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几天时间,庄仪都没有再见过程确。
医院的工作也逐渐变得没有那么紧迫,偶尔休息时间,志愿者们还能够聚在一起聊天。
一个美国来的志愿者男生有些害羞地表示,自己下个星期就要结束工作回密歇根,他要结婚了。
片刻的惊讶之后,一群人爆发出尖叫似的恭喜声。
庄仪由衷向他表示恭喜,看见了男生左手上简约的素色黄金环订婚戒指,与他青涩的面部表情相得益彰。
她又不可控制想起了程确手上的那一枚三色戒指,卡地亚的trinity。
很早之前,她曾在杂志上读到过这枚戒指的广告。
黄金、玫瑰金、铂金,爱情、友谊、忠贞。
或许是看了那篇广告太久,程确问她是否想要那一枚,庄仪却摇头。
“这枚戒指不能随便送人的。”她说。
即便或许对程确而言,其价格微不足道。
“为什么?”程确那时不解。
庄仪没有讲。
大多数戒指只能够代表爱情,但是那枚卡地亚trinity有更为旷阔的含义,一种爱的忠贞。
庄仪不知道自己离开的这些年,程确有没有从他偏爱的珠宝品牌展览中得到关于那枚戒指的答案,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当她看见他指根温柔缠绕的金属时,依旧遏制不住泛苦。
一如她当年的缄默,程确也并没有告诉她自己一个人来埃及的理由。
那天离开卖手机的黑市之后,他送她回到家门口时,天色又沉了下来。
风暴又要来了,庄仪想让他回家,没想到话到了嘴边又变了气息。
“程确,你回美国吧。”
他回头,笑了,
“那要我说了算。”
/
Fiona在非洲的假期即将结束,返回德国前她特意带了一大束花来医院看庄仪。女孩戴着印着大logo的墨镜大摇大摆走进医院,手里那束玫瑰红得似火,招摇得要命。
花束间的贺卡用中文写着“赤脚大仙 妙手回春”,把一个志愿者庄仪逗乐了,说她这是倒反天罡。
Fiona才不管,又神神秘秘说经过自己这些天努力调查,她终于有了新发现。
“我知道那个在沙漠失联的人是谁了!新闻没有骗人!”她压低声音对庄仪说。
“那个美国富二代?”
“保密。”Fiona很讨厌地说,“但总有一天你肯定会知道的。”
她来得潇洒,去得也潇洒,只留庄仪对着一大束玫瑰以及不知真相的新闻发愁。
窗外的云有飞机留痕,庄仪向外望去,想起在美国念高中时,程确有去航校学过驾驶飞机。美国航天产业链已经极为成熟,大多数人也会选择学习私飞,他便趁着一个暑假去考了私驾执照。
那段时间庄仪回了国过假期,两个人经常隔着十几个小时的时差聊天。
有一天晚上,她突然收到程确发来的一条讯息。那是洛杉矶的早晨六点,他已经准备值飞。
他的□□曾经在一次飞行恶劣天气中差点丧命,冲出云霄后一头撞上了日出,最后奇迹般活了下来。
所以后来他们总说,听说在飞机上看见日出的人,能被上帝眷顾。
想到这里,庄仪忍不住一个人发出感慨,“什么样的人,在沙漠航行失联后两天还能够活下来?”
