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煜双手接过给他的工钱,郑重道:“多谢掌柜的。”
“哎呀,咱们认识多久了,还这么客气。”掌柜的摆摆手。
交完这些抄好的书,温煜又领了纸张,继续抄写这份活。
经过长时间的抄书,他对书里的内容可谓是烂熟于心。这是有助于他的学业的,所以他不会单单只抄写同一本书。据他所知,有同窗为了能更快地抄书赚钱,就专门只抄《千字文》这一本。
虽然书铺的掌柜待人随和,对抄书的要求也没那么细致。但温煜抄书的时候从来没有松懈过,都是认真对待,他还是很珍惜抄书这份活计的。如果他的字写得不好,说不定掌柜就不会再用他。
温煜背上箩筐离开了书铺,他并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了集市。
他早就想好了,等抄书结了钱,就给一家人买布料做新衣服。
再过一个月,就入冬了。
买做好的成衣,手头的银钱就有些紧张。不如买几匹布料,温母的针线活还是可以的,比买做好的成衣划算。
选好了布料,温煜还不忘给温父买了两双布鞋。他看温父的鞋子已经有了好几个补丁,还舍不得丢掉。
他知道,温父温母为了这个家都是能省则省。
只是这鞋子只会越补越破,何况温父每天都要走路来回。他直接买了新鞋回去,温父也不能不穿啊。
走到城门口,温煜看到有米糕卖,顺手买了点。这白色的米糕,松软不粘牙,是浓浓的米香和一点甜味,老人小孩都爱吃,价格也不贵。
温煜小的时候也爱吃,温母只要看见了都会停下买点给他吃。现在他长大了,倒是对点心这些东西没兴趣了,但是他可以用自己赚来的钱买给家人吃。
出门时背的箩筐只放了十几本书,有点大材小用了。回家的时候,就是满载而归。
温煜背着一筐的东西回到家,他刚把箩筐卸下,温绒就好奇地跑过来看都有什么东西。
温煜把最上面用油纸包着的米糕拿起来,问温绒;“猜猜这是什么。”
温绒凑近去闻,是米香,她肯定地说:“是米糕。”
“猜对了。”温煜把油纸包给她。
温绒开心地去一旁拆绑着的油纸包。
“又买什么了?”温母闻声从房里走出来,
“哥哥买了米糕。”温绒拿了一块跑到温母身边,“娘,吃。”她个子小,努力踮起脚尖。
温母配合她,吃了她递过来的那一块。
温绒见温母吃了以后,又拿了一块,“哥哥也吃。”
温煜吃了一块就说:“快去自己吃吧。”
温绒点点头,坐到小桌边开吃了。虽然一打开她就想吃了,但还是要先分给娘和哥哥。
温煜接着把箩筐里的东西往外拿。
温母看了说:“怎么买这么多东西啊。”
“不多不多,就买了几匹布给家里做冬装,还给爹买了两双鞋。”
温母拿着几匹布,略带责怪地说:“你抄书也辛苦的,赚了钱就自己存起来,不用给家里买这么多东西。有缺的,我和你爹会买的。”
“娘,”书生搭住她的肩膀,“这怎么能算多呢,以后还要给你们买量身定做的衣服,还要让你们住到城里去。”
“住城里!”温绒听了附和道。
温母眼眶微湿,看着已经比她高一头的儿子,感慨孩子已经长大了,这几年开始逐渐挑起家里生活的担子。
温母心里宽慰,可又忍不住担忧,“你抄书会不会占用学习的时间,不用担心读书的银钱,我们家还是供得起的。”
“娘,您别担心,抄书也是一种学习。可以多复习几遍文章,考试的时候就不怕忘。”
温母听了就放心了,她相信温煜会安排好,不会因小失大的。
既然买了新布,那就给一家人都做一身新衣服,这几匹布她估摸着是够的。
温母重新给温煜和温绒量了尺寸,发现他们都长高了一点,确实该做新衣服了。
傍晚,温父回来,饭菜都已备好。
他洗完手正要吃饭,温绒拿了一块米糕喂他,“爹爹,吃。”
