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型血牙野猪,按照游戏里的划分,很可能是艾泽拉斯大陆除尘泥沼泽和剃刀领高地外最大的野猪了。但是巨型血牙野猪,不像普通野猪那样到处都有,只有西部荒野有,最多是赤脊山那里也有一些,其他地方就不见有了。
羽林血鹰只按照以前所了解的艾泽拉斯判断,他知道巨型血牙野猪是最大的野猪种类,但是还真不知道有多大。
他觉得如果有公斤以上就好了,他知道地球上的欧亚野猪一般在公斤到公斤左右算大的了,没有超过公斤的。不过听说,地球上最大的野猪是森林巨猪有公斤。但是艾泽拉斯不是一个非常理性的世界,那些野生的动物往往比较大。
就说奎尔萨拉斯的山猫吧,块头都比地球上的猎豹大上一圈,不知道这种名号前面加上巨型的野猪到底有多大。原本他还想去暴风城转转,可是现在好奇心的驱使下,鬼使神差的留在了旅店,没有马上走。
叫旅店老板拿上一些吃食好酒,一边吃一边和老板聊天。关于巨型血牙野猪的数量问题,老板不愧是商家口才极好,滔滔不绝的说出不少事情。毕竟对于他来说这些精灵可是大方的主顾,况且相互间还有一笔不错的合作生意。
西部荒野最出名的莫过于死亡矿井这个金矿,这是一个由暴风城贵族把持的金矿,月溪镇的由来和发展也是因为这个金矿。
刚开始月溪镇根本没什么村镇,发现金矿后,暴风城里的贵族们开始发疯了,一波又一波的人马往金矿里拨来,人多了后来慢慢变成了村庄。再后来除了原本的金矿,又发现了一些铁矿矿脉,于是铁匠工会的人也开始入住。于是慢慢发展起来,成了暴风王国比较大的一个城镇月溪镇。
巨型血牙野猪是这里最原始的土著居民之一,也是这里的王。就算人类建立了越溪镇也赶不走它们,反而是因为人类开垦荒地种植粮食,而使它们数量增加不少。
因为它们性情并不像豹子狼什么的野兽那么凶暴,只要人们不打杀它们,他们总是慢悠悠的在你面前晃悠,一般庄稼快要成熟时,就经常看到他们偷偷的到庄稼地里吃得不亦乐乎,一不小心一个晚上就可能被它们拖儿带女吃个精光。村民发现了,你两三个人还拿他没办法,人家赶都赶不走,只顾埋头吃自己吃东西鸟都不鸟你。惹毛了它的话一阵冲撞,不但地里的庄稼全毁,人也得报销。
所以只能多叫上几个人敲锣打鼓的恐吓。那畜生也聪明,看到人多它也不赖着,也不冲击你,只是慢慢的大摇大摆的往回走。村民也无奈,可偏偏这帮无赖还挺能生,一窝能生出十个十几个小崽子,只让人恨得牙痒痒。
当数量多到让人无法忍受的时候,居民们才会攒一些钱才雇请军队前来围剿一些。暴风城的那些贵族,可不是什么好心的人。没有利益的话,他们才不会给你派出军队帮你们白忙活的。居民们本来还在为这些野猪发愁,可谁知却迎来了傻瓜一样的一群高等精灵。
旅店老板一直好奇羽林血鹰买了那么多的巨型血牙野猪干什么?羽林血鹰骗他说,最近奎尔萨拉斯的精灵,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人都在训练山猫当宠物玩,但是山猫吃肉的,奎尔萨拉森林没有野猪,也没有那么多肉,所以要出来采购一些回去。
旅店老板惊叹不已的说,你们高等精灵真是厉害,竟然把山猫当宠物来养,比暴风贵族厉害多了。光只吃肉这一条,那要花掉多少钱呢?辛好,暴风城的贵族不养猛兽做宠物,否则平民们可就难过了。得罪了贵族他们不再释放出大狗而是老虎豹子什么的,那可是一咬死一个人的家伙。
