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家栋女士和李威龙先生这两人比较复杂,很难讲。

    比如现在,李焰雨逃脱了摆烂的漩涡,想去买几本高二的习题册练练手,然而打开微信钱包一看,好家伙,只剩下过年时抢红包收入的一百块不到,想要买几本质量高一点的教辅简直是痴人说梦。

    每次她破釜沉舟下定决心,腆着脸问爹娘要钱的时候无一例外都被他们驳回,他们惯用的一套措辞是:“你奶奶给你的零花钱呢?怎么不用啊?”她据理力争说要自己攒一点钱,不能动。他们立马反驳说:“你一不工作,二又不花钱,要买什么东西还要问我们要钱,我看你留那么多钱也没有用,不如趁早交上来………”

    无非是一通连措辞都懒得斟酌的说教,这么多年,李焰雨已经见多了。

    她确实有一些钱,但并不多,奶奶给的零花钱她省吃俭用了整整九年才存够了5000元。并不是什么大款,可是对她来说却是一笔弥足珍贵的财富。

    李焰雨想了想,指尖触了那个破旧的,存放了自己五千元的钱包好几次,最终还是毅然决然的放下了那个钱包。她深吸一口气,走到客厅,在餐桌一个脏乱差的小角落里扒拉了许久,掏出一个lv的皮夹。那是她妈用了很多年用来装买菜钱的小钱包,是十几年钱花了几十元在地摊上买的地摊货。她记得很清楚,那是她妈为了满足那点大牌的虚荣心买的,结果拿回家被她爹看见,她爹大发雷霆,把花容失色的陆女士骂了一顿,说陆女士贪慕虚荣,背假包出去丢人现眼。

    几经周折,最后她妈还是没舍得扔,用来装b的假lv最终沦落成了买菜的零钱包。

    李焰雨一鼓作气拉开生锈的拉链,拉链劣质的做工令人不敢恭维,假皮也在岁月的催折下逐渐剥落,发出令人难以忍受的刺鼻气味。她扒了扒里面钱币的面值,除了几个没人看得上眼的的硬币,还有一张一百的,几张五十,几张二十和十块的。她拼拼凑凑,挑挑拣拣了许久,除了那张一百的票子没动,其他的她一共拿了两百多。

    飞速整理好剩下的钱,她抚平钞票的褶皱,把它们温顺的放回钱包,再把钱包归位。

    因为长年处于潮湿的环境中,钞票变得瘫软湿烂,李焰雨把钱币紧紧攥在手心,却感觉掌心一片湿润粘腻,不知道究竟是沾了钞票的缘故,还是因为她太紧张而出了一层薄汗。但是无论如何,现在她的心底竟涌现了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有一种报复得逞的疯狂,更有一种偷窃的隐秘快感。

    我是一个小偷,她像是魔怔了,自虐成瘾般在心底对自己说到。

    “小偷“这个词在李焰雨家也是有过一段奇妙的渊源的。

    记得很清楚的,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李焰雨喜欢上了同桌女孩的一本笔记本。那个年纪,大概七八岁,喜欢这种亮晶晶,发着光,封面点缀着粉色公主的的本子是很容易的一件事。一个小女孩对这种美丽的东西根本无法抗拒。

    于是勇猛的小李同学鼓起勇气,开口向同桌女孩说了第一句话:“你好,我很喜欢这个本子,请问你可以送给我吗?“

    怯生生的语气,小心翼翼地,生怕同桌生气,她又连忙追加道:“我不会白拿你的东西的,如果你愿意,我可以拿我的零食和玩具和你交换。“七岁的年纪,单纯又可爱,并不觉得自己没有礼貌,也不会把任何事情想复杂,勇敢开朗到喜欢什么就大方的去争取。

    同桌小女孩很霸气,大手一挥就把本子赠送给了李焰雨,也直接说明并不需要李焰雨的回馈,而李焰雨也因此获得了一份友谊。不过小李同学从不喜欢白吃白拿,就算同桌拒绝了她的回礼,她也坚持要把订购的课间美味餐包送给同桌。

    李焰雨很开心,开心到忘了一些事情。

    回到家,她有些得意忘形,一回家就把书包打开,拿出新得的宝贝疙瘩给李威龙先生看,一边绘声绘色的讲述这个公主笔记本的由来。不知道是因为被一片粉色炫瞎了眼睛还是旁的,李威龙并没有像李焰雨想象中一样表扬她,脸色也并不好看。然而陶醉在自己的勇敢小经历中的小李同学什么也没有意识到,依然喋喋不休向父亲分享着。

