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后,周蓉的舔狗蔡晓光来到了周家,李素华也从他口中得知了女儿周蓉不辞而别的真正原因。

    当知道周蓉跑去贵州是为了找一个,比自己都小不了多少岁的老男人时。

    李素华气急攻心,当场就晕了过去,病倒了。

    牧胜也就此事,给周秉义和周志刚各写了一封信。

    对周蓉导致母亲生病的行为表达了谴责,同时对她自私和不孝的举动表示了愤慨,并扬言要去举报冯化成。

    当然了举报肯定是不会举报了,说说而已,牧胜还等着他来惩罚周蓉呢。

    抛开极度自私的人品而言,周蓉各方面的条件都是很优秀的,长的不错,学习友好,要不是入了冯化成这个坑,找个条件好的舔狗估计日子会过的很好。

    这件事过去之后,日子又再次平静了下来。

    牧胜除了偶尔学习一两个小时为之后高考做准备,就是盯着炼化面板,看着技能进度一点点增加,就倍感安心。

    其余时间不是再看看闲书打发时间,就是可着吉春市到处转悠。

    熟悉熟悉环境和人,一点点把原主记忆包里的东信息化掉。

    时间就这样一点一滴的流逝。

    转眼牧胜已经在光字片住了一个月了,八段锦的炼化进度也达到了%。

    坏消息是炼化进度越往后越慢,好消息是慢的有限。

    按照最初三天一個百分点的进度,八段锦炼化完成只需要三百天,不到一年的时间。

    但随着进度的增加,炼化速度也慢了起来,这样的话估计得一年多的时间。

    牧胜在心里计算了一下日期,还好,不影响原定的计划。

    还有就是牧胜也已经能确定之前的感觉是对的,自己的身体素质是有在一点点改善。

    像是回到了青春期,身体开始再次发育,血气更充盈,更有活力了。

    睡眠的质量也在改善,晚上也不起夜了,一觉到天明。

    开心到流泪。

    不是经常起夜的人体会不到这点有多重要。

    最最让牧胜开心的就是,多年来早上赖床的小牧牧,最近几天也开始早起了。

    可喜可贺,可喜可贺啊!(*^▽^*)

    为了奖励小牧的争气,牧胜决定去买个糖葫芦吃。

    中午,饭后,牧胜帮着李素华收拾完卫生,又舒服的睡了个午觉,就准备出门了。

    一层层地穿好衣服,披上便宜大哥给的军大衣,扣上雷锋帽...

    做好保暖工作后,牧胜骑上一辆破旧二八大杠,脚下使劲一蹬,就窜了出去。

    李素华听见院里动静,跑出来一看,就知道小儿子又要出去了。

    最近牧胜天天出门瞎逛,李素华也就习惯了,喊道:“坤儿,别回来的太晚~”

    同时心里不住念叨:工作还没找落呢,一天天的也不着急,没心没肺的。

    “知道了,一会儿就回来了”

    牧胜已经骑出了院门,头也不回地应了一声。

    这种老式的自行车,牧胜只在小时候看过几次。

    和现代自行车也差不多,只是座椅和把手之间多出的一条杠,让整个车身更结实。

    相比于代步功能更重的现代自行车,可以载更多的货物。

    牧胜只在刚开始时不太习惯上下车的动作,之后很快就适应了。

    小心地穿行在光字片这蜿蜒曲折的街巷里,犹如穿行在时代的光影里。

    周围的景物给人一种穿越到了影视剧里的感觉。

    咦,确实穿越了哎,那没事了。

    晃晃悠悠的骑到电影院门口的空地旁。

    看电影的人很少,或者说最近几年一直不会多。

    上山下乡送走了一大批青年,这些人才是看电影的主力军。

    手指按拉眼角,牧胜眯着眼睛环顾四周,很快就发现了郑家一家三口。() ()

