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郎是在次日一早被捕的。
彼时我正和凌轩坐在县衙外的包子铺吃早饭,一边听着从县衙传来的喧嚣声,一边讨论着案情。
“这么说,卢小姐昨晚不在家中?衙差没拿到人?”
“我的孙儿啊!你怎么就突然去了!天哪,老天爷太不公平了!”尖亢的哭声打断了我的问话。
我和凌轩都朝声音来源看了一眼,复又低头啃包子。
这次换成凌轩发问了:“你刚说赵夫人提及卫峰幼时受过东兴号什么恩来着?”
“爹!爹!我要我爹回来!”天真的悲泣盖住了凌轩的问话。
我和凌轩再次默契低头吃包子。
赵大人和衙差的声音被全部掩盖住了,半点也听不到,只有亲属悲彻震天的哀嚎声。
凌轩终于扛不住了,放下筷子扶额:“要不,还是换个地方吧。非得在这儿吃吗?这么吵,能听到什么有用信息啊?”
我盯着手中的肉包子,虽然有些不舍,但耳膜的确快受不了了。
出了包子铺,凌轩摇头自语:“早知道在县衙吃了。”
我有些诧异:“卫府一早就派人来县衙闹,赵夫人都带着丫鬟小厮去帮忙安抚劝慰了,整个后院半个人都见不到,哪来的早饭?”
凌轩瞥我一眼:“正常吃早饭的时辰,卫家人还没来呢。”
这是怪我睡到日上三竿了?
凌轩接着眼光向上,落在了我的发髻上,认真问道:“姑娘这发型,是什么在下不懂的流行特色吗?”
很难鉴别他是否在阴阳怪气。
没辙,一向短发的我,啥时候捯饬过这么长的头发啊,能把它盘起来已经算我心灵手巧了好吗?赵夫人昨晚安排我沐浴时明明说今早会有丫鬟叫我起床帮我梳头的嘛。
可我一睡醒,发觉连厨房都空无一人。出了县衙后门,就见凌轩在向我招手。
念及此处,我忽然意识到,凌轩难道专程在等我?
“姑娘昨天都进后厨偷吃了,能有钱买包子?我若不等你,你再摸进别人家,还得劳烦赵大人去捞你。”
……
“说起来,姑娘气质如兰,头上的发簪亦非俗物,应出身富裕之家。怎得迢迢上京路,竟让你一人出行?没有丫鬟相伴吗?”凌轩一顿,“莫非,遭遇了不测?”
猜的倒挺准。
我有些犹豫,不知道该不该向他求助。
凌轩见我没说话,又问:“姑娘上京是要寻什么人?若不介意可以说出来,我在王府也时常帮殿下在坊间走动,或许能帮姑娘快些找到亲朋住处。”
这话说的我眼睛一亮,登时想到了老板娘听到的另一句话,忙问:“京城是不是有条街叫南咏街?”
凌轩眯了眯眼:“南咏……姑娘的亲属具体叫什么,方便透露吗?”
“唔,我也不太清楚。事实上,街道名字是否正确,我都不能肯定。”
凌轩挑眉:“怎么,姑娘不太熟悉京城?难道以前没去过?”
这我哪知道,原主留给我的是完全空白的记忆诶。
“看姑娘昨天的反应,似乎也没听说过御青王?”
什么意思,我应该听说过吗?难道老百姓人人皆知?但他为什么要说“不太熟悉京城”,这话好像有些深意。
我扭头盯着他:“怎么,难道你知道原……我以前去过京城?”
凌轩露出浅浅的梨涡,目光落在我的手指上:“我只是看姑娘的戒指似乎是多年前京城流行的款式,便以为姑娘曾到过京城。”
我惊异的拿下戒指瞧了瞧,看见凌轩盯着,又递给他看看。
凌轩眼眸一闪:“嗯,没错,这款式当年很流行。”
原主真的曾到过京城?那丫鬟口中“咱们金华王家”是怎么回事?原主其实长居的是金华?那现在又为什么要上京投奔她爹?
“‘赠与羽书’,印字还很清楚。姑娘应是很喜欢这枚戒指,好生保存的吧?那怎么会,不记得到过京城?”