暴风城里的贵族可以这样随便杀平民吗?羽林血鹰对这样的事感到震惊得很。答案是模凌两可的,法律上不允许,实际上经常发生。很经典的桥段,在旅店老板的源源不断举例下昌出血淋淋的红光。
“尊敬的男爵大人,你是说你们精灵很多人喜欢圈养猛兽当宠物?那么我们为什么不合作再做一笔生意?我帮你抓一些猛兽,你在你们那里负责销售怎么样?”旅店老板眼里忽然闪出金币的光芒。
“你们这里还有什么猛兽?我记得你们这里没什么大的猛兽吧!”羽林血鹰搜索着记忆说道。
“西部荒野这里当然没有,但是闪金镇和暮色森林那里可有着不少灰熊和很多很多的狼群呢!”旅店老板说道。
“灰熊算一个,但是狼不算吧!跟大狗一样,恐怕连鱼人都打不过。你总不会想让一个高等精灵贵族养一群狼当宠物吧!那与养一条狗也差不了多少。”羽林血鹰说道。
这不是游戏,他还真看不上这种相对来说,小体型的食肉动物。
“怎么会打不过鱼人呢?”旅店老板急了说道:你说的是小狼崽子,那些成年恐狼,鱼人都经常被它们捕食。我还听说暮色森林里,有一头被称为鲁伯斯的狼王更厉害,现在那边的鱼人都跑到河那边的闪金镇土地上,一个都不敢跑去对面的暮色森林。”() ()
鲁伯斯?羽林血鹰嘴巴张的老大,奶奶个熊连稀有银英都出来了:“真那么厉害?”他好奇的问,他是真的很好奇。
“骗你做什么,要不怎么叫狼王呢。它总是独来独往,只往那一站,一大群鱼人就吓得全跑到闪金镇这边了。”旅店老板得意的说。
“能不能抓到?”羽林血鹰目光发亮,这可是带有暗影伤害的家伙,可了不得,是狼中的奥术魔导师,是野兽中的术士,无视防御的攻击。
“应该可以,但是那些普通居民不行,它太厉害了。”旅店老板说。
“什么样的人才能抓到?”羽林血鹰问道。
“需要一些真正的战士和厉害的职业者!”旅店老板说。
“你说的让我产生了兴趣,我想抓了自己养!要多少钱?”羽林血鹰问道。
“很多!”旅店老板扭捏的说道。
“多少说说看!”羽林血鹰说。
“两个金币!”老板伸出两个手指说的。
“多少?”羽林血鹰以为听错了。
其实两个金币真的还不是很多的,但是对于旅店老板这样的人来说是很多,毕竟只是一只狼而已。如果羽林血鹰不是拿公款的话,他自己一定也会觉得不少。
“真要那么多!那些战士和职业者要价真的很贵,”旅店老板说道。
现在是和平年代,物价也没有非常高,两个金币可买很多东西。一般平民最多用得上银币,只有贵族才用金币。
“我给你三个金币,你能抓来给我吗?”羽林血鹰说道。
“能一定能!”旅店老板拍着胸脯说。废话,三个金币都可以买头巨型血猪了,旅店老板心中暗暗的说。
“你说的宠物生意我想了想也可以试着做一做,那些灰熊你看的收购价多少?多了我可不要,卖不出去!”羽林血鹰说道。
“个银币你看怎么样?”旅店老板说。
“这不好的灰熊可比巨型野猪危险多了。这样吧,我再给你一个银币,一共九银币。一定要成年的,先收只吧,看看好不好卖再说。”羽林血鹰说道。
这倒不是羽林血鹰钱多咬手,而是灰熊的确比较危险。它不像巨型血牙野猪那样的脾气,它是富有侵略性的一种猛兽。羽林血鹰怕太危险没人去抓捕,光去捕野猪了。
“那狼呢?”旅店老板被漫天金光砸晕了。
“狼?”羽林血鹰皱起眉头说道:“那些狼真打得过鱼人吗?”