    一个小老太太,一个年轻小姑娘,一个失明的小孩。

    这么明显的特征,即便是眼睛近视五百多度,牧胜还是很轻易找到了他们。

    没错,牧胜眼睛近视,而且度数还不低。

    除了看书时需要凑近一些,平时的生活也没什么影响。

    顶多就是看东西模糊点,离远了看不清人脸罢了。

    推着车走到郑家的小摊前。

    “大娘,糖葫芦给我来两串。”

    熟悉环境的这段时间,牧胜也来过电影院附近好几次。每次遇到郑家人时都会买两个糖葫芦,也算是混了个脸熟。

    牧胜揉了揉小光明的脑袋。

    后者正拿着几个啤酒瓶的瓶底,对着太阳看个不停。

    先天弱视的原因,小光明的眼睛只能模模糊糊看到点光亮。因此特别喜欢一些能让光产生变化的东西。

    “给,小伙子,你的糖葫芦。好几天没见了呀。”,郑母笑着包好两串糖葫芦,递给牧胜。

    郑母看着眼前的这个小伙子,顿时笑着问候起来,这小伙子之前来买过好几次东西了。每次来都盯着自己的女儿看个不停。

    军大衣,自行车,说话又有礼貌。家里条件肯定不错,要是能和娟儿好上...

    “嗯呢,到处转悠呗,趁着现在得闲,多逛逛。”,牧胜看了眼郑娟,笑着点了点头:“等过段时间工作分配好了,就没有这么自在了。”

    “有个安稳的工作还是好啊,我们家要不是......”

    郑母有心多了解了解眼前这个小伙子的情况,接着话茬就聊了起来。

    直到牧胜慢悠悠地吃完一串糖葫芦,这次带着给周母李素华的那份,告辞离开。

    看着牧胜远去的背影,郑母用胳膊肘碰了碰自己女儿:“娟儿,这小伙子人挺不错的。”

    “不错就不错,和我们有什么关系。”,郑娟明白母亲的意思,觉得母亲想的太多,自己家这个情况,拖着一老一小的,自己又没有工作...

    “怎么就没关系,我看那小伙子每次来都盯你瞅,肯定是对你有意思。”

    郑母有些急道:“看着家里条件也不差,马上也能有工作,多好啊,要是你俩能成,妈这心里就踏实了。”

    “妈,人家就来买过几次东西,您就想到谈婚论嫁了。”,郑娟有些无奈地看着母亲。

    “怎么了,想想还不行吗?以后的事谁说的准呢”,郑母不满女儿的态度:“你就说你觉得这小伙子咋样。”

    “糖葫芦,又酸又甜的糖葫芦”,郑娟不想聊这个话题,吆喝起来。

    是人都会对喜欢自己的人有一定的好感,除非这种喜欢给自己带来了麻烦。牧胜表现的那么明显,郑娟也是能感觉到的。

    但自己家这个情况,让她不敢有太多的奢望,谁家父母会愿意儿子娶个一拖二呢。

    另一边牧胜离开后就直接回家了,整个吉春他已经转了好几遍了。

    新鲜感褪去后,也没什么吸引他的了。

    回到家中,周母正在里屋织毛衣。

    “妈,给你糖葫芦,专门买来孝敬您的。”,牧胜先把糖葫芦往周母手中一塞。

    脱掉外衣帽子,就准备回屋歇着了。没啥玩的,又不想看书,只能睡觉了。

    “还孝敬我,我看是你自己已经吃过了,来封我的口的。尽乱花钱,真东西有什么好吃的。”

    李素华嘴上唠叨着,身体却很诚实,在这个物资匮乏的年代,糖葫芦也是一种不错的零食了。

    又是半个月的时间,牧胜的工作终于分配了下来。

    和原著一样,被分配到了红星木材厂当个抗木工。

    好在这段时间随着八段锦的炼化,牧胜的身体逐渐强壮起来,对木材厂的工作也有了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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