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疑点
白石也有些不大确定,是不是真的能这么顺利,就将坪仓那小子锤死,于是翻看了这对他不利的博客,结果……
往上翻了十几篇之后,白石忽然看到,屏幕上有两处“亮”了起来!
不是笔记本屏幕本身在“亮”,而是【搜证】能力带来的重点标注,只有白石能看到……
其他三人只看到,白石署长明明看起来只是连续在点“上一篇”,不过这时却忽然顿住,仔细看了起来。
发亮的两处,一处是分享的照片上的拉面,以及……发表日期!
【这家的拉面还是一样地好吃,季节限定浇头也棒极了。】
“糟糕了……检事厅那些蠢货,还把这种东西捂着不让我们知道!”白石这时直接损了检方一句,办公室里其他三人讪讪不敢接这茬。
不过藤这时还是好奇地问道:“署长,发现什么了吗?”
“看,这条分享……”白石说着给他们三个也看了一下。
“这个……有什么吗?”赤坂看了半天,也没发现有什么问题。
“拉面的……面码很多?”藤也只看出这个。
“嗯,面码很多,主要是……这个拉面我认识,是隔壁杯户町的小仓拉面店的招牌【阎魔大王拉面】。”
白石说着,在她的博客上,以“小仓”为关键字,搜索了一下——果然,这位博客女士,并不是第一次去小仓家。
眼看三人还是不明白,白石点开了另一篇提到“小仓拉面”、并且拍的照片是店铺门脸的博客,将笔记本转过去给三人看了起来,并且指着照片角落的告示……
“喏,看这里……写着的吧?因为拉面师傅只有店主一个人,所以每周二是休息的,再看刚刚的这篇……月日!”白石说着,又给他们看了看手机上的日历——周二!
“她根本不可能在月日,去小仓拉面店吃饭,所以她的博客发布时间并不严谨。”白石说出了结论。
老实说,因为白石的系统功能,并不会专门直接影响他的想法,所以在看到“照片上的拉面”还有“发布日期”亮起来的时候,白石也没有第一时间就发现问题。
不过有了这么明确的提示,白石想了一下,就发现这碗面看着眼熟,接着渐渐明白了“矛盾之处”!
其实或许刚刚看过的其他博客,也有类似的问题,只是因为无法和白石的记忆形成“矛盾点”,所以哪怕【搜证】等级很高,也不会被标注——小仓拉面被标注,是因为白石也去过几次,知道“周二休息”这件事。
“月日……小仓拉面……不愧是署长……”
一向不拍马屁的赤坂,这时也感慨了一句。
青木和藤同样愣住——这你都能立刻反应过来的吗?
“那就糟了……虽然这不能证明,这位博主的博客都是假的,但是……”青木这时支了下眼镜。
但是只要有假的,那么单纯博客就不能作为证据,除非该博主明确地记得,自己月日的博客,的确是当天所拍、不存在虚报,这才能算是切实的人证!
即便如此,证据的可信度也会下降,甚至……
“恐怕很难,都已经过了这么久,而且这位女士应该是自由职业者,每天都是吃喝玩乐,这类人的日期记忆,本来就比较模糊,如果她经常错乱时间地发博的话,自己应该也无法确定,究竟是不是当天,有厉害的律师在,她多半没法作证了。”藤这时分析道。
没错,必须做好的最糟准备是,连人证都算不上……() ()
厉害的律师,会利用庭上问询、追问,令证人不敢说出不确定的话!
这位女士一旦被质疑后心虚,会被完全呛回来。
“署长,要不要通知检事厅?”青木向白石请示道。
这个证人有巨大弱点,一旦被打个措手不及的话……
白石稍一犹豫之后便说道:“先不要,你们继续调查,最好能彻底证实或者证伪坪仓的不在场证明!”
青木和赤坂闻言还有些不解,不过藤似乎已经明白了白石的用意。
“你们调查的时候,注意不要泄露这位证人的事情……现在不仅我们在理论上并不知道她,被告律师也不知道,虽然有巨大的漏洞,但是……检方突然拿出来的话,至少能杀他个措手不及,争取到补充侦查的时间,距离开庭可就只有个小时了!”白石解释了一句。
如果没有这一证据,周五说不定就会直接被对方赢得无罪判决,补充侦查的时间都没有!
