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是送给小猫的?你们家小猫这么可爱?”我指着那些被花纸包起来的小玫瑰,说道。
“有的时候的确挺可爱的,但是有的时候吧,像祖宗一样,还得伺候它们,心累。”盛喻回答。
我自己小的时候也养过猫,一只三花和一只狸花,到后来长大,搬家也实在麻烦,所以才没有选择养猫。
“那你不介意我去你家撸猫吧。”我开玩笑似的说。
他竟然还应了下来,“行啊,只要你不介意那群祖宗,我就没问题。”
“那群?你们家养了多少只啊!我天。”
“5只的样子。但是最近有打算领养一只。”他说。
5只,那家里打扫卫生都得升天。
我叹了口气。
话说小的时候,真的挺讨厌打扫卫生的。不敢开风扇,因为一开就全是猫毛;不敢去厕所,因为全是猫屎的味道。
我有点同情盛喻了。哈哈哈。
他搅了搅杯子里的花茶,“你这是什么花茶啊,还挺好喝的。”
“茉莉乌龙茶。”我回答。
可能因为出生在江南小镇,虽然后期搬到湖南,但对于家乡的那份执着没有变。
印象里,水道旁的青沥小路上总会长几枝茉莉。一到5、6月,茉莉的香味便在空气中弥漫。
“好好喝,感觉很舒服。”他说。
我沉默了一瞬。
他这个样子,很像曾经的一位故人。
我19岁那年,被派到法国交流学习。那个时候看到过一位戴着口罩的男生。他大概178的样子,看着他需要抬头。他刚上高一,也就16岁的样子。他很好看,不是那种有攻击性的好看,而是有点温润如玉的好看。当然了,我从没看到过他的全脸。想象力丰富的我当然是靠想象出来的。
我并不知道他是谁。
他戴着助听器,总是沉默着。可能那个时候我比较年轻,遇见好看的男孩子会主动一点。
于是便要了他的联系方式。
我向来不是害羞的人,约他看过电影,也约他一起去过游乐场。
他没有取下过口罩。
但是没关系,我不介意,就他那一双眼睛,我就知道他一定是个大帅哥。
汀晚,也就是我的好友。曾对我说:“不是,你想象力也太丰富了,帅哥都想的出来。666,那你猜他为什么不取下口罩?”
我那时沉默了。
不过我心很大,没当回事。总算不是帅哥那又无妨?谁说一点要找帅哥谈恋爱了!
当然了,我没谈他。
那时候虽然小,但基本的理智还是有的。就不说异国恋的问题,他才16岁,谈个毛啊!
后来回国,他也算是白月光。好吧,我承认,是没有露过脸的白月光。
生活也进入正轨,后来我也选择谈恋爱啊,之类的。当然了,替身文学不存在的。
哪有那么相像的人。
不对,其实是有的。
盛喻就是。
他身上那股甜杏仁混合白豆蔻的味道我终于知道是在哪里闻到过了。在那个男孩的身上。那股气息我一辈子都忘不掉。
不过也不一定。
盛喻说话做事,其实更加沉稳一些。可能也是因为步入成年社会了。人心险恶。
我没想太多。也没什么好想的。
宛宛类卿的事情不盛喻会在我身上出现。那个男生是那个男生,盛喻也是盛喻,要尊重别人。
就算,盛喻是那个男生有用什么关系。重新认识一下也不会耽误时间。
在我身上,最不缺的就是时间。
“你在想什么?”盛喻问。
我摇了摇头,强迫自己从以前的记忆里脱离出来。
雨慢慢变小,滴在地上的声音也慢慢变小。
我的花店外围其实种了一圈白茉莉。
茉莉的花瓣上有几滴水珠。那样子很漂亮。
“我有一个好友好像是种花的。你需要紫茉莉枝吗?感觉你很喜欢茉莉。”
“紫茉莉?!”我问。
他点了点头。
可能自己比较多疑,紫茉莉曾是我送给那个男孩的分别礼物。
代表,等待与守候。
我没说话,只是下意识的点头。
后来盛喻走后,我突然清醒过来。
我想那么多干嘛啊!我们都已经分别5年了,说不定早就把我忘记了。
疯了疯了。
我给汀晚发消息。
温暖:我觉得我最近有点疯了。
汀晚:???怎么回事。
温暖:我不是曾在巴黎遇到过一个男孩子吗?然后我觉得盛喻很像他,应该也不是,我只是看到盛喻就会想到那个那个男生。
汀晚:我天。你牛逼。妄想症出来了。我还记得,你们刚分别那几天,你精神都是不正常的。
温暖:滚吧。不送。
汀晚:好的。
我陷入了自我怀疑。
网上说女人的第六感很准,为我的第六感是盛喻就是那个男生,不知道准不准……
我抱着抱枕暗自发火。死吧。
一切都死吧。
我的精神状态又不正常了。
晚上回去写文,我越来越想不明白,于是开了微博求助。
温暖不暖:觉得一个男生无论神态还是动作都和曾经的一个人很像,你们说有可能是曾经的那个人吗?
