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沈秀
年的禾新县城,街道上弥漫着淡淡的烤冰糖花的香气,不时会有“叮铃叮铃”的自行车铃声响起。
沿街两旁,房屋不高,街巷狭窄,屋檐深深,招牌都有一种古朴的美感,人流如织,热闹非凡。
而夜幕降临后,小县城的街道就渐渐变得宁静起来,除了县城中心的霓虹招牌异常耀眼外,其余地方,只有路边低矮的路灯散发着微弱的黄光,街上寥寥几人,匆匆赶路。
一幢小楼里,沈秀沐浴更衣后,来到书桌前坐下。
一头如瀑长发披在身后,素净清秀的脸有些苍白,她拿起许东年下午递给她的信,轻轻拆开,却是这个时候才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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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秀:
展信开颜。
年初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你安静地坐在沈伯父身边,就吸引我了。我心想,怎会有如此恬静美丽、蕙质兰心的女子!回家后我父亲问我意见,我能有啥意见呀,只要你不嫌弃我,就万幸了。还好你这边传来的,也是好消息。我开心的好几晚没睡着觉!出门都是笑嘻嘻的,小斌和军军(他俩是我的好朋友,人很好)问我怎么回事,我说我即将要讨老婆了!他们也为我开心。我真是忍不住想把这个消息告诉全天下所有人!
秀秀,上次见你,看你气色不太好。我捉过来的那只老母鸡,你有炖汤吃了吗?那只老母鸡我奶奶养了挺久的,要不是捉来送你,她可是舍不得抓出来呢。还有那些鸡蛋,都是有营养的东西,记得每天吃一个,对身体有好处。这回我带来了五斤野猪肉,这肉虽然没有家里养的猪肉好吃,但也可以尝个鲜,就是料理上要费点功夫,不然会有些骚臭味。不过相信你家厨房做这个应该有经验。
说起这野猪肉,是我前些天在沙南林业站上背木头时,和林站的厨师徐大哥一起进山打到的,五百多斤的大野猪呢!不过徐大哥枪法好,一枪打进这大野猪的……反正就是一枪击中要害。之后我们又引诱它踩上了拖着大木棍的捕兽夹子,活活把它拖死了。得了两百多斤野猪肉,我和徐大哥各分得一百来斤,下山前卖了七十斤,余得三十斤带回家,不过也是各家送一点最后估计自家留的也不多。你要是喜欢吃的话(我估计你不太喜欢),以后你嫁过来了,有空我再去找那徐大哥一起进山打野猪肉给你吃。
秀秀,伱相信有上一辈子吗?我相信的。在上一辈子,我也是和你成的亲,一起生活了几十年。我们相扶到老,但也留下许多遗憾。这一辈子,我不会让这些遗憾再次发生,我想和你好好过日子,想和你白头到老。
对了,这次背完木头下山的时候,我捉了一只小狗回家,是一只刚满月的小狼狗,我取了名字叫“小黑”,还不错吧?等你嫁过来,它就长成大狗了,你喜欢狗吗?
期待我们下次见面,希望能和你多说几句话。
许东年
一九八一年五月初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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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秀拿着薄薄的信纸,看完一遍,又从头到尾,再看了几遍。
然后才慢慢小心将信纸重新折好,放回了信封里。
又将信封上的褶皱轻轻抚平。
苍白的脸上变得有些潮红。
“咚咚咚。”
有敲门声响起。
“秀秀,是我,睡了吗?”
是父亲的声音。
“没有。”她回答道,快速将信件放进了桌子上的一個匣子里。
沈振虎推门进了屋,看到坐在桌前的女儿,自己搬了一个凳子在旁边坐下,柔声道:“在看书呢?”
“没。”
对于女儿的说话方式,他早已习惯,他迟疑了一下,继续柔声说道:“秀秀,东年这孩子,不错的。”() ()
沈秀抬起头,看了他一眼。
沈振虎硬着头皮,接着说下去:
“我看你……他上次来和今天来,你们都没说几句话。”
“我和他爸,在部队就是好朋友好兄弟,虽然中间有二十多年没联系上,但他们老许家,是个正当人家。”
“穷是穷了点,不过穷有什么好怕的,勤劳就好,而且现在日子比以前,那是好过太多了,想当年……当然这个我就不说了说多了你也不爱听。”
“爸的意思呢,是这样的,还是当初的意思,就是全看你们自己,你要是觉得成,咱就结个儿女亲家,你要是觉得不成,那爸就给你推了这门婚事。”
“不过……东年这孩子,确实不错的,爸看人不会错。”
“但看这两次东年过来,你好像……”
“又或者,见见他家老三?我知道老许家老三也是没成婚的。”
“当然这……这着实有些不太好。”
说到后面,沈振虎自己都说不下去了。
哪有老五不行换老三的……当这是菜市场挑萝卜呢。
他是很想和许文忠这位昔日战友成为儿女亲家的,家世清白,为人靠谱,这就行了。
但是看女儿除了第一次见完东年这孩子后,自己问她意见时点了点头,这两次东年过来,都没怎么说话的。
所以他担心女儿是不是不愿意了呢?
