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来了月事竟然也成了你江妍夕的借口,你不是向来清高,卖艺不卖身吗?”胡百合假装不愿意替她前去,阴阳怪气说道。
但内心又不想错过这次机会,犹豫了片刻又撒娇道:“老妈妈,让我去试一试吧。”
“不成,仪政王点名要妍夕,你去,不是我春风楼待客不周?”老妈子清楚,无论是歌舞,还是琴棋书画,胡百合都和江妍夕望尘莫及。
“我说,妍夕啊,你不要任性,见上一面,改变自己的命运也是有可能的。”这话是老妈妈对不愿接客的姑娘们惯用的套路,上一世她心比天高,着了老妈子的道,这辈子说什么也要把握自己的命运。
“好了,老妈妈,我去就是了,给我半柱香的时间梳洗打扮。”
老妈妈相信了江妍夕,以为自己拿捏了她。
江妍夕把门一关上,便开始换上便鞋。这里是二楼,阁楼下是车水马龙的街道,她是无论如何也脱不了身。但是推开后窗,那便是通往四角街的小路。
因为前两日一直下雨,地上又是草坪,江妍夕纵身一跳,还好没有崴脚,衣服都没来得及换,匆匆忙忙逃了出去。
这边魏洛星和老妈子等了半柱香不见人影,才意识到事情不对劲。老妈子敲门也敲不开,只得叫魏洛星身旁两个侍卫踹开了门锁,一看,窗户大开着,便知道人已经跑了。
老妈子害怕得罪仪政王,赶紧派胡百合和其他两个人气较高的姑娘去陪酒。
魏洛星倒也不是什么不解风情的男人,见到三个貌美如花的姑娘又怕又喜地接近自己,也没有拂她们的面子。
只是,他打量了一下面前三人,论美貌,还不及何以柔。
彼时的江妍夕名满京城,多少名门望族的公子哥背着父母亲偷偷来春风楼,只为了一睹佳人芳容。春风楼因为江妍夕的存在,夜夜笙歌,富得流油。
魏洛星不是色令智昏的人,他的目的是迷惑太子,但又不能太过直接。所以便想了一招美人计,先是讨得佳人欢心,娶她为侧妃,再引荐给太子。
只要江妍夕愿意帮自己,他便有生的希望。
江妍夕疯狂地往四角街跑去,凭着记忆来到了陈故园的家,现在是白天,陈故园应该还在市集上卖混沌。
江妍夕有些害怕,魏洛星想必还会派人找自己,春风楼她是待不下去了。虽然舍不得那般富贵,可比起小命,那都不算啥。
可是陈故园与自己素不相识,又是一介书生,也保护不了自己。
江妍夕想到这,准备转身离去,突然听到身后熟悉的声音:“这位姑娘有何事找我?”
原来是今天生意好,混沌提前卖完了,陈故园便提前回来了。
江妍夕想到前世的救命之恩,想到那十几日的朝夕相处,不免对这个身着粗布麻衣的少年有几分不一样的感情。
“这位小哥,我现在被仇家追杀,能否借我两件便衣穿一穿?”江妍夕拔下头上的金簪,这只簪子算是报答你的。
毕竟一身的红衣太过醒目,也不便她逃跑,长安城里到处是魏洛星的人,要走她得赶紧走。
陈故园一方面担心江妍夕不是好人,另一方面又见她确实狼狈,犹豫半晌,接过了金簪,打开门,取了一个白帽子和一身新买的白色棉衣。
江妍夕赶紧跟着进了屋,看着陈故园淡然的笑意,她似乎明白了真正的幸福并不在于有多高的地位,多少金钱权势。
“你出去吧,我要更衣,不许偷看。”江妍夕把他推了出去。
待到开门之时,陈故园便见到一副年轻公子哥模样的江妍夕。
想要逃离长安,女扮男装是个不错的法子。
“公子的恩情小女子来生再报,以后山高路远,后会无期。”江妍夕拿着自己身上仅有的几件首饰,准备离开。
“记得,把我的衣服烧了,如果有官兵来问,你就说谁也没有见过。”江妍夕害怕连累他,便嘱咐了一句。
“好,还不知道姑娘芳名?”
