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清雨前脚出门,府上没有几个知情人,以至于曹煜来,没有看到他,寻问行踪,大伙一脸懵逼,“少爷什么时候出去的?”
曹煜知道,魏清雨去鹏山找线索了,于是他也决定去看现场。
曹煜找到那里时,刚好他们才把全尸体刨出来。还好,山上凉快,尸体还没有开始腐烂。
魏清雨看到他们都伤在喉处,口不长,但很深,拉开衣襟发现左脖上有管天明说的,一个“樱花血印”,他又看了其他两具尸体,同样也有血印,为何要留这个标记?
“天明,把他们衣服全扒了。”魏清雨说。
“哦,为什么!少爷。”管天明不明白,人都死了,血印很明显了,还能有其他特殊吗?
少爷让扒衣服肯定有他的想法,不过这想法好象不太靠谱。
“少爷,你看!”一位使从看到。
管天明瞬间破打脸了,少爷的想法太靠谱了。
他们围过去,右手腕内侧有一个蝎子图案的黑色刺青。
“少爷,这阿生也有!”另一位侍从也发现。
“这个也有!”曹煜也发现了。
原来被杀的都有“蝎子”刺青。自己没死,是没有刺青?那有“蝎子”刺青的是一个组织?还是有什么秘密?
“你们手上有吗?”曹煜问
大家都说没有。“纷纷解下腕带,相互察看。”
“回去,对谁都不要提刺青之事,但以后看到有蝎子刺青的一定报告,暗中监视他。”魏清雨说,“好了,大家把他们衣服穿上,埋了吧!回去。”
“太子,应该府上还有这个刺青的人!他们是谁的人?究竟想干什么?”
“表哥,你才刚好,不急,慢慢来。”曹煜也是第一次知道“歇子”刺青的事。“以后注意留心有这刺青的人!”
“嗯!”魏清雨似乎曾看过这个刺青,但一时也又想不起来。“走,回去吧!”
“表哥,本宫去找曜南王,就此别过。”曹煜怕魏清雨想自己把此事告诉秦曜南,便说,“本宫去商量祭祀大典之事!”
“嗯,要想水落石出,知道的人越少越好,否则打草惊蛇,有了防范,就更难查。”
“对!表哥,本宫先行。”曹煜扬鞭策马向秦曜南府邸。
“王爷在书房!”追风看到风风火火的太子曹煜迎上去。
“哥,我们发现了重大线索!”曹煜故意神秘地说,当然他们之间也没有秘密。
秦曜南头未抬,也没有回答,一心在写字,行如流水,“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写好后,定眼一看,他不知道为什么写这句话。
“疏影!那个二当家的名字不会也是他父母从这首诗中提来的吧?”曹煜如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哥,和我表哥一起去看那三个被刺杀的,左脖子上有樱花血印,主要是手腕上有蝎子刺青,对了在右手腕上……”
曹煜自顾自说着,发现秦曜南一直不理踩不回答,“哥,跟你讨论案件呢?你怎一点不关心呀!”
“你说的,我都知道,因为我去过现场!太子,有什么值得惊喜的?”秦曜南依然没有抬头。() ()
“,你……你去过,为什么不带上我呀,我是你兄弟!”曹煜急了,“我知道了,第一时间来告诉你!你呢?你呢!”
“当天夜里,你在魏相府,我不好叫你出来!”秦曜南拿毛笔在他凑过来的脑门上点了一个圈圈。
“可你也应该告诉我呀,这已经两天了,你也不说。”
“开始没时间,这不,你送上门了,你也知道了。还说,有意义吗”
秦曜南看他如孩子似的一脸不开心,笑了,“现在是找手腕上有刺青的人重要!这类人,只要活着肯定还会被行刺。为什么只行刺他们。”
“对对,只能暗中,不露痕迹。最起码来说,清雨不会有事。以后也不会。”
曹煜听完,笑了,和他们想的一样。
“陛下派人传话,莒国使臣来访,让王爷进殿。”王府的阍待大声在书房外报告。
秦曜南知道莒国刚灭了鄫囯,也是鄫囯自不量力,想得到莒国的宝贝“和氏壁”,结果想吃驴肉反而反被驴吃,莒国虽然也是小国,势力却不容忽视,曹逊治也绝对不会怠慢他们,圣上知道来若不善,也会有求必应,齐鲁一直虎视眈眈,小国也一直是他们的附属地,想打就打。莒国这次前来,一衣带水,同舟共济。
“我们走!”
