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说,如此身份地位的黎崇不应当没有人贴身伺候。但一来他确实不喜人时常跟在身边,二来夫人不知怎的就没往这个方面想过。即使自己在蛊冢时,一个江湖门派,也都有贴身侍婢,那凌霜就是她从蛊冢带来的,但对于她这个千娇百宠的儿子,自己竟然从没想过派个人伺候,夫人自己都觉得好生奇怪。

    那日大雪黎崇遇险,大病之后好不容易康复,没两日又吵着要去看河岸冰凌,搬去东郊别院住了,夫人自是十分忧心。经凌霜提醒,才想起那日曾有个下人追去城外,被公爹救回,自己吩咐过凌霜好生照顾,询问过后才知她如今也已经病愈,便指去伺候黎崇了。

    李遇搬去旸谷居旁侧的小院已有三日,却一直没见到男主黎崇。听人说他去东郊别院小住,不日便会回来。

    旸谷居是男主王府的居所,她所在的小院就在旸谷居的右侧,是旸谷居下人们的住处。而李遇作为黎崇的贴身侍女,身份自然高出众人一截,所以有单独的房间居住,装潢陈设居然也还不错。

    她对于现在的职位那是相当的满意,先不说什么任务不任务、主角不主角的,就单说这职级待遇,她就是赖,也要赖在任上。

    但这黎崇对贴身侍女本身就持反感态度,自己得想个招儿留住这个撞大运的升职加薪人生巅峰。

    又过了三日,黎崇在世子与夫人的多番催促下,终于返回王府,李遇也终于第一次真正意义上见到了这个世界的主角。

    上一次在城外,风雪糊眼是一方面,最主要的是自己当时命悬一线、要死要活的,既没这个心情也没这个精力去仔细看看这位天选之子,当时遇见他的时候,李遇已经开始有些意识模糊了,所以对他的印象,仍然停留在那次后院中的惊鸿一瞥。

    李遇按照凌霜姐姐的吩咐站在旸谷居正厅等候少爷归来,实在是既紧张又兴奋。这夫人如此美貌,自己甚至都想象不出男主得长成啥样,大胆想都想不出。

    “我好像那个肤浅的颜狗。”

    “ 我就是那个肤浅的颜狗。”

    来了来了,旸谷居正门迈入一个明亮的身影,李遇赶紧低下头去,摆出一副恭恭敬敬的姿态。

    心脏咚咚狂跳,说实话,前世二十六年都没见过什么大人物,最大的就是甲方公司老板,上学时就连校长都没说上过话,更遑论一个世界的主角。

    再加上她没有追过星,帅哥美女什么的只能在短视频里看看,这种3D全方位立体帅哥,真的值得一个肾上腺素飙升。

    一双月白色靴子从面前掠过,靴面上金丝钩勒出一只栩栩如生的麒麟,脚踏银线织造的祥云,外点七彩宝光。

    “升职之前我连洗这双靴子的资格都没有……”

    “你就是那日城外大雪中的侍女?”

    声音同那日不差分毫,脆生生的又带些英气。

    “回少爷,是奴婢。奴婢当日不仅没能帮少爷脱离险境,已是惭愧万分,最后竟还要王爷救奴婢一命,奴婢愧悔不已。”

    说着李遇猛的跪下,行一大礼,头倒是没像在夫人那一样哐哐磕。这黎崇再怎么早慧也还是个8岁的孩子,她怕压力给太大反而会起反效果。

    不等他开口李遇又抢白道:

    “奴婢自知蠢笨,但还请少爷容奴婢一草芥之身。奴婢自五岁起便没有了爹娘,叔舅嫌弃不肯收留,奴婢那时的命就像一浮萍,这世间之大竟没有奴婢的容身之所。奴婢是前世修了福分,才得进入王府,算是终于有了个家……”

    先卖一波惨。

    “蒙夫人青眼,抬举奴婢来伺候少爷,奴婢自当粉身以报。夫人为少爷日夜忧心,奴婢哪怕能分担其万一,就算是死,奴婢也是甘愿的。但夫人对少爷一片慈母之爱纯然肺腑,奴婢愿为夫人肝脑涂地。”

    再搬出你娘。

    “奴婢知晓少爷纵情恣意,必是不想有人时常跟随左右。但夫人之命不可违抗,奴婢私心更想能有个机会报答王府恩情。请少爷给奴婢这个机会,若是一个月后少爷仍觉奴婢粗陋,奴婢自请离开旸谷居,绝不给少爷添一丝麻烦,也请少爷圆了夫人一片慈母心肠。”