说完上面这些话,他看着女儿。
沈秀轻轻喊道:“爸。”
“嗯?”
“就他。”她看着父亲说道:“我愿意。”
沈振虎笑了出来,拍了拍大腿,笑道:“那好哇!好!真是好!那是爸想岔了,嘿嘿嘿。那爸不打搅你了,你早点休息。”
他说完,便起了身准备出去,临到门前又站定了,背着身说道:“秀秀,你嫁到他们家……他们家是大家庭,家庭和睦,兄友弟恭,挺好的。爸知道你在这个家……不自在。”
说完,他又站了几秒,才拉开房门,出去了。
……
许东年从县城回到家,也已经天黑。
回家的这一路上,他一直在想,年底就要娶秀秀过门了,到时候总不能还和自己一起挤在老屋。
上一世他和秀秀结婚,倒是结在新屋里。
那是父亲和哥哥们,在林站背了小半年的木头攒下的钱,然后在现在老屋的前头,盖了一幢新屋,六间房,同客厅,两层。
他和大哥二哥搬进了新屋,每人分得两间房。
老三许东民继续住老屋,带着父亲母亲和奶奶妹妹一起住。
这一世,上林站背木头挣钱这条路,接下来算是断了,这一回加上卖野猪的钱,一共挣回来元,父母手里估计攒了三四百块,加起来也就七八百块最多了,盖新房子是远远不够的。
年的现在,盖一幢大的新房子,大概需要元-元。
那这差得有点多啊……
“哎哟!”
心里想着事,天色又黑,在快进村的小路上,许东年脚下一绊,摔了一跤。
好在重心没有失去,他人往前栽了几步,倒是稳住了身形,没摔倒在地上。
他回头去看是什么东西绊了自己,却是没瞧见什么特别的。
“真是有鬼了。”
他吐槽道。
等等!
鬼!
“鬼屋!”
他居然把这个给忘记了!!!
沿街两旁,房屋不高,街巷狭窄,屋檐深深,招牌都有一种古朴的美感,人流如织,热闹非凡。
而夜幕降临后,小县城的街道就渐渐变得宁静起来,除了县城中心的霓虹招牌异常耀眼外,其余地方,只有路边低矮的路灯散发着微弱的黄光,街上寥寥几人,匆匆赶路。
一幢小楼里,沈秀沐浴更衣后,来到书桌前坐下。
一头如瀑长发披在身后,素净清秀的脸有些苍白,她拿起许东年下午递给她的信,轻轻拆开,却是这个时候才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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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秀:
展信开颜。
年初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你安静地坐在沈伯父身边,就吸引我了。我心想,怎会有如此恬静美丽、蕙质兰心的女子!回家后我父亲问我意见,我能有啥意见呀,只要你不嫌弃我,就万幸了。还好你这边传来的,也是好消息。我开心的好几晚没睡着觉!出门都是笑嘻嘻的,小斌和军军(他俩是我的好朋友,人很好)问我怎么回事,我说我即将要讨老婆了!他们也为我开心。我真是忍不住想把这个消息告诉全天下所有人!
秀秀,上次见你,看你气色不太好。我捉过来的那只老母鸡,你有炖汤吃了吗?那只老母鸡我奶奶养了挺久的,要不是捉来送你,她可是舍不得抓出来呢。还有那些鸡蛋,都是有营养的东西,记得每天吃一个,对身体有好处。这回我带来了五斤野猪肉,这肉虽然没有家里养的猪肉好吃,但也可以尝个鲜,就是料理上要费点功夫,不然会有些骚臭味。不过相信你家厨房做这个应该有经验。
说起这野猪肉,是我前些天在沙南林业站上背木头时,和林站的厨师徐大哥一起进山打到的,五百多斤的大野猪呢!不过徐大哥枪法好,一枪打进这大野猪的……反正就是一枪击中要害。之后我们又引诱它踩上了拖着大木棍的捕兽夹子,活活把它拖死了。得了两百多斤野猪肉,我和徐大哥各分得一百来斤,下山前卖了七十斤,余得三十斤带回家,不过也是各家送一点最后估计自家留的也不多。你要是喜欢吃的话(我估计你不太喜欢),以后你嫁过来了,有空我再去找那徐大哥一起进山打野猪肉给你吃。
秀秀,伱相信有上一辈子吗?我相信的。在上一辈子,我也是和你成的亲,一起生活了几十年。我们相扶到老,但也留下许多遗憾。这一辈子,我不会让这些遗憾再次发生,我想和你好好过日子,想和你白头到老。
对了,这次背完木头下山的时候,我捉了一只小狗回家,是一只刚满月的小狼狗,我取了名字叫“小黑”,还不错吧?等你嫁过来,它就长成大狗了,你喜欢狗吗?
