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费也没办法。”男人叹了叹气,“总不能落到夫苏手上。”
“嗯,没错!烧了也不能给他们!”女孩狠狠赞同。
经过几个小时的折磨,天已经蒙蒙亮,太阳穿透黑夜,冉冉升起。
光撒在二人身上,在天上看日出,别有一番风味。
“抱紧。”路修远出声提醒,“要降落了。”
“已经很紧了。”路漫漫嘀咕,“我又不是属八爪鱼的。”
底下是一片森林,林水淼和驾驶员早就不知道飘向何方。
在降落的时候,伞不小心挂在了一颗树上,二人从上面掉了下来,好在不高。
“啊……”想象中的疼痛并没有到来,在落地的最后一刻有人移形换位,身下多了一个硬邦邦的肉垫做缓冲。
路漫漫晕晕乎乎地半撑起身子对上他那双湛蓝色的眸子,她整个身体都趴在路修远身上。
“……”
“对不起。”路漫漫挪开。
没想到路修远非但没有起身,还顺势一直躺在草上望着天空。
良久他才出声:“漫漫,你恨我吗?”
女孩有些摸不着头脑:“为什么要恨你?”
路修远用手挡住眼睛:“当然是恨我害死你的父母,恨我老是牵连你落入危险的境地,恨我没有保护好你……”
女孩犹豫了片刻也跟着他躺回了草地,睡在旁边的位置。
“从前是恨的。”路漫漫十分坦诚。
男人的手收紧了几分,眼睛捂得更紧了。
女孩半起身,很轻易地就把他的手拿开,认真地看着他的眼睛:“不过,我不喜欢从前,过去的就让它过去,我喜欢现在。”
路修远愣了愣,有些释怀地笑了,“嗯,我也喜欢现在。”
他看着日出的美景,有些感慨:“以前我母亲想和我看日出,可惜她到死我都没有和她去过一次。她还说要是两个人一起看日出就会长长久久地在一起,也不知道她是从哪里听来的。”
“你母亲?”路漫漫有些好奇。
在女孩的印象中,路修远的母亲是个极其温柔又娴静的女人,即使容颜老去,但出挑的气质和优雅的动作,让人根本就移不开眼。
听说她从小就是学古典舞的,是尔洛最出名的歌剧演员,每次演出一票难求。
林文心和路修远父亲的缘分也是在舞台上。
路伯山是当时路家的第三个儿子,与大爷爷路伯川参军不同,他走的另外一条路。
他从小便是个书呆子,成绩好,人也听话,是个省心的。
当年的他以最高分考入尔洛最好的大学,毕业后便顺利留在那里当老师,同时还担任着尔洛新闻出版社的主编,发表过许多出名的文章。
路家三个兄弟,只有他们俩比较出名,当时还流传着“川武文山”这种话。
人们见到他便会尊称他为一声“三爷”。
那天路伯山原本想在家写文章,奈何朋友嫌他太无趣,非要拉他去斯莫克歌剧院看看,还说票难得,花了很多功夫才弄到手的。
他一向对这种消遣的场所是不感兴趣的,奈何朋友苦苦哀求,再加上写文章没有灵感,便也跟着去了。
朋友和他坐在最前面,在没开幕前他还一直想着找个机会开溜,一副兴致缺缺的样子。
“你这次可不能再扫兴了。”朋友笑嘻嘻地说,“听说今天上台演出的是全尔洛最出名的最漂亮的妞,你可得当心点,小心被吸了魂。”
这朋友是个公子哥,和路伯山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他的花花肠子多得很。
“应该是尔洛最出名的戏剧演员。”路伯山纠正,并且反驳,“而且应该是你要当心。”
“哈哈哈哈。”朋友拍着他的肩膀大笑,“你个书呆子,除了看书,还真的没有什么东西能够吸引你的注意力,你是要出家吗?”
面对朋友的调侃,路伯山也不恼,只是笑而不语。
剧场舞台的灯光亮起,幕布逐渐向两侧展开,一位身穿青紫色旗袍,拿着扇子半掩面的姑娘亮相。
那双眼睛果然是勾人心魄。
“怎么样?”朋友调笑着,“身材好吧?”
