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身到底给何之衡花了多少钱,原著里面并没有写得很详细。
沈添禾以为顶多就是一些钱票和吃食,万万没想到,何之衡买衣服的钱居然也是找原身要的。
这一口软饭真是吃到了极致。
沈添禾心说这样不行,她必须得让何之衡把钱还回来。
何之衡本就被沈添禾的嘲讽气到了,此刻周围的村民全都把他当成笑话,更是让他觉得颜面尽失。
他不敢对身形壮硕的农村汉子发难,只能将所有火气都撒在沈添禾身上。
“你最好记住你现在的嘴脸,回头别来求我跟你见面!”
沈添禾并不恼怒,甚至还微微一笑:“放心,求着见面的人,一定不是我。”
何之衡微愣,直到沈添禾与他擦肩而过,走向傅骁时,他才反应过来——
沈添禾还没有把傅骁母亲的遗物偷出来给他!
想到这件事,何之衡大步追上去,拦住沈添禾。
“这么快就来求我了?有什么事吗?”她似笑非笑。
何之衡紧咬着牙,低声道:“你别跟我装,我昨晚可是给了你足足十块钱!你赶紧找机会把那个东西弄出来给我。”
沈添禾却说:“何之衡,你亲爹没教过你规矩,我这个没血缘关系的爹就勉为其难教你一次,求人就要有个求人的态度,不然……”
后面的话,她没有说完。
何之衡却秒懂了她的意思。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他又不能直接大声嚷嚷此事,只能压制住心底的恼恨,看着沈添禾往傅骁那边走,而他不敢再伸手阻拦。
与此同时,沈添禾心里也在琢磨,何之衡如此看重傅骁母亲的遗物,这可不像他的作风。
虽说财帛动人心,但现在这个时期比较敏感,那些金银珠宝,谁敢轻易拿出去卖?
何之衡是个软骨头,绝对没有这个胆子顶风作案。
可他背后的人……
未必跟他一样胆小。
沈添禾不动声色地瞥了眼斜对面那一抹瘦削的人影,心里已经有了答案。
那位原女主,可不是善茬。
这个念头在脑中一闪而过,沈添禾走到了傅骁身旁。
她暂时撇开那些猜想,将篮子放在傅骁面前,自己则找了块干净的石板坐下来。
傅骁先前拿在手里的玉米馍馍早就吃完了,这会儿大马金刀地坐在树荫下休息。
他看都没看沈添禾带来的篮子,沉声拒绝:“我吃过了。”
沈添禾还没开口说话,就听见一道只有胃里空空荡荡时才能发出来的咕噜声。
“……”
傅骁紧抿着唇,脸色有些不自然。
沈添禾笑了,“民以食为天,肚子饿了就吃饭。你现在光顾着装杯,下午饿晕在地里,不是给集体拖后腿么?”
傅骁扭头,眼神总算是落在沈添禾脸上。
她刚才坐下时摘掉了草帽,发丝有些凌乱,粘在她的脸颊两边。
许是因为在太阳底下走了一会儿,莹白的皮肤有些泛红,纤长浓密的睫毛在眼睛下方投下一小块阴影。
细碎的阳光透过枝叶落在她的颈间,像是戴了一条白玉穿成的项链,衬得她皮肤白皙,粉妆玉琢。
此刻,她葱白的指尖缠绕着一根狗尾巴草,似是无意识地把玩。
她眼皮微抬,静静地注视着他,眼底仿佛盛着一泓清水。
即便是炎炎夏日,被她这样看着,也不会心生烦躁。
傅骁以前就听村里的年轻小伙们说过沈添禾长得很美。
亲眼见过之后,他也觉得沈添禾确实长相精致。
但他并不会像村里的年轻男子那样,在她面前脸红。
他以为自己如同好友所说,对沈添禾这种艳若桃李类型的姑娘无感。
但今日,傅骁发现自己好像突然能欣赏到她的漂亮之处。
沈添禾见他许久不说话,以为他是被自己送饭的行为感动傻了。
她翻了个白眼,顺手把盖子揭开,“你快些吃,朝彦朝希还在家等着我回去一起吃饭呢。你能扛饿,小孩子可不能。”
傅骁这才将视线从她脸上转移到篮子里。
只见一个碗里盛着颗粒分明的白米饭和酱香浓郁的红烧肉。
另一个小碗中则是嫩滑的鸡蛋羹。
他拿筷子的动作微顿,疑惑地看了她一眼。
这些东西,如果说沈添禾是送给何之衡,他不会有半点惊诧。
因为她一直都是这么做的。
可沈添禾突然把这么好的吃食送给他……
傅骁顿时怀疑这顿午饭是他这辈子吃的最后一顿饭。
沈添禾明白他脑子里在想什么,便冷哼道:“何之衡纵容他弟弟把我推进沟里,我还给他送饭,当我傻了不成?”