“妍夕——”
因为没有官籍和文牒,江妍夕只能带着面纱,打扮成江湖人的模样混出了长安。
出城门的那一刻,她感受到了天地的浩大,从前为了养一身雪肤,整日窝在春风楼里,如今再也不用过那种日子了,她终于自由了。
逃到一个湖畔,已是傍晚,江妍夕洗了把脸便开始思索如何找到落脚的地方。
但是前生的仇恨未报,她始终觉得一桩心事未了。
“比起报仇,更重要的是小命。”江妍夕害怕自己失去理智,小心地提醒自己。
这时,耳边突然传来一位老者的咳嗽声。
老人年过七旬,耳朵却还灵敏,看样子是在湖边钓了一天的鱼,现在正准备离开。
“小姑娘,什么深仇大神如此困扰你啊?”老人声音慈祥,脸上堆满了皱纹,却始终保持着笑意。
“老人家,我分明是个小公子,你怎唤我姑娘?”
这句话一出口江妍夕便感觉到下身一股热流涌出,糟糕,她真的来了月事,再提起衣角一看,一张脸羞地通红。
“你们这些年轻人,一提到感情,不是痴缠缱绻便是生死之仇,想开一些。像我老人家,无儿无女,也无妻眷,一个人不也活得好好的。”
江妍夕顿时反应过来,这是担心自己要投湖殉情了,想必也是个好人。
“我看小姑娘生的眉清目秀,是哪里人氏?不如考虑嫁给我老人家的干儿子?”
原来这位老者因为贫困,看破了红尘,一生没有娶妻,当时遇上瘟疫,领居家夫妻二人双双去世,他便收养了他们十岁的儿子作义子。
这名男童名唤稚贤,姓高,长大了也争气,考入了县衙做一名捕头。只是没有后台,当职几年得不到升迁。因此还与爱慕已久的杨小姐分道扬镳了,杨小姐小时候也是一样的贫困人家,只是父亲做生意赚了点钱,发了家。如今,高稚贤年近三十还是一个普通的捕头,杨小姐便嫁给了一个大户人家的公子。高稚贤当初也是要死要活,可后来也想通了,这般女子也不值当。
“老人家,我现在也没有落脚的地方,恳请您收留我一晚上——我是长安人氏,父母双亡。”
想不到那老人家很爽快便答应了,也不问其他多余的话。
江妍夕见到高稚贤的第一面十分狼狈,因为身上来了月事,白色的棉衣上面大片的鲜红血迹。
高稚贤并没有取笑她,反倒脱下自己的外套给她披在身上,挡住了血迹。还很热情地把自己的便衣拿出来给她换洗:“姑娘若不嫌弃,先将就穿吧。”
老人家住在一处偏僻的庭院,因为高稚贤每月有稳定的月例,庭院修葺地也算干净别致,腾出一间客房来也没什么问题。
许是太过累了,换洗完衣服,没过多久江妍夕便倒头大睡。
也许是前世的记忆太过悲痛,夜里,江妍夕又梦到了魏洛星,梦见他掐自己的脖子,想要杀了自己。
“啊——救命——”江妍夕太想要活下去了,导致在梦里也大喊,喊出了声音,还十分尖锐。
高稚贤听到后,急忙披上外套从自己房间赶了过来。
才发现她只是做噩梦,但是他的脚步声惊醒了梦魇中的江妍夕。二人四目相对,竟然都愣了片刻,高稚贤才开口:“姑娘是做噩梦了?”
“公子见笑了。”江妍夕点点头。
江妍夕决定重活一世,她不要做春风楼的花魁,也不要入王府,就做个寻常女子,但求一有情郎,厮守终身。
于是开始和高稚贤闲谈了起来:“高哥哥,我其实并非良家女子,自幼父母双亡。从前是烟花柳巷里的风尘女子。好不容易从长安逃出来,我不愿意回想起那段日子。”
“同是天涯沦落人啊!我也自幼父母双亡,不过我比你好些,我又义父抚养我长大,现在也算是谋了个差事,日子就这样得过且过。”
高稚贤第一眼见到她便为她的美貌所惊讶,看她身量纤纤,手指又修长白皙,早就知道她不是达官贵人家的千金就是风尘女子。
“姑娘若不嫌弃,先在寒舍住下。因我当差来不及回家煮饭,义父年迈,有时候饱一顿饿一顿。你可会做饭?”