    最后一个丝滑的台阶给到。

    黎崇从头到尾连插话的空档都没找见,他本打算直接打发了这小侍女,但对方一番言语下来,晓之以情动之以礼,如今竟不好开口让她离开了。况且她说的也有几分道理,毕竟母亲同自己那便宜爹不同,凡事都和自己一条心,从小到大千娇百宠,什么都为自己打算仔细,也不忍就这样拂了母亲心意,便开口道:“好吧,那你便先留下吧,但我不喜人打扰,需要伺候的地方也不多,你自找些事做就好,不必围着我打转。”

    听到黎崇同意让自己留下,李遇自然欣喜万分,刚想抬头谢恩,和他对视的那一刻,她愣住了。

    她该怎么形容这世上居然有如此之人。

    原书中对他的描写是:黑眸一点墨,朱唇万般红,五官柔美但并无女相。眼若春桃花却集世间一切少年英气,鼻若刀削柳可见凡尘万般绝代风华。

    见过他本人之后,李遇给这段的评价是:俗了。

    但要让她说吧,她只能说人类的语言真的很苍白,他的样貌根本就不足以用文字来描述。非要说的话,李遇只能更俗的说一句:书中所写,超级加倍。

    黎崇见那侍女怔愣,以为她高兴傻了,故微微一笑道:“好了,下去吧。”

    这一笑,更要命了。

    李遇赶紧谢恩匆匆退出正厅,疾步回到自己的宿舍。

    她快要压制不住上扬的嘴角了。

    刚刚自己居然有一种想对8岁儿童吹口哨的冲动,真是罪过罪过。

    见过黎崇本人后,李遇真心觉得,这活真是干一天,赚一天。

    别说什么月钱不月钱、职级不职级的了,能看着他那张脸,就是待遇。

    之后李遇也是适应了一周,才能确保自己不会一见到他,就抑制不住要露出那副痴迷的笑容。

    做黎崇的贴身婢女,属实是事少钱多,大多时候他根本没有什么需要吩咐别人做的事。

    当然作为一代大侠的童年时期,虽没有上树掏鸟蛋、下河去摸鱼这般淘气,但总归时常有些奇思妙想。他不喜人跟着,但为了体现自己尽职尽责,李遇还是得尽量待在他附近,这其中的尺度实难把握。近了近了招人烦,远了远了又显得我没用。

    在府里消停了三两日,这天晚膳用过后,黎崇说要出府。

    李遇自是要随行,本想装作很自然的样子,无人注意就在他身后跟着走就行,不想脚还未踏出旸谷居的门,就被黎崇拦下了。

    “你就不必跟着了,我只是同何大哥他们去城中茶楼,并无什么危险,母亲问起也不会说什么。”

    “瞧你这话说的,整的我跟细作似的。”李遇诽腹道。

    等等,何大哥?

    何云厉!

    “那这趟我是去定了。”

    “少爷,”李遇尊了个万福,“便让奴婢同您去吧,奴婢初来旸谷居,您第一次出府奴婢就玩忽职守,奴婢实难安心。况且此事无关向夫人交代,只是奴婢的一点忠心,若少爷此行之后确实觉得奴婢随行令您不便,此后奴婢自当遵命。”

    今晚确实是同何大哥他们去茶楼,并没有什么需要隐瞒的,黎崇只是不爱人跟着,并非是怕人跟着,见这侍女如此说,也就勉强同意了。

    平日里黎崇出门是不常乘车的,骑马多些。但今日有人随行,也便吩咐车夫套了车,毕竟,他若骑马,那侍女只能在后面狂奔了。

    这是李遇来到这个世界之后,第二次出府。只不过上次就顾着往城外跑,顶多是向路人问了几次路,还没来得及好好看看这座秦国都城。当然此秦非彼秦,这里只是书中的一个架空朝代,但也是一个八方来朝的太平盛世。

    当真正踏上这青石铺就的街道时,她还是有一种强烈的不真实感。这种一个真正时代的气息,并不是前世那些古城或是影视基地可以模仿的。

    王府前的长街宽阔但并不热闹,应当是王府威势太强,不论是行人还是摊贩都十分稀少。要说热闹,那就是人气儿,得有人,要想体会一个朝代的感觉,还得是那千千万万的百姓。

    出了长街右转,人一下就多了起来,这里是都城,气象自是不一般。亭台楼阁绵延不绝,仿佛望不到头,左右两旁小摊商贩卖的东西都不尽相同,就说那吆喝叫卖,走了好一阵都没听到重样的。我想起前世看的那些古装剧,只能说再如何还原的,都差好些味道,仿其形终归是不能仿其神啊。

    这一行,街上多个刘姥姥,左看右看没个够。这种体验只能说真的很神奇,虽说之前也在王府生活了一段时间吧,但那里只是一方小世界,和这种无数人组成的无数个生活,是不一样的。只有他们才能让你真正感受到,什么叫一个时代。

    过了三条街,大约花了一刻钟,车夫将马车停在了一间名叫“风雨”的茶楼前。

    黎崇利落的跳下车,娴熟的走进茶楼,我跟在后面不再张望。

    “黎崇!”李遇听到一道稚嫩的女声从楼内传来。

    真的,差距两个字她都说厌了。甚至都不用抬头,她就知道这肯定是男主两个青梅之一,就连声音都这么容易区分出主角和npc吗?就一定要到这种程度吗?

