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寿十七年,立春。

    不知从何处而来的驿使身穿绿袍骑一匹汗血宝马在京都城大道上飞速疾行,急促的马蹄声叫周围的百姓纷纷让步。

    “是驿使,这又是出了啥事儿?”买肉的孔田一边盯着驿使远去的背影,一边示意闫有德给自己多剁点儿瘦肉。

    “保管不缺斤少两。”闫有德动作利索的把瘦肉打包好,叹了口气,道:“谁知道呢,左右和咱老百姓没关系,只要别再打仗就行了。”

    “确实,想想这天下也没太平几年,别打仗就是了,行,你继续忙吧,我回去给孩子做饭。”

    这边孔田接过肉,刚转身欲离开,隔壁卖凉皮的马闻安怒气冲冲地跑到闫有德案板前,手里拿着的擀面杖直戳戳指着闫有德面门:“我们家金元宝呢?”

    闫有德一脸震惊:“我怎么知道你家的狗在哪儿?”

    “呸!”马闻安猛地收起擀面杖,朝地上狠狠地吐了一口唾沫,语气恨极了闫有德:“你拿我当傻子吗,你天天用你家里这碎肉来勾引我们家金元宝,勾的金元宝跟丢魂儿似的成天往你这儿跑,这都五天了,金元宝还没回来,敢说不是你藏起来的?”

    他噼里啪啦说完,又扭身朝着熙熙攘攘的大街大声吆喝道:“大家都过来评评理啊。各位街坊邻居,谁人不晓得我家金元宝是一条多么机灵的狗,除了成天儿的往老闫家跑,从来不跟陌生人走。现如今都五天没回家了,肯定被老闫藏了去,说不定这会儿已经被他剥皮扒腹给剁成肉卖了!我可怜的金元宝啊……”

    自女帝平定战乱,中晋国立国至今不过十余载。而当今圣上陈书程乃是女帝独子,可登基也不过六载。

    前朝战乱时,为求活命人们到处忙于奔波,可如今好不容易有了安稳日子,又觉得这生活过的太过于平淡,跟白开水似的索然无味。这一瞧,居然有现成的热闹看,顿时都呼啦一下围了上去。

    闫有德的铺子瞬间就被围的水泄不通,周遭的议论声更是如同苍蝇声般惹人生厌。

    有的人看热闹不嫌事儿大:“呀,这前两天我买的那三两肉吃起来可是格外美味,该不是是金元宝的肉吧。”

    马闻安开始凄惨的哭着,使劲儿捶打着闫有德:“你怎么能杀我家金元宝啊,现如今我就在这里,你还不如把我也一并给杀了!”

    闫有德气得面红耳赤,一边挡着马闻安的捶打,一边粗声粗气的反驳看热闹的人:“你们污蔑人,我这里从来卖的都是猪肉,那狗肉骚味那么重,我怎么敢把狗肉往里掺和。”

    两人拉扯之间,马闻安手中的擀面杖不小心挥到了闫有德的额前,便有人兴奋道:“打得好!他宰了你家金元宝,就该打他给你家金元宝报仇!”

    “就是!就是!”一旁看热闹的百姓连声附和,每个人都跟打了鸡血似的,兴奋的就差手里的一捧瓜子花生了。

    这种在起言语冲突的情况下最是忌讳有人在一旁怂恿,一旦怂恿,简单的口头之争都可能被放大成为流血事件!

    马闻安正在气头上,又听见这种撺掇的话,心里头的底气生生足了八分,不再犹豫,手里拿着的擀面杖如雨点儿般劈头盖脸的朝闫有德身上招呼着。

    地方很小,闫有德来不及躲闪,身上便结结实实挨了几下。

    马闻安平时和面擀面练的就是这手上的功夫,再加上立春天热了起来,大家都换上了薄薄的春衫,闫有德为了剁肉方便更是只穿了一件薄薄的外衣,因此那擀面杖打在身上是很疼的。

    被旁人当猴围观的闫有德本来就没了面子,再加上马闻安手里不停朝他挥舞的擀面杖,怒火更甚,他头脑一热,竟是直接抄起案板上,被磨的锐利锃亮的剔骨刀,直直的就要对着马闻安的头劈下。

    这眼瞅情况不对,围观的百姓忍不住发出阵阵惊呼,其中有胆小的干脆紧紧蒙住了眼睛。

    “铮”

    一道刺耳的利器碰撞声响起,人们预想中的流血场面并未发生。一把长剑及时拦住了闫有德剔骨刀的去势。

    周围的百姓循声看去,只瞧见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女不知道从何处突然冒出来,如今正笔直的站在人群最前面。

    她的肌肤如雪,面上粉黛未施,一双水灵灵的桃花眼,眼尾微微吊起,带着几分不羁洒脱的气质。马尾在后脑勺处高高吊起,一身黑色衣袍,也勾勒出纤细的腰身,明明只是一个娇小美丽的女子,手中却握着一把带着杀气的长剑,颇有些肃杀的气势,如果能忽略少女嘴里塞着的鼓鼓囊囊的包子的话。

    一中年男子认出来她身上穿的官袍,惊呼道:“是六扇门!”