傅骁不像朝彦朝希那样好糊弄,她突然转变态度,总得有个理由才行。
听她这么一说,傅骁霎时联想到了她前些天摔进沟里,昏睡一天一夜的事。
尽管心里还是有几分诧异,但他料想沈添禾也不敢在饭里面下毒,便没再犹豫,端起碗就开始吃饭。
见他相信了自己的说辞,沈添禾暗自松了口气。
她很清楚,想让傅骁的信任值上涨,首先就得让他知道,她已经不喜欢何之衡了。
否则,傅骁永远都不可能信任她。
毕竟傅骁与何之衡的交恶,是从二十年前就开始了。
*
沈添禾带着两个不剩一粒米的碗回去时,朝彦朝希已经把饭菜和碗筷都端上桌摆好了。
“大嫂,你回来啦!”见她走进院子,朝彦殷勤地迎上来,帮她把篮子拿到厨房。
朝希两只小手捧着一碗凉白开,端到沈添禾面前,让她喝水。
沈添禾顿时感到熨帖,“谢谢朝希。”
她热得满头大汗,确实需要一碗凉水解渴。
朝希抿着嘴唇,笑着摇摇头。
沈添禾穿进这本小说之后,一直没听到小姑娘说话。
她敛眉思索好一会儿,才想起来,原著里简单提过朝希的情况。
好像是因为小时候受过刺激,所以朝希没能学会说话。
直到被原身卖掉,她张开嘴都只会发出刺耳的惨叫声,说不出一个字。
在原著里,朝希只是不起眼的炮灰角色,所以作者并没有耗费太多笔墨去写她。
沈添禾看小说时一目十行,能记得朝希这个小角色都算她记性好。作为普通读者,她压根不会因为一个小角色而有什么感触。
但她此刻坐在堂屋里,看着朝希干净澄澈的眼睛,心里难免有点怜惜。
沈添禾大概能猜到,朝希不会说话是因为心理原因。
现在大多数人都没有“心理健康”这个概念,农村有许多喝农药的妇女,别人只会说她们是疯了,傻了,中邪了。
沈添禾若是想要治好朝希,让她开口说话,难度非常高。
不过这也不是急于一时的事情,即便要治,那也得慢慢来。
至于要不要治,她还得再观察一段时间。
她可不是爱心泛滥的人。
对方值得她付出,她自然不会吝啬。
但如果不值得,哪怕对方过得再惨,她也只会视而不见。
朝彦把篮子放好,火速跑回来,和妹妹一起坐在沈添禾对面,等她分饭。
沈添禾知道,现在很多家庭都是由一个家长握着勺子给其他家庭成员分饭,分到多少就吃多少。
这也是一些恶婆婆拿捏儿媳,或是父母拿捏孩子的手段。
如果儿媳或是孩子不听话,就不给饭吃,或者少分一点。
挨过几次饿,保准服服帖帖。
沈添禾不习惯这样分饭,也不想把所有饭菜都混在一起吃。
幸好傅骁在家做饭时,也没有采用分饭的方式,不然她还得动脑子想个理由。
这是她第一次下厨,朝彦朝希应该是不想惹她生气,才等着她来分饭。
沈添禾板着脸,说:“平时怎么吃,今天就怎么吃,自己吃多少就夹多少,不许浪费。”
说完,她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红烧肉。
见她动筷,朝彦朝希才敢开始吃饭。
现在大部分家庭的饭桌上都很难见到荤腥,能顿顿用上猪油炒菜,都称得上条件好。
红烧肉的诱惑力,可想而知。
朝彦和朝希伸出筷子,首先夹的就是红烧肉。
沈添禾炒菜舍得放油,香料也放得足。
红烧肉裹满了酱汁,色泽油亮,还没入口,就闻到了一股各种大料和酱汁混合的香味。
朝彦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口,肉质鲜嫩,肥而不腻,入口酥软即化,还没尝到滋味,就已经吞进了肚子。
他赶紧扒了一口饭。
米饭上面也沾着酱汁,吃着有点甜,他忍不住又扒了一大口。
“大嫂,你做的红烧肉真好吃,比国营饭店厨师做的红烧肉更好吃!”