温父原本就不喜欢吃这些甜味的点心,而且又该吃饭了,所以他就拒绝了。可温绒就是要喂给他,没办法,温父就张嘴吃了。谁让她是自家的宝贝,大家都宠着她。
吃过晚饭后,温父就洗漱要歇息了。温母拉住他给他量尺寸,温父一直都很瘦,也没多大变化。不比孩子们还在长个,他们老了,背驼了,倒是显得矮了。
温父有些困倦地说:“这是要做新衣裳?给孩子们做一身就好了,我每天干活,哪用得着穿新衣。”
“煜儿从城里买的布,够给一家子做衣裳的。”
“煜儿买的啊。”温父一听精神了。
温母还说:“是啊,还给你买了两双新鞋。”
“还给我买了鞋子,在哪啊?”温父四处张望。
温母示意,“在那柜子里呢。”
温父听了迫不及待地走过去把柜子打开,把新鞋子拿出来。
他惊喜地说:“咋还买了两双,有一双都好了。”温父摸着鞋子的布料,喃喃道:“这要花不少钱吧?我的鞋子还能穿啊,怎么就买新鞋子了,外面买太贵了,还是自家做的好。”
温母笑着说:“你那些鞋子哪个没补过,儿子心疼你才给你买了新鞋。”
温父看着鞋子傻笑,这可是儿子给他买的。
“别看了,鞋子又不会跑,明天还要上工呢,快把蜡烛熄了睡觉吧。”温母催促道。
“睡了睡了。”温父麻溜地上床躺下。
温母看他合不拢嘴地笑,今晚估计没那么快睡着。
第二天一大早,温父就出门干活去了。
温煜问:“娘,给爹买的鞋子还合脚吗?”
“合脚,你爹他今天就穿上出门了。”温母想到今早温父穿上新鞋转了好几圈的样子,忍不住笑了。
“那就好,我还怕鞋子要是不合脚,还得拿去换呢。”温煜边说边拿了几个馒头,“娘,我先走了。”
温母回道:“去吧,早点出门路上就不会那么赶。”
要是她们家住在城里,温煜就不用起那么早出门了,也不知道他昨日又看书到什么时辰才睡。书院是有住宿的地方,可惜屋舍少,早就住满了。
温煜像往常一样走路去书院,中途路过了悦来客栈。他停下来看了看挂着的牌匾,原来他每天都从她家的客栈路过。
驻足片刻,温煜就走了。若再不走,就要被客栈的小二误认为是来住店的了,那岂不尴尬。
故事看了一半,凌月合上书,看来就是本才子佳人终成眷侣的故事。虽然不是她爱看的类型,但闲暇的时候看看也是可以的。
夜深了,凌月也困了,剩下的一半就下次再看好了。
好不容易休息一天,方舒瑾撇开书童自己出门了。
不想待在家里念书,也不知道该去哪儿玩。上次出城骑马,也不知道谁告诉他娘的,害他挨了一顿骂。明明是偷偷去的,可到底是谁说的,他现在看这街上的每个人都有嫌疑。
算了算了,还是去舅舅家好了,好久没吃舅妈烧的菜,也好久没见表妹了。
方舒瑾到门口时,门是开着的,他就直接走进去了。
他看见凌月正靠在门上,背对着她,方开口唤道:“表妹。”
凌月却没应他,也没动。于是他继续走到她身后,伸出手想拍拍她的肩膀。
谁料凌月突然就转过来了,手里还拿着一把匕首划向他。
刹那间,方舒瑾下腰闪过,并快速退开。
他捂住胸口,颤抖着说道:“你你你,干什么啊,第一个拿你哥开刀啊!”
凌月笑着说:“身手不错嘛,师兄。”她靠在门上,正无聊着,就听到门外的脚步声。还疑惑谁来了呢,就听到了方舒瑾的声音。她灵机一动,抽出了腰间的匕首给他来一个惊喜。
“你想吓死我啊,一不小心你可就没哥了。”方舒瑾向她喊道。
真的是毫无防备啊,幸好他反应及时,不然真有可能会被凌月划到。凌月出手的那一刻,他都差点以为有人假扮她了。
“别紧张啊,你看,这是刀背,不会有事的。”凌月向他晃晃手中的匕首。
方舒瑾看清楚了确实是刀背,就算真的划到他,也就相当于被打了一下。
他无奈地说:“你就是想试探我的武功啊。”
“嘻嘻。”凌月给他竖了个大拇指,“师兄身手不错的。”
“那当然了。”方舒瑾毫不谦虚地应了。接着他四处看了看,“就你一个人在家吗?舅妈呢?”