    六扇门这三个字一说出来,沉寂的人群就像是在沸腾的油锅中滴入了一滴水,瞬间炸开了锅。

    传闻道:六扇门,阎罗殿,一入大门命一线!

    马闻安像是见了救星一般,“扑通”一下跪在少女面前,哀求道:“求大人为草民做主啊,草民孤家寡人一个,金元宝虽是狗,却如同草民的亲人一般,我与它相依为命八九年,实在是不能忍受它就这样被人给杀了啊!”

    夏月殊有些头疼。她原本在对面的包子铺安静地吃着早餐,听见这边马闻安和闫有德起争执的时候,就顺便听了听,想来这纠纷该是京兆大理寺的事情,况且她在六扇门里一直算是个小喽啰,最不该主动招惹麻烦,也就没打算去管。只是后来事态越发严重,这才忍不住出了手。

    可惜她能拦住血案,但拦不住马闻安的下跪,马闻安那一跪太过于干脆结实,看得夏月殊忍不住倒吸一口冷气,隐隐觉得她自己的膝盖都在发痛。

    同时痛的还有她的脑袋,现如今受了马闻安这一跪,又如何能开口说去让他们去找京兆大理寺去报案。

    夏月殊咽下口中的包子,确信自己说话不会有饭渣喷出后,这才赶忙去扶跪在地上的马闻安:“你起来说话。”

    马闻安情急之下给夏月殊跪下,又见那似神仙的姑娘盯着自己好长时间不说话,心慢慢就凉了半截,但不晓得为什么,那漂亮姑娘突然看向四周,像是在确认了东西之后,才好心的将他给扶起来。

    那小姑娘看着柔弱,可力气却是大的很,马闻安不由自主的便顺着她的力道站了起来。

    闫有德一瞧,生怕夏月殊拉了偏架,虽然对方是个女儿家,但好歹是个六扇门的人,于是他也不甘示弱,上前一步拱手弓腰道:“大人明察,马闻安说我杀了他家的金元宝,简直就是信口雌黄,草民是被冤枉的啊!”

    说罢,闫有德悄悄抬头观察夏月殊的反应,只见这位大人目光冷淡地盯着他,说:“前朝在战乱时,先帝曾被一只狗救过性命,因此在建国后,女帝便下旨,命令任何百姓不准棒杀狗,亦不准啖食狗肉,违律者杖责五十。”

    话落,夏月殊停顿了片刻,看向闫有德认真道:“想来你不知道,在我们北方老家有这样一种说法,但凡是近期吃过狗肉的人,身上便会沾上狗的味道,旁边路过的狗只要经过这个人身边便会冲他狂叫。”

    “我叫人去随便牵一只狗过来,你有没有吃狗肉,这一试便知。如果你现在承认,我还可以去算你是主动招认此事,届时我会向衙役的大人建议从轻处罚。可如果你没吃,那金元宝只是被是你藏了起来,那你现在立刻去把它拿出来,这件事就当从未发生过,如何?”

    “当然了,如果你真的什么都没做过,就当我什么都没说。”

    恰逢午时三刻,闫有德只觉得那目光比太阳还要灼烈几分,仿佛被看透了一切般,让他的心思在光天化日之下彻底暴露,无所遁形。

    那姑娘微翘的唇角略带讥讽好似还在对他说:别装了,我什么都知道。

    一阵微风轻拂过,缓解了烈日带来的燥热,可闫有德的后背却生出了一层薄汗。

    对方分明不过是个小姑娘,可是她身上的气势却是不输他以往见过的任何官爷,而这压迫感十足的小姑娘还在一步步逼近:“如今烈日当空,我无意同你耗费时间,半炷香,半炷香一过,我便叫人去寻狗。”

    最后期限一出,闫有德便感受到他这辈子从未有过的急迫与压力,“认”,“不认”这两种回答在他脑海中翻来覆去的出现,细细密密的汗珠从他的额角缓慢滑落,带起细密的瘙痒。

    闫有德见过大理寺惩罚犯人,行刑的棍棒有成年男子手臂粗,落在身上会发出沉闷的声响,犯人的嘴里会被堵上了布发不出声响,但犯人挣扎的四肢与伤处洇出的血让他浑身颤栗,冷汗直出,若是杖责五十,他还能活着吗?