眼看凌轩问的深入,我便索性实话实说,讲了自己落水失忆的事。
寥寥数语,凌轩表情却变了,随后凝重的抛出一个问题,直指原主的丫鬟。
看来在他判断,原主落水的经历也颇为可疑。我想到好心人老板娘还曾说,原主与丫鬟打打闹闹,说说笑笑,看起来没有丝毫隔阂……
明明春光明媚,心头却覆着黑云。
我深吸了口气,余光瞥到凌轩正瞧着我。
不想让他臆测太多,我便换了个话题。“嗨,不提我了。说起来凌公子既是王府的要员,不着急回京却在此停留查案,不会误了王爷的差事吗?”
凌轩微笑:“不碍的。殿下素来体恤民情,若是知道此地发生重大案件,也会同意我留下协助的。”
说话间,我忍不住偷偷看了他一眼。
昨夜总归昏暗,他又风尘仆仆,瞧不分明。今日梳洗之后,日光下越发翩然,尤其浅笑间若隐若现的一对梨涡,更衬得松风水月。
但此人身份成谜,恐怕不似他说的那么简单。
我瞄向他发髻上那只看似普通的白玉簪子,心中默念,别花痴,千万别花痴。
“说起来,王姑娘昨日躲在柴房一日,也颇辛苦,似是还听到不少坊间传闻?”凌轩忽然问,“可有关涉女死者的?俱是情事?”
我知道他的意思,是想从人际关系、素日往来中扒出女死者的仇家,看看此案是否还有别的可能。
“昨日厨娘们骂的起劲,也提到了几个恨她入骨的富户妻妾,毕竟她勾搭是为财,人家失去的却是夫妻情谊。到了县衙后院,我也趁机问了赵夫人,她提到昨晚正是其中一位的生辰,在家中办了个小宴,这些有头有脸的夫人都去参加了。至于妾室有无作案时机,确实值得一查。但问题是……”
凌轩颔首,自然的接过话头:“问题是如何下毒,尚无法堪破。而且如果只围绕情事,卫峰被波及也便罢了,西元堂那位,又是怎么回事?”
是啊,目前对凶手的推测,还过于草率。三名死者,两种死法,到底能不能并案、是否为同一凶手,尚且不能断定。
不同的凶手,却选择在同一个地点,相近的时间动手,也太巧合了。但如果是同个凶手,又为什么改变了杀人方法?难倒是针对不同的被害人的喜好专门设计的?
卫峰好色,这倒是可以利用的点,可他与女死者第一次相约在客栈,凶手如何得知?他与少东家中午相约,为何最后他没来,却死在了当晚?
少东家被勒死,又是为什么?按理说一对一的话,勒死青壮年还是比较困难的,为何不选择一并毒死?案发现场可是闹市区的客栈啊,凶手就不怕死者呼救或者有人听见动静吗?
难道说,凶手是个力大无穷的壮汉,才能稳准狠且无声无息作案,死者完全无法反抗?那死于毒酒的男女死者,哪个又是凶手的真正目标?
三个死者的身份地位差距是比较大的。从共性而言,似乎这两个商界精英男青年才是凶手的目标,那女死者实属无辜受累了。这是否说明,凶手心狠手辣,毫不在意会否牵连无辜?
我打了个寒颤,余光捕捉到一道饶有兴致的眼神,忙轻咳掩饰。
“哦,我听到的也就这些了,帮不上什么忙。”忽想起昨日疑问,我又忍不住道,“对了,说到听坊间言论……昨日关于男女死者并非殉情的结论,我便是这么判断的。可我瞧你当时也没惊讶,莫非你也早就知悉?”
凌轩笑笑,也没隐瞒:“我嘛,其实是看到了卫峰腰间的玉佩。”
“玉佩?”
“是啊,你可还记得,案发现场圆桌旁,靠墙侧放着两张太师椅,中间是一张方几?”
当时小二吓得屁滚尿流,凌轩冲上楼之时,随从旺男也被吓惨,摔屁股墩在门外嚎叫。凌轩就在那时,进过了案发现场,探鼻息、摸脖颈,直到确认两人的确无救,才走出了雅间门。
“那时,我注意到,男死者穿着华丽,腰间挂着三个玉佩,髻上的玳瑁发簪也很名贵。然而靠墙的方几上,却有一枚青色玉佩被手帕垫着摆放。”
我恍然道:“哦,死者专门事前卸下,因为怕玩乐不慎碰坏了它?”