其实他上一次吃国营饭店的红烧肉已经是三年前的事了。
不过在他眼里,国营饭店的红烧肉最好吃。
村里要是谁去国营饭店吃了肉,回来能显摆十天半个月。
当然,现在他觉得大嫂做的红烧肉才是最好吃的!
朝希的吃相比较斯文,一小口红烧肉配上一小口米饭,咀嚼好几下才吞下去。
沈添禾瞧着朝彦扒饭速度过快,忍不住提醒他:“别急,吃得太快把肚子撑坏了,以后就不能吃肉,只能喝粥。”
她知道跟现在的小孩讲科学饮食大概行不通,便换了个方式提醒。
果然,朝彦一听不能吃肉,立马老实了,开始小口吃饭。
两个孩子各自吃了两块肉,就不肯再夹,让给沈添禾吃。
她劝了几句,朝彦朝希不听。
朝彦指着沈添禾额头的伤疤,“大嫂,你受伤了,要吃肉补补。”
沈添禾便不再多说,只是用勺子把鸡蛋羹舀到两个孩子碗里。
“肉可以留到晚上吃,但鸡蛋必须在中午这一顿吃完。你们也不用让给我,咱们平分,一人两勺。”
吃完饭,沈添禾让朝彦洗碗,朝希收拾餐桌。
她自己则去房间里午休。
中午吃了红烧肉,还吃了鸡蛋羹,两个孩子干起活来也兴致勃勃。
朝希将餐桌收拾干净,就去院子里,蹲在哥哥旁边,看他洗碗。
朝彦悄悄看了一眼紧闭的房门,小声对朝希说:“希希,你有没有感觉大嫂好像变了个人?”
沈添禾以为顶多就是一些钱票和吃食,万万没想到,何之衡买衣服的钱居然也是找原身要的。
这一口软饭真是吃到了极致。
沈添禾心说这样不行,她必须得让何之衡把钱还回来。
何之衡本就被沈添禾的嘲讽气到了,此刻周围的村民全都把他当成笑话,更是让他觉得颜面尽失。
他不敢对身形壮硕的农村汉子发难,只能将所有火气都撒在沈添禾身上。
“你最好记住你现在的嘴脸,回头别来求我跟你见面!”
沈添禾并不恼怒,甚至还微微一笑:“放心,求着见面的人,一定不是我。”
何之衡微愣,直到沈添禾与他擦肩而过,走向傅骁时,他才反应过来——
沈添禾还没有把傅骁母亲的遗物偷出来给他!
想到这件事,何之衡大步追上去,拦住沈添禾。
“这么快就来求我了?有什么事吗?”她似笑非笑。
何之衡紧咬着牙,低声道:“你别跟我装,我昨晚可是给了你足足十块钱!你赶紧找机会把那个东西弄出来给我。”
沈添禾却说:“何之衡,你亲爹没教过你规矩,我这个没血缘关系的爹就勉为其难教你一次,求人就要有个求人的态度,不然……”
后面的话,她没有说完。
何之衡却秒懂了她的意思。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他又不能直接大声嚷嚷此事,只能压制住心底的恼恨,看着沈添禾往傅骁那边走,而他不敢再伸手阻拦。
与此同时,沈添禾心里也在琢磨,何之衡如此看重傅骁母亲的遗物,这可不像他的作风。
虽说财帛动人心,但现在这个时期比较敏感,那些金银珠宝,谁敢轻易拿出去卖?
