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你疯了吗?让我们换栖息地,还不如跟秃瓢他们拼了呢。”

    “就是啊哥,我宁愿被秃瓢咬死,也不要去别的地方饿死、渴死。”

    “弟弟,别傻了,快咬死秃瓢,你做首领,我们死不足惜。”

    家人们纷纷劝说胡鸯。

    可是胡鸯却态度坚决,只是看着秃瓢。

    “你答应还是不答应?”

    秃瓢简直是被胡鸯蠢笑了。

    “答应,我答应,咯咯咯咯。”

    在众狗见证下,胡鸯和秃瓢达成契约。

    胡鸯承认秃瓢是这支野狗群的首领,他会带着家人离开这片栖息地。

    “愿意跟我们走的离开,不愿意的留下。”

    胡鸯面向群狗叫了一声。

    胡鸯的大哥和三个弟妹垂头丧气。

    “孩子,事到如今,哪里还会有狗跟着我们出去送死。”

    头狗父亲摇摇头。

    果然,群狗全都一动不动。

    虽然大部分狗都瞧不起秃瓢下三滥,单挑落败,就威胁胡鸯家人,胜之不武。

    根本不配做首领。

    但要它们跟着胡鸯离开栖息地,这不等同让它们去送死吗?

    它们都不傻,全都明智地选择留下来,承认秃瓢为首领。

    “夫人,既然孩子已经选择了,那我们就走吧,生死有命。”

    胡鸯父亲招呼胡鸯的母亲。

    胡鸯母亲是这支野狗群真正的首领,它繁育了不下百只后代,甚至这片草原上好几个野狗群,都是她的支脉。

    可是此时此刻,这支野狗群已经没有它的位置。

    秃瓢成为雄性首领,母狗们必然也要决出一只新的雌性首领。

    胡鸯母亲现在应该离开了。

    可是面对丈夫的叫唤,胡鸯母亲却纹丝不动。

    “那个……我想留下。”

    憋了许久,胡鸯的母亲,怯怯懦懦地叫了一声。

    直接惊掉了胡鸯的下巴。

    胡鸯大哥和几个弟妹,也都震惊地看着自己的母亲。

    “夫君,原谅我,我不想离开栖息地去送死,我不想死,我就想待在这,安安稳稳的度过余生。”

    胡鸯母亲眼泪汪汪地看着胡鸯父亲和胡鸯几兄妹。

    哪里还有半点曾经作为狗王,叱咤草原的飒爽雌风。

    “咯咯咯咯。”

    秃瓢等几兄妹,听到胡鸯母亲的叫唤声,全都大笑起来。

    它们早已忘记它们也是这位老母狗的后代。

    胡鸯父亲完全不能理解妻子的选择。

    “夫人,你留在这里干什么?自取其辱吗?快跟我们走……”

    可是胡鸯却打断了父亲的叫唤。

    “母亲,别怪儿子事先没给你说明。

    如果你跟我们离开栖息地,儿子保证你不但不会死,还能水肉管饱。

    将来甚至有大造化。

    可如果你留在这,不但要受秃瓢羞辱,恐怕将来还会晚景凄凉。”

    “儿子,你就别说大话了。

    离开栖息地,生存都不能保证,哪来的水肉管饱?

    留在这里,虽然受辱,但好歹能活下去。

    母亲活了十来年,已经活明白了。

    狗生一世,就图个安稳。

    母亲说什么也不会跟你走的。”

    胡鸯静静地看了母亲几秒钟,见它的确下定了决心,也不再劝。

    “好,希望母亲别后悔。”

    “我们走。”

    胡鸯招呼家人们离开。

    “胡鸯,等等我。”

    那只褐色小母狗跟了上来,向胡鸯摇着尾巴,很明显是要跟着胡鸯离开。

    秃瓢看到顿时急了。

    “小红,你回来。() ()

    跟着那细狗离开栖息地,你想横死草原吗?

    你赶紧留下来,跟着我。

    本狗助你成为这支野狗群的雌性首领,如何?”

    以野狗的审美,小红在这野狗群,那就是狗花的存在。

    秃瓢早就对小红垂涎三尺。

    “谁要跟着你这不要狗脸的小狗?滚。”

    褐色小母狗坚决地离开了岩洞。

    胡鸯父亲和兄妹最后看了一眼胡鸯母亲,也跟着胡鸯离开。

    “岂有此理,那细狗自己去送死就算了,竟然还把小红带走了,可恨。”

    秃瓢的姐姐愤愤不平。

    秃瓢却不以为意,‘咯咯’一笑。

    “这有什么,等本狗稳住了首领大位,如果胡鸯死在外面,算他运气。

    如果他侥幸未死,本首领早晚率领群狗拿住他。

    到时候当着他的面,抢回小红,岂不轻而易举?”

    如野狗这类群居动物,可没有人类的贞操观念,反而以霸占人妻为荣。

    秃瓢也不知道胡鸯为何变这么厉害,但只要它坐稳首领之位,它就不信胡鸯能敌得过群狗围攻。

    “胡鸯,你等着吧,今日之辱,本狗早晚让你百倍偿还。”

    秃瓢‘咯咯’一笑。

    在几个兄妹主持下,秃瓢接受群狗朝拜,正式登基为这支野狗群的雄性首领。

    ……

    胡鸯带着一群狗离开栖息地。

    此时已经晨光微露,草原再次在黑夜中苏醒。

    大哥和弟妹赶紧舔舐干草上的露水,这是干旱草原极为珍贵的水源。

    父亲看了一眼东方红霞,叹了口气。

    “又是艳阳高照的一天,再这样下去,草原上的动物,早晚都得渴死。”

    三个弟妹顿时神情低落,持续的炎热干旱,对于他们这群流浪狗,更是火上浇油。

    “哥,我们现在要去哪?”

    一个弟弟用叫声询问胡鸯。

    其他几狗顿时都看向胡鸯。

    其实,虽然它们从没离开过这片栖息地,但这片栖息地的四个方向,它们大致还是了解一点的。

    南边是人类居住的地方,是野狗群绝对不敢深入涉足的。平时最多是到人类村落边缘,叼走几只农户养的鸡。

    生活在草原的动物,几万年的基因传承,让它们知道谁才是草原的真正主宰……是人类。

    就算是草原霸主狮子,也不是他们对手。

    更何况这片大陆的人类,可能比地球人类更恐怖。

    野狗们亲眼见过有人类从天空飞过。

    这一点,胡鸯也是听说了的。所以他暂时也不想去南边……虽然早晚都会去。

    而西边,是一片浩瀚无边的森林。

    那也是野狗群绝对不能踏足的禁地。

    胡鸯听父亲说过,那片森林里的动物,十分强大。

    一只老鼠在草原上,野狗能随便拿捏。

    但要是西部森林里的一只老鼠,就算是野狗群,都得望而却步。

    野狗是能在森林生存的,但这片栖息地世代繁衍的野狗群,凡是有进入西部森林探险的野狗,无论多强大多聪明,没有一只能活着回到草原。

    足可见西部森林的恐怖。

    在老野狗们世代口口相传中,西部森林在野狗们眼里,早已成为死亡之地。

    留给胡鸯等狗的去处,似乎只剩下东边和北边。

    东部和北部,都是浩瀚无边的草原。

    “北部草原,是一群鬣狗的栖息地,那群鬣狗数量足有八九十只。

    而东部草原,是一群狮子的栖息地,我们要是过去,更是送菜上门。”

    仔细分析了局势后,野狗们悲哀的发现,摆在他们面前的,竟然没有一条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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