不过有这新证据的话,对方律师也不至于“一触即溃”,肯定还会争取补充调查的时间。
无论如何,不能在真相不明的情况下,被法庭终审判决……
“的确有必要争取时间,毕竟……一罪不二审,偏偏现在检事厅的舆论压力还很大。”藤从一开始,就明白了署长的意思。
一罪不二审,东岛国和米国学来的法律原则之一。
同一个罪行,在获得无罪判决,且未上诉、审理彻底结束的情况下,即便日后有新的重要证据,甚至哪怕被告直接跳脸说自己就是犯人……也不能再对其进行审理!
本质上这是为了防止执法者、或是有钱有势的原告滥权,利用优势地位无限制地骚扰被宣判无罪的被诉者,所以才确立的原则。
不过时至今日,哪怕是其发源地的西岛国、以及西岛国的诸多旧藩属国,也都已经相继打上了补丁——只要案件足够严重,并且发现了决定性的新证据……满足这两点的话,是可以发起再审的。
可是……
米国、东岛国,还毫无回旋余地地执行着这原则——无论什么情况,一旦终审宣判无罪,被告就再也不会被以这个罪行审判!
哪怕坪仓之后站出来,给大家看他杀人的现场录像,检事厅和法院也拿他没办法。
故而在真相不明的情况下,白石还是需要“缓兵之计”的,否则……这起案件本来就是被最高法院打回来的,而且以目前的舆论,检方一旦败诉,很可能会放弃上诉,那就真是万事皆休!
白石不是非得要定坪仓的罪,毕竟他也不清楚,坪仓是否有罪。
只是不想在没查清楚的情况下就彻底放过坪仓……
说到底都是白井和检事厅的错,如果白井不急着送检,或者检事厅发现漏洞、将送检打回补充侦查的话,现在时间就不会这么紧,更不会这么被动,连嫌犯和重要证人都无法问询!
检事厅既然对“新证据”藏着掖着,白石也就先当作不知道,让那些“炮灰”去拖延下时间。
之后有了切实证据,再或是拨乱反正、或是锤死这个狡猾的犯人……
听过报告之后,白石也准备回公寓休息——虽然已经晚上十点,但白石并不准备在警署的休息室将就!
毕竟床太小也太破烂,白石不仅休息不好,而且很可能令那几张破宿舍床彻底“下岗”。
就在白石用反侦察的技巧,躲开两个在“埋伏”自己的记者时,忽然发现,还有另一个不是记者的人,好像也在等着自己……
往上翻了十几篇之后,白石忽然看到,屏幕上有两处“亮”了起来!
不是笔记本屏幕本身在“亮”,而是【搜证】能力带来的重点标注,只有白石能看到……
其他三人只看到,白石署长明明看起来只是连续在点“上一篇”,不过这时却忽然顿住,仔细看了起来。
发亮的两处,一处是分享的照片上的拉面,以及……发表日期!
【这家的拉面还是一样地好吃,季节限定浇头也棒极了。】
“糟糕了……检事厅那些蠢货,还把这种东西捂着不让我们知道!”白石这时直接损了检方一句,办公室里其他三人讪讪不敢接这茬。
不过藤这时还是好奇地问道:“署长,发现什么了吗?”
“看,这条分享……”白石说着给他们三个也看了一下。
“这个……有什么吗?”赤坂看了半天,也没发现有什么问题。
“拉面的……面码很多?”藤也只看出这个。
“嗯,面码很多,主要是……这个拉面我认识,是隔壁杯户町的小仓拉面店的招牌【阎魔大王拉面】。”
白石说着,在她的博客上,以“小仓”为关键字,搜索了一下——果然,这位博客女士,并不是第一次去小仓家。
眼看三人还是不明白,白石点开了另一篇提到“小仓拉面”、并且拍的照片是店铺门脸的博客,将笔记本转过去给三人看了起来,并且指着照片角落的告示……
“喏,看这里……写着的吧?因为拉面师傅只有店主一个人,所以每周二是休息的,再看刚刚的这篇……月日!”白石说着,又给他们看了看手机上的日历——周二!
“她根本不可能在月日,去小仓拉面店吃饭,所以她的博客发布时间并不严谨。”白石说出了结论。
老实说,因为白石的系统功能,并不会专门直接影响他的想法,所以在看到“照片上的拉面”还有“发布日期”亮起来的时候,白石也没有第一时间就发现问题。
不过有了这么明确的提示,白石想了一下,就发现这碗面看着眼熟,接着渐渐明白了“矛盾之处”!