“嗯,我就近瞧了,它上面刻着‘卫’字,是块古玉,玉质薄脆,想来是男死者的传家宝。他既提前取下,还小心翼翼地放在手帕上,再搁上一旁的方几。自可推出,男死者未生浑噩求死之心,否则也不用这般谨慎了。”
“有些道理。”我品味着,“昨日我上去,怎么没瞧见?”
“那随从看到我正拿起玉佩,疯了一般抢走,又去推搡死者,哀嚎痛哭直至晕倒。赶来的衙差自然连玉佩带人一道抱去隔壁了呀。”
“哦,那女死者呢?你怎么知道她也不会殉情?或许她爱之深切,杀了情郎再自杀呢?”
凌轩淡笑:“她身上的衣着虽为时新料子,掌心却有茧,说明出身不高,非世家女子。这个时节正是倒春寒,她衣衫轻薄,也非良家女子着装习惯。”
话听到这里,我忍不住挑眉:“怎得,青楼姑娘就不能殉情了?”
凌轩严肃摇头:“自古以来堕于泥淖中的女子也有重情义之辈,凭此自然不能断定。其实我是看到了她衣袖中有一盒未开封的胭脂。”
“胭脂?”
“京城最大的胭脂铺子叠彩辉的新品,月初才开始流行,较普通胭脂不同,别出心裁的用了菱形的盒子,上绘纹路也很别致。一时间风靡,供不应求,听闻多少贵妇求买都买不到。”
我听明白了,心下反感也退却了。确实,她与卫峰既是风月关系,此种场合,自然不便带着别人赠与的礼物,也即,那是卫峰赠与的。但就算风靡,说到底它也只是一盒胭脂,接下来可是要鱼水之欢的,把它放在袖子里,不嫌咯得慌?
俨然,女死者很喜欢这个胭脂,生怕结束后,自己醉酒忘记拿它了,所以哪怕一会儿还要再脱衣服,也得先放入袖中。这的确能印证女死者对生的渴求,她没有无望的、对一切丧失兴趣的沮丧,自然不会设计殉情了。
呵,观察入微啊。
我记得昨日他奔上楼后,没多久,巡街的衙差便赶到了,自然不会再给他在案发现场翻看的机会。短短时间,就能判断二人身份与关系,果然不简单。
彼时我正和凌轩坐在县衙外的包子铺吃早饭,一边听着从县衙传来的喧嚣声,一边讨论着案情。
“这么说,卢小姐昨晚不在家中?衙差没拿到人?”
“我的孙儿啊!你怎么就突然去了!天哪,老天爷太不公平了!”尖亢的哭声打断了我的问话。
我和凌轩都朝声音来源看了一眼,复又低头啃包子。
这次换成凌轩发问了:“你刚说赵夫人提及卫峰幼时受过东兴号什么恩来着?”
“爹!爹!我要我爹回来!”天真的悲泣盖住了凌轩的问话。
我和凌轩再次默契低头吃包子。
赵大人和衙差的声音被全部掩盖住了,半点也听不到,只有亲属悲彻震天的哀嚎声。
凌轩终于扛不住了,放下筷子扶额:“要不,还是换个地方吧。非得在这儿吃吗?这么吵,能听到什么有用信息啊?”
我盯着手中的肉包子,虽然有些不舍,但耳膜的确快受不了了。
出了包子铺,凌轩摇头自语:“早知道在县衙吃了。”
我有些诧异:“卫府一早就派人来县衙闹,赵夫人都带着丫鬟小厮去帮忙安抚劝慰了,整个后院半个人都见不到,哪来的早饭?”
凌轩瞥我一眼:“正常吃早饭的时辰,卫家人还没来呢。”
这是怪我睡到日上三竿了?
凌轩接着眼光向上,落在了我的发髻上,认真问道:“姑娘这发型,是什么在下不懂的流行特色吗?”
很难鉴别他是否在阴阳怪气。
没辙,一向短发的我,啥时候捯饬过这么长的头发啊,能把它盘起来已经算我心灵手巧了好吗?赵夫人昨晚安排我沐浴时明明说今早会有丫鬟叫我起床帮我梳头的嘛。
可我一睡醒,发觉连厨房都空无一人。出了县衙后门,就见凌轩在向我招手。
念及此处,我忽然意识到,凌轩难道专程在等我?
