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误会了
“走,去你马场跑两圈。”
“现在吗?”
萧蘅嗯了一声起身留下潇洒的背影,陆玑只得放下手里的咖啡和文纪一起跟了出去。
三个人出了门往门口一站,俱是翩翩贵公子,一人一辆车不一会儿就消失在了众人的视线里。
陆玑家里是做娱乐生意的,明面上看着干干净净实际上他们家有着上海最大的□□势力,如同陆玑本人乍一看文质彬彬,实际上要命的手段可比萧蘅和文纪知道的多得多。
他手底下有一个马场,风景很好,地方很大,萧蘅经常去那里骑马散心。
“萧公子好,文公子好,少爷好!”
马场的管家一看到三人就跑过来打了招呼。
“去把我的雷霆牵过来。”
“还有我的小闪电!”
眼看萧蘅和文纪都去换骑马服了,陆玑一边拆着袖扣,一边走在后面吩咐道:
“去把那匹刚到的烈马牵出来,我来驯一驯。”
“少爷……”
管家突然打断他的话,有些为难的转过头指着一个方向说。
“那匹马今天被一个叫格雷的金发洋人给看中了,我怎么劝也劝不住非要骑……”
“胡闹!”
只听他低喝一声,不知道的还当他说管家办事不力呢,他却是抬起一双阴沉的眼看向那个洋人,仿佛在说什么东西也敢在他的场子撒野。
烈马忽的起身嘶鸣,差点踢到那个想要牵绳上马的洋人。
洋人出了洋相,顿时恼羞成怒,甩手就是一巴掌打在了旁边负责牵引的年轻人脸上。
年轻人吓得跪倒在地一个劲地道歉,陆玑也沉着脸走了过去,这种金发碧眼的洋人看着确实可怕,浓眉深目鹰钩鼻,可陆玑什么人没见过,什么人的血又没有闻过?
换好骑马服的萧蘅和文纪已经骑上马优哉游哉地跑了起来,他们远远地看着一身西装的陆玑抱臂站在那洋人面前,身高气势上丝毫不输。
过了一会儿,洋人骂骂咧咧地走了,萧蘅和文纪一前一后骑到陆玑跟前,笑着打趣。
“哟,这洋鬼子也在陆少爷面前吃瘪了?”
“可不嘛,我看他两条腿溜得贼快!”
陆玑淡淡一笑,摸着旁边的烈马状似无意地扫过马上的文纪,说:
“四条腿的都驯得,何况两条腿的。”
……
晚上的餐桌旁,只有萧老爷和薛芳菲两个人。
萧老爷回来已经快七点多了,萧蘅还不见人影。
“老爷,要不要等等少爷?”
薛芳菲斟酌着开口。
“不用了,我们吃吧。”
想到这个不成器的儿子就有些头疼,萧老爷脸上兴致缺缺,吩咐下人布菜。
两人吃了一会儿,萧老爷看向薛芳菲,缓和了脸色说:
“我今天特意请了警署的叶警司过来,拜托他寻找和你走失的爸爸和弟弟,听说这个叶警司是不可多得的人才,查案能力一流,想必会有线索的。”
薛芳菲听到后差点滑掉了手中的勺子,她几番压下心头涌上的激动,站起身来诚心诚意地向萧老爷弯腰感谢。
“芳菲谢谢老爷!”
“哎,哪里的话?你我都是夫妻了,还用得着说谢,快坐下吃饭吧!”
“是,老爷……”
薛芳菲都没有察觉她的眼眶已是红红的了,眼泪也在打着转。
她太高兴了,这半年来她为了找到亲人忍辱负重,明明是清清白白的女子却不得已做了供人赏乐的唱歌小姐,一为谋生,二为寻得更大的力量帮自己,如今,她真的能看到有一丝希望了!