    可想而知,素来有家暴狂美名的李威龙先生这一次也依然没有放过自己可怜的女儿。

    于是他打红了眼,皮带落在李焰雨身上,发出沉闷可怖的闷响。

    他居高临下的说:“你是偷的吧,上学第一天,怎么会有人送东西给你。如果是你开口向别人要的,那就更不要脸了,这种行为就是偷,你凭什么这么不要脸向别人要东西,拿别人的东西就是不要脸,就是贱!“

    无论小小的李焰雨如何哀求,他都不肯放过她,甚至到了最后,李威龙先生把李焰雨的那双小手放在陆家栋女士平时用来剁肉的案板上,拿刀尖对准她的手,锋利的刀锋摇摇欲坠,李威龙的神色竟不由自主显露出几分癫狂:“你再敢拿别人的东西,我就把你的手剁下来,我说到做到。“

    再后来,每一次李焰雨想要问别人要些什么东西,无论是迫切需要的,还是无关紧要的,她在提诉求时,都会有一种强烈的羞耻感和痛苦,那种浑身颤抖的恨意和羞耻像无数把刀一样无时无刻不在凌迟她的皮肉,痛饮她的血液。致使她硬生生咽下自己的请求,就算接受旁人的给予,也会面露窘迫,内心陷入深深的亏欠。

    因为从来没有人告诉她,“讨“之一字,无需自卑,无需躲避,更无需羞耻,你们任何人都是自由的,也是平等的,在“求”和“与”之间,没有谁尊谁卑,哪一方都不需要忍气吞声和委曲求全。

    可是没有人告诉她这个道理。

    985预备役李焰雨女士懒得回忆那些不堪回首的腌臜事,她只知道自己现在必须振作起来,离开恶魔牢笼的第一步就是离开临海市,远走高飞。最简单粗暴的方法就是考一个好大学,成本低,效率高。

    依旧是中学街上的那家老书店,虽不比其他“考试书店”“状元书店”大且亮敞干净,不过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该有的应有尽有,不时还会跳出来一些市面上难以见到的高阶教辅,李焰雨每次都喜欢去那里捡宝,沿着老旧的书架缓缓看一圈,一定要盯仔细了,毕竟有些冷门的好书就爱藏在旮旯缝里,一个不留神就会错过一本高质量的教辅。

    这次她也照旧。

    老板的猫就养在店里,一只五岁的三花,很温顺,此刻它吃饱喝足,正心满意足的趴在一堆物理试卷上打盹。平时没事的时候,来店里的客人都会逗弄逗弄它,李焰雨虽然不喜欢猫,但是她本着对小动物的喜爱,也会经常耐心的陪三花玩一阵子,老板每次就站在旁边乐呵的笑着。

    夏天很闷热,店里没装空调,所以容易燥得很,老板特地拿了一个折叠风扇来,夹在书架上,把风向对准猫,猫睡得正香,老板一个大汉却颇有“心有猛虎,细嗅蔷薇”的觉悟,动作都是放得又轻又缓,生怕吵了这位小祖宗。

    小风扇像是某夕夕拼着买的,看上去只有9块9包邮的品质,呜呜啦啦转起来,风劲虽然大,仔细听还是有嘈杂的噪音。

    李焰雨余光看见老板一边大剌剌吸溜着一碗凉粉,一边摇着一把大蒲扇,身上老头标配大背心已然被汗水浸得湿哒哒的,神情却悠然惬意,自在满足。

    猫什么也没察觉到,睡得口水直流,李焰雨却盯着猫脊背上顺着电风扇吹的风而窸窸窣窣抖动的猫毛有些怔愣,她想到另一种动物,一些没那么幸运的狗,它们也是她曾经最好的玩伴。

    李焰雨家养过三条狗,第一条狗是她上小学前夕在路边500块买下的一只白色土狗,养了八年,没成想有朝一日丢了。她跪在地上求她爹去找一找,谁料李威龙先生软硬不吃,心冷如铁。最后过了很久很久,李焰雨才知道是被狗贩子打了去吃了,她哭了恍惚了伤心了许久,但是时间真的很奇妙,无论什么伤痛日子久了就淡忘了,只是偶尔会想起来。

    第二条狗是李威龙先生朋友家的狗,一只一岁多一点的拉布拉多,虽然是公狗,但是原主人贼心不死的给它起名叫甜心。它长得很漂亮,就和它的名字一样般配。因为市区养大型狗不方便,所以朋友就把甜心寄养在自诩“爱狗人士”的李威龙先生家中。李威龙先生爱狗的精神有目共睹,那是一个如痴如醉,如火如荼……简直把对李焰雨的“关爱”转移到了甜心身上。

    甜心天生活泼好动,精力旺盛,被关在铁笼子里时经常弄出很大动静,劈里啪啦的,而亲爱的李威龙先生的耐心不超过三秒钟就会告罄,续航超差,于是他的皮带铁链不出意料就会结结实实的招呼在甜心身上,养了甜心半年,这已经是家常便饭。

