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胜带着港生回到家时,已经是凌晨点多了。

    “进来吧,门口有拖鞋。”

    港生换好拖鞋进来,见牧胜去了里屋,便在屋子里慢慢走动,观察着屋子里的布局。

    整个房间布置的很温馨,不像是她想象中符合蒙面人身份的住处。客厅中间的茶几上还摆放着一个花瓶,港生上前一看,花瓣都有些干枯了。

    这时牧胜从里屋走了出来,拿着一件睡衣递给她。

    “你先去清理一下自己,毛巾和洗漱用品都在洗手台下面的柜子里,这是我的睡衣,先将就着穿。”

    等港生拿着睡衣去洗漱,牧胜下楼去将刚才的摩托车骑到没人的地方收回空间。

    这辆摩托车是他藏在空间里备用的,他还有另外一辆平时代步用的摩托车,平时用的也不多。

    香江的面积并也不大,近距离他都是靠腿,远距离就打车。不远不近,或者不好打车的时候他才会骑摩托车。

    晚上出去狩猎,清理社会垃圾的时候,也不怎么骑,双腿更加灵活和隐蔽,除非是远离人烟的地方。

    等牧胜再次回到家时,卫生间的灯还亮着,牧胜直接去了书房,整理一下最近的收获。

    捕猎蛇头的行动他暂时不会再进行了,这一周的清扫估计已经引起一些注意了,没有必要的风险还是不要去冒。

    小黑怎么还没回来?飞哪去了?

    咚咚~

    港生洗完澡出来,见书房的门开着,牧胜正坐在椅子上在沉思,就轻轻敲了敲门。

    牧胜抬头看去,港生没有穿他给的睡衣,而是将浴巾围在胸前,浴巾的下摆只遮盖到大腿根部的位置。头发则散开着披在肩上,还没干,有水珠不断滴落在她的皮肤上。

    看着眼前的这一幕仕女出浴图,牧胜不由地站了起来。港生一步步走到牧胜的身前,搂着他的脖子坐下。

    两人目光对视着,牧胜也不再犹豫,抱着港生站起身来,向着卧室走去,路过客厅时按响了录音机。

    很快音乐声响起,是歌剧茶花女。

    一个带着些许轻佻的华美花腔响起,曲调悠扬,歌声悦耳。

    之后又转变为抒情的女高音,每一个音符里都在传递着歌唱者的情感。

    最后是诗歌般的咏叹调,满是柔弱与哀婉的气息。

    歌曲结束。

    “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港生趴在牧胜的胸口,脸色微醺。

    “牧胜,牧守天下的牧,胜人胜己的胜。”

    港生稍稍抬头,看着眼前男人的俊朗的面容,听着他对自己名字的介绍。不由想起男人在铁皮房的行为,不自觉地升起一股信赖感。

    “那我以后就叫你胜哥啦,胜哥...”

    这撒娇般的喊声,牧胜又有了反应,熟悉的歌曲再次响起,许久又许久...

    次日。

    牧胜感受着怀里的温香软玉,看了看港生疲倦的面容,起身穿衣。

    去商场给她买了合身的衣物和日常的洗漱用品,至于尺寸,昨天他已经摸透了。

    等他回来时,港生已经在厨房准备早餐了。

    “怎么不多睡一会儿?呐,给你买的衣服,要是款式不喜欢的话,下午我们再出去买。”() ()

    “好,你先放那,我一会儿试试,早餐马上就好了。”

    不一会儿,港生端着盘子走了出来,几个煎蛋,火腿,和面包。不过牧胜的注意力却不在早餐上,而是被港生的打扮所吸引。

    她只穿着一件白色衬衣,衬衣最上面几個扣子开着,衬衣下摆垂在大腿处。单看上身只感觉清纯靓丽,全身看去则满是诱惑。

    牧胜放下手中的东西,上前接过港生手中盘子放在餐桌上,抱起对方...

    “啊呀,等等,早餐...”

    “先吃你,早餐不着急...”

    下一刻,刀叉与盘子碰撞的声音响起,许久...

    用完早餐后,牧胜问起了港生偷渡来香江的意图,结合着脑海里的记忆,知道了她是哪个剧情里的人物了。

    电影的名字记不清了,大概的内容就是一个偷渡到香江的大陆女子,在被蛇头欺负的时候打伤对方逃走。之后流落街头,阴差阳错结识了几个警察的故事。

    剧中最大的反派就是已经被牧胜超度了的蛇头,没什么可说的,还有就是港生的出生证明在一个接生婆那里还是哪来着,有了这个就可以获得香江的身份了。

    牧胜想了想觉得太麻烦,不如之前去找骠叔再弄一个,凭借他的人格魅力这点小事还是可以轻松搞定的。

    也不用担心会不会麻烦骠叔,关系不就是这么处出来的嘛。

    下午牧胜就带着港生去拍照,准备好需要的资料。第二天牧胜就去了西九龙警署找骠叔,两人相谈甚欢,没多久牧胜就离开了。

    溜达到油麻地的时候,牧胜突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人。

    “都小心点搬,要是摔坏了,卖了你们都不够赔的。”

    “大头!”

    大头正指挥着工人将东西都搬进酒吧,突然听到有人在喊自己。扭头就见一个人大步朝自己走来。

    “阿胜!”

    “大头,哈哈哈,好久不见了。”

    牧胜和大头拥抱了一下,用手拍着他的肩膀。之前牧胜还打算托徐编辑在杂志社给大头找个稳定的工作,毕竟是原主的发小。

    结果他还不愿意,还是那套干大事的说法,后来有一天人都找不着了。

    “你怎么在这啊?之前去找你,你老爸说你去跟人家做生意去了,好久都没回去了。这就是你现在的生意吗?开酒吧,可以啊大头,发达了呀。”

    “发达什么呀,这是我大哥的地盘,我只是帮忙打理罢了。倒是阿胜,伱写的那本书是越来越火了啊,我身边好多人都在看呢。”

    大头看着眼前的发小,也有些高兴。当初他不接受牧胜的好意,不告而别,其实也是有些虚荣心作祟。

    都是从小一起光屁股长大的,突然对方就出息了,不声不响地成了什么畅销作家。自己天天吵着要干大事,却还什么都不是。

    所以后来某一天,他决定不再只是嘴上说说,而是真的去干点什么,不告而别也是害怕失败后脸上没光。

    “大哥?伯父不是说你做生意去了吗?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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