吃过晚饭后,薛芳菲跟着萧老爷坐在沙发上喝茶,等叶警司上门。
没等多久,门口就照过来一束车灯,一辆警署的车停在了外面。
车里面走下来一个身穿黑色警服头戴警帽的年轻男子,蹬着黑亮的皮靴几步就从台阶上走了进来,威风凛凛,英俊非常。
“萧老爷晚上好,在下叶世杰。”
年轻人恭敬地弯腰打招呼,身上没有那种年少有为容易拥有的自大和傲气,反而很有分寸。
看到他后,薛芳菲心里的石头放下来了,这个人她觉得可靠。
察觉到一旁投来的目光,叶世杰小心翼翼看了下。
只见一个明眸皓齿,肤如凝脂,黑发好似绸缎一样的旗袍美人正端坐在沙发上,仪态举止优雅美丽,关键是看着好年轻,应该就是传说中萧老爷刚娶进门的新夫人薛芳菲了。
从来不自乱阵脚的叶世杰也不由晃了一下神,下一秒就收回了目光,重作镇定。
“叶警司有劳了,请这边移步,我们坐下来详谈。”
……
萧蘅开着车回来的时候,看到院子里停着一辆警车,纳闷这是有什么事用得着请警察来,问了管家才知道薛芳菲也正和他们在一起。
她一个女人凑什么热闹?
萧蘅心里犯嘀咕,拿起桌子上的橘子悄悄走去了会客厅。
一边剥着橘子,一边靠在门外的墙上,他竖起耳朵偷听着。
“叶警司,这块怀表是我爸爸的,里面是我和我弟弟的照片,虽然是小时候的,但是我弟弟长大后还是和以前很像的,尤其是眉梢的这颗痣,很容易辨别。”
“叶警司,我夫人日日思念亲人,我看着着实不忍,所以才麻烦叶警司帮萧某的忙,这毕竟是私人的事,我也不想过分占用警署资源,只希望叶警司能动用一小部分人力在上海找一找,有线索后萧某一定重谢!”
“萧老爷客气了,这事我一定办好,也请夫人放心……”
门外站着的萧蘅一阵混乱,那个他口口声声说的情郎其实是薛芳菲的弟弟?
警署的人过来也是为了帮她找到亲人?
萧蘅不禁看向了自己虎口的那个伤疤,突然觉得又醒目又灼热……
“现在吗?”
萧蘅嗯了一声起身留下潇洒的背影,陆玑只得放下手里的咖啡和文纪一起跟了出去。
三个人出了门往门口一站,俱是翩翩贵公子,一人一辆车不一会儿就消失在了众人的视线里。
陆玑家里是做娱乐生意的,明面上看着干干净净实际上他们家有着上海最大的□□势力,如同陆玑本人乍一看文质彬彬,实际上要命的手段可比萧蘅和文纪知道的多得多。
他手底下有一个马场,风景很好,地方很大,萧蘅经常去那里骑马散心。
“萧公子好,文公子好,少爷好!”
马场的管家一看到三人就跑过来打了招呼。
“去把我的雷霆牵过来。”
“还有我的小闪电!”
眼看萧蘅和文纪都去换骑马服了,陆玑一边拆着袖扣,一边走在后面吩咐道:
“去把那匹刚到的烈马牵出来,我来驯一驯。”
“少爷……”
管家突然打断他的话,有些为难的转过头指着一个方向说。
“那匹马今天被一个叫格雷的金发洋人给看中了,我怎么劝也劝不住非要骑……”
“胡闹!”
只听他低喝一声,不知道的还当他说管家办事不力呢,他却是抬起一双阴沉的眼看向那个洋人,仿佛在说什么东西也敢在他的场子撒野。
烈马忽的起身嘶鸣,差点踢到那个想要牵绳上马的洋人。
洋人出了洋相,顿时恼羞成怒,甩手就是一巴掌打在了旁边负责牵引的年轻人脸上。
年轻人吓得跪倒在地一个劲地道歉,陆玑也沉着脸走了过去,这种金发碧眼的洋人看着确实可怕,浓眉深目鹰钩鼻,可陆玑什么人没见过,什么人的血又没有闻过?