路伯山只是看着那姑娘的眼睛,一动不动,也不说话。
扇子收起,女人缓缓开嗓,勾起浅浅的笑容。
一曲完毕,所有人都还回味在美妙的歌声中,好几秒后,才开始大声喝彩。
“好!”朋友起身鼓掌喝彩。
“把人叫过来,给路家的二爷打个招呼。”朋友大声吩咐剧场老板。
碍于路家的势力,老板只好照做。
远处的美人缓缓走来,眉头微皱,显然有些不开心,不过在靠近二人时,还是挤出笑容来应付。
“三爷。”她弯了弯身子,轻声唤了句。
那声音不娇媚,但酥到了路伯山骨子里。
自从朋友带他来过一次后,路伯山便成了剧院的常客,每天都会给林文心捧场,风雨无阻。
一向听话的路伯山也是头一次忤逆父母,决心要和她在一起,最后没有办法,路家还是妥协了。
总之,他后来就再也没有和那个朋友有过来往了,典型地有了媳妇忘了兄弟,不过那个朋友不算太冤枉。
那个朋友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路修远眼睛有些微微失神,回忆道:“嗯,她这一生过得很苦,不过我想她是最后一刻是欣慰的……”
说着说着男人眼角微红,“至少她留在了最喜欢的舞台上。”
女孩瞪大了眼眶,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她都没有见过路修远有这样的情绪。
他可是那个百战百胜,受尔洛人民崇拜的路上校。此刻他却只是一个怀念母亲的儿子,仅此而已。
原来他不过也只是个普通人,也会伤心和难过。
他不是无所不能的……
见女孩有些惊讶,他勉强地笑了一下,并未流出泪水,“你还太小,听不懂也没关系。”
路漫漫哽住,他母亲死的内情,女孩确实不知道。
过得很苦应该是指,林文心的身份不受陆修远奶奶的待见,毕竟当年以路伯山的条件想找什么样的都可以。
再加上他娶了林文心后,便为了维护她三番四次地忤逆父母,从前他可是对父母极为顺从,这种落差是父母接受不了的。
他们不会怪自己的儿子,只会怪儿媳。
好在路伯山每次都会坚定地站在她身边,直到林文心死去,他还是会愧疚,愧疚她在这个家受了委屈。
仅一夜他就白了头发,精神恍惚。
父母劝他再娶,那是他第一次发了很大的火,对着两老咆哮。
最后,他割腕死在了妻子的墓前,手里还紧紧地拽着林文心第一次送他的手帕,鲜血浸染了那蓝色的布料,每一寸都填得满满的。
即使这样了,二人都没有合葬在一起。
女孩所知道的只有那么多了,上一世她不太关注路修远的任何消息,这些也只是司机老钟无聊时的闲谈,她就听了一耳,还不耐烦地打断了。
“我懂的。”路漫漫有些感慨,“三奶奶的灵魂是自由的,她不应该被困在路家。”
路修远的眼睛亮堂了不少,“没白疼你,今天表现得不错,又是替我挨刀,又是安慰人。路凌之前过的都是什么好日子。”
“……”路漫漫顿觉无语,她脑子一热反驳,“我对你好不是因为血缘。”
毕竟他们俩八竿子打不着,路凌和他都不是路家人,要不然路修远的爷爷奶奶也不会那么不疼他,舍得让那么小的孩子去军营里摸爬滚打。
“不是因为血缘?”路修远微微皱眉疑惑,“那是因为什么?”