一旁的同事听见她的话,忍不住开口,“应该是被上帝偏爱的人。”
/
两天后,Fiona回到柏林。那一天,埃及下了一场雨。
这场雨总共不超过十分钟,却依旧打得人措手不及,逃窜的游客在此刻发现,这座城市好像没有一家商店卖伞。
一位重症的病人似乎从这雨之中感受到了预兆,他开始胡言乱语,没有人知道他究竟看见了什么,一直到雨停,医生宣布他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
他就像那场被蒸发的雨一样,在一个几分钟的雨季季节消失不见。
生命易碎,攥在手心都要消失不见。
医护人员安慰庄仪,“没关系的亲爱的,没关系的。”
一个志愿者,没有接受过任何专业教育,对于此类情况也只能束手无策。
那天庄仪提早下了班,路过超市时冲进去买了几大瓶烈酒,提着沉甸甸的袋子朝回走。
酒瓶子放了一地,她坐在楼道入口铁门前的石砖上,一口一口往嘴里灌。
她酒量并不好,几口下肚就已经有了眩晕的征兆,可她没有停下。
医院的画面不断回闪,她恍惚间站在长廊,路过的医生、护士、病人,全都瞪着眼睛齐刷刷盯着她。重症病人歇斯底里地自言自语,一张失去血色的脸痛苦地凝视着庄仪…
“啪嗒”一声,楼上的夫妻关上窗户开始争吵,吵闹声让庄仪短暂地醒了神。她眯起眼睛,发现路灯下一个模糊的人影朝她走近了。
庄仪想她应该是醉了,不然怎么看见程确站在她面前。
他垂着头看着她,“不喝了,好不好?”
庄仪以为他要来夺酒瓶,直接一股脑往嘴里灌,喝得太急还被呛了个不轻。
程确对于她幼稚的行为彻底没办法无可奈何,“庄仪,你有时候真的是……”
庄仪又瞥见了他无名指上的那一抹银,酒酣了胆子也大了,握住他的手,眯起眼睛盯了好久,伸手试图将那碍眼的环摘下来。
程确读懂了她的意图,先一步抓住她的手,不给得逞的机会。
她醉醺醺抬起头,他眼底却是一片清明。
“你不高兴就是因为这个?”他啼笑皆非。
庄仪一愣,嘴硬,“我才没有不高兴。”
他喉咙里发出一声闷笑,毫不留情收回手,完全没有把戒指摘下来的意思。
“程确!”她瞪大眼睛,直接站起身。
他一只手高悬头顶,好似闲暇,“怎么了?”
“你真的很讨厌!”
话音刚落,程确冰凉的掌心贴上她的后颈,迷迷糊糊嗅见了一股沉稳的木质气息,她不由伸了伸脖子朝前凑去,没想到一个踉跄就栽进了他的怀里。
“难过的话,不用假装自己没事。”程确将她紧紧圈在怀里。
她扯住他的衣服,压抑已久的眼泪终于抑制不住地向外涌。
“我好怕……”她顿时泣不成声,“如果我做的一切都没有意义怎么办?”
一个人那么轻易地死亡,要怎么样去坦然面对?要怎么自欺欺人说,总有一天自己会走出来?不惜代价来这里究竟有意义吗?
庄仪喝了很多酒,喝到意识模糊,只记得程确从她身上搜到了钥匙,将她背上了楼,回到公寓,她躯体陷进卧室床单。
迷糊间,她被扶起来灌了一碗蜂蜜水,胃里的疼痛缓解了不少。
房间里只剩下他们两个人,庄仪将半张脸埋进枕头,她半眯着眼睛望着他隐隐约约藏匿在黑夜里的脸。
“程确。”她懒懒散散地叫他名字。
“嗯。我在。”
“别对我那么好。”
程确的掌心覆上她的眼睛,一片湿润。
“那要我自己说了算。”
/
庄仪二十一岁还在纽约读书,那年她的礼物是一枚红蜻蜓宝石胸针,是程确向卡地亚定制的高珠。蜻蜓翅膀处采用珐琅工艺呈现薄如蝉翼的质感,再用红宝石与钻石做点缀,瑰宝天成。
翅膀处做了活动关节设定,这是他们两个人才知道的秘密——轻轻拨动蜻蜓的翅膀向下,那便是她疲惫的意思。
庄仪很难去估量这枚能恰好捧在掌心的胸针大小,或许它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是无价的,昂贵的不在于数字标码,在于更为隐晦的部分。大部分人都告诉她,除了你,程确不可能再对任何人这样上心了。
不喜欢在雨天出门逛街,他就会打电话让几家奢侈品商店的sa同时上门,在她面前铺陈这个季度的最新款,如果全都不喜欢那就坐飞机去欧洲看秀。
试问,有几个人会因为你讨厌纽约冬季阴雨的天气,就立马抛下手中所有事情带你去南意的小岛度假?