凌月:“买菜去了。”
“买什么菜啊,你怎么不跟着去。”听到买菜,方舒瑾就想会有啥好吃的。
凌月:“买菜有什么好跟的,我要是跟着去了,你怎么进来,难道翻墙啊?”
“也不是不可以,哈哈哈。”
凌月翻个白眼,这大白天的真翻墙要是被人看见了,要喊抓贼了。
“唉,”方舒瑾凑近她低声问道:“你猜我来的路上瞧见谁了。”
“瞧见谁啊?”凌月想不出来,碰见谁直接说不就好了,还要猜什么。
“就是在荷花塘救人的那位公子啊。”
“哦,”凌月应了一声,“遇见他怎么了,你干嘛说话这么神神秘秘的。”
方舒瑾看她神色淡然,似乎对他遇到那位公子并没有很在意。方舒瑾不相信,他觉得凌月一定是在装淡然。
方舒瑾拍拍她的肩膀,宽慰道:“放心好了,我是不会告诉舅妈他们的。这位公子呢,我也觉得不错。看穿衣打扮,家境不差。就是不知道家中有无兄弟姐妹,若是关系复杂的大家族,你还是要再考虑考虑。”
“你乱说什么,我们就是萍水相逢的朋友。”凌月瞪着眼睛看着他。
“好吧好吧,是我多想了。”虽然方舒瑾嘴上这样说,但他还是怀疑的。不说就不说了,说多了凌月就要生气了。女孩子脸皮薄不承认,也很正常嘛。
凌月是不知道方舒瑾在心里脑补了一大堆,要是知道了,非得骂他一顿。
听见有人来了,凌月和方舒瑾都向门口看去。
是李愉回来了。
“小瑾来了,今天买了鱼,中午留下来一起吃吧。”
方舒瑾上前接过她的菜篮,开心地说:“太好了,我最喜欢舅妈做的鱼了,好吃。”说完还给李愉竖了个大拇指。
完了,方舒瑾也爱吃鱼,凌月又得和他抢菜吃了。
中午饭桌上,两个人专往装鱼的盘子里夹。
李愉难得没有说凌月,看着他们现在抢菜吃就想到了他们小时候的样子。小时候,小孩子有伴一起吃反而吃的多,不然喂她吃都不吃的。
方舒瑾吃完午饭,又一直留到午后吃了李愉做的干菜肉饼才离开。不用念书,又有好吃的,方舒瑾对今天的生活还是满意的。
凌月今天从师傅那回来以后就没出门,自从上学加习武以后,每天的时间都排得满满的。今天就想待在家里休息。
方舒瑾在她家待了一天了,凌月都嫌弃他了,太吵了。
明天就要上学了,感觉一下子就过去了。
早上,练完剑去书院的路上,凌月买了一个饼吃。馅料是豇豆和肉末的,她很庆幸买到了最后一个豇豆的。不然就剩南瓜和萝卜的,这两种她都不喜欢吃。
香喷喷的饼子咬在嘴里,真好吃。
“凌月。”
猛然听到有人唤自己,凌月转过身。
郭行喻骑着马靠近她,马背上挂着两个包袱。
凌月立马反应过来问道:“小郭,你是要走了吗?”
“是啊,在陵城也待了不少日子了,也到了该离开的时候。今天上学的日子,顺便来跟你告个别。”
凌月追问道:“是要回家了吗?”
