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思沅转头,首先看到的是那人捏着伞柄的手。

    骨节分明的手因为用力而微微有些泛白,不合时宜地,她竟想起当年和他一起在出租屋里的时候。

    那时她最喜欢的就是他的手,被他抱在怀里的时候总会反复把玩,而他也只是把下巴磕在她的肩上,好脾气地任她摆弄。

    她中断了回忆,抬头对上陆时淮低头望向自己的目光。

    他的眼睛生得极好,眼尾狭长而微微上挑,泛着淡淡的红色。波光潋滟的眸子仿佛天生含情,被他注视时几乎让人产生被爱的错觉。

    因为离得近,他身上淡淡的香水味传过来,像是雪松的气息。

    这么多年过去,他用的香水也变了,不再是当年那种清凉的薄荷味道。

    和自己多次陪跑不同,陆时淮不到三十就已经拿下大大小小无数个奖项,今晚更是金葵奖二次封帝,离大满贯只差一座春秋奖。

    久别重逢,孟思沅比自己想象中的平静,不咸不淡地说:“恭喜你拿下金葵影帝。”

    陆时淮没有接茬,只是专注地看着她,问道:“你后悔吗?”

    孟思沅知道他说的是什么,却并没有回答,只是舔了舔唇角,突然问道:“有烟吗?”

    陆时淮皱眉,但还是从怀里拿出烟盒,抽出一根递给她。

    孟思沅接过咬在嘴里,刚想问他要打火机,他却已经帮自己点上了火。

    他的一系列动作太过自然,甚至不用她说,不经思考就这样做了。

    做完后他才发觉这已经不是五年前了,收回了手,垂下眼眸,鸦羽般的睫毛掩住了眸中的思绪。

    孟思沅也愣了一下,随即对他笑笑:“谢了。”

    薄荷味的爆珠被咬破,清凉的味道瞬间溢满唇齿。

    点点星火在雪夜中闪烁,烟雾随着她的吞吐缓缓升起,让她恍惚地响起当年。

    那个闷热潮湿的夏季,两个野心勃勃的大梦想家挤在逼仄的出租屋里,还没有被命运找到。

    黑心的房东买的是五级的空调,为了省钱他们从来不开。两人的生活过得拮据,却在音乐品味上高度一致,花了很大的价钱买了一台昂贵的唱片机,用来播放Jay的音乐。

    无人在意的角落不知何时爬满了青苔,老旧的风扇呼呼作响。

    两个人的身上永远是湿透的,一起挤在床上,同抽一根薄荷味的烟。

    抽完后,再紧紧相拥,忘情地接吻。苦涩的液体混在一起,分不清是汗还是谁的泪。

    孟思沅沉默地抽着烟,香烟缓缓燃尽,变成灰落进雪地里,最后消失不见。

    点点火光终于熄灭,她转过身,回答了他的那个问题:“不后悔。”

    这时,一辆黑色的宾利冲破夜色而来,停在他们身前,孟思沅头也不回地坐进了车里。

    陆时淮站在原地,几乎与漆黑的夜色融为一体。

    然而车却没有立刻开走,车窗缓缓降下,露出她那张过于精致漂亮的脸。

    他的眼底微微泛起波澜,心中难以抑制地有些期待,脸上却仍然没什么表情,只是轻抿着唇瓣,等待着那人要说的话。

    然而孟思沅只是对他笑笑,神情自然,好像只是遇到了一个多年未见的好友。

    “谢谢你的烟。”

    留下这一句话,车窗又缓缓升起,黑色的玻璃上倒影出他的影子,像是在无声地嘲笑着他的自作多情。

    黑色的轿车消失在视线里,陆时淮闭上眼,周身流露出哀伤的气息。

    明明他今晚应该风光无限,在庆功宴上接受众人的敬仰与赞美,可是却不受控制般地一个人跑到落雪的街头,狼狈得像是一条败犬。

    *

    轿车平稳地行驶在路上,开出一段距离后,孟思沅才放松下来,呼出一口气。

    这么多年过去,他还是和当年一样意气风发,而她总是要用尽全力才能不落下风。

    她曾经自认为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他的人,可是如今却发现,她也许从来都不懂他。

    后悔吗?她一直觉得后悔是一种最没用的情绪。路是自己选的,不管是什么样的后果都要自己承担。

    但她也确实没有骗他,重来一次,她还是会做出一样的选择。

    其实他心里应该是知道的。知道她是怎样的人,知道她有多么自私,多么不择手段。可他爱的就是这样的她。

    不过那都是几年前的事了,现在他对自己,应该只剩下恨了吧。

    孟思沅看着车窗上自己的倒影,默默地想着。

    开到半路,小助理看她嘴唇冻得有点发紫,给她买了一杯热咖啡。

    孟思沅喝了一口,感觉暖和了不少。

    轿车最终停在一栋远离市区的别墅前,孟思沅走下车,刚刚好看了一点的脸色又白了下去。

    她拢了拢头发,打起精神往里面走去。

    惨白的月光下,院子里的玫瑰红得像是要滴血。那人最爱红玫瑰,找了许多专业的人料理,日日精心养护。

    一楼的大厅里灯火通明,暖黄的灯光倾泻下来,将别墅里的阴冷刺骨驱散些许。

    孟思沅的高跟鞋陷在柔软的名贵地毯上,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她扶着楼梯旁的木质扶手缓缓上楼,墙壁上挂着古典主义风格油画,画中人静静地注视着她,像是能攫住人的心灵。