女孩再一次哽住,总不能说是上辈子欠它的,毕竟上辈子他是算是受她的连累死去。
“那你对我好是因为什么?”女孩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好反问。
路修远毫不犹豫地回答:“因为我们是亲人。”
有些时候血缘并不能作为评判的唯一标准,一心一意对自己好就够了。
路漫漫笑而不语,头顶的太阳升了起来,周围的空气变得有些灼热。
女孩起身伸出手:“我们回家吧。”
“嗯,回家。”路修远搭上手,身体暗自使力,跟着起了身。
*
要说路漫漫这个学期也是够倒霉的,光生病受伤请假拢共就有三次了,而且每次都会耗费至少一周。
上次是不小心挡刀手受伤了,上上次是被人推到水池里发烧了。
这回是因为遭遇绑架伤了手和脖子。
这一桩桩一件件还真的是惊险又刺激,路漫漫忽然觉得上辈子自己还真的是心理承受能力强大,当时她也就十六岁,还没有重生后的记忆。
咚咚咚。
门铃声打断了女孩的思考。
“进。”路漫漫半躺在床上,正了正身体。
路修远端着药进来,神色有些凝重。
女孩伸手想将碗接过,可一碰到碗身就瑟缩回了说,摸了摸耳垂:“好烫。”
路修远的手有一层茧子,好像感受不到疼痛一样,依旧端着碗,神色如常。
没办法,他找来了两个一次性纸杯,将药倒了进去,在两个纸杯之间循环往复的来回倾倒,给药降温,脸上没有一丝不耐的情绪。
女孩就这样静静地看着他的动作,思绪飘远。
似乎小时候母亲也是这样做的,有一次她贪玩不小心淋了雨当晚发了烧,半夜想喝水的时候只有热水,不能喝凉水。
她当时就和母亲撒娇说太烫了。
母亲一边打着哈欠一边用两个纸杯来回倒腾,脸上没有半分不耐。
这两个场景似乎在某一刻重叠。
“给。”直到男人将纸杯递给路漫漫时,她才回过神来。
路漫漫受宠若惊地接过,小声道:“谢谢。”
女孩皱着眉磨磨蹭蹭地喝着药,路修远就在旁边看着。
“你是不是有事瞒着我?”他抱着双臂在胸前,黑衬衫的袖子半撸起,手臂上的青筋胀起。
要不是已经了解他,女孩真的是会被路修远的气势吓到。
“你是指哪件事?”女孩有些心虚地看着他。
路修远似笑非笑地说:“合着你不止瞒了我一件事啊。”
“嗯,没错!烧了也不能给他们!”女孩狠狠赞同。
经过几个小时的折磨,天已经蒙蒙亮,太阳穿透黑夜,冉冉升起。
光撒在二人身上,在天上看日出,别有一番风味。
“抱紧。”路修远出声提醒,“要降落了。”
“已经很紧了。”路漫漫嘀咕,“我又不是属八爪鱼的。”
底下是一片森林,林水淼和驾驶员早就不知道飘向何方。
在降落的时候,伞不小心挂在了一颗树上,二人从上面掉了下来,好在不高。
“啊……”想象中的疼痛并没有到来,在落地的最后一刻有人移形换位,身下多了一个硬邦邦的肉垫做缓冲。
路漫漫晕晕乎乎地半撑起身子对上他那双湛蓝色的眸子,她整个身体都趴在路修远身上。
“……”
“对不起。”路漫漫挪开。
没想到路修远非但没有起身,还顺势一直躺在草上望着天空。
良久他才出声:“漫漫,你恨我吗?”
女孩有些摸不着头脑:“为什么要恨你?”
