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姜把湿衣服铺挂在炉子下的横杆上,坐在老妪旁边的沙发上。
老妪把手边的瓜子往两人这边推了推。
瓜子在炉面上久了,拿在手中微微发烫,有些烤得焦糊,发出淡淡的香味。
沈姜和周宇一人抓了几颗,老妪一直盯着他们吃下,才满意地摸一颗瓜子在嘴里,用仅剩的两颗牙齿一磕,便将瓜皮磕开,吐在地上,然后抿着瓜子,一颗瓜子要抿好半晌,才摸下一颗。
“多大年纪了?”老妪眯着眼,像是在看对面的电视,却又发问。
“我今年二十七了,我媳...咳,小姜比我小一岁,二十六。”周宇道,见老妪态度还算和善,便问:
“老人家,你一直住这吗?”
“嗯......是吧,年纪大了,记不得咯。”老妪示意二人吃瓜子,自己则弯腰从沙发底下又抓了一把瓜子撒在炉上,用手给摊开。
“我们是来旅游的,请问下这附近有没有什么好玩的地方?”
“烂山林子,有什么好玩的。”老妪的视线落在沈姜身上,浑浊的眼中露出一丝无法言说的情绪:“雨停了就走吧,走得越早越好,不然就走不成了。”
沈姜“喀嚓喀嚓”地磕着瓜子,故作嫌弃:“我们也想走啊,可爆发了山洪,山底下全是水,怎么走。”
老妪“嘿嘿”一笑:“不走,不走就不走,到时候想走也走不了嘿嘿嘿。”
老妪看着电视,笑声却令人毛骨悚然。
沈姜打了个冷颤,下意识往火炉靠了靠。
周宇不动声色地将人再挡了挡,正要发问,王爱美走了进来。
她左手拿着一个装了灰馒头的竹篮,灰馒头上面有一个装了腌菜的小碗,右手拎着一个水壶。
将水壶放在炉火中央,王爱美把竹篮放在老妪面前,搁下小碗,给周宇和沈姜一人递了个馒头。
见两人脸色似乎不太好,她看向老妪:“外婆,你是不是又说疯话了?”
老妪原本打算伸手拿馒头,闻言一顿,缓缓收回了手,低下头,不言不语。
王爱美歉意道:“我外婆脑子不太清楚,经常说些无缘无故的话,你们别介意。”
两人自然说不介意,王爱美这才拿了个馒头给老妪。
电视上不知播放着哪一年的春晚,舞台上的两人以极日常自然的言行逗得台下人哄堂大笑。
四人就着小品的声音吃馒头,老妪一双眼直盯着电视,看得极为开心,不时发出笑声。
没多会儿,天渐渐黑了,沈姜和周宇回到房间,屋子里已经被彻底打扫过一次,发出淡淡的潮味。
床单被褥也换了新的,走近还能闻见花露水的味道。
桌子上的一个白色瓷瓶里,还摆了一束不知名的野花。
沈姜忍不住玩笑道:“王爱美不会是喜欢上你了吧。”
周宇拿了两个凳子过来:“你发现了吗?”
沈姜从空间里拿出两块压缩饼干,给了周宇一块,方才老妪一副饿极了的模样,馒头一个接一个。沈姜和周宇还没把手上的吃完,竹篮就空了。
老妪是心满意足,他们两的饿劲却被勾了上来,是以周宇也没客气,从自己的空间中拿出两瓶矿泉水。
沈姜却没接,本来想拿奶茶,想了想,还是只拿了一盒牛奶:“她的手腕和脖子都有一圈伤痕,像是被铁链绳子一类的东西束缚了很长的时间,磨出血又结痂多次造成的永久性疤痕。”
“是拐卖。”周宇本想提醒沈姜节省些,又觉得那是人家的物资,怎么分配自己无权去管,便没多说,只把手机给了她。
一遇到王爱美,他就跟任巍联系上了。这么会儿时间,足够任巍打听出一些消息。
几十年前,滦山村还是国内最贫困落后的村子之一,出于极端的重男轻女,村子里的女性越来越少,许多人家无法娶媳妇传宗接代,就买。
其猖獗程度,即便派出所的接了报案前来,都不能将人解救离开,甚至几次冲突,派出所的人还受了伤。
后来渐渐被遏制住,一是因为政府加大力度打击,二是出过一件事。
说是有一家买来的女人,长得极为好看,但是身体不行,生了一个女儿以后,就再没动静。那家人等了几年实在没动静,又没钱再买一个,索性就让女人去卖。
那个年代的钱值钱,两分钱就可以要女人一次。这女人倒也命大,受尽了折磨还没死,且收拾起了精神,乖乖当一个孝顺婆婆,体贴丈夫,还能为家里“赚钱”的女人。
一时间村里生不出儿子的女人,都被同样的恶意笼罩。
事情的转折点在女人的女儿。
小女孩长到十四五岁的时候,模样出落得水灵,家里的男人每每看见干活的女儿时,眼中都透着不一样的光。