时常会感觉声戎犬马不过尔尔,闾阎扑地,钟鸣鼎食之家,腻了千篇一律的富有,山珍海味也味同橄榄。
庄仪觉得他真是把她惯坏了,花钱不知好歹,娇生惯养,恋酒迷花,竟然还胆敢说自己不快乐。
程确总是说庄仪是一个很难讨好的人。
她说她喜欢钱,他便给她,他把最好的一切都给她了,她还是难以掩饰对这一切的疲惫。
那几年里,程确很少见过她笑。
她总是会躲在聚会角落喝闷酒,柔声说,你没有必要做到这个地步。
蜻蜓翅膀此刻向下,程确不语,他知道她没有那么快乐。
他时常开玩笑,“要买你一笑真的很难。”
庄仪会乖巧地扯扯嘴角,然后被程确捧住脸说,不想笑就别笑了。
有一次,两个人不知道什么原因大吵了一架,庄仪气急败坏,冲进衣帽间把他买给她的包全部拿出来砸在地上。
不喜欢,不喜欢,全都不喜欢。你送我的东西我没有一件喜欢。
程确冷冷地看着她,“那就找,找到你喜欢的为止。”
如果不在纽约,那就去巴黎、伦敦、米兰,如果不在那里就继续航行漂泊,总有一天能找到的。
你喜欢的东西逃不出这颗星球。
庄仪一瞬间感到绝望的辛酸。
“程确。”她颤抖着声音哀求,“不要对我那么好。”
/
宿醉的代价就是睡过头,醒来时已经临近傍晚,屋子安静得可怕。
庄仪隐隐约约记得昨天发生的事情,却不能确定程确的出现是只是一场幻觉。
她只感觉嗓子像裂开一般疼,她赤脚踩在地板上去厨房接水,走出房间时,被日落刺眼的光晃得眼睛疼,下意识伸出手去抵御光照。
橙黄的光线透过五指,她的指尖与轮廓都泛着暧昧的红。
那枚戒指,赫然出现在了她的右手无名指上。
医院的工作也逐渐变得没有那么紧迫,偶尔休息时间,志愿者们还能够聚在一起聊天。
一个美国来的志愿者男生有些害羞地表示,自己下个星期就要结束工作回密歇根,他要结婚了。
片刻的惊讶之后,一群人爆发出尖叫似的恭喜声。
庄仪由衷向他表示恭喜,看见了男生左手上简约的素色黄金环订婚戒指,与他青涩的面部表情相得益彰。
她又不可控制想起了程确手上的那一枚三色戒指,卡地亚的trinity。
很早之前,她曾在杂志上读到过这枚戒指的广告。
黄金、玫瑰金、铂金,爱情、友谊、忠贞。
或许是看了那篇广告太久,程确问她是否想要那一枚,庄仪却摇头。
“这枚戒指不能随便送人的。”她说。
即便或许对程确而言,其价格微不足道。
“为什么?”程确那时不解。
庄仪没有讲。
大多数戒指只能够代表爱情,但是那枚卡地亚trinity有更为旷阔的含义,一种爱的忠贞。
庄仪不知道自己离开的这些年,程确有没有从他偏爱的珠宝品牌展览中得到关于那枚戒指的答案,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当她看见他指根温柔缠绕的金属时,依旧遏制不住泛苦。
一如她当年的缄默,程确也并没有告诉她自己一个人来埃及的理由。
那天离开卖手机的黑市之后,他送她回到家门口时,天色又沉了下来。
风暴又要来了,庄仪想让他回家,没想到话到了嘴边又变了气息。
“程确,你回美国吧。”
他回头,笑了,
“那要我说了算。”
/
Fiona在非洲的假期即将结束,返回德国前她特意带了一大束花来医院看庄仪。女孩戴着印着大logo的墨镜大摇大摆走进医院,手里那束玫瑰红得似火,招摇得要命。
花束间的贺卡用中文写着“赤脚大仙 妙手回春”,把一个志愿者庄仪逗乐了,说她这是倒反天罡。
Fiona才不管,又神神秘秘说经过自己这些天努力调查,她终于有了新发现。
“我知道那个在沙漠失联的人是谁了!新闻没有骗人!”她压低声音对庄仪说。
“那个美国富二代?”