路修远用手挡住眼睛:“当然是恨我害死你的父母,恨我老是牵连你落入危险的境地,恨我没有保护好你……”
女孩犹豫了片刻也跟着他躺回了草地,睡在旁边的位置。
“从前是恨的。”路漫漫十分坦诚。
男人的手收紧了几分,眼睛捂得更紧了。
女孩半起身,很轻易地就把他的手拿开,认真地看着他的眼睛:“不过,我不喜欢从前,过去的就让它过去,我喜欢现在。”
路修远愣了愣,有些释怀地笑了,“嗯,我也喜欢现在。”
他看着日出的美景,有些感慨:“以前我母亲想和我看日出,可惜她到死我都没有和她去过一次。她还说要是两个人一起看日出就会长长久久地在一起,也不知道她是从哪里听来的。”
“你母亲?”路漫漫有些好奇。
在女孩的印象中,路修远的母亲是个极其温柔又娴静的女人,即使容颜老去,但出挑的气质和优雅的动作,让人根本就移不开眼。
听说她从小就是学古典舞的,是尔洛最出名的歌剧演员,每次演出一票难求。
林文心和路修远父亲的缘分也是在舞台上。
路伯山是当时路家的第三个儿子,与大爷爷路伯川参军不同,他走的另外一条路。
他从小便是个书呆子,成绩好,人也听话,是个省心的。
当年的他以最高分考入尔洛最好的大学,毕业后便顺利留在那里当老师,同时还担任着尔洛新闻出版社的主编,发表过许多出名的文章。
路家三个兄弟,只有他们俩比较出名,当时还流传着“川武文山”这种话。
人们见到他便会尊称他为一声“三爷”。
那天路伯山原本想在家写文章,奈何朋友嫌他太无趣,非要拉他去斯莫克歌剧院看看,还说票难得,花了很多功夫才弄到手的。
他一向对这种消遣的场所是不感兴趣的,奈何朋友苦苦哀求,再加上写文章没有灵感,便也跟着去了。
朋友和他坐在最前面,在没开幕前他还一直想着找个机会开溜,一副兴致缺缺的样子。
“你这次可不能再扫兴了。”朋友笑嘻嘻地说,“听说今天上台演出的是全尔洛最出名的最漂亮的妞,你可得当心点,小心被吸了魂。”
这朋友是个公子哥,和路伯山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他的花花肠子多得很。
“应该是尔洛最出名的戏剧演员。”路伯山纠正,并且反驳,“而且应该是你要当心。”
“哈哈哈哈。”朋友拍着他的肩膀大笑,“你个书呆子,除了看书,还真的没有什么东西能够吸引你的注意力,你是要出家吗?”
面对朋友的调侃,路伯山也不恼,只是笑而不语。
剧场舞台的灯光亮起,幕布逐渐向两侧展开,一位身穿青紫色旗袍,拿着扇子半掩面的姑娘亮相。
那双眼睛果然是勾人心魄。
“怎么样?”朋友调笑着,“身材好吧?”
路伯山只是看着那姑娘的眼睛,一动不动,也不说话。
扇子收起,女人缓缓开嗓,勾起浅浅的笑容。
一曲完毕,所有人都还回味在美妙的歌声中,好几秒后,才开始大声喝彩。
“好!”朋友起身鼓掌喝彩。
“把人叫过来,给路家的二爷打个招呼。”朋友大声吩咐剧场老板。
碍于路家的势力,老板只好照做。
远处的美人缓缓走来,眉头微皱,显然有些不开心,不过在靠近二人时,还是挤出笑容来应付。
“三爷。”她弯了弯身子,轻声唤了句。
那声音不娇媚,但酥到了路伯山骨子里。
自从朋友带他来过一次后,路伯山便成了剧院的常客,每天都会给林文心捧场,风雨无阻。
一向听话的路伯山也是头一次忤逆父母,决心要和她在一起,最后没有办法,路家还是妥协了。
总之,他后来就再也没有和那个朋友有过来往了,典型地有了媳妇忘了兄弟,不过那个朋友不算太冤枉。
那个朋友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路修远眼睛有些微微失神,回忆道:“嗯,她这一生过得很苦,不过我想她是最后一刻是欣慰的……”
说着说着男人眼角微红,“至少她留在了最喜欢的舞台上。”
女孩瞪大了眼眶,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她都没有见过路修远有这样的情绪。
