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乔盛合死了。
得知这个消息时,邱凌正躺在太平洋的某个小岛上晒着太阳。
说来也是奇怪,明明精心谋划了这么久,她现在却没有任何感觉,像是小说大结局后大仇得报看淡一切的盲人一样。
可能因为她现在戴着墨镜吧。
一轮硕大的残阳垂在海面上,海风呼呼地往耳朵里灌。
视野内,海面广袤而辽阔,四周静得只有海浪翻涌的声音。
潮湿,炎热,困顿。
她取下墨镜,懒散地抬起眼皮,身边立即伸来一只手臂,递给她一杯酒。
两个金发碧眼的壮硕帅哥一左一右靠在她身侧,一个手里举着果盘,一个手里端着酒杯,上半身都未着寸缕。
他们不知道这个女人的身份,只知道她很有钱,非常有钱,且性格沉闷,十分神秘。
邱凌就着吸管喝了一口,拿起随手放在腿上的书继续翻阅,任由两人僵在一旁,全程没说一句话。
为了缓解气氛,安德鲁操着一口蹩脚的中文讨好,温声问道:“小姐,您在看什么书呢?”
“家庭、私有制和……”
邱凌说到一半,又觉得高估了这些金发蠢货的智商,于是换了个敷衍的回答:“恩格斯。”
“嘿,我知道他!”
一旁的肯特不满安德鲁先他一步开口,急忙抢过话头,天真烂漫地扬起了笑,露出八颗牙齿,自信接话。
“恩格斯!他是苏联人吧?”
邱凌:“?”
她从书本中惊讶地抬起头,近在咫尺的距离,她对上了一张标准蠢蛋的帅脸,忽然就明白了那些老男人的心理。
看着美丽的人装傻充愣,费尽心机讨好,因为自己的一个眼神而战战兢兢,确实能满足某种隐秘而变态的癖好。
被取悦到的邱凌勾勾唇角,叼起他指尖的樱桃,散漫地说:“不是,他老家河南驻马店的。”
湿润的空气拂过,眼角的伤疤微微泛着痒意,她不自觉地伸手摸了摸。
摘下了眼镜,那层万年不变的厚重刘海也已经被她剪去,露出了额头原本的模样。
光洁白皙的皮肤被丑陋的疤痕割裂开,像是一块摔碎的璞玉,或者白墙上的蛛网。
分支、缠绕,一直延伸到眼角。
平和素净的一张脸,因为疤痕的存在,看起来莫名有几分瘆人。
这位神秘富豪,必定有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说不定手上还沾有几条人命。
安德鲁暗自作出判断,更加卖力地讨好了起来。
邱凌是他自绅士培训班毕业以来,傍上的第一个富婆。
回忆起教导的内容,他知道这种女人不会轻易打开心防,且常年过着压抑孤独的生活,所以更偏向于风趣幽默又不失体贴的男性,期待有人能打开心结,走进她的内心。
很明显,眼前这个女人的心结,就是这块疤。
戳人痛处,再予以理解。
此招虽险,胜算却大。
秉持着搏一搏单车变摩托的精神,安德鲁指了指她的疤痕,打趣道:“哈利波特?伏地魔袭击了你的家人吗?”