何之衡是个软骨头,绝对没有这个胆子顶风作案。
可他背后的人……
未必跟他一样胆小。
沈添禾不动声色地瞥了眼斜对面那一抹瘦削的人影,心里已经有了答案。
那位原女主,可不是善茬。
这个念头在脑中一闪而过,沈添禾走到了傅骁身旁。
她暂时撇开那些猜想,将篮子放在傅骁面前,自己则找了块干净的石板坐下来。
傅骁先前拿在手里的玉米馍馍早就吃完了,这会儿大马金刀地坐在树荫下休息。
他看都没看沈添禾带来的篮子,沉声拒绝:“我吃过了。”
沈添禾还没开口说话,就听见一道只有胃里空空荡荡时才能发出来的咕噜声。
“……”
傅骁紧抿着唇,脸色有些不自然。
沈添禾笑了,“民以食为天,肚子饿了就吃饭。你现在光顾着装杯,下午饿晕在地里,不是给集体拖后腿么?”
傅骁扭头,眼神总算是落在沈添禾脸上。
她刚才坐下时摘掉了草帽,发丝有些凌乱,粘在她的脸颊两边。
许是因为在太阳底下走了一会儿,莹白的皮肤有些泛红,纤长浓密的睫毛在眼睛下方投下一小块阴影。
细碎的阳光透过枝叶落在她的颈间,像是戴了一条白玉穿成的项链,衬得她皮肤白皙,粉妆玉琢。
此刻,她葱白的指尖缠绕着一根狗尾巴草,似是无意识地把玩。
她眼皮微抬,静静地注视着他,眼底仿佛盛着一泓清水。
即便是炎炎夏日,被她这样看着,也不会心生烦躁。
傅骁以前就听村里的年轻小伙们说过沈添禾长得很美。
亲眼见过之后,他也觉得沈添禾确实长相精致。
但他并不会像村里的年轻男子那样,在她面前脸红。
他以为自己如同好友所说,对沈添禾这种艳若桃李类型的姑娘无感。
但今日,傅骁发现自己好像突然能欣赏到她的漂亮之处。
沈添禾见他许久不说话,以为他是被自己送饭的行为感动傻了。
她翻了个白眼,顺手把盖子揭开,“你快些吃,朝彦朝希还在家等着我回去一起吃饭呢。你能扛饿,小孩子可不能。”
傅骁这才将视线从她脸上转移到篮子里。
只见一个碗里盛着颗粒分明的白米饭和酱香浓郁的红烧肉。
另一个小碗中则是嫩滑的鸡蛋羹。
他拿筷子的动作微顿,疑惑地看了她一眼。
这些东西,如果说沈添禾是送给何之衡,他不会有半点惊诧。
因为她一直都是这么做的。
可沈添禾突然把这么好的吃食送给他……
傅骁顿时怀疑这顿午饭是他这辈子吃的最后一顿饭。
沈添禾明白他脑子里在想什么,便冷哼道:“何之衡纵容他弟弟把我推进沟里,我还给他送饭,当我傻了不成?”
傅骁不像朝彦朝希那样好糊弄,她突然转变态度,总得有个理由才行。
听她这么一说,傅骁霎时联想到了她前些天摔进沟里,昏睡一天一夜的事。
尽管心里还是有几分诧异,但他料想沈添禾也不敢在饭里面下毒,便没再犹豫,端起碗就开始吃饭。
见他相信了自己的说辞,沈添禾暗自松了口气。
她很清楚,想让傅骁的信任值上涨,首先就得让他知道,她已经不喜欢何之衡了。
否则,傅骁永远都不可能信任她。
毕竟傅骁与何之衡的交恶,是从二十年前就开始了。
*
沈添禾带着两个不剩一粒米的碗回去时,朝彦朝希已经把饭菜和碗筷都端上桌摆好了。
“大嫂,你回来啦!”见她走进院子,朝彦殷勤地迎上来,帮她把篮子拿到厨房。
朝希两只小手捧着一碗凉白开,端到沈添禾面前,让她喝水。
沈添禾顿时感到熨帖,“谢谢朝希。”
她热得满头大汗,确实需要一碗凉水解渴。
朝希抿着嘴唇,笑着摇摇头。
沈添禾穿进这本小说之后,一直没听到小姑娘说话。
她敛眉思索好一会儿,才想起来,原著里简单提过朝希的情况。
好像是因为小时候受过刺激,所以朝希没能学会说话。
直到被原身卖掉,她张开嘴都只会发出刺耳的惨叫声,说不出一个字。
在原著里,朝希只是不起眼的炮灰角色,所以作者并没有耗费太多笔墨去写她。