太平大殿之上,曹逊治,身着飞鴾图黄袍,高高坐在大殿之上。
见过此景,才体会什么叫“万人之下”。
莒国的使臣,一位身材高大修长,身姿矫健,脸如雕刻般棱角分明,眉宇之间透着一股英气。着一件飞鹤图腾的紫金色缎袍齐脚裸,可以看到白鹿皮圆头短靴,眉上方肋一条翠绿粘蓝宝石的额带系到头后,刚好束住一头长长的乌发。上身前倾作揖。
“本太子莒朗宇,公主莒星月拜见皇帝陛下,万岁万岁!
莒星月,罩着浅粉面纱,身着飞鹤图腾紫金色纱袍拖地,飘飘若仙,长发及腰,如同一幅流动的画卷,展示着她的优雅与韵味,令人难以忘怀。不难看出,是个美女。
秦曜南想可惜了“自古红颜多薄命”如此美貌的公主,也成为政治联姻的工具。
“尊贵的国王陛下,首先本宫代父皇向陛下表达最崇高的敬意和最深切的祝福。父皇让我们过来与贵国结好成友帮之国,我们愿分担父皇心愿。”
秦曜南,曹煜知道了,这是和亲来了,送来一个再带走一个,不亏,还成为帮扶国,虽然为政治婚姻,但能军事,经济,甚至边境安全,都能得到更好的发展。
“贵公主,你看朕大殿上青年才俊济济,可否有看上的?可以告诉朕。”
“星月全听皇帝陛下的厚赐!”
“太子,过来,前来与来使公主拜见。
“待我长发及腰时,十里红妆不负卿”。
其实,曹煜在看到她那头飘逸的长发,就想到那唯美的诗句,真的就心动了,没有像以前指婚那般的抗拒。
他上前互作揖还礼,顺手把腰间的玉蝉取下送到公主星月手上。
曹煜知道,魏清雨去鹏山找线索了,于是他也决定去看现场。
曹煜找到那里时,刚好他们才把全尸体刨出来。还好,山上凉快,尸体还没有开始腐烂。
魏清雨看到他们都伤在喉处,口不长,但很深,拉开衣襟发现左脖上有管天明说的,一个“樱花血印”,他又看了其他两具尸体,同样也有血印,为何要留这个标记?
“天明,把他们衣服全扒了。”魏清雨说。
“哦,为什么!少爷。”管天明不明白,人都死了,血印很明显了,还能有其他特殊吗?
少爷让扒衣服肯定有他的想法,不过这想法好象不太靠谱。
“少爷,你看!”一位使从看到。
管天明瞬间破打脸了,少爷的想法太靠谱了。
他们围过去,右手腕内侧有一个蝎子图案的黑色刺青。
“少爷,这阿生也有!”另一位侍从也发现。
“这个也有!”曹煜也发现了。
原来被杀的都有“蝎子”刺青。自己没死,是没有刺青?那有“蝎子”刺青的是一个组织?还是有什么秘密?
“你们手上有吗?”曹煜问
大家都说没有。“纷纷解下腕带,相互察看。”
“回去,对谁都不要提刺青之事,但以后看到有蝎子刺青的一定报告,暗中监视他。”魏清雨说,“好了,大家把他们衣服穿上,埋了吧!回去。”
“太子,应该府上还有这个刺青的人!他们是谁的人?究竟想干什么?”
“表哥,你才刚好,不急,慢慢来。”曹煜也是第一次知道“歇子”刺青的事。“以后注意留心有这刺青的人!”
“嗯!”魏清雨似乎曾看过这个刺青,但一时也又想不起来。“走,回去吧!”
“表哥,本宫去找曜南王,就此别过。”曹煜怕魏清雨想自己把此事告诉秦曜南,便说,“本宫去商量祭祀大典之事!”