期待我们下次见面,希望能和你多说几句话。
许东年
一九八一年五月初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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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秀拿着薄薄的信纸,看完一遍,又从头到尾,再看了几遍。
然后才慢慢小心将信纸重新折好,放回了信封里。
又将信封上的褶皱轻轻抚平。
苍白的脸上变得有些潮红。
“咚咚咚。”
有敲门声响起。
“秀秀,是我,睡了吗?”
是父亲的声音。
“没有。”她回答道,快速将信件放进了桌子上的一個匣子里。
沈振虎推门进了屋,看到坐在桌前的女儿,自己搬了一个凳子在旁边坐下,柔声道:“在看书呢?”
“没。”
对于女儿的说话方式,他早已习惯,他迟疑了一下,继续柔声说道:“秀秀,东年这孩子,不错的。”() ()
沈秀抬起头,看了他一眼。
沈振虎硬着头皮,接着说下去:
“我看你……他上次来和今天来,你们都没说几句话。”
“我和他爸,在部队就是好朋友好兄弟,虽然中间有二十多年没联系上,但他们老许家,是个正当人家。”
“穷是穷了点,不过穷有什么好怕的,勤劳就好,而且现在日子比以前,那是好过太多了,想当年……当然这个我就不说了说多了你也不爱听。”
“爸的意思呢,是这样的,还是当初的意思,就是全看你们自己,你要是觉得成,咱就结个儿女亲家,你要是觉得不成,那爸就给你推了这门婚事。”
“不过……东年这孩子,确实不错的,爸看人不会错。”
“但看这两次东年过来,你好像……”
“又或者,见见他家老三?我知道老许家老三也是没成婚的。”
“当然这……这着实有些不太好。”
说到后面,沈振虎自己都说不下去了。
哪有老五不行换老三的……当这是菜市场挑萝卜呢。
他是很想和许文忠这位昔日战友成为儿女亲家的,家世清白,为人靠谱,这就行了。
但是看女儿除了第一次见完东年这孩子后,自己问她意见时点了点头,这两次东年过来,都没怎么说话的。
所以他担心女儿是不是不愿意了呢?
说完上面这些话,他看着女儿。
沈秀轻轻喊道:“爸。”
“嗯?”
“就他。”她看着父亲说道:“我愿意。”
沈振虎笑了出来,拍了拍大腿,笑道:“那好哇!好!真是好!那是爸想岔了,嘿嘿嘿。那爸不打搅你了,你早点休息。”
他说完,便起了身准备出去,临到门前又站定了,背着身说道:“秀秀,你嫁到他们家……他们家是大家庭,家庭和睦,兄友弟恭,挺好的。爸知道你在这个家……不自在。”
说完,他又站了几秒,才拉开房门,出去了。
……
许东年从县城回到家,也已经天黑。
回家的这一路上,他一直在想,年底就要娶秀秀过门了,到时候总不能还和自己一起挤在老屋。
上一世他和秀秀结婚,倒是结在新屋里。
那是父亲和哥哥们,在林站背了小半年的木头攒下的钱,然后在现在老屋的前头,盖了一幢新屋,六间房,同客厅,两层。
他和大哥二哥搬进了新屋,每人分得两间房。
老三许东民继续住老屋,带着父亲母亲和奶奶妹妹一起住。
这一世,上林站背木头挣钱这条路,接下来算是断了,这一回加上卖野猪的钱,一共挣回来元,父母手里估计攒了三四百块,加起来也就七八百块最多了,盖新房子是远远不够的。
年的现在,盖一幢大的新房子,大概需要元-元。
那这差得有点多啊……
“哎哟!”
心里想着事,天色又黑,在快进村的小路上,许东年脚下一绊,摔了一跤。
好在重心没有失去,他人往前栽了几步,倒是稳住了身形,没摔倒在地上。
他回头去看是什么东西绊了自己,却是没瞧见什么特别的。
“真是有鬼了。”
他吐槽道。
等等!
鬼!
“鬼屋!”
他居然把这个给忘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