“会的,你的意思是我留在你家替你照顾你义父?”还好江妍夕十岁那年长了个心眼,春风楼里的饭菜怕被人动过手脚,所以她自学了做饭做菜,很多时候都是下人洗好了菜,她亲自下厨做。
日子就这样平淡的一天天过去,转眼已过了一个月,她和高稚贤独处的时间一长,二人便暗生情愫。
这日,高稚贤拿了两套当地时兴的女儿家衣裳来,说是给江妍夕穿。
江妍夕已察觉到他对自己的情谊,但却纠结了起来。一方面她也想以身相许,好回报老人家和高稚贤,毕竟高稚贤是个好人也是个君子。另一方面,又怕春风楼和魏洛星的人找上门来,给他带来麻烦。
但内心又不想错过这次机会,犹豫了片刻又撒娇道:“老妈妈,让我去试一试吧。”
“不成,仪政王点名要妍夕,你去,不是我春风楼待客不周?”老妈子清楚,无论是歌舞,还是琴棋书画,胡百合都和江妍夕望尘莫及。
“我说,妍夕啊,你不要任性,见上一面,改变自己的命运也是有可能的。”这话是老妈妈对不愿接客的姑娘们惯用的套路,上一世她心比天高,着了老妈子的道,这辈子说什么也要把握自己的命运。
“好了,老妈妈,我去就是了,给我半柱香的时间梳洗打扮。”
老妈妈相信了江妍夕,以为自己拿捏了她。
江妍夕把门一关上,便开始换上便鞋。这里是二楼,阁楼下是车水马龙的街道,她是无论如何也脱不了身。但是推开后窗,那便是通往四角街的小路。
因为前两日一直下雨,地上又是草坪,江妍夕纵身一跳,还好没有崴脚,衣服都没来得及换,匆匆忙忙逃了出去。
这边魏洛星和老妈子等了半柱香不见人影,才意识到事情不对劲。老妈子敲门也敲不开,只得叫魏洛星身旁两个侍卫踹开了门锁,一看,窗户大开着,便知道人已经跑了。
老妈子害怕得罪仪政王,赶紧派胡百合和其他两个人气较高的姑娘去陪酒。
魏洛星倒也不是什么不解风情的男人,见到三个貌美如花的姑娘又怕又喜地接近自己,也没有拂她们的面子。
只是,他打量了一下面前三人,论美貌,还不及何以柔。
彼时的江妍夕名满京城,多少名门望族的公子哥背着父母亲偷偷来春风楼,只为了一睹佳人芳容。春风楼因为江妍夕的存在,夜夜笙歌,富得流油。
魏洛星不是色令智昏的人,他的目的是迷惑太子,但又不能太过直接。所以便想了一招美人计,先是讨得佳人欢心,娶她为侧妃,再引荐给太子。
只要江妍夕愿意帮自己,他便有生的希望。
江妍夕疯狂地往四角街跑去,凭着记忆来到了陈故园的家,现在是白天,陈故园应该还在市集上卖混沌。
江妍夕有些害怕,魏洛星想必还会派人找自己,春风楼她是待不下去了。虽然舍不得那般富贵,可比起小命,那都不算啥。
可是陈故园与自己素不相识,又是一介书生,也保护不了自己。
江妍夕想到这,准备转身离去,突然听到身后熟悉的声音:“这位姑娘有何事找我?”
原来是今天生意好,混沌提前卖完了,陈故园便提前回来了。
江妍夕想到前世的救命之恩,想到那十几日的朝夕相处,不免对这个身着粗布麻衣的少年有几分不一样的感情。
“这位小哥,我现在被仇家追杀,能否借我两件便衣穿一穿?”江妍夕拔下头上的金簪,这只簪子算是报答你的。
毕竟一身的红衣太过醒目,也不便她逃跑,长安城里到处是魏洛星的人,要走她得赶紧走。
陈故园一方面担心江妍夕不是好人,另一方面又见她确实狼狈,犹豫半晌,接过了金簪,打开门,取了一个白帽子和一身新买的白色棉衣。
江妍夕赶紧跟着进了屋,看着陈故园淡然的笑意,她似乎明白了真正的幸福并不在于有多高的地位,多少金钱权势。
“你出去吧,我要更衣,不许偷看。”江妍夕把他推了出去。
待到开门之时,陈故园便见到一副年轻公子哥模样的江妍夕。
想要逃离长安,女扮男装是个不错的法子。
“公子的恩情小女子来生再报,以后山高路远,后会无期。”江妍夕拿着自己身上仅有的几件首饰,准备离开。
“记得,把我的衣服烧了,如果有官兵来问,你就说谁也没有见过。”江妍夕害怕连累他,便嘱咐了一句。
“好,还不知道姑娘芳名?”
“妍夕——”
因为没有官籍和文牒,江妍夕只能带着面纱,打扮成江湖人的模样混出了长安。
出城门的那一刻,她感受到了天地的浩大,从前为了养一身雪肤,整日窝在春风楼里,如今再也不用过那种日子了,她终于自由了。
逃到一个湖畔,已是傍晚,江妍夕洗了把脸便开始思索如何找到落脚的地方。
但是前生的仇恨未报,她始终觉得一桩心事未了。
“比起报仇,更重要的是小命。”江妍夕害怕自己失去理智,小心地提醒自己。
这时,耳边突然传来一位老者的咳嗽声。
老人年过七旬,耳朵却还灵敏,看样子是在湖边钓了一天的鱼,现在正准备离开。
“小姑娘,什么深仇大神如此困扰你啊?”老人声音慈祥,脸上堆满了皱纹,却始终保持着笑意。
“老人家,我分明是个小公子,你怎唤我姑娘?”