沈添禾看小说时一目十行,能记得朝希这个小角色都算她记性好。作为普通读者,她压根不会因为一个小角色而有什么感触。
但她此刻坐在堂屋里,看着朝希干净澄澈的眼睛,心里难免有点怜惜。
沈添禾大概能猜到,朝希不会说话是因为心理原因。
现在大多数人都没有“心理健康”这个概念,农村有许多喝农药的妇女,别人只会说她们是疯了,傻了,中邪了。
沈添禾若是想要治好朝希,让她开口说话,难度非常高。
不过这也不是急于一时的事情,即便要治,那也得慢慢来。
至于要不要治,她还得再观察一段时间。
她可不是爱心泛滥的人。
对方值得她付出,她自然不会吝啬。
但如果不值得,哪怕对方过得再惨,她也只会视而不见。
朝彦把篮子放好,火速跑回来,和妹妹一起坐在沈添禾对面,等她分饭。
沈添禾知道,现在很多家庭都是由一个家长握着勺子给其他家庭成员分饭,分到多少就吃多少。
这也是一些恶婆婆拿捏儿媳,或是父母拿捏孩子的手段。
如果儿媳或是孩子不听话,就不给饭吃,或者少分一点。
挨过几次饿,保准服服帖帖。
沈添禾不习惯这样分饭,也不想把所有饭菜都混在一起吃。
幸好傅骁在家做饭时,也没有采用分饭的方式,不然她还得动脑子想个理由。
这是她第一次下厨,朝彦朝希应该是不想惹她生气,才等着她来分饭。
沈添禾板着脸,说:“平时怎么吃,今天就怎么吃,自己吃多少就夹多少,不许浪费。”
说完,她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红烧肉。
见她动筷,朝彦朝希才敢开始吃饭。
现在大部分家庭的饭桌上都很难见到荤腥,能顿顿用上猪油炒菜,都称得上条件好。
红烧肉的诱惑力,可想而知。
朝彦和朝希伸出筷子,首先夹的就是红烧肉。
沈添禾炒菜舍得放油,香料也放得足。
红烧肉裹满了酱汁,色泽油亮,还没入口,就闻到了一股各种大料和酱汁混合的香味。
朝彦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口,肉质鲜嫩,肥而不腻,入口酥软即化,还没尝到滋味,就已经吞进了肚子。
他赶紧扒了一口饭。
米饭上面也沾着酱汁,吃着有点甜,他忍不住又扒了一大口。
“大嫂,你做的红烧肉真好吃,比国营饭店厨师做的红烧肉更好吃!”
其实他上一次吃国营饭店的红烧肉已经是三年前的事了。
不过在他眼里,国营饭店的红烧肉最好吃。
村里要是谁去国营饭店吃了肉,回来能显摆十天半个月。
当然,现在他觉得大嫂做的红烧肉才是最好吃的!
朝希的吃相比较斯文,一小口红烧肉配上一小口米饭,咀嚼好几下才吞下去。
沈添禾瞧着朝彦扒饭速度过快,忍不住提醒他:“别急,吃得太快把肚子撑坏了,以后就不能吃肉,只能喝粥。”
她知道跟现在的小孩讲科学饮食大概行不通,便换了个方式提醒。
果然,朝彦一听不能吃肉,立马老实了,开始小口吃饭。
两个孩子各自吃了两块肉,就不肯再夹,让给沈添禾吃。
她劝了几句,朝彦朝希不听。
朝彦指着沈添禾额头的伤疤,“大嫂,你受伤了,要吃肉补补。”
沈添禾便不再多说,只是用勺子把鸡蛋羹舀到两个孩子碗里。
“肉可以留到晚上吃,但鸡蛋必须在中午这一顿吃完。你们也不用让给我,咱们平分,一人两勺。”
吃完饭,沈添禾让朝彦洗碗,朝希收拾餐桌。
她自己则去房间里午休。
中午吃了红烧肉,还吃了鸡蛋羹,两个孩子干起活来也兴致勃勃。
朝希将餐桌收拾干净,就去院子里,蹲在哥哥旁边,看他洗碗。
朝彦悄悄看了一眼紧闭的房门,小声对朝希说:“希希,你有没有感觉大嫂好像变了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