫陈钟的古董店老板欢天喜地的迎进店里。
“哎呦嘿,盼天盼地可算把您给盼来了!”他热情异常,眼睛眯成了条缝,唇边的肌肉因为长时间职业性的假笑而松垮地耷拉下来,给人一种既精明又真诚的矛盾感。
他将茶水推给我,笑道:“沈四老先生把事儿都和您说明白了吧?您看看还有什么地方不清楚的,尽管开口问,陈某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我看了一眼店里的装潢,再瞅瞅眼前这人的派头,显然不是缺钱的主。而且我爷爷也说了,这位陈老板是他年少时一起闯荡的好友,知根知底,他现在的富贵都是这三四十年用命挣的。常言道:人以类聚物以群分,我虽然不知道陈钟这老头咋样,但我爷爷是个什么德行我还是清楚的。爱玩爱闹胆子却小,责任心兴许有,但也只限于一点的程度,整日侍弄侍弄花草听听曲儿什么的。
我琢磨按理说这样的人发达了之后应该都会避着危险的地方,像我爷爷那样安安稳稳地过好日子才对啊!这家伙怎么还四处跑呢?
我问:“亚特兰蒂斯这个遗址的危险性众所周知,您又不缺钱干嘛要去冒险呢?再说了,我一个什么也不懂的外行人,您带我一同前往,难道不怕我给你们拖后腿吗?”
亚特兰蒂斯遗址,现存最恐怖的遗址之一,在它刚刚出现的时候,考古界几乎是一片热烈。考古学家们坚信以如今高端的技术手段必定能找回那些失落的文明,重现它们的华彩。
由十位顶级研究员共同组成的小队浩浩荡荡地出发了。
他们来到了遗址,带上了充足的设备,还有一支二十位精英士兵组成的保卫小队,按理说,此行本应当是极为顺利的。但一个多月过去了,这几十号人马就像从人间蒸发了一样,再无音讯。
各国又派出搜救小队去找,第一批百人小队在踏上遗址后,通讯设备就报废了,他们也同样和外界失联了。
等,只能等。
十天、二十天,二十七天,当这支队伍搜救了二十七天后,第二批搜救人员在遗址的边缘也就是他们登陆的地方发现了考古小队的尸体——残破不全的尸体。
有的人丢了眼睛,有的人丢了心脏,有的丢了手臂……所有人丢的肢体拼接在一起,就构成了一个新的人。但这里只有二十七个人,还有三个人的尸体不翼而飞了。哦,当然,也可能他们还活着。不过要是他们还活着的话,估计老家的祖坟都不只是冒青烟了,干脆直接烧着了。
搜救员从凌乱的尸体中找到一个背包,那里面装着艾塔尔博士的日记。在第二批搜救员带着尸体返回后,陆陆续续在一年内全都莫名其妙地疯了,随后自杀,无一例外。
那本日记据说是被发现的搜救员高价秘密卖给了一个老收藏家。
而第一批搜救员到现在都不知道是死是活。
从此亚特兰蒂斯就成了一个禁忌的地方,传说所有妄图从那里得到秘密的人都会受到古老自然神的诅咒。
陈钟赔笑了一声,“越危险的地方宝贝就越多,像我们这种走惯了遗址的人,自然是喜欢宝贝多的好地方。”他上下打量我一遍,“论起来,您才是我们这一行的护身符呢。”
走遗址可不是表面上的意思去遗址附近玩一玩,其实这话就是盗那什么的雅称,在这个年代,走遗址的这种行为是法律允许的。
自从海平面下降之后,陆地上出现越来越多的古怪的遗址。国家级正儿八经的考古队曾去勘探过这些地方,但由于死亡率实在太高,逼退了好多专家。可为了探测遗址,追寻文明起源,又不得不对出现的遗址进行勘探。后来也不知道是谁提议,既然这千百年来一直有人敢去盗、墓,重金之下必有勇夫,那不妨就将这事规范化合法化。
于是3069年,新文物保护法规定:在国家版图内出土的文物,若由探险队寻得,探险队需保障文物的完整性,不可随意破坏;任何从遗址中带出的东西必须上交国家文物管理总局,国家会根据价值给予探险队金额。
虽说国家允许了私人探险队的存在,可这活不是谁想干就能干得了的。本事,本金,本命(就是命数,据说这行特别看重),那是缺一不可,否则就是竖着进去,横着出来,有可能直接也成遗址的一部分了!