其实或许刚刚看过的其他博客,也有类似的问题,只是因为无法和白石的记忆形成“矛盾点”,所以哪怕【搜证】等级很高,也不会被标注——小仓拉面被标注,是因为白石也去过几次,知道“周二休息”这件事。
“月日……小仓拉面……不愧是署长……”
一向不拍马屁的赤坂,这时也感慨了一句。
青木和藤同样愣住——这你都能立刻反应过来的吗?
“那就糟了……虽然这不能证明,这位博主的博客都是假的,但是……”青木这时支了下眼镜。
但是只要有假的,那么单纯博客就不能作为证据,除非该博主明确地记得,自己月日的博客,的确是当天所拍、不存在虚报,这才能算是切实的人证!
即便如此,证据的可信度也会下降,甚至……
“恐怕很难,都已经过了这么久,而且这位女士应该是自由职业者,每天都是吃喝玩乐,这类人的日期记忆,本来就比较模糊,如果她经常错乱时间地发博的话,自己应该也无法确定,究竟是不是当天,有厉害的律师在,她多半没法作证了。”藤这时分析道。
没错,必须做好的最糟准备是,连人证都算不上……() ()
厉害的律师,会利用庭上问询、追问,令证人不敢说出不确定的话!
这位女士一旦被质疑后心虚,会被完全呛回来。
“署长,要不要通知检事厅?”青木向白石请示道。
这个证人有巨大弱点,一旦被打个措手不及的话……
白石稍一犹豫之后便说道:“先不要,你们继续调查,最好能彻底证实或者证伪坪仓的不在场证明!”
青木和赤坂闻言还有些不解,不过藤似乎已经明白了白石的用意。
“你们调查的时候,注意不要泄露这位证人的事情……现在不仅我们在理论上并不知道她,被告律师也不知道,虽然有巨大的漏洞,但是……检方突然拿出来的话,至少能杀他个措手不及,争取到补充侦查的时间,距离开庭可就只有个小时了!”白石解释了一句。
如果没有这一证据,周五说不定就会直接被对方赢得无罪判决,补充侦查的时间都没有!
不过有这新证据的话,对方律师也不至于“一触即溃”,肯定还会争取补充调查的时间。
无论如何,不能在真相不明的情况下,被法庭终审判决……
“的确有必要争取时间,毕竟……一罪不二审,偏偏现在检事厅的舆论压力还很大。”藤从一开始,就明白了署长的意思。
一罪不二审,东岛国和米国学来的法律原则之一。
同一个罪行,在获得无罪判决,且未上诉、审理彻底结束的情况下,即便日后有新的重要证据,甚至哪怕被告直接跳脸说自己就是犯人……也不能再对其进行审理!
本质上这是为了防止执法者、或是有钱有势的原告滥权,利用优势地位无限制地骚扰被宣判无罪的被诉者,所以才确立的原则。
不过时至今日,哪怕是其发源地的西岛国、以及西岛国的诸多旧藩属国,也都已经相继打上了补丁——只要案件足够严重,并且发现了决定性的新证据……满足这两点的话,是可以发起再审的。
可是……
米国、东岛国,还毫无回旋余地地执行着这原则——无论什么情况,一旦终审宣判无罪,被告就再也不会被以这个罪行审判!
哪怕坪仓之后站出来,给大家看他杀人的现场录像,检事厅和法院也拿他没办法。
故而在真相不明的情况下,白石还是需要“缓兵之计”的,否则……这起案件本来就是被最高法院打回来的,而且以目前的舆论,检方一旦败诉,很可能会放弃上诉,那就真是万事皆休!
白石不是非得要定坪仓的罪,毕竟他也不清楚,坪仓是否有罪。
只是不想在没查清楚的情况下就彻底放过坪仓……
说到底都是白井和检事厅的错,如果白井不急着送检,或者检事厅发现漏洞、将送检打回补充侦查的话,现在时间就不会这么紧,更不会这么被动,连嫌犯和重要证人都无法问询!
检事厅既然对“新证据”藏着掖着,白石也就先当作不知道,让那些“炮灰”去拖延下时间。
之后有了切实证据,再或是拨乱反正、或是锤死这个狡猾的犯人……
听过报告之后,白石也准备回公寓休息——虽然已经晚上十点,但白石并不准备在警署的休息室将就!
毕竟床太小也太破烂,白石不仅休息不好,而且很可能令那几张破宿舍床彻底“下岗”。
就在白石用反侦察的技巧,躲开两个在“埋伏”自己的记者时,忽然发现,还有另一个不是记者的人,好像也在等着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