这句话一出口江妍夕便感觉到下身一股热流涌出,糟糕,她真的来了月事,再提起衣角一看,一张脸羞地通红。
“你们这些年轻人,一提到感情,不是痴缠缱绻便是生死之仇,想开一些。像我老人家,无儿无女,也无妻眷,一个人不也活得好好的。”
江妍夕顿时反应过来,这是担心自己要投湖殉情了,想必也是个好人。
“我看小姑娘生的眉清目秀,是哪里人氏?不如考虑嫁给我老人家的干儿子?”
原来这位老者因为贫困,看破了红尘,一生没有娶妻,当时遇上瘟疫,领居家夫妻二人双双去世,他便收养了他们十岁的儿子作义子。
这名男童名唤稚贤,姓高,长大了也争气,考入了县衙做一名捕头。只是没有后台,当职几年得不到升迁。因此还与爱慕已久的杨小姐分道扬镳了,杨小姐小时候也是一样的贫困人家,只是父亲做生意赚了点钱,发了家。如今,高稚贤年近三十还是一个普通的捕头,杨小姐便嫁给了一个大户人家的公子。高稚贤当初也是要死要活,可后来也想通了,这般女子也不值当。
“老人家,我现在也没有落脚的地方,恳请您收留我一晚上——我是长安人氏,父母双亡。”
想不到那老人家很爽快便答应了,也不问其他多余的话。
江妍夕见到高稚贤的第一面十分狼狈,因为身上来了月事,白色的棉衣上面大片的鲜红血迹。
高稚贤并没有取笑她,反倒脱下自己的外套给她披在身上,挡住了血迹。还很热情地把自己的便衣拿出来给她换洗:“姑娘若不嫌弃,先将就穿吧。”
老人家住在一处偏僻的庭院,因为高稚贤每月有稳定的月例,庭院修葺地也算干净别致,腾出一间客房来也没什么问题。
许是太过累了,换洗完衣服,没过多久江妍夕便倒头大睡。
也许是前世的记忆太过悲痛,夜里,江妍夕又梦到了魏洛星,梦见他掐自己的脖子,想要杀了自己。
“啊——救命——”江妍夕太想要活下去了,导致在梦里也大喊,喊出了声音,还十分尖锐。
高稚贤听到后,急忙披上外套从自己房间赶了过来。
才发现她只是做噩梦,但是他的脚步声惊醒了梦魇中的江妍夕。二人四目相对,竟然都愣了片刻,高稚贤才开口:“姑娘是做噩梦了?”
“公子见笑了。”江妍夕点点头。
江妍夕决定重活一世,她不要做春风楼的花魁,也不要入王府,就做个寻常女子,但求一有情郎,厮守终身。
于是开始和高稚贤闲谈了起来:“高哥哥,我其实并非良家女子,自幼父母双亡。从前是烟花柳巷里的风尘女子。好不容易从长安逃出来,我不愿意回想起那段日子。”
“同是天涯沦落人啊!我也自幼父母双亡,不过我比你好些,我又义父抚养我长大,现在也算是谋了个差事,日子就这样得过且过。”
高稚贤第一眼见到她便为她的美貌所惊讶,看她身量纤纤,手指又修长白皙,早就知道她不是达官贵人家的千金就是风尘女子。
“姑娘若不嫌弃,先在寒舍住下。因我当差来不及回家煮饭,义父年迈,有时候饱一顿饿一顿。你可会做饭?”
“会的,你的意思是我留在你家替你照顾你义父?”还好江妍夕十岁那年长了个心眼,春风楼里的饭菜怕被人动过手脚,所以她自学了做饭做菜,很多时候都是下人洗好了菜,她亲自下厨做。
日子就这样平淡的一天天过去,转眼已过了一个月,她和高稚贤独处的时间一长,二人便暗生情愫。
这日,高稚贤拿了两套当地时兴的女儿家衣裳来,说是给江妍夕穿。
江妍夕已察觉到他对自己的情谊,但却纠结了起来。一方面她也想以身相许,好回报老人家和高稚贤,毕竟高稚贤是个好人也是个君子。另一方面,又怕春风楼和魏洛星的人找上门来,给他带来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