“保密。”Fiona很讨厌地说,“但总有一天你肯定会知道的。”
她来得潇洒,去得也潇洒,只留庄仪对着一大束玫瑰以及不知真相的新闻发愁。
窗外的云有飞机留痕,庄仪向外望去,想起在美国念高中时,程确有去航校学过驾驶飞机。美国航天产业链已经极为成熟,大多数人也会选择学习私飞,他便趁着一个暑假去考了私驾执照。
那段时间庄仪回了国过假期,两个人经常隔着十几个小时的时差聊天。
有一天晚上,她突然收到程确发来的一条讯息。那是洛杉矶的早晨六点,他已经准备值飞。
他的□□曾经在一次飞行恶劣天气中差点丧命,冲出云霄后一头撞上了日出,最后奇迹般活了下来。
所以后来他们总说,听说在飞机上看见日出的人,能被上帝眷顾。
想到这里,庄仪忍不住一个人发出感慨,“什么样的人,在沙漠航行失联后两天还能够活下来?”
一旁的同事听见她的话,忍不住开口,“应该是被上帝偏爱的人。”
/
两天后,Fiona回到柏林。那一天,埃及下了一场雨。
这场雨总共不超过十分钟,却依旧打得人措手不及,逃窜的游客在此刻发现,这座城市好像没有一家商店卖伞。
一位重症的病人似乎从这雨之中感受到了预兆,他开始胡言乱语,没有人知道他究竟看见了什么,一直到雨停,医生宣布他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
他就像那场被蒸发的雨一样,在一个几分钟的雨季季节消失不见。
生命易碎,攥在手心都要消失不见。
医护人员安慰庄仪,“没关系的亲爱的,没关系的。”
一个志愿者,没有接受过任何专业教育,对于此类情况也只能束手无策。
那天庄仪提早下了班,路过超市时冲进去买了几大瓶烈酒,提着沉甸甸的袋子朝回走。
酒瓶子放了一地,她坐在楼道入口铁门前的石砖上,一口一口往嘴里灌。
她酒量并不好,几口下肚就已经有了眩晕的征兆,可她没有停下。
医院的画面不断回闪,她恍惚间站在长廊,路过的医生、护士、病人,全都瞪着眼睛齐刷刷盯着她。重症病人歇斯底里地自言自语,一张失去血色的脸痛苦地凝视着庄仪…
“啪嗒”一声,楼上的夫妻关上窗户开始争吵,吵闹声让庄仪短暂地醒了神。她眯起眼睛,发现路灯下一个模糊的人影朝她走近了。
庄仪想她应该是醉了,不然怎么看见程确站在她面前。
他垂着头看着她,“不喝了,好不好?”
庄仪以为他要来夺酒瓶,直接一股脑往嘴里灌,喝得太急还被呛了个不轻。
程确对于她幼稚的行为彻底没办法无可奈何,“庄仪,你有时候真的是……”
庄仪又瞥见了他无名指上的那一抹银,酒酣了胆子也大了,握住他的手,眯起眼睛盯了好久,伸手试图将那碍眼的环摘下来。
程确读懂了她的意图,先一步抓住她的手,不给得逞的机会。
她醉醺醺抬起头,他眼底却是一片清明。
“你不高兴就是因为这个?”他啼笑皆非。
庄仪一愣,嘴硬,“我才没有不高兴。”
他喉咙里发出一声闷笑,毫不留情收回手,完全没有把戒指摘下来的意思。
“程确!”她瞪大眼睛,直接站起身。
他一只手高悬头顶,好似闲暇,“怎么了?”
“你真的很讨厌!”
话音刚落,程确冰凉的掌心贴上她的后颈,迷迷糊糊嗅见了一股沉稳的木质气息,她不由伸了伸脖子朝前凑去,没想到一个踉跄就栽进了他的怀里。
“难过的话,不用假装自己没事。”程确将她紧紧圈在怀里。
她扯住他的衣服,压抑已久的眼泪终于抑制不住地向外涌。
“我好怕……”她顿时泣不成声,“如果我做的一切都没有意义怎么办?”