温暖宝宝我爱你:可能啊!动作相似不一定,但神态不一样,除非他故意模仿,不然神态很难相似的。如果是前者,温温你要小心了,那个人肯定是有目的。
亲死温宝:赞同一楼。温温你要注意辨别,遇到这种人很可怕的。
舒舒暖暖:没错。不过温温如果你觉得他就是曾经的那个人的话,那就真的有可能,因为感觉很难改变。我与我闺蜜分别3年,后来遇见我们都觉得对方就是那个人,都不用看脸。
我翻看着评论。陷入了沉思。
或许,我的确应该遵从自己的内心。
但是现在没有证据。只能等一等了。
我侧身从沙发旁的零食柜里面拿出薯条,扯开袋子,塞进口。
平板里放着《在我消失之前》,我无心的听着里面的台词。
“被需要的感觉真好,也是一种认可感觉。”
……
晚上。
风很舒服。
我在天台上吹着晓风。
“你要莫吉托吗?”汀晚从后面走来。
“你看我有没有豪门世家的感觉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汀晚说。
“你死吧,滚。”我说。
汀晚搂着我脖子,“爱你呦~”
“汀晚,你发什么神经。”
“爱你的神经。”说完还比了一个心。
“傻逼。”
“对了,你跟你那个盛喻怎么样?”汀晚一脸不怀好意。
“也就那样呗。”我有点含糊。不想回答这个问题。
“有的时候的确挺可爱的,但是有的时候吧,像祖宗一样,还得伺候它们,心累。”盛喻回答。
我自己小的时候也养过猫,一只三花和一只狸花,到后来长大,搬家也实在麻烦,所以才没有选择养猫。
“那你不介意我去你家撸猫吧。”我开玩笑似的说。
他竟然还应了下来,“行啊,只要你不介意那群祖宗,我就没问题。”
“那群?你们家养了多少只啊!我天。”
“5只的样子。但是最近有打算领养一只。”他说。
5只,那家里打扫卫生都得升天。
我叹了口气。
话说小的时候,真的挺讨厌打扫卫生的。不敢开风扇,因为一开就全是猫毛;不敢去厕所,因为全是猫屎的味道。
我有点同情盛喻了。哈哈哈。
他搅了搅杯子里的花茶,“你这是什么花茶啊,还挺好喝的。”
“茉莉乌龙茶。”我回答。
可能因为出生在江南小镇,虽然后期搬到湖南,但对于家乡的那份执着没有变。
印象里,水道旁的青沥小路上总会长几枝茉莉。一到5、6月,茉莉的香味便在空气中弥漫。
“好好喝,感觉很舒服。”他说。
我沉默了一瞬。
他这个样子,很像曾经的一位故人。
我19岁那年,被派到法国交流学习。那个时候看到过一位戴着口罩的男生。他大概178的样子,看着他需要抬头。他刚上高一,也就16岁的样子。他很好看,不是那种有攻击性的好看,而是有点温润如玉的好看。当然了,我从没看到过他的全脸。想象力丰富的我当然是靠想象出来的。
我并不知道他是谁。
他戴着助听器,总是沉默着。可能那个时候我比较年轻,遇见好看的男孩子会主动一点。
于是便要了他的联系方式。
我向来不是害羞的人,约他看过电影,也约他一起去过游乐场。
他没有取下过口罩。
但是没关系,我不介意,就他那一双眼睛,我就知道他一定是个大帅哥。
汀晚,也就是我的好友。曾对我说:“不是,你想象力也太丰富了,帅哥都想的出来。666,那你猜他为什么不取下口罩?”