“姑娘昨天都进后厨偷吃了,能有钱买包子?我若不等你,你再摸进别人家,还得劳烦赵大人去捞你。”
……
“说起来,姑娘气质如兰,头上的发簪亦非俗物,应出身富裕之家。怎得迢迢上京路,竟让你一人出行?没有丫鬟相伴吗?”凌轩一顿,“莫非,遭遇了不测?”
猜的倒挺准。
我有些犹豫,不知道该不该向他求助。
凌轩见我没说话,又问:“姑娘上京是要寻什么人?若不介意可以说出来,我在王府也时常帮殿下在坊间走动,或许能帮姑娘快些找到亲朋住处。”
这话说的我眼睛一亮,登时想到了老板娘听到的另一句话,忙问:“京城是不是有条街叫南咏街?”
凌轩眯了眯眼:“南咏……姑娘的亲属具体叫什么,方便透露吗?”
“唔,我也不太清楚。事实上,街道名字是否正确,我都不能肯定。”
凌轩挑眉:“怎么,姑娘不太熟悉京城?难道以前没去过?”
这我哪知道,原主留给我的是完全空白的记忆诶。
“看姑娘昨天的反应,似乎也没听说过御青王?”
什么意思,我应该听说过吗?难道老百姓人人皆知?但他为什么要说“不太熟悉京城”,这话好像有些深意。
我扭头盯着他:“怎么,难道你知道原……我以前去过京城?”
凌轩露出浅浅的梨涡,目光落在我的手指上:“我只是看姑娘的戒指似乎是多年前京城流行的款式,便以为姑娘曾到过京城。”
我惊异的拿下戒指瞧了瞧,看见凌轩盯着,又递给他看看。
凌轩眼眸一闪:“嗯,没错,这款式当年很流行。”
原主真的曾到过京城?那丫鬟口中“咱们金华王家”是怎么回事?原主其实长居的是金华?那现在又为什么要上京投奔她爹?
“‘赠与羽书’,印字还很清楚。姑娘应是很喜欢这枚戒指,好生保存的吧?那怎么会,不记得到过京城?”
眼看凌轩问的深入,我便索性实话实说,讲了自己落水失忆的事。
寥寥数语,凌轩表情却变了,随后凝重的抛出一个问题,直指原主的丫鬟。
看来在他判断,原主落水的经历也颇为可疑。我想到好心人老板娘还曾说,原主与丫鬟打打闹闹,说说笑笑,看起来没有丝毫隔阂……
明明春光明媚,心头却覆着黑云。
我深吸了口气,余光瞥到凌轩正瞧着我。
不想让他臆测太多,我便换了个话题。“嗨,不提我了。说起来凌公子既是王府的要员,不着急回京却在此停留查案,不会误了王爷的差事吗?”
凌轩微笑:“不碍的。殿下素来体恤民情,若是知道此地发生重大案件,也会同意我留下协助的。”
说话间,我忍不住偷偷看了他一眼。
昨夜总归昏暗,他又风尘仆仆,瞧不分明。今日梳洗之后,日光下越发翩然,尤其浅笑间若隐若现的一对梨涡,更衬得松风水月。
但此人身份成谜,恐怕不似他说的那么简单。
我瞄向他发髻上那只看似普通的白玉簪子,心中默念,别花痴,千万别花痴。
“说起来,王姑娘昨日躲在柴房一日,也颇辛苦,似是还听到不少坊间传闻?”凌轩忽然问,“可有关涉女死者的?俱是情事?”
我知道他的意思,是想从人际关系、素日往来中扒出女死者的仇家,看看此案是否还有别的可能。
“昨日厨娘们骂的起劲,也提到了几个恨她入骨的富户妻妾,毕竟她勾搭是为财,人家失去的却是夫妻情谊。到了县衙后院,我也趁机问了赵夫人,她提到昨晚正是其中一位的生辰,在家中办了个小宴,这些有头有脸的夫人都去参加了。至于妾室有无作案时机,确实值得一查。但问题是……”
凌轩颔首,自然的接过话头:“问题是如何下毒,尚无法堪破。而且如果只围绕情事,卫峰被波及也便罢了,西元堂那位,又是怎么回事?”
是啊,目前对凶手的推测,还过于草率。三名死者,两种死法,到底能不能并案、是否为同一凶手,尚且不能断定。
不同的凶手,却选择在同一个地点,相近的时间动手,也太巧合了。但如果是同个凶手,又为什么改变了杀人方法?难倒是针对不同的被害人的喜好专门设计的?