“还不急着回家,我打算去宋城,听说当地的酒楼颇负盛名。”郭行喻带着对接下来的旅程的向往说道。
凌月有点伤感,才认识不久的朋友就要离开了。不过,他本来就是停留,不是停下。更何况他家都不在这里,终究是要离开的。
“那再见啊。”凌月说了分别都会说的话。
郭行喻笑着说:“有缘一定会再见的。”
凌月看着他骑马而去,恍然发现自己忘记问他家在哪里了。要是有机会去他的家乡,说不定还能再见。可惜已经望不到人影了,算了,像他这样四处游玩的人,谁知道哪天会在哪呢。
风吹起了凌月的衣摆,她觉得有点冷。
相识在初夏,离别在深秋。
“哎呀,咱们认识多久了,还这么客气。”掌柜的摆摆手。
交完这些抄好的书,温煜又领了纸张,继续抄写这份活。
经过长时间的抄书,他对书里的内容可谓是烂熟于心。这是有助于他的学业的,所以他不会单单只抄写同一本书。据他所知,有同窗为了能更快地抄书赚钱,就专门只抄《千字文》这一本。
虽然书铺的掌柜待人随和,对抄书的要求也没那么细致。但温煜抄书的时候从来没有松懈过,都是认真对待,他还是很珍惜抄书这份活计的。如果他的字写得不好,说不定掌柜就不会再用他。
温煜背上箩筐离开了书铺,他并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了集市。
他早就想好了,等抄书结了钱,就给一家人买布料做新衣服。
再过一个月,就入冬了。
买做好的成衣,手头的银钱就有些紧张。不如买几匹布料,温母的针线活还是可以的,比买做好的成衣划算。
选好了布料,温煜还不忘给温父买了两双布鞋。他看温父的鞋子已经有了好几个补丁,还舍不得丢掉。
他知道,温父温母为了这个家都是能省则省。
只是这鞋子只会越补越破,何况温父每天都要走路来回。他直接买了新鞋回去,温父也不能不穿啊。
走到城门口,温煜看到有米糕卖,顺手买了点。这白色的米糕,松软不粘牙,是浓浓的米香和一点甜味,老人小孩都爱吃,价格也不贵。
温煜小的时候也爱吃,温母只要看见了都会停下买点给他吃。现在他长大了,倒是对点心这些东西没兴趣了,但是他可以用自己赚来的钱买给家人吃。
出门时背的箩筐只放了十几本书,有点大材小用了。回家的时候,就是满载而归。
温煜背着一筐的东西回到家,他刚把箩筐卸下,温绒就好奇地跑过来看都有什么东西。
温煜把最上面用油纸包着的米糕拿起来,问温绒;“猜猜这是什么。”
温绒凑近去闻,是米香,她肯定地说:“是米糕。”
“猜对了。”温煜把油纸包给她。
温绒开心地去一旁拆绑着的油纸包。
“又买什么了?”温母闻声从房里走出来,
“哥哥买了米糕。”温绒拿了一块跑到温母身边,“娘,吃。”她个子小,努力踮起脚尖。
温母配合她,吃了她递过来的那一块。
温绒见温母吃了以后,又拿了一块,“哥哥也吃。”
温煜吃了一块就说:“快去自己吃吧。”
温绒点点头,坐到小桌边开吃了。虽然一打开她就想吃了,但还是要先分给娘和哥哥。
温煜接着把箩筐里的东西往外拿。
温母看了说:“怎么买这么多东西啊。”
“不多不多,就买了几匹布给家里做冬装,还给爹买了两双鞋。”
温母拿着几匹布,略带责怪地说:“你抄书也辛苦的,赚了钱就自己存起来,不用给家里买这么多东西。有缺的,我和你爹会买的。”
“娘,”书生搭住她的肩膀,“这怎么能算多呢,以后还要给你们买量身定做的衣服,还要让你们住到城里去。”
“住城里!”温绒听了附和道。
温母眼眶微湿,看着已经比她高一头的儿子,感慨孩子已经长大了,这几年开始逐渐挑起家里生活的担子。
温母心里宽慰,可又忍不住担忧,“你抄书会不会占用学习的时间,不用担心读书的银钱,我们家还是供得起的。”
“娘,您别担心,抄书也是一种学习。可以多复习几遍文章,考试的时候就不怕忘。”
温母听了就放心了,她相信温煜会安排好,不会因小失大的。
既然买了新布,那就给一家人都做一身新衣服,这几匹布她估摸着是够的。