他可是那个百战百胜,受尔洛人民崇拜的路上校。此刻他却只是一个怀念母亲的儿子,仅此而已。
原来他不过也只是个普通人,也会伤心和难过。
他不是无所不能的……
见女孩有些惊讶,他勉强地笑了一下,并未流出泪水,“你还太小,听不懂也没关系。”
路漫漫哽住,他母亲死的内情,女孩确实不知道。
过得很苦应该是指,林文心的身份不受陆修远奶奶的待见,毕竟当年以路伯山的条件想找什么样的都可以。
再加上他娶了林文心后,便为了维护她三番四次地忤逆父母,从前他可是对父母极为顺从,这种落差是父母接受不了的。
他们不会怪自己的儿子,只会怪儿媳。
好在路伯山每次都会坚定地站在她身边,直到林文心死去,他还是会愧疚,愧疚她在这个家受了委屈。
仅一夜他就白了头发,精神恍惚。
父母劝他再娶,那是他第一次发了很大的火,对着两老咆哮。
最后,他割腕死在了妻子的墓前,手里还紧紧地拽着林文心第一次送他的手帕,鲜血浸染了那蓝色的布料,每一寸都填得满满的。
即使这样了,二人都没有合葬在一起。
女孩所知道的只有那么多了,上一世她不太关注路修远的任何消息,这些也只是司机老钟无聊时的闲谈,她就听了一耳,还不耐烦地打断了。
“我懂的。”路漫漫有些感慨,“三奶奶的灵魂是自由的,她不应该被困在路家。”
路修远的眼睛亮堂了不少,“没白疼你,今天表现得不错,又是替我挨刀,又是安慰人。路凌之前过的都是什么好日子。”
“……”路漫漫顿觉无语,她脑子一热反驳,“我对你好不是因为血缘。”
毕竟他们俩八竿子打不着,路凌和他都不是路家人,要不然路修远的爷爷奶奶也不会那么不疼他,舍得让那么小的孩子去军营里摸爬滚打。
“不是因为血缘?”路修远微微皱眉疑惑,“那是因为什么?”
女孩再一次哽住,总不能说是上辈子欠它的,毕竟上辈子他是算是受她的连累死去。
“那你对我好是因为什么?”女孩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好反问。
路修远毫不犹豫地回答:“因为我们是亲人。”
有些时候血缘并不能作为评判的唯一标准,一心一意对自己好就够了。
路漫漫笑而不语,头顶的太阳升了起来,周围的空气变得有些灼热。
女孩起身伸出手:“我们回家吧。”
“嗯,回家。”路修远搭上手,身体暗自使力,跟着起了身。
*
要说路漫漫这个学期也是够倒霉的,光生病受伤请假拢共就有三次了,而且每次都会耗费至少一周。
上次是不小心挡刀手受伤了,上上次是被人推到水池里发烧了。
这回是因为遭遇绑架伤了手和脖子。
这一桩桩一件件还真的是惊险又刺激,路漫漫忽然觉得上辈子自己还真的是心理承受能力强大,当时她也就十六岁,还没有重生后的记忆。
咚咚咚。
门铃声打断了女孩的思考。
“进。”路漫漫半躺在床上,正了正身体。
路修远端着药进来,神色有些凝重。
女孩伸手想将碗接过,可一碰到碗身就瑟缩回了说,摸了摸耳垂:“好烫。”
路修远的手有一层茧子,好像感受不到疼痛一样,依旧端着碗,神色如常。
没办法,他找来了两个一次性纸杯,将药倒了进去,在两个纸杯之间循环往复的来回倾倒,给药降温,脸上没有一丝不耐的情绪。
女孩就这样静静地看着他的动作,思绪飘远。
似乎小时候母亲也是这样做的,有一次她贪玩不小心淋了雨当晚发了烧,半夜想喝水的时候只有热水,不能喝凉水。
她当时就和母亲撒娇说太烫了。
母亲一边打着哈欠一边用两个纸杯来回倒腾,脸上没有半分不耐。
这两个场景似乎在某一刻重叠。
“给。”直到男人将纸杯递给路漫漫时,她才回过神来。
路漫漫受宠若惊地接过,小声道:“谢谢。”
女孩皱着眉磨磨蹭蹭地喝着药,路修远就在旁边看着。
“你是不是有事瞒着我?”他抱着双臂在胸前,黑衬衫的袖子半撸起,手臂上的青筋胀起。
要不是已经了解他,女孩真的是会被路修远的气势吓到。
“你是指哪件事?”女孩有些心虚地看着他。
路修远似笑非笑地说:“合着你不止瞒了我一件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