“打的过,打的过!很多是,村民都亲眼见过的。”旅店老板说道。
“说来听听!”羽林血鹰也感兴趣了。
他肯定不是想用狼来武装战宠部队,他是想到了沙兰蒂斯岛上的鱼人。奶奶的,俺没有那么多人,鱼人却有那么多,那就放一群狼进去。
鱼人是有点弱,但总不能不防吧!防狼总比防鱼人容易一些。毕竟那群鱼人也是小有智慧的人形生物,要不怎么会使用武器呢?估计还处于类似石器时代的人类吧。而且他们还会水,打不过就钻进水里。
旅店老板知道,只要让这个高等精灵感兴趣,那么生意十有八九会成功。他本是商人能言会道,又是旅店老板见识多广。所以大部分是听来的故事,但他说的却跟他亲眼所见一般栩栩如生。
在旅店老板天花乱坠的描述下,羽林血鹰渐渐明白了,原来这里同样是狼,但狼也分为好几种,大体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坐狼,一种是恐狼。
座狼体型大,四肢粗壮,腰圆腿粗耐力好,跑得也快,但是不怎么灵活用老板的话说就是有点蠢。这一类后来成了兽人的坐骑。另一种是恐狼,体型比坐狼小一些,胸大腰小,四肢较细,耐力好,跑得非常快,也很灵敏,后来很多成了兽人的战斗宠物。鲁伯斯狼王其实是属于座狼的一种,这让羽林血鹰有些不满,而不管是座狼还是恐狼,各自系别还有很多分歧。
比如这里的恐狼就分为,暮色恐狼和森林恐狼两大类,暮色恐狼是生活在暮色森林的恐狼浑身白色,森林恐狼是生活在艾尔文森林的恐狼毛发是浅灰蓝色的,腹部毛色为白,背脊有一条深灰蓝色的毛色带一直拖到尾巴尖。
其实只需分辨是座狼还是恐狼就可以了,因为系别里的分类多是以产地来分,实际上并无多大差例别,也就毛色相差而己。并非游戏中那样这个地区是一到十级,那个地区是二十到三十级的这种划分。
仔细想想他也就了然了,全地球那么大也没听过这个地区比那个地区的物种有那么大的差别吧!只要同一品种基本差别不大。因为这一点他有些怀疑这个艾泽拉斯世界,并不是一个游戏世界而是一个真实的世界。这些他所见的人并不是NPC而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一个像他一样活生生的人。
羽林血鹰只按照以前所了解的艾泽拉斯判断,他知道巨型血牙野猪是最大的野猪种类,但是还真不知道有多大。
他觉得如果有公斤以上就好了,他知道地球上的欧亚野猪一般在公斤到公斤左右算大的了,没有超过公斤的。不过听说,地球上最大的野猪是森林巨猪有公斤。但是艾泽拉斯不是一个非常理性的世界,那些野生的动物往往比较大。
就说奎尔萨拉斯的山猫吧,块头都比地球上的猎豹大上一圈,不知道这种名号前面加上巨型的野猪到底有多大。原本他还想去暴风城转转,可是现在好奇心的驱使下,鬼使神差的留在了旅店,没有马上走。
叫旅店老板拿上一些吃食好酒,一边吃一边和老板聊天。关于巨型血牙野猪的数量问题,老板不愧是商家口才极好,滔滔不绝的说出不少事情。毕竟对于他来说这些精灵可是大方的主顾,况且相互间还有一笔不错的合作生意。
西部荒野最出名的莫过于死亡矿井这个金矿,这是一个由暴风城贵族把持的金矿,月溪镇的由来和发展也是因为这个金矿。
刚开始月溪镇根本没什么村镇,发现金矿后,暴风城里的贵族们开始发疯了,一波又一波的人马往金矿里拨来,人多了后来慢慢变成了村庄。再后来除了原本的金矿,又发现了一些铁矿矿脉,于是铁匠工会的人也开始入住。于是慢慢发展起来,成了暴风王国比较大的一个城镇月溪镇。
巨型血牙野猪是这里最原始的土著居民之一,也是这里的王。就算人类建立了越溪镇也赶不走它们,反而是因为人类开垦荒地种植粮食,而使它们数量增加不少。