男人的母亲看出了自己儿子的想法,一合计,想出个好主意。
她妈不是不能生吗,就让这个小妮子替她妈妈生个弟弟。
办事的当晚,小女孩又哭又挣扎,可哪里是成年男人的对手,脸上被重重打了两个耳光之后,裤子就被扒了下去。
小女孩害怕地喊妈,妈真的来了。
一锄头挥在男人脑袋上,没死,血流如注。
男人骂骂咧咧,还没起身,又被一锄头挥到了地上。
两锄头下来,男人怕了,也没力气了。跌跌撞撞跑出去想叫人,却见自家老娘倒在院子里,一动不动,不知道是死是活。
还在愣神的功夫,女人追了出来,挥着锄头,活生生砍下了他的四肢,最后在男人绝望的眼神中,断了他的脖子。
村里人听到动静赶过来时,看见的就是一躺一站两个血人,当即被吓得不轻,一时间没敢动作,直到女人带着女儿跑了,才反应过来,牵着狗去追。
母女两躲到了平潭山上,怎么找也找不到。
从那之后,村里怪事频发,先是买来的女人都发了疯,打伤家里人逃了出去。甚至一些已经有了孙子的女人,也不管不顾,甚至摔死了襁褓里的孩子,宁愿在村外大树上一头撞死,也不肯回来一步。
好在这些女人都是生过了儿子的,香火得以传承,跑也就跑了。
可之后,但凡有买了媳妇回来的,洞房当晚没动静,第二天一早家里人推门进去,只见新郎躺在床上,下半身血肉模糊,早已断气,而买来的新媳妇不知所踪,找遍了村里村外都不见踪影。
村里人猜测是平潭山上的母女两暗中作祟,也纠结起来上山找过。
可是找不到。
他们几乎都有过放火烧山的念头,却被村里的老人制止了。
又加上政府对村子越来越重视,一波一波的人往村里派,又是修路又是办学校,村里面干得热火朝天,村外面穿着防爆服拿着武器的人四处巡逻,名头上说的是防止野兽伤人——倒也的确发生过几起类似事件。
加之村民们渐渐有了赚钱养活自己的路子,年轻的一代读过几年书出去谋生路,见识过世界,也凭着本事娶了几个心甘情愿的媳妇后——虽然都住在城里。
到底,这拐卖的风头被止住了,现如今只是老年人茶余饭后偶尔的谈资。
而当年那小女孩,就叫小美。
只是她生理学上的父亲不姓王。
沈姜刚看完,任巍又发了一条信息过来。
据说二十多年前,有考察队来到滦山村,其中有个模样清秀的青年男生在平潭山里失踪了。大家都以为他是迷路或是掉进哪个山洞里了,组织人上山找了一个多星期,什么也没找到,便猜测是出了意外,人已经没了。
可两年后的一天,他出现在滦山村外,身形消瘦,脸色苍白,四肢与脖子都有深深的伤痕。
据他所说,那天他去山上,突遇大雨,就在附近的一个山洞里避雨。
没一会儿,山洞里来了个同是避雨的女生。女生自称叫王小美,就住在山上。两人聊了一会儿很是投契。
等着天色渐晚,雨势却不见减小,王小美就提出,她家离这里其实不远,叫青年去她家先凑活一晚上,等明儿雨停了再说。
青年本觉得不太合适,可天黑以后山上危险,加之王小美一力邀请,便也同意了。
顺着泥泞的道路走了快半小时,才到王小美家,家里只有她母亲在。
母女两人都热情得很,找了两件比较大的女式衣裳给他换,又准备吃的,又打扫房间。青年感动不已,又没得回报,发现王小美似乎对自己的手表很感兴趣,便送给了她。
王小美接过手表,高兴得双眼发亮。
晚饭时候聊起,才知道王小美父亲早早去世,母女二人一直相依为命,只是不怎么下山,不知外面已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青年还答应王小美,明天带着她去山下,去镇子里,有机会的话,带她去城里逛逛。
可到了晚上,青年正睡得迷迷糊糊,忽然感觉有人爬上了床,在脱自己的衣服。
睁开眼一看,竟是王小美。
老妪把手边的瓜子往两人这边推了推。
瓜子在炉面上久了,拿在手中微微发烫,有些烤得焦糊,发出淡淡的香味。
沈姜和周宇一人抓了几颗,老妪一直盯着他们吃下,才满意地摸一颗瓜子在嘴里,用仅剩的两颗牙齿一磕,便将瓜皮磕开,吐在地上,然后抿着瓜子,一颗瓜子要抿好半晌,才摸下一颗。
“多大年纪了?”老妪眯着眼,像是在看对面的电视,却又发问。
“我今年二十七了,我媳...咳,小姜比我小一岁,二十六。”周宇道,见老妪态度还算和善,便问:
“老人家,你一直住这吗?”