卫峰好色,这倒是可以利用的点,可他与女死者第一次相约在客栈,凶手如何得知?他与少东家中午相约,为何最后他没来,却死在了当晚?
少东家被勒死,又是为什么?按理说一对一的话,勒死青壮年还是比较困难的,为何不选择一并毒死?案发现场可是闹市区的客栈啊,凶手就不怕死者呼救或者有人听见动静吗?
难道说,凶手是个力大无穷的壮汉,才能稳准狠且无声无息作案,死者完全无法反抗?那死于毒酒的男女死者,哪个又是凶手的真正目标?
三个死者的身份地位差距是比较大的。从共性而言,似乎这两个商界精英男青年才是凶手的目标,那女死者实属无辜受累了。这是否说明,凶手心狠手辣,毫不在意会否牵连无辜?
我打了个寒颤,余光捕捉到一道饶有兴致的眼神,忙轻咳掩饰。
“哦,我听到的也就这些了,帮不上什么忙。”忽想起昨日疑问,我又忍不住道,“对了,说到听坊间言论……昨日关于男女死者并非殉情的结论,我便是这么判断的。可我瞧你当时也没惊讶,莫非你也早就知悉?”
凌轩笑笑,也没隐瞒:“我嘛,其实是看到了卫峰腰间的玉佩。”
“玉佩?”
“是啊,你可还记得,案发现场圆桌旁,靠墙侧放着两张太师椅,中间是一张方几?”
当时小二吓得屁滚尿流,凌轩冲上楼之时,随从旺男也被吓惨,摔屁股墩在门外嚎叫。凌轩就在那时,进过了案发现场,探鼻息、摸脖颈,直到确认两人的确无救,才走出了雅间门。
“那时,我注意到,男死者穿着华丽,腰间挂着三个玉佩,髻上的玳瑁发簪也很名贵。然而靠墙的方几上,却有一枚青色玉佩被手帕垫着摆放。”
我恍然道:“哦,死者专门事前卸下,因为怕玩乐不慎碰坏了它?”
“嗯,我就近瞧了,它上面刻着‘卫’字,是块古玉,玉质薄脆,想来是男死者的传家宝。他既提前取下,还小心翼翼地放在手帕上,再搁上一旁的方几。自可推出,男死者未生浑噩求死之心,否则也不用这般谨慎了。”
“有些道理。”我品味着,“昨日我上去,怎么没瞧见?”
“那随从看到我正拿起玉佩,疯了一般抢走,又去推搡死者,哀嚎痛哭直至晕倒。赶来的衙差自然连玉佩带人一道抱去隔壁了呀。”
“哦,那女死者呢?你怎么知道她也不会殉情?或许她爱之深切,杀了情郎再自杀呢?”
凌轩淡笑:“她身上的衣着虽为时新料子,掌心却有茧,说明出身不高,非世家女子。这个时节正是倒春寒,她衣衫轻薄,也非良家女子着装习惯。”
话听到这里,我忍不住挑眉:“怎得,青楼姑娘就不能殉情了?”
凌轩严肃摇头:“自古以来堕于泥淖中的女子也有重情义之辈,凭此自然不能断定。其实我是看到了她衣袖中有一盒未开封的胭脂。”
“胭脂?”
“京城最大的胭脂铺子叠彩辉的新品,月初才开始流行,较普通胭脂不同,别出心裁的用了菱形的盒子,上绘纹路也很别致。一时间风靡,供不应求,听闻多少贵妇求买都买不到。”
我听明白了,心下反感也退却了。确实,她与卫峰既是风月关系,此种场合,自然不便带着别人赠与的礼物,也即,那是卫峰赠与的。但就算风靡,说到底它也只是一盒胭脂,接下来可是要鱼水之欢的,把它放在袖子里,不嫌咯得慌?
俨然,女死者很喜欢这个胭脂,生怕结束后,自己醉酒忘记拿它了,所以哪怕一会儿还要再脱衣服,也得先放入袖中。这的确能印证女死者对生的渴求,她没有无望的、对一切丧失兴趣的沮丧,自然不会设计殉情了。
呵,观察入微啊。
我记得昨日他奔上楼后,没多久,巡街的衙差便赶到了,自然不会再给他在案发现场翻看的机会。短短时间,就能判断二人身份与关系,果然不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