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基地市内的粉肉干大致分成三种。

    体型较大肉质肥嫩的竹鼠肉,体型较小劲道一些的老鼠肉,还有不太受欢迎的鼹鼠肉。

    鼹鼠属于杂食性动物,又在地底生活,其肉质中有种挥之不去的淡淡氨香味,爱它的人奉若至宝,不爱这口儿的,避之不及,和臭豆腐臭鲑鱼等等是一个道理。

    水泼褪毛后,再用烤红的石头炙烤鼹鼠,使其表皮紧缩。

    这样处理过后,可以保证在煮制的过程中鼹鼠的皮和肉不会分离,皮脆肉嫩。

    锅内加水大火烧开,点上几滴料酒,下鼹鼠肉,再扔一团葱结下去,煮上十分钟即可。

    鼠肉之所以被称为粉肉,从这里就可以看出,煮熟的鼠肉肉质粉嫩细腻,肉皮紧致和大型动物筋的质感类似。

    取出沥干水份之后切一厘米见方肉丁,再配上老家伙要的酱油蒜泥,给他端了上去。

    赵擎苍嗞了一口酒,夹一筷子鼠肉,

    “唔,味道还马马虎虎。”

    “想当年老子在荒野上混的时候,荒野上可还没这么富足,千方百计弄到点瞎肉,抹油一烤,那滋味真是没什么可比的了....可惜啊,那帮老家伙,可都没有老子我这么好命喽!”

    啪嗒。

    门板再次被推开了,这次没人。

    小四顶着一张二五眼的狗脸从外面探进半个脑袋,瞪眼看着游荡魔扔在地上的合金编织袋,耸着鼻子用力嗅着。

    两只眼睛与游荡魔和赵擎苍对视一番,张嘴咬住编织袋就要往外拖。

    哎?我说你这也太明目张胆了吧!

    “咣!”

    一个灰突突的玩意在狗脸上炸裂开来,碎片四射,小四被砸得直翻白眼浑身瘫软。

    拍拍手上的泥灰,赵擎苍刚才挑来挑去,桌子上哪个菜盘子都舍不得扔,他用的是酒坛的泥封。

    老赵嗤了一声,酒意已经上了脸,走起路来东倒西歪,

    “小子,老子跟你说,要说这最好吃的走兽,那非狗肉莫属,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知道不?嗝!....这是个什么玩意?长的恁丑...”

    游荡魔舔舔嘴唇,“狗肉。”

    “哦,狗肉啊,狗肉不好吃....”

    老赵扯着小四的后颈皮把它拎了起来,上下梭巡。

    已经有五份醉意的老赵不能很好的控制自己,一身气息如渊似海吞吐不定。

    小四吓得都对眼儿了,身上一软,宛如一只死狗,一道赤黄水流顺着肚皮喷了出来。

    “卧槽!混蛋!”

    老赵狠狠的把小四丢开,哐当一声砸在门板上。

    只见这货睁开半只眼睛凄惨至极的嚎叫一声,一个鲤鱼打挺从地上爬起来,钻出门外跑远了。

    老赵突然一拍巴掌,“卧槽!老子TM究竟在干什么!”

    游荡魔目光哀怨。

    “怎么了?”

    林愁从厨房里出来,见两人表情不对,问道。

    老赵一边擦衣服一边迷瞪着醉眼,“门外那条该死的狗,炖了吧!”

    “没问题。”林愁欣然答应。

    转身就去冷藏室拖了一条现成的出来——小四还能捉鼹鼠,而里边的那些,已经没有抢救的必要了。() ()

    对于如何炖好一锅狗肉,林愁可是非常有心得的。

    毕竟他曾经暗暗计划了九年如何把吴小黑炖成一锅上好的神仙肉,九年啊,就是纸上谈兵也能写出好几本兵书了,更何况我们林老板还把计划付诸了实际行动。

    那么结论应该就是,被狂追了十二条街的黑狗炖出来后格外美味...

    啊呸!

    林愁把一些奇奇怪怪的想法甩出脑袋,烧了一大缸开水把这条足有八十公斤左右的六爪扔进开水缸中浸泡。

    狗肉不带皮,滋味去一半。

    所以麻烦一点,也是相当值得的。

    狗肉滚三滚,这才是第一滚。

    大火塘开火预热,同时给六爪褪毛。

    因为毛发众多,即使经过滚水褪毛也不能完全除尽,会留下些许残余或是断裂的毛发藏在毛孔中。

    这时就需要上火塘炙烤,一方面烤掉残存的毛发,一方面可以使狗皮脆韧,赋予其与众不同的口感。

    炙烤时同时往火塘里添上一些青绿的茅草和艾草,出烟降温,亦可提味。

    烤到狗皮变成烟熏金黄且微微有油脂渗出时,关火上案板。

    剁去六蹄和头部,掏空内脏,除了肝脏和一点肠间网油外全部弃之不用。

    将六爪斩成大块,用带茎的嫩姜铺满煮汤大鼎的底部,再摆上狗肉,浇白酒,加水覆过狗肉,大火烧开。

    这是第二滚。

    当然,也有称第二滚为狗肉不经炙烤直接下滚油锅炸制,不过林愁认为炙烤更能保证狗肉的本味。

    水开后表面浮出大量的血沫和杂质,倒掉汤鼎内的水和姜片,只捞出狗肉入冰水盆浸泡。

    往复换新冰水,直到狗肉块的温度完全降到水温,肉质绷紧、没有姜辛味为止。

    再下汤鼎中,加水炖煮。

    狗肉宜配甘香,最好不要与葱姜蒜同煮。

    待水微微翻出气泡时,加入八角、桂皮、陈皮、香叶、小茴香粒和草果。

    林愁手中并没有最适合烹饪狗肉的鸡眼藤——也就是巴戟天,稍稍有些遗憾。

    至此,为第三滚。

    锅里煮着狗肉,林愁也不急,洗净刚刚特意留下来的六爪的肝脏和网油。

    网油薄而透明,仔细的用网油把肝脏包裹住,再挂一层米浆,放到火塘上烤了起来。

    别看做法极简,这东西可是大名鼎鼎的上古八珍之一,当时被称之为肝膋,是同样赫赫有名周天子传下来的菜单。

    “嘶。”

    “什么味道?小林子,你是在炒米吗?”

    林愁也不答,汤鼎中沉浮的狗肉的香气很快弥漫了整个小馆,并向更远处扩散开来。

    椰树小屋内,大胸姐刚刚结束对血神大人的祈祷,就见小雪和小四夹着尾巴钻进床底下,说什么也不肯出来。

    “奇怪!”

    大胸姐看了两眼,然后一股肉香就飘进了鼻孔里,肚子开始“咕噜咕噜”的抗议。

    山脚下的棚屋门窗紧闭,吴科裹着好几层被子,急得上蹿下跳抓耳挠腮,出了一身热汗。

    眼见着小馆升起渺渺炊烟,现在倒好,连香味儿都飘过来了,让他如何不急?

    “这该死的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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