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绯不知从何处摸出一把匕首,锋利的刀刃的直划向冯小宝的手臂。

    她并不想伤害他,她只是想逃跑。

    这世上任何人都没资格去伤害另一个人,可人类总喜欢互相伤害。他们不但伤,还伤动物,伤自然,只要为了他们的利益,他们的快乐,世上没有不可欺的东西。

    若这世上真有地狱,人间就是地狱。

    一串血珠洒下,冯小宝的手臂已被划出一道创伤。

    他竟然连哼都没哼一声,脸上还是笑嘻嘻的模样。不管任何何时,他总是笑着,笑得愉快,但却笑意却不达眼底,瞧起来有说不出的怪异。

    这已成为他的面具。

    他反手捏住阿绯的手腕,阿绯趁机抬腿撩他□□,却被他夹住,只得伸手去抢。

    忽然一声闷哼,冯小宝愣住了,眼睛一眨不眨。

    刀刃在争抢间已刺进了心脏。

    他够挥霍一辈子的财富,全国各地都有豪华的宅子,还在江南买下了许多田地,他也还年轻,体力也还好,长得也不赖。

    为什么?

    ※

    “妮?醒了没?”

    转日天色一亮,老杨就端了早餐来,在外面敲了敲门,“吃饭了。”

    老杨等了半天,听不见里头动静,兀自嘀咕一声,正要转身走,忽然隔壁传来一阵如珠落玉盘的琵琶声,伴随着一阵低沉的歌声:“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在得……”

    老杨循着歌声来到院子外,大老爷坐在亭子里,手中抱着一个精致的琵琶,低头而弹。他唱歌虽不好听,也不难听,歌声里似乎有些缠绵的愁思,似乎还有些愤懑?

    听起来格外怪异。

    琵琶声忽然停止,大老爷也没抬头,声音却是愉快的、温和的,带笑的:“既然来了,你为什么不进来?”

    老杨只好进去,手中还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汤。阿绯早餐只喜欢吃面汤,老杨一大早就去府外替她买来了。

    待他进去后,冯小宝又问:“你为什么要进来?”

    老杨一愣,心想:不是大老爷叫我进来的?

    他没说,只是道:“草民先告退了。”

    “站住。”大老爷又不让他走了,忽然问道:“你是来找阿绯的?”

    “是,只是不知那丫头今日咋了,竟然还没起。”他已心中升起一种不详的预感,他已决心进屋去找阿绯。

    “不必找了。”

    “莫非她出门去了?”

    “不是。”

    老杨正在想,冯小宝道:“她就在你面前,难道你没看见吗?”

    “在哪?”老杨前后左右望了一遍,“大老爷,阿绯在哪?”

    “我说了,就在你面前。”

    镶金的琵琶“啪”的一声摔在地上。

    “看见没?”

    老杨心头升起一股不好的预感,指着琵琶道:“这……这……这……”连说三个“这”,也没说出一句完整的话。

    冯小宝起了身,身旁伺候的华服奴婢立刻上前替他理了理衣襟。

    他微微一笑:“人骨做的琵琶,听起来还不错。”

    “你……你……你……”老杨说了三个“你”,还是没有说出一句完整的话。

    他已说不出。

    整个人似被一道雷霆从头顶击下,整个人化成了灰。

    冯小宝露出愉快的笑,虽在笑,脸色却已变得狰狞,可怖。

    “她还在我府邸里,至于是在墙里、土里、你们不妨去找找。”

    于是老杨就找。

    冯府很大,很广阔,从大门走到花园至少需要半个时辰。

    老杨、李二两、朱大行等人虽然连路都找不完,但又痛苦又愤怒又伤心,操起锄头乱挖一通。

    “汪汪汪!”

    大黄不知从何处溜了过来,撕咬着老杨的麻衣。

    他们悲痛之下,竟然忘了狗鼻子最灵。

    大黄是阿绯带大的,自然最是熟悉阿绯的气味。

    其实大黄并没有嗅到阿绯的味道。

    它嗅到了一股血腥味。

    花圃里的牡丹开得正艳。

    花已倒下,泥已挖开,人在土里。

    泥土是红的,黏的,泥土、鲜血交织,像是从倒下的花里淌下去的。

    一股浓重的血腥味混合着花香的味道,难闻得令人作呕。

    阿绯浑身是血,躺在泥土里,双脚已被人砍去,只留下了大腿根。苍白的脸被泥土盖住,模糊了她的眉眼。

    老杨简直感觉要倒下了。

    他简直不敢想象那个昨天还蹦蹦跳跳、弯着眼睛笑的女孩子,此时此刻,竟然以这样惨烈的模样离开了这个美丽的世界。

    世界其实并不美丽。

    但阿绯的世界是美丽的。她虽然是个孤儿,虽然贫穷,但她从不抱怨。

    有吃的时候她就多吃一点,没吃的时候她就不吃,但无论何时,你总是会看到她弯着眼睛笑。

    她有多余的食物时,会分给流浪的小猫小狗吃,还会用木板给他们做一个小小的、破败的、却温暖的家。

    她淋过雨,所以她才会给别人打伞。

    冯小宝也淋过雨,当他有伞后,他却要夺掉别人的伞。因为只有看别人淋雨,他才会生出一种自信感、优越感。

    “你这个畜生,阿绯究竟做什么得罪了你,你要如此侮辱她?我要杀了你!”李二两眼睛已经发红,鬓边的头发一根根竖起来,浑身肌肉竟然膨胀起来。

    冯小宝微笑道:“我没有侮辱她。”