“嗯......是吧,年纪大了,记不得咯。”老妪示意二人吃瓜子,自己则弯腰从沙发底下又抓了一把瓜子撒在炉上,用手给摊开。
“我们是来旅游的,请问下这附近有没有什么好玩的地方?”
“烂山林子,有什么好玩的。”老妪的视线落在沈姜身上,浑浊的眼中露出一丝无法言说的情绪:“雨停了就走吧,走得越早越好,不然就走不成了。”
沈姜“喀嚓喀嚓”地磕着瓜子,故作嫌弃:“我们也想走啊,可爆发了山洪,山底下全是水,怎么走。”
老妪“嘿嘿”一笑:“不走,不走就不走,到时候想走也走不了嘿嘿嘿。”
老妪看着电视,笑声却令人毛骨悚然。
沈姜打了个冷颤,下意识往火炉靠了靠。
周宇不动声色地将人再挡了挡,正要发问,王爱美走了进来。
她左手拿着一个装了灰馒头的竹篮,灰馒头上面有一个装了腌菜的小碗,右手拎着一个水壶。
将水壶放在炉火中央,王爱美把竹篮放在老妪面前,搁下小碗,给周宇和沈姜一人递了个馒头。
见两人脸色似乎不太好,她看向老妪:“外婆,你是不是又说疯话了?”
老妪原本打算伸手拿馒头,闻言一顿,缓缓收回了手,低下头,不言不语。
王爱美歉意道:“我外婆脑子不太清楚,经常说些无缘无故的话,你们别介意。”
两人自然说不介意,王爱美这才拿了个馒头给老妪。
电视上不知播放着哪一年的春晚,舞台上的两人以极日常自然的言行逗得台下人哄堂大笑。
四人就着小品的声音吃馒头,老妪一双眼直盯着电视,看得极为开心,不时发出笑声。
没多会儿,天渐渐黑了,沈姜和周宇回到房间,屋子里已经被彻底打扫过一次,发出淡淡的潮味。
床单被褥也换了新的,走近还能闻见花露水的味道。
桌子上的一个白色瓷瓶里,还摆了一束不知名的野花。
沈姜忍不住玩笑道:“王爱美不会是喜欢上你了吧。”
周宇拿了两个凳子过来:“你发现了吗?”
沈姜从空间里拿出两块压缩饼干,给了周宇一块,方才老妪一副饿极了的模样,馒头一个接一个。沈姜和周宇还没把手上的吃完,竹篮就空了。
老妪是心满意足,他们两的饿劲却被勾了上来,是以周宇也没客气,从自己的空间中拿出两瓶矿泉水。
沈姜却没接,本来想拿奶茶,想了想,还是只拿了一盒牛奶:“她的手腕和脖子都有一圈伤痕,像是被铁链绳子一类的东西束缚了很长的时间,磨出血又结痂多次造成的永久性疤痕。”
“是拐卖。”周宇本想提醒沈姜节省些,又觉得那是人家的物资,怎么分配自己无权去管,便没多说,只把手机给了她。
一遇到王爱美,他就跟任巍联系上了。这么会儿时间,足够任巍打听出一些消息。
几十年前,滦山村还是国内最贫困落后的村子之一,出于极端的重男轻女,村子里的女性越来越少,许多人家无法娶媳妇传宗接代,就买。
其猖獗程度,即便派出所的接了报案前来,都不能将人解救离开,甚至几次冲突,派出所的人还受了伤。
后来渐渐被遏制住,一是因为政府加大力度打击,二是出过一件事。
说是有一家买来的女人,长得极为好看,但是身体不行,生了一个女儿以后,就再没动静。那家人等了几年实在没动静,又没钱再买一个,索性就让女人去卖。
那个年代的钱值钱,两分钱就可以要女人一次。这女人倒也命大,受尽了折磨还没死,且收拾起了精神,乖乖当一个孝顺婆婆,体贴丈夫,还能为家里“赚钱”的女人。
一时间村里生不出儿子的女人,都被同样的恶意笼罩。
事情的转折点在女人的女儿。
小女孩长到十四五岁的时候,模样出落得水灵,家里的男人每每看见干活的女儿时,眼中都透着不一样的光。
男人的母亲看出了自己儿子的想法,一合计,想出个好主意。
她妈不是不能生吗,就让这个小妮子替她妈妈生个弟弟。
