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会死!”

    张舜一只手轻柔的摸在高少爷的脖子上,暧昧的像是如月斋新头牌桃蕊姑娘轻柔的吻。

    轻轻一扭,‘咔嚓’一声响,高少爷转过头盯着张舜,眼睛要从眼眶中凸出来,死死盯着张舜的脸,活像一条死鱼。

    嗯,不比杀鱼费事。

    一击得手,张舜也没有立刻离开,而是快速将高少爷扒的就剩下一个裤衩,衣服材质不错,早春时节摸起来却有几分温软。

    饕餮大哥果然是吃的,有.的灵韵、.的精华。

    这样的衣服喂给饕餮其实并不划算,但张舜又不是傻子,这衣服再值钱,他也不能拿去卖。

    关于高少爷的尸首,毁尸灭迹其实更好。

    只可惜,饕餮不吃垃圾。

    张舜在不远处丢下了一个骰盅的盖子,如果来调查的人能够发现,应该能起到一定的误导作用。如果没作用,那就更好了,说明来调查的人是酒囊饭袋,更不必担心。

    高少爷手指上有一个玉环,同样喂给饕餮,换了.灵韵,.精华,脖子上系着一个护身符,是用丝线编织缠绕的一个护身符,编织的工艺不算多精妙,甚至有几分粗糙。

    此物的价值更高,值灵韵,但张舜盯着玉佩背面一角上细小的‘麒玉’二字,已经想好了它的去处。

    最后则是钱袋子,张舜把钱倒出来,袋子扔了。高少爷到底是少爷,钱袋子里还有十来两散碎银子,当然说多也不多,无怪没争夺到桃蕊姑娘的恩宠。

    张舜如雀一般跃到了屋顶上,来到赌坊的上方,掀开一片瓦,将玉佩小心的丢在地上,约莫过了几分钟,便有一個‘幸运的’烂赌鬼发现了这块宝玉。

    烂赌鬼迅速一脚踩住,左右看看见无人发现,蹲着拾起来,脸上露出欢喜的表情,随后便跑到赌坊直营的典当处,换了好几两银子。

    张舜暗暗点头,正要走,目光却一顿,看了看段杰这位保镖。

    段杰段大保镖赢了钱,眉毛眼睛都在笑,压抑不住的快乐像是要从身上蹦出来,张舜禁不住一声冷笑。

    笑吧笑吧,笑的越开心越好。

    以后,恐怕是没什么机会这样笑了。

    不动声色的回到家,今夜没有继续外出摸金捕鱼,而是在帐篷里打坐修炼先天功。这样也能休息,只是不如睡觉来的舒服,但好处是对周围的警觉很高。

    张舜已经想好了,如果有什么意外的话,就第一时间跳水里跑路。

    但,一夜安宁。

    ……

    清晨,一缕朝阳从泽面升起,染得一片金黄。张舜行走在街道上,竖着耳朵聆听着街上的动静,但听到的都是些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小事。

    张舜觉得,自己还是过于紧张了。

    目前自己的表现还算不错,可毕竟是第一次亲手杀人,还不够冷静,有一种做贼心虚的慌张感。

    面对平常人还好,但若是遇到那些刑狱娴熟的老差吏,怕是十句话就得露馅。

    难不成,要多杀几个人锻炼锻炼?

    等到水府军衙门,紧张感褪去的七七八八,张舜问了一下,黄都头还没有来上职,又问了问黄都头家的方向,找了个路口耐心等待了一阵子。() ()

    约莫一个多时辰之后,张舜终于等到了黄都头,走了上去。

    “小人张舜,见过黄都头!”

    黄都头都没拿正眼看张舜,道:“张舜?哦,新来的那个吧。你找本都头,有何要紧事啊?”

    “小人确实有一点私事想和都头大人说说。”

    “哦?”

    黄都头打量了一番张舜,嘴角一勾:“是这样啊,本都头向来体恤下情,也好,就找个没人的地方聊聊吧。”

    两个人钻到巷子里,张舜掏出银子来,这银子他早上刚从钱庄换到,一锭足金足两的十两雪花细丝纹银,亮灿灿的,晃得人心神动荡。

    “哎呀!竟然是此等私事,本官知晓了,定然保你平安!”

    黄都头收了银子,眼睛笑成了一条缝隙,打量了一番张舜后忍不住夸奖:“我记得你来本营还不到半个月吧,想不到竟然还有如此本领,不错!后生可畏!”

    夸了两句,黄都头正要走,张舜忽然叫道:“都头且慢!“

    “哦?你又有何事?”

    张舜又从怀里拿出了一锭小的银子,足有五两,这已经是他身上近乎全部家当,但张舜觉得无所谓,他现在并不需要钱,挣钱的目的也只是贿赂保自己平安罢了。

    既然是保平安,那干脆就保的更彻底一点。

    “方才那是惯例,这一份,是小人单独的孝敬!”

    “啧啧!”

    黄都头咧开嘴巴,笑的像是一条丑陋的肥鲶鱼:“方才我只是觉得你人不错,现在看来,你岂止是不错!

    “我记得他们都叫你什么‘破烂王’是吧,一次干活能捞到几十上百斤废铜烂铁,这也是一种本领,以后大有前途哇!”

    黄都头拍拍张舜的肩膀,笑眯眯的说:“以后在水府军好好当差,本官不会亏待你的!”

    “多谢黄都头!”

    张舜躬身拜谢,见黄都头走了,终于放下心来,水鬼营这件糟心事,总算是被自己摆平了。

    剩下的就是……

    张舜肚子饿了,便去到食肆买酒买肉,有种报复消费的感觉。食肆的米酒度数很低,像是一种低度的酒酿饮料,里面还加了青梅,喝起来酸酸甜甜,好喝程度大大出乎了张舜的预料。

    他甚至没喝过这个世界的酒,一直还以为是什么高度烈酒,没想到是这么个玩意。

    这一坛青酒二斤要文,也就只能筛七八小碗,大碗更是只有三四碗。别人都只是买了一碗来解馋,配一碟芸豆或者咸菜,小口小口嘬着慢慢喝,倒也极有情调。

    像是张舜这样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对象,就成了许多人羡慕的对象……也无怪大家都喜欢有钱。

    一口酒一口肉也确实舒服,张舜忍不住感叹,往后若都是此等快活日子,自己便心满意足。

    张舜酒足饭饱结了账,刚准备走,却听到有人聊道。

    “听说了吗?安乐帮帮主高太岁的小儿子,昨天晚上被人给杀了!”

    ……来了!

    张舜心中紧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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