    “那你……”

    “我只是想让她过日子,可谁知她竟然不想过好日子,所以自己把自己杀了。”他似乎还觉得很惊奇。竟然有人不想过好日子。

    “狗娘养的杂种,我杀了你!”朱大行已赤手空拳冲了过来,李二两紧随其后,其余六个同样强壮的大汉也拎着锄头、铁铲、棍子冲了过来。

    冯小宝没有动,一步都没动,但他们却倒下了。

    他们甚至都没看清暗器是从哪里发出的,就感到手臂、胸膛、大腿一阵剧痛,猝不及防摔在地上。

    他们虽有一股子蛮力,武功却只有那么两下子,哪里能抵挡住数百只锋利穿骨的暗器?于是,就在一瞬间,他们全都倒下了。

    老杨已经在混乱间将阿绯的尸体背了出来,李二两大腿上中了一箭,箭尖已穿过血肉露了出来。

    他竟然还能起身,冲到老杨身边,额头青筋暴起,咬牙道:“一定要带阿绯出去,状告这天杀的畜生!”

    朱大行腰间中了一箭,被身旁的同伴挣扎着扶起身,也冲过去护住老杨,几人急匆匆往门外走去,一步一血,一步一泪。

    冯小宝看着他们远走,只是微笑。

    他并不是很开心,但不管开不开心,他都要笑。

    正常人的正常表情是没有表情,而“笑”才是他的正常表情。不笑,才是不正常。

    那位圆脸小厮问道:“老爷,事已至此,您千万不能放他们走,若被人看到,就惨啦!”

    冯小宝道:“你在教我做事?”他是笑着说的,可嗓音却比冰棱子还冷。

    每当他这样说话时,就表示他必定很愤怒。

    他怎么能不愤怒?

    这些年来,他遇到过许多流浪江湖的少年少女,他想让他们同享富贵,只不过这富贵,要用身子来换。

    他要他们的身子并不是因为他真的想要,只不过是想找一个伴,若是为了富贵,尊严和清白算个屁!

    可是那些少年少女多少带点江湖侠气,宁愿死,也绝不出卖尊严,委身侍人。

    冯小宝却感受到了莫大的侮辱。

    这些年来,不明不白死在他手里的少年少女,连他自己也记不得了。

    若是一个人整天活在郁闷、愤怒中,那么他除了只记得痛苦,再也记不得其他事。

    李二两死了,朱大行死了,赵重阳、方初三、孙炉也死了。

    因为他们还未走出大门口,周围的高墙上忽然冒出了十个人,就在一瞬间,他们甚至连惨叫都还来不及,箭已入喉,鲜血染红了青石地板。

    老杨被他们压在地上,逃过一劫。

    他还想爬起来继续逃,看到了一只靴子。

    一只干净而精致的云靴,只是鞋尖上沾了一点泥。

    “老爷,小心!”

    一声惊呼传来,冯小宝只觉一阵利风袭来,他一闪身,堪堪避过,只见一道黑影闪过,再一眨眼时,那人已经跃过墙头,跑走了。

    跑得真快。

    再看地上,只有满地的鲜血和死尸,老杨头已经不在了,原本站在墙上的弓箭手被人用又细又长的银针快准狠的插进喉咙中,已没了声息。

    “哪里来的神仙!?”

    冯小宝又惊又怒,嘴角紧绷着,“给我追,不留活口!”

    ※

    三日后,宫里的小豆子来请人了。

    小豆子生得唇红齿白,眉目温和,是令人看一眼就觉得亲切的长相,和冯小宝恰恰相反。

    冯小宝身姿高大、生得俊朗,笑起来时还有几分痞气。女人岂非都是喜欢有痞的男人?

    冯小宝正为那日擅闯他府邸的神秘人烦恼,听到太后召见,立刻换上笑容,随小豆子进宫。

    行至御花园时,一名黑衣黑发的年轻男子走了过来。

    他神色冷硬如霜,板着个脸,好像天生不会笑一样,更令人胆寒的,是他的眼睛,锋利如刀。

    不知道是因为看见冯小宝就这样,还是看谁都这样。

    总之,这是一个令人一看就想赶紧溜远些的人。

章节目录

然诺重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零九破只为原作者笔砚苍生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笔砚苍生并收藏然诺重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