因为它们性情并不像豹子狼什么的野兽那么凶暴,只要人们不打杀它们,他们总是慢悠悠的在你面前晃悠,一般庄稼快要成熟时,就经常看到他们偷偷的到庄稼地里吃得不亦乐乎,一不小心一个晚上就可能被它们拖儿带女吃个精光。村民发现了,你两三个人还拿他没办法,人家赶都赶不走,只顾埋头吃自己吃东西鸟都不鸟你。惹毛了它的话一阵冲撞,不但地里的庄稼全毁,人也得报销。
所以只能多叫上几个人敲锣打鼓的恐吓。那畜生也聪明,看到人多它也不赖着,也不冲击你,只是慢慢的大摇大摆的往回走。村民也无奈,可偏偏这帮无赖还挺能生,一窝能生出十个十几个小崽子,只让人恨得牙痒痒。
当数量多到让人无法忍受的时候,居民们才会攒一些钱才雇请军队前来围剿一些。暴风城的那些贵族,可不是什么好心的人。没有利益的话,他们才不会给你派出军队帮你们白忙活的。居民们本来还在为这些野猪发愁,可谁知却迎来了傻瓜一样的一群高等精灵。
旅店老板一直好奇羽林血鹰买了那么多的巨型血牙野猪干什么?羽林血鹰骗他说,最近奎尔萨拉斯的精灵,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人都在训练山猫当宠物玩,但是山猫吃肉的,奎尔萨拉森林没有野猪,也没有那么多肉,所以要出来采购一些回去。
旅店老板惊叹不已的说,你们高等精灵真是厉害,竟然把山猫当宠物来养,比暴风贵族厉害多了。光只吃肉这一条,那要花掉多少钱呢?辛好,暴风城的贵族不养猛兽做宠物,否则平民们可就难过了。得罪了贵族他们不再释放出大狗而是老虎豹子什么的,那可是一咬死一个人的家伙。
暴风城里的贵族可以这样随便杀平民吗?羽林血鹰对这样的事感到震惊得很。答案是模凌两可的,法律上不允许,实际上经常发生。很经典的桥段,在旅店老板的源源不断举例下昌出血淋淋的红光。
“尊敬的男爵大人,你是说你们精灵很多人喜欢圈养猛兽当宠物?那么我们为什么不合作再做一笔生意?我帮你抓一些猛兽,你在你们那里负责销售怎么样?”旅店老板眼里忽然闪出金币的光芒。
“你们这里还有什么猛兽?我记得你们这里没什么大的猛兽吧!”羽林血鹰搜索着记忆说道。
“西部荒野这里当然没有,但是闪金镇和暮色森林那里可有着不少灰熊和很多很多的狼群呢!”旅店老板说道。
“灰熊算一个,但是狼不算吧!跟大狗一样,恐怕连鱼人都打不过。你总不会想让一个高等精灵贵族养一群狼当宠物吧!那与养一条狗也差不了多少。”羽林血鹰说道。
这不是游戏,他还真看不上这种相对来说,小体型的食肉动物。
“怎么会打不过鱼人呢?”旅店老板急了说道:你说的是小狼崽子,那些成年恐狼,鱼人都经常被它们捕食。我还听说暮色森林里,有一头被称为鲁伯斯的狼王更厉害,现在那边的鱼人都跑到河那边的闪金镇土地上,一个都不敢跑去对面的暮色森林。”() ()
鲁伯斯?羽林血鹰嘴巴张的老大,奶奶个熊连稀有银英都出来了:“真那么厉害?”他好奇的问,他是真的很好奇。
“骗你做什么,要不怎么叫狼王呢。它总是独来独往,只往那一站,一大群鱼人就吓得全跑到闪金镇这边了。”旅店老板得意的说。
“能不能抓到?”羽林血鹰目光发亮,这可是带有暗影伤害的家伙,可了不得,是狼中的奥术魔导师,是野兽中的术士,无视防御的攻击。
“应该可以,但是那些普通居民不行,它太厉害了。”旅店老板说。
“什么样的人才能抓到?”羽林血鹰问道。
“需要一些真正的战士和厉害的职业者!”旅店老板说。
“你说的让我产生了兴趣,我想抓了自己养!要多少钱?”羽林血鹰问道。
“很多!”旅店老板扭捏的说道。
“多少说说看!”羽林血鹰说。