邱凌斜睨他一眼,对他的小心思看破不说破,远眺着逐渐下沉的夕阳,回以沉默。
波光粼粼的水面反射着刺眼的光线,割裂成的金色小块投影在视网膜上。
邱凌不适应地闭了闭眼睛,沉淀着金粉的蓝色在眼睑内流动,在酒精的作用下一阵晕眩,让她有些想吐。
“蠢货,我是基督山伯爵。”
—
邱凌很讨厌冬天。
当她还叫乔若的时候就很讨厌。
其实关于童年,她能回忆起的片段不多。
她的家似乎很大,父亲不常回来,而母亲总是在哭泣,讨人厌的哥哥很爱吱哇乱叫地撒泼。
但无论从哪一段记忆开始回放,最后的画面,总是会定格在乔盛合的眼睛上。
那双在雪夜里的充血的眼睛。
男人像是某种发狂的野生动物,鼻翼因兴奋而收缩张合,喷出的气体在冬夜里迅速凝结成白雾。
他手里举着一块石头,画面一帧一帧,慢动作般逐渐在她瞳孔中放大。
下一秒,额角传来剧痛,有什么黏腻的液体顺着皮肤流下。
乔盛合的脸颊上溅到了血珠,他抬手一抹,挥开了自己伸向他的手掌。
眼皮脱力,世界黑暗一片,头顶上方传来李娆颤抖的声音。
“盛合,我、我们真要这么做吗?我害怕……”
“妈的,做都做了,磨磨唧唧的干什么,你不也嫌她烦吗。”
乔盛合唾了口唾沫,拖着她的双腿吭哧吭哧来到了悬崖边,嘴里仍在念叨个不停。
“当初要不是发现得晚,这孩子早就打掉了,乔若这条命都是老子给的,她还得感谢咱们让她享受了几年的富贵生活。”
冷冽的风刮过头皮,头发被地上的灌木扯下几缕,疼痛和刺骨的冷意让她的神志短暂清醒了些许。
眼皮勉强撑开一条细缝,她看到李娆裹紧了身上的大衣,东张西望地环顾一圈,然后踩着高跟鞋来到她面前,眼底闪起怜悯而残忍的神色。
李娆想用手拂去她脸上的脏污和血迹,刚伸出去不到半寸便僵住了,似是嫌弃她太脏,将手缩了回去,转而开始温声和她说话。
“小若啊,不要怪爸爸妈妈,我们这也是没办法,等你下去了,我们保证每年都来看你,给你烧纸钱。”
李娆的语气变得虔诚起来,甚至闭上眼摩挲着手串,对着天空许愿:
“小若啊,你一定要保佑我们乔家顺顺利利,平平安安,就当是报答我把你带到这个世界上的恩情了……”
“行了,真他妈碍事,”乔盛合沉着脸一把将李娆掀开,“絮絮叨叨啰啰嗦嗦的,抓紧时间办正事。”
被推下悬崖的前一秒,她只来得及抓住李娆的珍珠耳环。
旋即,巨大的失重感伴随着李娆刺耳的尖叫将她包裹。
飞速下坠中,只能听到颅内持续不断的尖锐嗡鸣声。
幸运的是,她被树枝挂住了,面前还有个可以挡风的小山洞,走势一路向上,顺着一小截土坡往上爬,就能回到她坠崖的那片森林。
在肾上腺素作用下,她似乎感受不到额头上的伤,手脚并用地爬出了地面。
漆黑一片的森林里,她只看到了乔盛合和李娆扬长而去的车尾灯。
然后,她就被路过的邱父邱母捡了回去。
一开始她就发现了不对劲,因为邱父邱母的车里载了好几个和她年龄相仿的小孩,个个都灰头土脸的,像是拉着一车病怏怏的牲畜。
有个男孩似乎很难受,脸上泛着不正常的潮红,病得连呼吸的力气都没有。
可邱父邱母却对此视若无睹,任由他自生自灭。
虽然害怕再遇到什么意外,可她更害怕乔盛合会回到这里寻找自己的尸体,确认她是否真的死亡。
权衡之下,她决定先去邱家躲几天看看情况,时刻注意着林子里的动静。
村子里的消息十分灵通,很快,乔家带了一大批人开始大肆寻找自己的下落,人人都在讨论那个失踪的小女儿。
有时她被指使着去洗衣服时,就能隔着一条小河远远望见林子里有红蓝两色的灯在不断闪烁。
然后某天,邱父邱母鬼鬼祟祟带走了那个病重的男孩,乔家宣称找到了自己的尸体,一切重归平静。
拐来的孩子也陆陆续续地被人接走,只有她因为脸上的疤没有人要,干活又麻利,被留了下来,变成了邱家小妹。
之后的日子也没什么特别的,无非就是虐待和打骂。
外面风声紧,邱家夫妻原本就是因为躲避追查而逃回了村子,过了几年安生日子后,又开始蠢蠢欲动起来,商量着下一站的计划。
邱凌听在耳朵里,在两人出发的前一晚,一把火烧掉了房子,将睡梦中的邱父邱母送去见了阎王。
到这时她才发现,自己或许有些不正常。
哪怕做了这些事,她好像也没什么心理负担。
不过她也很擅长安慰自己。
人贩子本来就该死,不是吗?