    李焰雨虽然懦弱又胆小,自私又害怕,就算她自己也自身难保,在无数次李威龙发飙时,她依然强撑着鼓起了十二万分勇气,出声阻止这个禽兽不如的畜牲。

    碰上李威龙心情好了,他只会睨她一眼,出言嘲讽道:“狗吃的喝的用的都是老子买的,你有什么资格在这里跟教你老子做事,况且,狗不听话就要打,就跟人一样,不打不长记性,省的老是犯贱。”比较糟糕的时候就是遇上李威龙先生情绪不太妙,这时候小李同学的屁股上也会挨一脚,很疼,而且又青又肿好多天。

    后来李威龙先生玩过了火,一个李焰雨记不得究竟是春还是夏还是秋还是冬的夜里,甜心框里哐啷拱了好久的铁笼子。这下可把李威龙先生惹毛了,他发癫死活要撕甜心的耳朵,甜心生动演绎什么叫狗急跳墙,一口咬在李威龙作威作福的手腕上。

    李威龙的威风凛凛在惨叫声中熄了火。

    陆家栋闻声急急忙忙跑出来,李焰雨也不紧不慢的跟在后头。只见李威龙右手手腕处鲜血淋漓,脱了力背靠在天井的墙上大喘着气,翻着弧度不大的白眼。陆家栋吓得几乎要昏死过去,强打着精神围着李威龙嘘寒问暖。李焰雨心里莫名升腾起一股难以言喻的难过,明明那个贱男人已经这样对待她了,她为自己不耻,不耻自己对这样一个人品碎成渣的人仍心存依恋,依然会为他心疼。

    那一瞬间,她回想起模模糊糊的记忆中,三岁的自己坐在父亲的肩头开怀大笑;回想起每一次餐桌上的好菜都让她先吃;回想起自己小时候上学,每逢下雨父亲都用雨衣把她护得严严实实,无论什么课都任劳任怨的接送她,风雨无阻;回想起………

    那些温馨的点点滴滴都真实的发生在过去的许多个瞬间里,做不了假。

    可是那个名为父亲的人,给的伤害也是刻骨铭心的,李焰雨永远忘不了。

    那天李威龙害怕的嘶吼,陆家栋染了哭腔的话语都成了背景板。只有李焰雨在灯光明灭和模糊的黑暗交织中,忽然想起曾经看过的一句话,有人说:东亚父母给的爱刚刚和,既不能让你拥有绝对幸福快乐的童年,又不能让你彻底狠下心来脱离他们。“李焰雨心里一清二楚,可是她无法限制自己的感情。最可悲的是,她明明知道父亲不爱她,或者说没有那么爱,只是心情好还是有所图才偶尔为自己做一些事,施舍一些微不足道的爱意。可是李焰雨心底的最深处就是偏执的认为他爱我,只是不会表达。

    一个缺爱的人打着报复和仇恨的旗帜,为自己的可悲摇旗呐喊,其实她只是简单的渴求一份纯粹的不含任何杂质的爱啊,她为自己感到悲催。

    再后来甜心就被送走了,是朋友上门领走的,之后也没什么消息。

    第三只狗是一只刚出生的边牧,是李威龙实在按捺不住拳拳爱狗之心,花了两千买下的。第一眼见到这只奶呼呼的狗宝宝,李焰雨就下定决心要好好疼爱它,绞尽脑汁给它起了一个很适合公狗的名字,米妮,总之和甜心的水准不相上下。可米妮的结局和甜心的结局也大同小异。

    有了上次的事情,李威龙态度软和了一些,但他依然固执的可怕,说什么都不肯教米妮生存技能:“它是一只狗,这些技能它天生就该会,要是它天生不会就不配做一只狗。“急得团团转的李焰雨亲自上阵,手把手教米妮吃饭和一些小技能,可是米妮调皮得很,也死活学不会撒尿,每次都把尿尿在家里,为此李威龙无数次大发雷霆。可是李焰雨学习紧张,根本没有时间教导米妮,最后以李威龙耐心告罄,在米妮第无数次尿在家里时,把它以低价转手卖掉而草草收场。

    得知消息的李焰雨一没哭二没闹,冷静的像个没事人。她不是装的,是真的没有情感触动。这么多年,她经历过几次痛彻心扉,从疯狂自残到绝望自杀,最终磨砺出一幅冷心冷情的模样,通俗来说,即陆家栋女士口中的“半死不活“。

    不论如何,她只希望李威龙不要再养任何一种动物,不要再伤害任何一条无辜生命。

    那样就很好了。

    从书店出来已经不早了,看着手里沉甸甸的一摞理科资料,李焰雨却只觉得浑身轻松,那是书,也是她通往自由的桥上的一砖一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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