一个人那么轻易地死亡,要怎么样去坦然面对?要怎么自欺欺人说,总有一天自己会走出来?不惜代价来这里究竟有意义吗?
庄仪喝了很多酒,喝到意识模糊,只记得程确从她身上搜到了钥匙,将她背上了楼,回到公寓,她躯体陷进卧室床单。
迷糊间,她被扶起来灌了一碗蜂蜜水,胃里的疼痛缓解了不少。
房间里只剩下他们两个人,庄仪将半张脸埋进枕头,她半眯着眼睛望着他隐隐约约藏匿在黑夜里的脸。
“程确。”她懒懒散散地叫他名字。
“嗯。我在。”
“别对我那么好。”
程确的掌心覆上她的眼睛,一片湿润。
“那要我自己说了算。”
/
庄仪二十一岁还在纽约读书,那年她的礼物是一枚红蜻蜓宝石胸针,是程确向卡地亚定制的高珠。蜻蜓翅膀处采用珐琅工艺呈现薄如蝉翼的质感,再用红宝石与钻石做点缀,瑰宝天成。
翅膀处做了活动关节设定,这是他们两个人才知道的秘密——轻轻拨动蜻蜓的翅膀向下,那便是她疲惫的意思。
庄仪很难去估量这枚能恰好捧在掌心的胸针大小,或许它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是无价的,昂贵的不在于数字标码,在于更为隐晦的部分。大部分人都告诉她,除了你,程确不可能再对任何人这样上心了。
不喜欢在雨天出门逛街,他就会打电话让几家奢侈品商店的sa同时上门,在她面前铺陈这个季度的最新款,如果全都不喜欢那就坐飞机去欧洲看秀。
试问,有几个人会因为你讨厌纽约冬季阴雨的天气,就立马抛下手中所有事情带你去南意的小岛度假?
时常会感觉声戎犬马不过尔尔,闾阎扑地,钟鸣鼎食之家,腻了千篇一律的富有,山珍海味也味同橄榄。
庄仪觉得他真是把她惯坏了,花钱不知好歹,娇生惯养,恋酒迷花,竟然还胆敢说自己不快乐。
程确总是说庄仪是一个很难讨好的人。
她说她喜欢钱,他便给她,他把最好的一切都给她了,她还是难以掩饰对这一切的疲惫。
那几年里,程确很少见过她笑。
她总是会躲在聚会角落喝闷酒,柔声说,你没有必要做到这个地步。
蜻蜓翅膀此刻向下,程确不语,他知道她没有那么快乐。
他时常开玩笑,“要买你一笑真的很难。”
庄仪会乖巧地扯扯嘴角,然后被程确捧住脸说,不想笑就别笑了。
有一次,两个人不知道什么原因大吵了一架,庄仪气急败坏,冲进衣帽间把他买给她的包全部拿出来砸在地上。
不喜欢,不喜欢,全都不喜欢。你送我的东西我没有一件喜欢。
程确冷冷地看着她,“那就找,找到你喜欢的为止。”
如果不在纽约,那就去巴黎、伦敦、米兰,如果不在那里就继续航行漂泊,总有一天能找到的。
你喜欢的东西逃不出这颗星球。
庄仪一瞬间感到绝望的辛酸。
“程确。”她颤抖着声音哀求,“不要对我那么好。”
/
宿醉的代价就是睡过头,醒来时已经临近傍晚,屋子安静得可怕。
庄仪隐隐约约记得昨天发生的事情,却不能确定程确的出现是只是一场幻觉。
她只感觉嗓子像裂开一般疼,她赤脚踩在地板上去厨房接水,走出房间时,被日落刺眼的光晃得眼睛疼,下意识伸出手去抵御光照。
橙黄的光线透过五指,她的指尖与轮廓都泛着暧昧的红。
那枚戒指,赫然出现在了她的右手无名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