后来邱凌带着钱一路辗转,被好心人送进了福利院,直到福利院倒闭,她高中辍学去打工,才再一次回到了京市。
那一年,乔缨十岁,被乔家收养的传闻沸沸扬扬。
邱凌凭借着记忆,去乔家附近的几户人家里应聘保姆,偷偷打听着消息,伺机而动。
很快,收养乔缨还不到一年,李娆因为精神问题被乔家父子俩送进了精神病院,邱凌便也辞去了保姆的工作,去当了李娆的护工。
苍天有眼,李娆得了癌症,虽然只是初期。
她仍然总是在哭泣,在邱凌三两句的挑拨和诱导下愈发疯魔,以为自己是什么虐文女主角,被病痛折磨得不成人形。
而邱凌和乔缨的相识,则纯属意外。
自打李娆进了精神病院,只有乔缨来探望过几次,还撞见了自己折磨李娆的现场。
邱凌张皇失措地想要解释,可乔缨只是盯着她额头上的疤,意味深长地笑了笑。
“没关系,她过得越惨,我就越高兴。”
乔缨弯下头,附在她耳边,轻轻巧巧地说:“咱们,有仇报仇,有冤报冤啊。”
邱凌直到现在都不确定,乔缨是不是发现了自己的身份,但她能肯定的是,她们是一类人。
乔缨或许没自己那么坏,道德底线或许比她高,但也绝对不是什么善茬。
后来的事变得很容易,在乔缨有意无意的暗示下,乔俞诚让她当了助理。
而她也在暗地里默默替乔缨做了一些事,二人一直维持着微妙且平衡的关系。
哪怕从未有过交流,她们却对彼此的目的心知肚明。
关于那场大火,也是她蓄谋已久的结果。
汽油是她买的,而乔缨在别墅里放的火根本就不足以造成那么大的伤害。
事实上,在乔缨点燃杂物间时,邱凌也正拿着汽油走向书房。
这份不约而同的默契,将乔家父子送进了地狱。
其实她大可以选择用更加磊落正当的方法来报仇,但那太过麻烦,也未必有效。
她不需要忏悔,更不需要正义,乔家人在乎什么,那她就把什么夺走。
李娆需要爱和关注,乔盛合贪财惜命,乔俞诚重名重利。
到最后,谁都没得到自己想要的。
对邱凌而言,这就是最大的Happy ending。
“你们说,我这样的人,是不是挺可怕挺恶心的?”
邱凌摇晃着红酒杯,再度摸了摸额头的伤疤。
落日完全沉入了海平面,最后一丝光亮消失前,海岸线上的灯光骤然亮起,照亮了她此刻溢满愉悦的眼睛。
两个金发蠢货对视一眼,磕磕巴巴地理解着这个故事,被惊得有些说不出话。
一片沉默中,肯特咽了下口水,战战兢兢地答:
“谁说这人恶心的,这人可太棒了!”
得知这个消息时,邱凌正躺在太平洋的某个小岛上晒着太阳。
说来也是奇怪,明明精心谋划了这么久,她现在却没有任何感觉,像是小说大结局后大仇得报看淡一切的盲人一样。
可能因为她现在戴着墨镜吧。
一轮硕大的残阳垂在海面上,海风呼呼地往耳朵里灌。
视野内,海面广袤而辽阔,四周静得只有海浪翻涌的声音。
潮湿,炎热,困顿。
她取下墨镜,懒散地抬起眼皮,身边立即伸来一只手臂,递给她一杯酒。
两个金发碧眼的壮硕帅哥一左一右靠在她身侧,一个手里举着果盘,一个手里端着酒杯,上半身都未着寸缕。
他们不知道这个女人的身份,只知道她很有钱,非常有钱,且性格沉闷,十分神秘。
邱凌就着吸管喝了一口,拿起随手放在腿上的书继续翻阅,任由两人僵在一旁,全程没说一句话。
为了缓解气氛,安德鲁操着一口蹩脚的中文讨好,温声问道:“小姐,您在看什么书呢?”
“家庭、私有制和……”
邱凌说到一半,又觉得高估了这些金发蠢货的智商,于是换了个敷衍的回答:“恩格斯。”
“嘿,我知道他!”
一旁的肯特不满安德鲁先他一步开口,急忙抢过话头,天真烂漫地扬起了笑,露出八颗牙齿,自信接话。
“恩格斯!他是苏联人吧?”
邱凌:“?”