换好骑马服的萧蘅和文纪已经骑上马优哉游哉地跑了起来,他们远远地看着一身西装的陆玑抱臂站在那洋人面前,身高气势上丝毫不输。
过了一会儿,洋人骂骂咧咧地走了,萧蘅和文纪一前一后骑到陆玑跟前,笑着打趣。
“哟,这洋鬼子也在陆少爷面前吃瘪了?”
“可不嘛,我看他两条腿溜得贼快!”
陆玑淡淡一笑,摸着旁边的烈马状似无意地扫过马上的文纪,说:
“四条腿的都驯得,何况两条腿的。”
……
晚上的餐桌旁,只有萧老爷和薛芳菲两个人。
萧老爷回来已经快七点多了,萧蘅还不见人影。
“老爷,要不要等等少爷?”
薛芳菲斟酌着开口。
“不用了,我们吃吧。”
想到这个不成器的儿子就有些头疼,萧老爷脸上兴致缺缺,吩咐下人布菜。
两人吃了一会儿,萧老爷看向薛芳菲,缓和了脸色说:
“我今天特意请了警署的叶警司过来,拜托他寻找和你走失的爸爸和弟弟,听说这个叶警司是不可多得的人才,查案能力一流,想必会有线索的。”
薛芳菲听到后差点滑掉了手中的勺子,她几番压下心头涌上的激动,站起身来诚心诚意地向萧老爷弯腰感谢。
“芳菲谢谢老爷!”
“哎,哪里的话?你我都是夫妻了,还用得着说谢,快坐下吃饭吧!”
“是,老爷……”
薛芳菲都没有察觉她的眼眶已是红红的了,眼泪也在打着转。
她太高兴了,这半年来她为了找到亲人忍辱负重,明明是清清白白的女子却不得已做了供人赏乐的唱歌小姐,一为谋生,二为寻得更大的力量帮自己,如今,她真的能看到有一丝希望了!
吃过晚饭后,薛芳菲跟着萧老爷坐在沙发上喝茶,等叶警司上门。
没等多久,门口就照过来一束车灯,一辆警署的车停在了外面。
车里面走下来一个身穿黑色警服头戴警帽的年轻男子,蹬着黑亮的皮靴几步就从台阶上走了进来,威风凛凛,英俊非常。
“萧老爷晚上好,在下叶世杰。”
年轻人恭敬地弯腰打招呼,身上没有那种年少有为容易拥有的自大和傲气,反而很有分寸。
看到他后,薛芳菲心里的石头放下来了,这个人她觉得可靠。
察觉到一旁投来的目光,叶世杰小心翼翼看了下。
只见一个明眸皓齿,肤如凝脂,黑发好似绸缎一样的旗袍美人正端坐在沙发上,仪态举止优雅美丽,关键是看着好年轻,应该就是传说中萧老爷刚娶进门的新夫人薛芳菲了。
从来不自乱阵脚的叶世杰也不由晃了一下神,下一秒就收回了目光,重作镇定。
“叶警司有劳了,请这边移步,我们坐下来详谈。”
……
萧蘅开着车回来的时候,看到院子里停着一辆警车,纳闷这是有什么事用得着请警察来,问了管家才知道薛芳菲也正和他们在一起。
她一个女人凑什么热闹?
萧蘅心里犯嘀咕,拿起桌子上的橘子悄悄走去了会客厅。
一边剥着橘子,一边靠在门外的墙上,他竖起耳朵偷听着。
“叶警司,这块怀表是我爸爸的,里面是我和我弟弟的照片,虽然是小时候的,但是我弟弟长大后还是和以前很像的,尤其是眉梢的这颗痣,很容易辨别。”
“叶警司,我夫人日日思念亲人,我看着着实不忍,所以才麻烦叶警司帮萧某的忙,这毕竟是私人的事,我也不想过分占用警署资源,只希望叶警司能动用一小部分人力在上海找一找,有线索后萧某一定重谢!”
“萧老爷客气了,这事我一定办好,也请夫人放心……”
门外站着的萧蘅一阵混乱,那个他口口声声说的情郎其实是薛芳菲的弟弟?
警署的人过来也是为了帮她找到亲人?
萧蘅不禁看向了自己虎口的那个伤疤,突然觉得又醒目又灼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