    恰在此时,偏有人高声喊道:“半炷香到了,我记得城东老王家有条狗,我去牵来!”

    随后一道身影如同风一般蹿了出去,见状,夏月殊轻叹了一口气,像是十分惋惜:“既然是这样……”

    “我认!”闫有德立马张口,他脑海里一片混乱,这句“我认”说出来他都不敢相信是从自己嘴里说出来的。

    可这两个字就是他说的,而且他还又重复了一遍:“我认!是我……吃了金元宝!”

    周围的人群猛然爆发出激烈的讨论声。

    承认了罪名,接下来的话就要容易许多,闫有德神情有些萎靡,方才与马闻安打斗的理直气壮全部消失:“我不是故意要杀了金元宝的,只是一时鬼迷心窍。”

    “前朝战乱的时候,我不过才几岁,家里连一丁点儿粮食也没有了,那个时候,全家人都要快被饿死了,恰好家里也养了只狗,和金元宝一样,是我从小养大的,可是那种情况下,人是比牲口重要的,于是父母亲狠心宰了它,把它炖到锅里头给吃了,里面没放盐巴,那肉的骚味也没去掉,但我依然觉得那是我这辈子吃过的最香的肉,可这么多年过去,我还是忘不了那个味道。”

    “所以不管我现在吃再多的猪肉,都没法替代小时候吃狗肉时,带给我的味道,以至于我猪肉吃的越多,就越发怀念那个味道,那天,我看见金元宝在门口啃骨头,一下子就想起来小时候被我吃掉的那只狗,我眼睛就盯着金元宝看,脑子里眼睛开始回味当初的味道,我好像被勾了魂,等再反应过来的时候,金元宝已经在锅里了。”

    听到这里,马闻安再也忍不住了,擀面杖一扔,如稚童般直接瘫坐在地上大哭:“我可怜的金元宝啊!”

    马闻安心中疼痛难忍,愤怒的抹去糊了满脸的鼻涕眼泪,哭着扑上去撕扯闫有德:“你的良心何在!金元宝也是你看着长大的,你怎么能把它杀了!还把他给吃了……”

    “吃了”这两个字一说出来,就好似有人在啃噬马闻安的心头肉一般。他甚至觉得呼吸不畅。

    夏月殊同情地拍了下马闻安的肩膀:“你们去京兆大理寺报案吧,至于他……这愿不愿意替他求情,全由你。”

    抬眼看了看日头,夏月殊心里有些着急,她本是要去城南疏通沟渠的,现在虽然还早,可却比约定的时间迟了许多,也不知道会不会被人举报投诉,她抬腿就准备离开,却被闫有德叫住。

    这么一会儿的功夫,闫有德就已经被马闻安揍得鼻青脸肿,看起来狼狈极了。可他脸上却是出奇的冷静,只是看着夏月殊:“大人好似从一开始就确定金元宝定是草民所害,不知大人是有何依据?”

    夏月殊急着赶路,因此语气加快:“因为从一开始马闻安纠缠你,说你杀了他家金元宝,有人怀疑从你切得半斤肉是金元宝的时候,你的第一反应却不是安抚住捶打你的马闻安说自己并未杀狗,而是先解释你的肉里并没有掺狗肉。”

    “当然,我可以理解为你是担心谣言祸了你家店铺的声誉,可你给的理由却是狗肉骚,没吃过狗肉的人是不知道狗肉是什么味道的,你既能说出狗肉很骚这句话,就证明你曾经吃过狗肉,不然不可能在第一时间就想起它的味道。但我的推断其实也是有问题的,毕竟你也有可能是很早之前吃过狗肉,然后一直没忘了这个味道,所以我后来就编造说我老家的说法来诈你。”

    “但是我今天运气不赖,你主动招认了。”夏月殊连珠带炮的说完,众人瞬间安静下来,紧接着便是鼓掌,使得整个街道上都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闫有德喃喃道:“竟然是这样……”

    见众人的注意力终于不在她身上后,夏月殊借机拔腿便跑,留下哭得嗓子都哑了的马闻安,和一群惊叹的围观群众。

    等围观的百姓都看足了热闹,满意的离开后,那辆被拦在外面的华贵马车才逐渐显露出来。

    赶车的人是个十八九岁左右的少年,身材虽消瘦但挺拔,一身深棕色衣裳,腰间配着把长剑,一看就是练家子。

    方才他被这人群堵住实在无法过去,这才停下围观这场闹剧。如今见人群终于疏散,通行也恢复了正常,刚要准备驱车继续前进,冷不丁从马车里传来一道男人的声音:“南风,查查这个夏月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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