她从书本中惊讶地抬起头,近在咫尺的距离,她对上了一张标准蠢蛋的帅脸,忽然就明白了那些老男人的心理。
看着美丽的人装傻充愣,费尽心机讨好,因为自己的一个眼神而战战兢兢,确实能满足某种隐秘而变态的癖好。
被取悦到的邱凌勾勾唇角,叼起他指尖的樱桃,散漫地说:“不是,他老家河南驻马店的。”
湿润的空气拂过,眼角的伤疤微微泛着痒意,她不自觉地伸手摸了摸。
摘下了眼镜,那层万年不变的厚重刘海也已经被她剪去,露出了额头原本的模样。
光洁白皙的皮肤被丑陋的疤痕割裂开,像是一块摔碎的璞玉,或者白墙上的蛛网。
分支、缠绕,一直延伸到眼角。
平和素净的一张脸,因为疤痕的存在,看起来莫名有几分瘆人。
这位神秘富豪,必定有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说不定手上还沾有几条人命。
安德鲁暗自作出判断,更加卖力地讨好了起来。
邱凌是他自绅士培训班毕业以来,傍上的第一个富婆。
回忆起教导的内容,他知道这种女人不会轻易打开心防,且常年过着压抑孤独的生活,所以更偏向于风趣幽默又不失体贴的男性,期待有人能打开心结,走进她的内心。
很明显,眼前这个女人的心结,就是这块疤。
戳人痛处,再予以理解。
此招虽险,胜算却大。
秉持着搏一搏单车变摩托的精神,安德鲁指了指她的疤痕,打趣道:“哈利波特?伏地魔袭击了你的家人吗?”
邱凌斜睨他一眼,对他的小心思看破不说破,远眺着逐渐下沉的夕阳,回以沉默。
波光粼粼的水面反射着刺眼的光线,割裂成的金色小块投影在视网膜上。
邱凌不适应地闭了闭眼睛,沉淀着金粉的蓝色在眼睑内流动,在酒精的作用下一阵晕眩,让她有些想吐。
“蠢货,我是基督山伯爵。”
—
邱凌很讨厌冬天。
当她还叫乔若的时候就很讨厌。
其实关于童年,她能回忆起的片段不多。
她的家似乎很大,父亲不常回来,而母亲总是在哭泣,讨人厌的哥哥很爱吱哇乱叫地撒泼。
但无论从哪一段记忆开始回放,最后的画面,总是会定格在乔盛合的眼睛上。
那双在雪夜里的充血的眼睛。
男人像是某种发狂的野生动物,鼻翼因兴奋而收缩张合,喷出的气体在冬夜里迅速凝结成白雾。
他手里举着一块石头,画面一帧一帧,慢动作般逐渐在她瞳孔中放大。
下一秒,额角传来剧痛,有什么黏腻的液体顺着皮肤流下。
乔盛合的脸颊上溅到了血珠,他抬手一抹,挥开了自己伸向他的手掌。
眼皮脱力,世界黑暗一片,头顶上方传来李娆颤抖的声音。
“盛合,我、我们真要这么做吗?我害怕……”
“妈的,做都做了,磨磨唧唧的干什么,你不也嫌她烦吗。”
乔盛合唾了口唾沫,拖着她的双腿吭哧吭哧来到了悬崖边,嘴里仍在念叨个不停。
“当初要不是发现得晚,这孩子早就打掉了,乔若这条命都是老子给的,她还得感谢咱们让她享受了几年的富贵生活。”
冷冽的风刮过头皮,头发被地上的灌木扯下几缕,疼痛和刺骨的冷意让她的神志短暂清醒了些许。
眼皮勉强撑开一条细缝,她看到李娆裹紧了身上的大衣,东张西望地环顾一圈,然后踩着高跟鞋来到她面前,眼底闪起怜悯而残忍的神色。
李娆想用手拂去她脸上的脏污和血迹,刚伸出去不到半寸便僵住了,似是嫌弃她太脏,将手缩了回去,转而开始温声和她说话。
“小若啊,不要怪爸爸妈妈,我们这也是没办法,等你下去了,我们保证每年都来看你,给你烧纸钱。”
李娆的语气变得虔诚起来,甚至闭上眼摩挲着手串,对着天空许愿:
“小若啊,你一定要保佑我们乔家顺顺利利,平平安安,就当是报答我把你带到这个世界上的恩情了……”
“行了,真他妈碍事,”乔盛合沉着脸一把将李娆掀开,“絮絮叨叨啰啰嗦嗦的,抓紧时间办正事。”
被推下悬崖的前一秒,她只来得及抓住李娆的珍珠耳环。
旋即,巨大的失重感伴随着李娆刺耳的尖叫将她包裹。
飞速下坠中,只能听到颅内持续不断的尖锐嗡鸣声。
幸运的是,她被树枝挂住了,面前还有个可以挡风的小山洞,走势一路向上,顺着一小截土坡往上爬,就能回到她坠崖的那片森林。
在肾上腺素作用下,她似乎感受不到额头上的伤,手脚并用地爬出了地面。