“嗯,要想水落石出,知道的人越少越好,否则打草惊蛇,有了防范,就更难查。”
“对!表哥,本宫先行。”曹煜扬鞭策马向秦曜南府邸。
“王爷在书房!”追风看到风风火火的太子曹煜迎上去。
“哥,我们发现了重大线索!”曹煜故意神秘地说,当然他们之间也没有秘密。
秦曜南头未抬,也没有回答,一心在写字,行如流水,“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写好后,定眼一看,他不知道为什么写这句话。
“疏影!那个二当家的名字不会也是他父母从这首诗中提来的吧?”曹煜如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哥,和我表哥一起去看那三个被刺杀的,左脖子上有樱花血印,主要是手腕上有蝎子刺青,对了在右手腕上……”
曹煜自顾自说着,发现秦曜南一直不理踩不回答,“哥,跟你讨论案件呢?你怎一点不关心呀!”
“你说的,我都知道,因为我去过现场!太子,有什么值得惊喜的?”秦曜南依然没有抬头。() ()
“,你……你去过,为什么不带上我呀,我是你兄弟!”曹煜急了,“我知道了,第一时间来告诉你!你呢?你呢!”
“当天夜里,你在魏相府,我不好叫你出来!”秦曜南拿毛笔在他凑过来的脑门上点了一个圈圈。
“可你也应该告诉我呀,这已经两天了,你也不说。”
“开始没时间,这不,你送上门了,你也知道了。还说,有意义吗”
秦曜南看他如孩子似的一脸不开心,笑了,“现在是找手腕上有刺青的人重要!这类人,只要活着肯定还会被行刺。为什么只行刺他们。”
“对对,只能暗中,不露痕迹。最起码来说,清雨不会有事。以后也不会。”
曹煜听完,笑了,和他们想的一样。
“陛下派人传话,莒国使臣来访,让王爷进殿。”王府的阍待大声在书房外报告。
秦曜南知道莒国刚灭了鄫囯,也是鄫囯自不量力,想得到莒国的宝贝“和氏壁”,结果想吃驴肉反而反被驴吃,莒国虽然也是小国,势力却不容忽视,曹逊治也绝对不会怠慢他们,圣上知道来若不善,也会有求必应,齐鲁一直虎视眈眈,小国也一直是他们的附属地,想打就打。莒国这次前来,一衣带水,同舟共济。
“我们走!”
太平大殿之上,曹逊治,身着飞鴾图黄袍,高高坐在大殿之上。
见过此景,才体会什么叫“万人之下”。
莒国的使臣,一位身材高大修长,身姿矫健,脸如雕刻般棱角分明,眉宇之间透着一股英气。着一件飞鹤图腾的紫金色缎袍齐脚裸,可以看到白鹿皮圆头短靴,眉上方肋一条翠绿粘蓝宝石的额带系到头后,刚好束住一头长长的乌发。上身前倾作揖。
“本太子莒朗宇,公主莒星月拜见皇帝陛下,万岁万岁!
莒星月,罩着浅粉面纱,身着飞鹤图腾紫金色纱袍拖地,飘飘若仙,长发及腰,如同一幅流动的画卷,展示着她的优雅与韵味,令人难以忘怀。不难看出,是个美女。
秦曜南想可惜了“自古红颜多薄命”如此美貌的公主,也成为政治联姻的工具。
“尊贵的国王陛下,首先本宫代父皇向陛下表达最崇高的敬意和最深切的祝福。父皇让我们过来与贵国结好成友帮之国,我们愿分担父皇心愿。”
秦曜南,曹煜知道了,这是和亲来了,送来一个再带走一个,不亏,还成为帮扶国,虽然为政治婚姻,但能军事,经济,甚至边境安全,都能得到更好的发展。
“贵公主,你看朕大殿上青年才俊济济,可否有看上的?可以告诉朕。”
“星月全听皇帝陛下的厚赐!”
“太子,过来,前来与来使公主拜见。
“待我长发及腰时,十里红妆不负卿”。
其实,曹煜在看到她那头飘逸的长发,就想到那唯美的诗句,真的就心动了,没有像以前指婚那般的抗拒。
他上前互作揖还礼,顺手把腰间的玉蝉取下送到公主星月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