“两个金币!”老板伸出两个手指说的。
“多少?”羽林血鹰以为听错了。
其实两个金币真的还不是很多的,但是对于旅店老板这样的人来说是很多,毕竟只是一只狼而已。如果羽林血鹰不是拿公款的话,他自己一定也会觉得不少。
“真要那么多!那些战士和职业者要价真的很贵,”旅店老板说道。
现在是和平年代,物价也没有非常高,两个金币可买很多东西。一般平民最多用得上银币,只有贵族才用金币。
“我给你三个金币,你能抓来给我吗?”羽林血鹰说道。
“能一定能!”旅店老板拍着胸脯说。废话,三个金币都可以买头巨型血猪了,旅店老板心中暗暗的说。
“你说的宠物生意我想了想也可以试着做一做,那些灰熊你看的收购价多少?多了我可不要,卖不出去!”羽林血鹰说道。
“个银币你看怎么样?”旅店老板说。
“这不好的灰熊可比巨型野猪危险多了。这样吧,我再给你一个银币,一共九银币。一定要成年的,先收只吧,看看好不好卖再说。”羽林血鹰说道。
这倒不是羽林血鹰钱多咬手,而是灰熊的确比较危险。它不像巨型血牙野猪那样的脾气,它是富有侵略性的一种猛兽。羽林血鹰怕太危险没人去抓捕,光去捕野猪了。
“那狼呢?”旅店老板被漫天金光砸晕了。
“狼?”羽林血鹰皱起眉头说道:“那些狼真打得过鱼人吗?”
“打的过,打的过!很多是,村民都亲眼见过的。”旅店老板说道。
“说来听听!”羽林血鹰也感兴趣了。
他肯定不是想用狼来武装战宠部队,他是想到了沙兰蒂斯岛上的鱼人。奶奶的,俺没有那么多人,鱼人却有那么多,那就放一群狼进去。
鱼人是有点弱,但总不能不防吧!防狼总比防鱼人容易一些。毕竟那群鱼人也是小有智慧的人形生物,要不怎么会使用武器呢?估计还处于类似石器时代的人类吧。而且他们还会水,打不过就钻进水里。
旅店老板知道,只要让这个高等精灵感兴趣,那么生意十有八九会成功。他本是商人能言会道,又是旅店老板见识多广。所以大部分是听来的故事,但他说的却跟他亲眼所见一般栩栩如生。
在旅店老板天花乱坠的描述下,羽林血鹰渐渐明白了,原来这里同样是狼,但狼也分为好几种,大体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坐狼,一种是恐狼。
座狼体型大,四肢粗壮,腰圆腿粗耐力好,跑得也快,但是不怎么灵活用老板的话说就是有点蠢。这一类后来成了兽人的坐骑。另一种是恐狼,体型比坐狼小一些,胸大腰小,四肢较细,耐力好,跑得非常快,也很灵敏,后来很多成了兽人的战斗宠物。鲁伯斯狼王其实是属于座狼的一种,这让羽林血鹰有些不满,而不管是座狼还是恐狼,各自系别还有很多分歧。
比如这里的恐狼就分为,暮色恐狼和森林恐狼两大类,暮色恐狼是生活在暮色森林的恐狼浑身白色,森林恐狼是生活在艾尔文森林的恐狼毛发是浅灰蓝色的,腹部毛色为白,背脊有一条深灰蓝色的毛色带一直拖到尾巴尖。
其实只需分辨是座狼还是恐狼就可以了,因为系别里的分类多是以产地来分,实际上并无多大差例别,也就毛色相差而己。并非游戏中那样这个地区是一到十级,那个地区是二十到三十级的这种划分。
仔细想想他也就了然了,全地球那么大也没听过这个地区比那个地区的物种有那么大的差别吧!只要同一品种基本差别不大。因为这一点他有些怀疑这个艾泽拉斯世界,并不是一个游戏世界而是一个真实的世界。这些他所见的人并不是NPC而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一个像他一样活生生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