    低着头随男主走入茶楼,他们一群小伙伴自是一阵寒暄。虽然从不带下人的黎崇这次身后跟了个婢女,但也没有任何人提及一句,毕竟只是个下人。

    残酷的现实。

    趁他们交谈,李遇才有机会偷偷打量。

    不过是四个八九岁的儿童,但却闪耀的令人无法忽视。即使抛开一骑绝尘的长相,单说这举手投足间的气质,就远非这茶楼里的任何人可比。

    加上黎崇正好两男两女,她没记错的话,这两个小女孩一个是宁王嫡女赵霖叙,一个是丞相千金王谙。左手边的姑娘玲珑娇俏,水灵灵的杏眼笑起来弯弯的,一排齐整的小米牙,面若春水,直叫人心头发甜。右手边的姑娘看着身子有些弱,想来是王谙,书中写过此女绝顶聪明但先天不足,娘胎里带的弱症,使她超逸出尘的气质中添了些我见犹怜,终是有点人间模样,没有飘然成仙。

    那坐在黎崇对面的,就是何云厉了。

    和黎崇不同,此时的何云厉不过十岁,却已有几分稳重的大家风范,只有和伙伴们畅聊时才让人恍然:啊,他还只是个十岁孩童。一双瑞凤眼,却并不如何凌厉,本该显得有些冷肃的面庞却透着几分亲和。这个年纪本是用不上“俊美”这样的词,但他无端端的就会让人觉得,这个词从创造那天开始,就是为了等待千年,与他相遇。

    尽管在座的四位样貌都是一等一的出挑,何云厉的气质仍然自成一派,李遇想想书中是怎么说的来着?哦对,“帝王之气”。

    就在这时,何云厉的目光突然向她投来,猝不及防间对视。李遇心下一突,赶紧看回地面。

    这茶楼就算放在前世,也都能算得上是个大开间。一楼是个天井式样的宽厅,左右延展二十米,进深十几米,茶桌环绕十几张,中间一看台,看来是有演出的。二楼全是雅座,帷幔飘荡,雅座用屏风隔开,几十副屏风都各不相同。

    这地界儿一看就消费不低,平日里出入的,想来多半都是非富即贵。即便是这样,黎崇这一桌还是特殊的令人无法忽视。

    他们没坐二楼雅座,反而选择一楼一张比较靠后的方桌,可能想低调一点,但他们四个真的低调不了一点。

    这时茶食果子尽上齐了,一位身着墨绿褂子的先生款款上台,醒木一拍,讲起了评书。

    原来这四位少爷小姐是来这听说书的呀。

    刚刚还都一副小大人的做派,待那说书先生讲到高潮处时,一个个小脸都兴奋得冒出些红晕,才显出几分孩童模样。

    李遇对那评书自然不感兴趣。

    笑话,阅过上下五千年中华文学精髓,读过西方文艺复兴启蒙运动的精华,再加上那么多各种现代流派小说,这说书先生那俗套的大侠闯江湖,实在是不够看。

    几人听得入迷,李遇却沉浸在今天这场冲击中。

    你知道第一次看到黎崇的时候,那种冲击是不甘,是震撼,是自惭形秽。但当你一下同时见到四个,这种冲击反而让人麻木,你只会觉得:啊,还有这样的人生。听过再多的传奇故事,不如那注定要过完传奇一生的人,坐在你面前,更让你知道现实,到底有多现实。

    这主角团什么都不需要做,他们和周遭这些人中间,自然就有一层无形的薄膜隔离,那是出生就带的,人力无法更改。

    不要小看这层看不到的薄膜,那是一道普通人穷极一生都无法越过的天堑。不说外貌家世,不说气运机遇,就单说天赋。

    天赋就是上限,我们啊,不仅起点比人家低,上限还不如人家高。哈哈,有意思的,逼仄的人生。

    这世上从没有过公平可言,所谓的公平是挂在你面前的那块胡萝卜。所以当你接受了这个吃人的规则之后,就继续绝望的活下去吧,毕竟,谁知道呢,若是扒在那层薄膜上,会不会有一天能捅穿它。不过不能也没有关系,能蹭到一点算一点嘛,活着,不就是为了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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