我那时沉默了。
不过我心很大,没当回事。总算不是帅哥那又无妨?谁说一点要找帅哥谈恋爱了!
当然了,我没谈他。
那时候虽然小,但基本的理智还是有的。就不说异国恋的问题,他才16岁,谈个毛啊!
后来回国,他也算是白月光。好吧,我承认,是没有露过脸的白月光。
生活也进入正轨,后来我也选择谈恋爱啊,之类的。当然了,替身文学不存在的。
哪有那么相像的人。
不对,其实是有的。
盛喻就是。
他身上那股甜杏仁混合白豆蔻的味道我终于知道是在哪里闻到过了。在那个男孩的身上。那股气息我一辈子都忘不掉。
不过也不一定。
盛喻说话做事,其实更加沉稳一些。可能也是因为步入成年社会了。人心险恶。
我没想太多。也没什么好想的。
宛宛类卿的事情不盛喻会在我身上出现。那个男生是那个男生,盛喻也是盛喻,要尊重别人。
就算,盛喻是那个男生有用什么关系。重新认识一下也不会耽误时间。
在我身上,最不缺的就是时间。
“你在想什么?”盛喻问。
我摇了摇头,强迫自己从以前的记忆里脱离出来。
雨慢慢变小,滴在地上的声音也慢慢变小。
我的花店外围其实种了一圈白茉莉。
茉莉的花瓣上有几滴水珠。那样子很漂亮。
“我有一个好友好像是种花的。你需要紫茉莉枝吗?感觉你很喜欢茉莉。”
“紫茉莉?!”我问。
他点了点头。
可能自己比较多疑,紫茉莉曾是我送给那个男孩的分别礼物。
代表,等待与守候。
我没说话,只是下意识的点头。
后来盛喻走后,我突然清醒过来。
我想那么多干嘛啊!我们都已经分别5年了,说不定早就把我忘记了。
疯了疯了。
我给汀晚发消息。
温暖:我觉得我最近有点疯了。
汀晚:???怎么回事。
温暖:我不是曾在巴黎遇到过一个男孩子吗?然后我觉得盛喻很像他,应该也不是,我只是看到盛喻就会想到那个那个男生。
汀晚:我天。你牛逼。妄想症出来了。我还记得,你们刚分别那几天,你精神都是不正常的。
温暖:滚吧。不送。
汀晚:好的。
我陷入了自我怀疑。
网上说女人的第六感很准,为我的第六感是盛喻就是那个男生,不知道准不准……
我抱着抱枕暗自发火。死吧。
一切都死吧。
我的精神状态又不正常了。
晚上回去写文,我越来越想不明白,于是开了微博求助。
温暖不暖:觉得一个男生无论神态还是动作都和曾经的一个人很像,你们说有可能是曾经的那个人吗?
温暖宝宝我爱你:可能啊!动作相似不一定,但神态不一样,除非他故意模仿,不然神态很难相似的。如果是前者,温温你要小心了,那个人肯定是有目的。
亲死温宝:赞同一楼。温温你要注意辨别,遇到这种人很可怕的。
舒舒暖暖:没错。不过温温如果你觉得他就是曾经的那个人的话,那就真的有可能,因为感觉很难改变。我与我闺蜜分别3年,后来遇见我们都觉得对方就是那个人,都不用看脸。
我翻看着评论。陷入了沉思。
或许,我的确应该遵从自己的内心。
但是现在没有证据。只能等一等了。
我侧身从沙发旁的零食柜里面拿出薯条,扯开袋子,塞进口。
平板里放着《在我消失之前》,我无心的听着里面的台词。
“被需要的感觉真好,也是一种认可感觉。”
……
晚上。
风很舒服。
我在天台上吹着晓风。
“你要莫吉托吗?”汀晚从后面走来。
“你看我有没有豪门世家的感觉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汀晚说。
“你死吧,滚。”我说。
汀晚搂着我脖子,“爱你呦~”
“汀晚,你发什么神经。”
“爱你的神经。”说完还比了一个心。
“傻逼。”
“对了,你跟你那个盛喻怎么样?”汀晚一脸不怀好意。
“也就那样呗。”我有点含糊。不想回答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