漆黑一片的森林里,她只看到了乔盛合和李娆扬长而去的车尾灯。
然后,她就被路过的邱父邱母捡了回去。
一开始她就发现了不对劲,因为邱父邱母的车里载了好几个和她年龄相仿的小孩,个个都灰头土脸的,像是拉着一车病怏怏的牲畜。
有个男孩似乎很难受,脸上泛着不正常的潮红,病得连呼吸的力气都没有。
可邱父邱母却对此视若无睹,任由他自生自灭。
虽然害怕再遇到什么意外,可她更害怕乔盛合会回到这里寻找自己的尸体,确认她是否真的死亡。
权衡之下,她决定先去邱家躲几天看看情况,时刻注意着林子里的动静。
村子里的消息十分灵通,很快,乔家带了一大批人开始大肆寻找自己的下落,人人都在讨论那个失踪的小女儿。
有时她被指使着去洗衣服时,就能隔着一条小河远远望见林子里有红蓝两色的灯在不断闪烁。
然后某天,邱父邱母鬼鬼祟祟带走了那个病重的男孩,乔家宣称找到了自己的尸体,一切重归平静。
拐来的孩子也陆陆续续地被人接走,只有她因为脸上的疤没有人要,干活又麻利,被留了下来,变成了邱家小妹。
之后的日子也没什么特别的,无非就是虐待和打骂。
外面风声紧,邱家夫妻原本就是因为躲避追查而逃回了村子,过了几年安生日子后,又开始蠢蠢欲动起来,商量着下一站的计划。
邱凌听在耳朵里,在两人出发的前一晚,一把火烧掉了房子,将睡梦中的邱父邱母送去见了阎王。
到这时她才发现,自己或许有些不正常。
哪怕做了这些事,她好像也没什么心理负担。
不过她也很擅长安慰自己。
人贩子本来就该死,不是吗?
后来邱凌带着钱一路辗转,被好心人送进了福利院,直到福利院倒闭,她高中辍学去打工,才再一次回到了京市。
那一年,乔缨十岁,被乔家收养的传闻沸沸扬扬。
邱凌凭借着记忆,去乔家附近的几户人家里应聘保姆,偷偷打听着消息,伺机而动。
很快,收养乔缨还不到一年,李娆因为精神问题被乔家父子俩送进了精神病院,邱凌便也辞去了保姆的工作,去当了李娆的护工。
苍天有眼,李娆得了癌症,虽然只是初期。
她仍然总是在哭泣,在邱凌三两句的挑拨和诱导下愈发疯魔,以为自己是什么虐文女主角,被病痛折磨得不成人形。
而邱凌和乔缨的相识,则纯属意外。
自打李娆进了精神病院,只有乔缨来探望过几次,还撞见了自己折磨李娆的现场。
邱凌张皇失措地想要解释,可乔缨只是盯着她额头上的疤,意味深长地笑了笑。
“没关系,她过得越惨,我就越高兴。”
乔缨弯下头,附在她耳边,轻轻巧巧地说:“咱们,有仇报仇,有冤报冤啊。”
邱凌直到现在都不确定,乔缨是不是发现了自己的身份,但她能肯定的是,她们是一类人。
乔缨或许没自己那么坏,道德底线或许比她高,但也绝对不是什么善茬。
后来的事变得很容易,在乔缨有意无意的暗示下,乔俞诚让她当了助理。
而她也在暗地里默默替乔缨做了一些事,二人一直维持着微妙且平衡的关系。
哪怕从未有过交流,她们却对彼此的目的心知肚明。
关于那场大火,也是她蓄谋已久的结果。
汽油是她买的,而乔缨在别墅里放的火根本就不足以造成那么大的伤害。
事实上,在乔缨点燃杂物间时,邱凌也正拿着汽油走向书房。
这份不约而同的默契,将乔家父子送进了地狱。
其实她大可以选择用更加磊落正当的方法来报仇,但那太过麻烦,也未必有效。
她不需要忏悔,更不需要正义,乔家人在乎什么,那她就把什么夺走。
李娆需要爱和关注,乔盛合贪财惜命,乔俞诚重名重利。
到最后,谁都没得到自己想要的。
对邱凌而言,这就是最大的Happy ending。
“你们说,我这样的人,是不是挺可怕挺恶心的?”
邱凌摇晃着红酒杯,再度摸了摸额头的伤疤。
落日完全沉入了海平面,最后一丝光亮消失前,海岸线上的灯光骤然亮起,照亮了她此刻溢满愉悦的眼睛。
两个金发蠢货对视一眼,磕磕巴巴地理解着这个故事,被惊得有些说不出话。
一片沉默中,肯特咽了下口水,战战兢兢地答:
“谁说这人恶心的,这人可太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