温母重新给温煜和温绒量了尺寸,发现他们都长高了一点,确实该做新衣服了。
傍晚,温父回来,饭菜都已备好。
他洗完手正要吃饭,温绒拿了一块米糕喂他,“爹爹,吃。”
温父原本就不喜欢吃这些甜味的点心,而且又该吃饭了,所以他就拒绝了。可温绒就是要喂给他,没办法,温父就张嘴吃了。谁让她是自家的宝贝,大家都宠着她。
吃过晚饭后,温父就洗漱要歇息了。温母拉住他给他量尺寸,温父一直都很瘦,也没多大变化。不比孩子们还在长个,他们老了,背驼了,倒是显得矮了。
温父有些困倦地说:“这是要做新衣裳?给孩子们做一身就好了,我每天干活,哪用得着穿新衣。”
“煜儿从城里买的布,够给一家子做衣裳的。”
“煜儿买的啊。”温父一听精神了。
温母还说:“是啊,还给你买了两双新鞋。”
“还给我买了鞋子,在哪啊?”温父四处张望。
温母示意,“在那柜子里呢。”
温父听了迫不及待地走过去把柜子打开,把新鞋子拿出来。
他惊喜地说:“咋还买了两双,有一双都好了。”温父摸着鞋子的布料,喃喃道:“这要花不少钱吧?我的鞋子还能穿啊,怎么就买新鞋子了,外面买太贵了,还是自家做的好。”
温母笑着说:“你那些鞋子哪个没补过,儿子心疼你才给你买了新鞋。”
温父看着鞋子傻笑,这可是儿子给他买的。
“别看了,鞋子又不会跑,明天还要上工呢,快把蜡烛熄了睡觉吧。”温母催促道。
“睡了睡了。”温父麻溜地上床躺下。
温母看他合不拢嘴地笑,今晚估计没那么快睡着。
第二天一大早,温父就出门干活去了。
温煜问:“娘,给爹买的鞋子还合脚吗?”
“合脚,你爹他今天就穿上出门了。”温母想到今早温父穿上新鞋转了好几圈的样子,忍不住笑了。
“那就好,我还怕鞋子要是不合脚,还得拿去换呢。”温煜边说边拿了几个馒头,“娘,我先走了。”
温母回道:“去吧,早点出门路上就不会那么赶。”
要是她们家住在城里,温煜就不用起那么早出门了,也不知道他昨日又看书到什么时辰才睡。书院是有住宿的地方,可惜屋舍少,早就住满了。
温煜像往常一样走路去书院,中途路过了悦来客栈。他停下来看了看挂着的牌匾,原来他每天都从她家的客栈路过。
驻足片刻,温煜就走了。若再不走,就要被客栈的小二误认为是来住店的了,那岂不尴尬。
故事看了一半,凌月合上书,看来就是本才子佳人终成眷侣的故事。虽然不是她爱看的类型,但闲暇的时候看看也是可以的。
夜深了,凌月也困了,剩下的一半就下次再看好了。
好不容易休息一天,方舒瑾撇开书童自己出门了。
不想待在家里念书,也不知道该去哪儿玩。上次出城骑马,也不知道谁告诉他娘的,害他挨了一顿骂。明明是偷偷去的,可到底是谁说的,他现在看这街上的每个人都有嫌疑。
算了算了,还是去舅舅家好了,好久没吃舅妈烧的菜,也好久没见表妹了。
方舒瑾到门口时,门是开着的,他就直接走进去了。
他看见凌月正靠在门上,背对着她,方开口唤道:“表妹。”
凌月却没应他,也没动。于是他继续走到她身后,伸出手想拍拍她的肩膀。
谁料凌月突然就转过来了,手里还拿着一把匕首划向他。
刹那间,方舒瑾下腰闪过,并快速退开。
他捂住胸口,颤抖着说道:“你你你,干什么啊,第一个拿你哥开刀啊!”
凌月笑着说:“身手不错嘛,师兄。”她靠在门上,正无聊着,就听到门外的脚步声。还疑惑谁来了呢,就听到了方舒瑾的声音。她灵机一动,抽出了腰间的匕首给他来一个惊喜。
“你想吓死我啊,一不小心你可就没哥了。”方舒瑾向她喊道。
真的是毫无防备啊,幸好他反应及时,不然真有可能会被凌月划到。凌月出手的那一刻,他都差点以为有人假扮她了。
“别紧张啊,你看,这是刀背,不会有事的。”凌月向他晃晃手中的匕首。
方舒瑾看清楚了确实是刀背,就算真的划到他,也就相当于被打了一下。
他无奈地说:“你就是想试探我的武功啊。”
“嘻嘻。”凌月给他竖了个大拇指,“师兄身手不错的。”
“那当然了。”方舒瑾毫不谦虚地应了。接着他四处看了看,“就你一个人在家吗?舅妈呢?”