    琴房里传来隐隐约约的琴声,她循声而去,慢慢听清了——那是德彪西的《月光》。

    琴音缓缓流淌,让人感受到无言的静谧与忧伤。

    如果非要形容,那就是像是置身于夜色下的沙滩之上,脚踩在柔软的白色沙子里的那种感觉。

    孟思沅走过去,静静地站在他的身边。

    他感觉到了孟思沅的存在,手上的动作却没停,继续旁若无人地继续弹奏着。

    一曲终了,他起身,看向孟思沅,问道:“今天过得好吗,夜莺小姐?”

    时晏西很高,接近一米九的身高让孟思沅穿了高跟鞋也不得不仰望他。

    他有四分之一德国血统,因此眼睛呈现淡淡的蓝色,像是夏天阳光照射下晶莹剔透的湖水。金色的头发向后梳去,两根碎发随意地垂落额前。

    而此刻他低头看着她,眼镜的金丝边框折射着吊灯昏暗的光,分明并不刺眼,却莫名让她觉得目眩。

    孟思沅到底是个演员,不管心里在想什么,都不可能表现在脸上。

    她微微一笑,说道:“还不错,只是没拿到奖,有点可惜。”

    她的回答中规中矩,就像一个普通的渴望奖项的女演员,丝毫不提热搜的事。

    时晏西轻笑一声,莫名让人觉得他在嘲笑她拙劣的伪装。

    他俯身靠近,带有侵略性的苦艾气息萦绕在她的身侧,而孟思沅的心底却暗暗浮出些庆幸——

    幸好她今天喝了很多酒,掩盖住了陆时淮的味道。如果被他发现,她一定承受不住后果。

    时晏西轻轻地摩挲着她的下巴,手指擦过她的唇瓣,又轻轻抹开。

    孟思沅原本精致的妆容被破坏,像是一只花了脸的小猫。可她却只能僵硬地站在那里,接受他随意的触碰。

    “夜莺小姐,也学会说谎了呢。”时晏西怜爱地抚弄着她的脸颊,突然叹息般地说着。

    他的脸上仍然带着笑意,但是孟思沅却没有因此而狎昵起来。

    因为她知道,无论他表现得有多么和善可亲,都不代表他内心的真实想法。他本质上就是一个暴君,一个疯子。

    “为什么这么说?”孟思沅问道。

    时晏西收回手,眼底再没了刚才的笑意。没有了表面的微笑,沉重的压迫感便铺天盖地而来。

    他垂眼看着他,冷冷道:“今天的金葵奖最佳女主角,本来应该是你的。”

    孟思沅瞳孔微微睁大,再好的演技也难掩下意识的反应,微怒的表情被他尽收眼底。

    她很快就意识到了失态,管理好表情,抬头问他:“为什么这么做?”

    她看上去很平静,指甲却深深掐进肉里。

    时晏西像是听到了什么好笑的笑话,轻笑起来,肩膀都微微发颤。

    孟思沅紧紧盯着他,等待着他给自己一个解释。

    而他很快也停止了发笑,再次看向她的时候眼神已然冷冽如冰:“你凭什么觉得,我会让你用一部我不喜欢的电影去拿奖?”

    孟思沅没想到,竟然是这个原因。

    那部电影是这几年来找她合作的剧本里难得的好本子,她几乎是刚看完就联系经纪人想要拿下这个角色。

    那部片子里有几个裸露的镜头,然而那是推动剧情必备的,少了就没有原来的味道,所以她并不介意为艺术献身。

    可是时晏西不同意她拍,对他来说,她是属于他的,别人对她一丝一毫的觊觎与窥视对他来说都是一种挑衅。

    孟思沅当然不可能放弃那个角色,对于好剧本好角色的追求是演员的天性。

    于是他们第一次爆发了争吵,后来她背着他偷偷接下了那个角色。

    她本来天真地想着,等她凭借那部戏拿了奖,积累了足够的资本,就能够离开他,再也不用受他的掌控了。

    原来他当时没有强硬地阻止自己拍戏,并不是因为他默许,而是等待着这一天。

    等她投入所有的期许,再残忍地告诉她,他只要一句话就能让最佳女主角换人,让她的希望化为一滩泡影。

    这才是他,那个冷血无情、阴鸷病态、二十岁就解决掉其他兄弟姐妹成为掌权人的时晏西。

    孟思沅闭了闭眼,有种蜉蝣撼树的无力感。

    时晏西看着她这副表情,满意地笑了。

    “我说过的,不听话的夜莺,就应该被关在笼子里,永远为我歌唱。”

    “你觉得呢,夜莺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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