我想到这不禁头皮发麻,他这话是什么意思?护身符?我哪有那本事?我心里存疑,却没再问,因为估计问了他也只会打个哈哈含糊过去,想守护秘密的人总有办法守得住。
“我们什么时候出发?我家里还有一只兽人需要安排。”
陈钟明显地愣了一下,他问:“您的兽人是什么类型的?我的意思是如果您想要的话可以带上他一起,毕竟兽人的身体素质要强于人类,带个熟人也更安全些。
后天走,就在这集合,您看可以不?”
我点点头,“行,那让我回去收拾收拾。”我转身要走,陈钟适时递上一张卡,我瞥他一眼,道,“您这是什么意思?”
“虽说是徐小姐您主动找上我们,让我们帮忙捎带您一同去遗址的。但您跟着我们走这一趟却也是实打实地在帮我们,总不好意思叫您白干活。这点钱聊表心意罢了,您别多心。”
他说得谦和,看样子是真心实意的,我就也没推脱。毕竟这一趟生死难料,我要是回不来,有一笔钱留给家人也是好的,算亲辈们没白养我一回。
我回到家,饭菜已经做好摆在桌子上了,四个菜,色香味俱全。我却没什么食欲,一屁股卧在沙发上,看着忙里忙外的老虎道:“知乐,我要出去一趟。”
老虎兽人圆圆的小耳朵抖了抖,他给我夹了一筷子虎皮辣椒,说:“好呀!您应该出去放松放松,我一会就收拾行李,咱们去哪?要去多久?我来做攻略。”
我迟疑片刻,思考着如何告诉他我其实并不打算带他一起去的事实,但这对老虎来说估计是个很大的打击。因为我已经养了这小家伙三年了,早就养出感情了。
我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在西城区的兽人买卖市场,那场景属实算不得什么美好回忆。
当时我还是刚步入社会的愣头青,下班了没事儿就喜欢在西城闲逛,那天我刚发工资,碰巧路过老王兽人店,他家货架的最前方坐着一个老虎兽人。没错,是老虎。圆圆的耳朵和卷曲的尾巴都表明了他的血统,这大概是一只老虎基因占比很大的兽人,我猜至少得有百分之四十。
兽人,不是说跨物种自然性地结合了,其实生物的生殖隔离一直存在。但百年前一次特殊的大雾之后,人们惊奇的发现有些动物的基因在部分人身上显现,有些动物身上也产生了人的特征。
前所未闻!惊世骇俗!
科学家们无法给出兽人出现的直接原因到底是什么,政府对这一特殊群体的存在也是模棱两可的态度——兽人可以参与劳动获得报酬,但他们没有人权。
其实说是雇佣劳动,肯雇佣这些家伙的老板很少。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是刻在基因里的观点。可兽人的使用价格实在便宜,也有不少黑工厂将工人全部换成了兽人,反正给口吃的饿不死就行,不用白不用。
还有些富贵的家庭会养一只温顺兽人作为家庭陪伴成员,这算是每个兽人都梦寐以求的工作,属于顶流级别。
对面的老虎兽人静静地坐着,坐下来都要比我站着还高。我上前一步,他抬起头,那是一双金黄色的漂亮眼睛,一点也不锐利,圆圆顿顿的,有几分呆。
一只可爱的大猫。
老板娘热情地迎上来拉着我的手介绍道,“您眼光真好,这是一只血统很棒的兽人,价格也不贵,只一万块龙币!”