办事的当晚,小女孩又哭又挣扎,可哪里是成年男人的对手,脸上被重重打了两个耳光之后,裤子就被扒了下去。
小女孩害怕地喊妈,妈真的来了。
一锄头挥在男人脑袋上,没死,血流如注。
男人骂骂咧咧,还没起身,又被一锄头挥到了地上。
两锄头下来,男人怕了,也没力气了。跌跌撞撞跑出去想叫人,却见自家老娘倒在院子里,一动不动,不知道是死是活。
还在愣神的功夫,女人追了出来,挥着锄头,活生生砍下了他的四肢,最后在男人绝望的眼神中,断了他的脖子。
村里人听到动静赶过来时,看见的就是一躺一站两个血人,当即被吓得不轻,一时间没敢动作,直到女人带着女儿跑了,才反应过来,牵着狗去追。
母女两躲到了平潭山上,怎么找也找不到。
从那之后,村里怪事频发,先是买来的女人都发了疯,打伤家里人逃了出去。甚至一些已经有了孙子的女人,也不管不顾,甚至摔死了襁褓里的孩子,宁愿在村外大树上一头撞死,也不肯回来一步。
好在这些女人都是生过了儿子的,香火得以传承,跑也就跑了。
可之后,但凡有买了媳妇回来的,洞房当晚没动静,第二天一早家里人推门进去,只见新郎躺在床上,下半身血肉模糊,早已断气,而买来的新媳妇不知所踪,找遍了村里村外都不见踪影。
村里人猜测是平潭山上的母女两暗中作祟,也纠结起来上山找过。
可是找不到。
他们几乎都有过放火烧山的念头,却被村里的老人制止了。
又加上政府对村子越来越重视,一波一波的人往村里派,又是修路又是办学校,村里面干得热火朝天,村外面穿着防爆服拿着武器的人四处巡逻,名头上说的是防止野兽伤人——倒也的确发生过几起类似事件。
加之村民们渐渐有了赚钱养活自己的路子,年轻的一代读过几年书出去谋生路,见识过世界,也凭着本事娶了几个心甘情愿的媳妇后——虽然都住在城里。
到底,这拐卖的风头被止住了,现如今只是老年人茶余饭后偶尔的谈资。
而当年那小女孩,就叫小美。
只是她生理学上的父亲不姓王。
沈姜刚看完,任巍又发了一条信息过来。
据说二十多年前,有考察队来到滦山村,其中有个模样清秀的青年男生在平潭山里失踪了。大家都以为他是迷路或是掉进哪个山洞里了,组织人上山找了一个多星期,什么也没找到,便猜测是出了意外,人已经没了。
可两年后的一天,他出现在滦山村外,身形消瘦,脸色苍白,四肢与脖子都有深深的伤痕。
据他所说,那天他去山上,突遇大雨,就在附近的一个山洞里避雨。
没一会儿,山洞里来了个同是避雨的女生。女生自称叫王小美,就住在山上。两人聊了一会儿很是投契。
等着天色渐晚,雨势却不见减小,王小美就提出,她家离这里其实不远,叫青年去她家先凑活一晚上,等明儿雨停了再说。
青年本觉得不太合适,可天黑以后山上危险,加之王小美一力邀请,便也同意了。
顺着泥泞的道路走了快半小时,才到王小美家,家里只有她母亲在。
母女两人都热情得很,找了两件比较大的女式衣裳给他换,又准备吃的,又打扫房间。青年感动不已,又没得回报,发现王小美似乎对自己的手表很感兴趣,便送给了她。
王小美接过手表,高兴得双眼发亮。
晚饭时候聊起,才知道王小美父亲早早去世,母女二人一直相依为命,只是不怎么下山,不知外面已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青年还答应王小美,明天带着她去山下,去镇子里,有机会的话,带她去城里逛逛。
可到了晚上,青年正睡得迷迷糊糊,忽然感觉有人爬上了床,在脱自己的衣服。
睁开眼一看,竟是王小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