凌月:“买菜去了。”
“买什么菜啊,你怎么不跟着去。”听到买菜,方舒瑾就想会有啥好吃的。
凌月:“买菜有什么好跟的,我要是跟着去了,你怎么进来,难道翻墙啊?”
“也不是不可以,哈哈哈。”
凌月翻个白眼,这大白天的真翻墙要是被人看见了,要喊抓贼了。
“唉,”方舒瑾凑近她低声问道:“你猜我来的路上瞧见谁了。”
“瞧见谁啊?”凌月想不出来,碰见谁直接说不就好了,还要猜什么。
“就是在荷花塘救人的那位公子啊。”
“哦,”凌月应了一声,“遇见他怎么了,你干嘛说话这么神神秘秘的。”
方舒瑾看她神色淡然,似乎对他遇到那位公子并没有很在意。方舒瑾不相信,他觉得凌月一定是在装淡然。
方舒瑾拍拍她的肩膀,宽慰道:“放心好了,我是不会告诉舅妈他们的。这位公子呢,我也觉得不错。看穿衣打扮,家境不差。就是不知道家中有无兄弟姐妹,若是关系复杂的大家族,你还是要再考虑考虑。”
“你乱说什么,我们就是萍水相逢的朋友。”凌月瞪着眼睛看着他。
“好吧好吧,是我多想了。”虽然方舒瑾嘴上这样说,但他还是怀疑的。不说就不说了,说多了凌月就要生气了。女孩子脸皮薄不承认,也很正常嘛。
凌月是不知道方舒瑾在心里脑补了一大堆,要是知道了,非得骂他一顿。
听见有人来了,凌月和方舒瑾都向门口看去。
是李愉回来了。
“小瑾来了,今天买了鱼,中午留下来一起吃吧。”
方舒瑾上前接过她的菜篮,开心地说:“太好了,我最喜欢舅妈做的鱼了,好吃。”说完还给李愉竖了个大拇指。
完了,方舒瑾也爱吃鱼,凌月又得和他抢菜吃了。
中午饭桌上,两个人专往装鱼的盘子里夹。
李愉难得没有说凌月,看着他们现在抢菜吃就想到了他们小时候的样子。小时候,小孩子有伴一起吃反而吃的多,不然喂她吃都不吃的。
方舒瑾吃完午饭,又一直留到午后吃了李愉做的干菜肉饼才离开。不用念书,又有好吃的,方舒瑾对今天的生活还是满意的。
凌月今天从师傅那回来以后就没出门,自从上学加习武以后,每天的时间都排得满满的。今天就想待在家里休息。
方舒瑾在她家待了一天了,凌月都嫌弃他了,太吵了。
明天就要上学了,感觉一下子就过去了。
早上,练完剑去书院的路上,凌月买了一个饼吃。馅料是豇豆和肉末的,她很庆幸买到了最后一个豇豆的。不然就剩南瓜和萝卜的,这两种她都不喜欢吃。
香喷喷的饼子咬在嘴里,真好吃。
“凌月。”
猛然听到有人唤自己,凌月转过身。
郭行喻骑着马靠近她,马背上挂着两个包袱。
凌月立马反应过来问道:“小郭,你是要走了吗?”
“是啊,在陵城也待了不少日子了,也到了该离开的时候。今天上学的日子,顺便来跟你告个别。”
凌月追问道:“是要回家了吗?”
“还不急着回家,我打算去宋城,听说当地的酒楼颇负盛名。”郭行喻带着对接下来的旅程的向往说道。
凌月有点伤感,才认识不久的朋友就要离开了。不过,他本来就是停留,不是停下。更何况他家都不在这里,终究是要离开的。
“那再见啊。”凌月说了分别都会说的话。
郭行喻笑着说:“有缘一定会再见的。”
凌月看着他骑马而去,恍然发现自己忘记问他家在哪里了。要是有机会去他的家乡,说不定还能再见。可惜已经望不到人影了,算了,像他这样四处游玩的人,谁知道哪天会在哪呢。
风吹起了凌月的衣摆,她觉得有点冷。
相识在初夏,离别在深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