“一万块?”我不可置信地重复了一遍,因为这价格实在是太便宜了,不符合我对丛林之王的认知。
老板娘也是个爽快人,没有半点店大欺客的陋习,老老实实地讲,“当然,不过这样便宜是有原因的。这只兽人,外伤内伤很多,可能活不了多久了。有几个买主问过了,都没要。今天您要是不收,我们大概过几天就要把他卖给工厂了。”
她口里的工厂是什么地方我知道,先是压榨残疾兽人的劳动力,然后在他们快要死了的时候取下他们有用的“零件”,把玩、泡酒,怎么干的都有。这属于灰色地带,没有相关的法律,自然也就没有相关的部门管理。
我承认,自己动了恻隐之心,还不是一星半点。
“给我吧,我要。”罕见的,我没砍价。因为在一个活生生的有理智的兽人面前挑刺去压他的价格,我做不到。
那双金黄色的眼睛惊讶地望着我,让我有种莫名的自豪感。
老板娘乐得眼睛都眯成一条缝了,碎碎念着,“其实把他卖给工厂能得个更高的价,但好歹是条命,那样黑心肠的事我做着挣钱了也难受。不如便宜点卖给您这种好心人,这家伙也算是有个出路。”
她给我扣上管理兽人的手环,解开绑在老虎身上的绳子,顺便给他戴上了口枷。
是的,他的牙齿很锋利,咬合力大概也惊人。我仔细地观察着自己买到手的老虎,发现他的手腕和脚腕处都有干涸之后的血迹,他尾巴上的毛也很稀疏,打结地缠在一起,看着就黏腻恶心。
“你自己能走吗?”我问。
他点点头,勉强支撑着站起来,走起路来有些瘸。老虎看起来闷闷的,像是一个做错事的孩子,手足无措地站在那,窘迫极了。
回忆结束,因为我看见某只大猫的眼圈泛红了,他好像猜到了我沉默这么久的原因,小声问:“您并不打算带我一起去是吗?”
“嗯。是这样的知乐,你先听我解释。”有的时候我实在惧怕老虎的目光,就比如现在,这个两米一的健壮黑皮帅哥坐在小木凳上,完全坦诚地、期待地、幽怨地望向我,他不用张口,他的表情就已然在控诉了。
我深吸一口气,“我不是去旅游,知乐,你知道的,我近半年来一直一直被那只眼睛困扰着,真的,我快要疯了。所以我要和爷爷的介绍的好友,那群专门走遗址的人去一趟亚特兰蒂斯遗址。”
“为什么一定要去亚特兰蒂斯?”
“因为那只眼睛曾被证实在亚特兰蒂斯的雕塑中出现,而我梦里反复出现的权杖,和前些日子从那里唯一带出来的文物——海神之心完全吻合。那里很危险,我不希望把你也牵扯进去,你就乖乖听话去橙子姐姐家好吗?她会照顾你的,直到你的伤完全好了为止。”
“我不。”知乐站起来,抱住我,眼泪吧嗒吧嗒地往下掉,“带着我吧粲粲,我不会给你添麻烦的,我很能打,我很厉害,我不怕吃苦,也不怕死的。”
“知乐你要讲道理,”我双手去推他。
没推动。
“我就是在讲道理,法律规定兽人没有人权,他们完全受主人支配,每个主人需要负责兽人的一生。我就是在讲道理。”
老虎把法条给我背诵了一遍,的确,主人必须对自己的兽人负责任,而且像知乐这样人形态进化得绝佳的大老虎兽人如果一旦没有了主人,是会遭很多人觊觎的。
万般无奈之下,我又问了他一遍:“那你和我走,去亚特兰蒂斯?真想好了吗?”
“想好了!”他松开我,露出一个灿烂的笑,毛茸茸热乎乎的耳朵发出无声的邀请,我没忍住使劲揉了揉。
“行,那就一起去。”我咬咬牙下决心道,算了,爱咋咋样吧,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万般都是命。
虽然不知道路上会遇见什么,能不能活着回来,不过单凭知乐这颗知恩图报的心,这三年我就没白疼这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