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致一到底是忍不住问了问邓邓,她到底什么来头。

    沈初和他相似,都是靠短视频火起来的,只不过沈初是摄影师,专门录制自己拍照的视频,预约拍照的人爆满,更是不少明星演员都来找她拍,两人也是因为合作认识的。

    邓邓说,沈初这人最大的优点就是仗义,放到古代也是妥妥的侠女,做事洒脱干脆,一点也不拖泥带水。

    江致一低头倒酒,装作十分不在意一般:“刚才唱歌那个是她男朋友?”

    邓邓顿时笑了:“你一个圈里的人你都看不懂?那哪是男朋友,那是姐妹!”

    不知怎的,那酒被他倒的溢了出来,人却是笑着的,对着邓邓举起酒杯,语调明显上扬了:“敬你。”

    那满满一杯被他一饮而尽,随即目光就寻了过去,可是沈初却根本不在房间,江致一拿着酒杯起身找了起来,生怕因为暗错看了。

    总不能唱完歌,敬完酒,人就走了吧。

    可在包间里转了一圈,江致一确实没有看到人,刚刚走到门口,门便开了,沈初走了进来,看了他一眼,嘴角浅浅弧度,若有似无的蹭了下他的胳膊,便走了进去,江致一看着她的背影,只见沈初身后的裙子有点不对劲,她刚刚应该是去的卫生间,裙子的一角翘了起来。

    正欲上前,一个男孩站起来敬她酒,明明音乐声音不大,他却偏偏要凑到沈初的耳旁与她说话,江致一知道这种局喝到最后,总要带一个人走的,她今天唱过歌,长得又好看,必然是大多数人的目标,想到这不觉得脸红了些,自己不就是那个图谋不轨的人,装什么正经。

    江致一到底还是没忍住,直接走到沈初的背后,一手举着酒杯,另一只手悄悄帮她拽了出来。

    从裙子落下那刻,沈初也知道发生了什么,她甚至能感觉到他身材很好,靠着自己的肌肤触感硬硬的,紧紧的,沈初突然来了点兴趣,想亲手摸摸,到底是不是。

    但或许也是在这一刻沈初也确定自己心中的答案,那天在巷子里的人是他,那天虽看不清脸,但这身体的体温,她却是记得的。

    沈初转头就碰上了江致一的目光,这一次他的目光带着侵略性,似是只能容下她一个人。

    沈初再次和江致一碰杯:“谢谢一一”。

    江致一更加确定,她就是故意的。

    可她谢过之后,就又去和别人一起喝酒聊天,完全忽视了他一般,她偶尔笑得很恣意,明亮亮的,却不是对着他,江致一从包间闪了出去。

    酒过三巡,沈初也有了些醉意,微微扫过包间,他已经不在了,沈初自嘲笑笑,她就是个别扭的主,便也决定出去抽根烟。

    沈初刚走到走廊窗台边,烟还没点上,便和江致一不期而遇。

    原来他还没走。

    沈初看着他嘴里叼着的烟星忽明忽暗,袅袅绕绕,倒不像是个唱歌的,走廊光亮了些,沈初更加确定,他身材的确很好,不自觉地就上前一步,也不着急点烟了,两人目光相撞,谁也不说话,江致一端凝着她,将烟熄灭了,掏出打火机递给了她。

    沈初伸手去拿,本只将打火机拿过来便好,可沈初故意用指尖去他碰的手,只轻轻一触,江致一的目光却变了,心如池水,荡起阵阵涟漪。

    沈初看他目光如炬,只觉得有些好笑,拿了打火机便要逃,可只一瞬,他的气息就压了上来,他的手抓着她的手腕,沈初能感受到他身体的重量。

    江致一再次闻到了熟悉的味道,沈初笑盈盈地看他“是Juliette has a gun青梨狂想。”

    是香水的品牌,原来真的是青梨,只是配上狂想后,不由得让他多想,他灼热的呼吸拂过她的脸颊到达耳畔,轻轻开口:“我忍了一晚上了。”

    他个子很高,沈初微微仰起头,那唇就贴着他的耳朵:“我也是。”

    似是得到了肯定的回答,一瞬间,吻便落了下来,长驱直入,感受着唇齿间的触感和温度,沈初也没闲着,手上恣意,越来越觉得他这白衬衫有些碍事,可这样的动作对江致一来讲更是致命,他手掌扣着她的头,清歌发妙曲,乐正奏笙竽,曜灵忽西迈,炎烛继望舒。

    两人进了江致一的家,门刚刚一关,还未开灯,沈初再也不矜持,她的呼吸像蝴蝶一样萦绕在他的颈间,吻再次落了下来,江致一侧颈上的青筋都露了出来。

    沈初能感受到他的攻击性,但他却舍不得伤害她,可沈初却喜欢占有欲,江致一却突然惩罚性的停了下来,刘海垂下来一下一下扫着她的眼睛,沈初有些着急。

    江致一倒是不急:“叫我什么?”

    沈初:“一一。”

    一一就一下。

    “好啊,那我就数数,江致一到底有几画。”

    她也不急,开始在他身上写字,一笔一画,刚刚写到致,江致一突然觉得惩罚的好像是自己,一只手将她的手捉了去,定在头顶上方,让她再也动弹不得。

    他将她抱在怀里,她的脸就埋在他的颈窝,江致一温柔的摸了摸她的头发。

    刚刚是真的。

    江致一今晚心情很差,他本是为了演唱会回来的,但到底是要回家里看看,只是妈妈已经不在了,父亲也有了新的家庭,一年也许就见上这么一次,父子俩又大吵了一架。

    父亲从不曾同意让他去当歌手,但他不听,这一次老生常谈让他回家,他还是不愿意,气得父亲一杯茶就那么泼在了他的脸上,继母过来安慰他,他嫌弃的狠,开车回到了自己的公寓,可公寓里太静了,就连想喝杯酒,都只有杯子碰撞出来的声音,他不喜欢这个声音,太过于刺耳。

    家已经不是家,父亲也不再是自己的父亲,他突然有些害怕孤独,便联系了邓邓去了恺纯,看着身边聚集的人,好像自己终于不是一个人了,但酒却是越喝越清醒的,人再多他也终归是一个人,终归要回到自己空荡荡的公寓里。

    可现在不是了,身边人儿滚烫的体温挨着他,让他根本舍不得放开她,她突然又笑了出来,是灿烂的。

    沈初抬起头亮晶晶的眼睛看着他:“痒”。

    江致一看着她乖乖的样子,忍不住又朝她唇上吻了过去,一只胳膊撑起身体,沈初却趁机将胳膊伸到他撑起来的空隙中,两只胳膊满满的环抱住他。

    沈初:“别急,我一直在呢。”

    沈初的声音是温柔的,可这话传到江致一的耳朵里,却是坚定的,一直传到他心底。

    她累坏了,江致一抱着她,宽大的床上,两个身体却只占据一个人的位置,房间里连掉根针的声音都听得见,江致一却觉得一点也不孤独,他不是一个人了。

    “那天遇到了粉丝才躲起来的,不是恩将仇报。”江致一解释那晚的情况,她那天明显还是吓着了,否则也不会跑的那么快。

    “我猜到了。”沈初轻轻答“我今天也不会给你拍照录音,更不会曝光你的。”

    江致一低笑“我知道。”

    他没说猜这个字,他是信任她的,更何况今夜本就是他先主动的,就算人家姑娘曝光他,也是他咎由自取,做了的事情就得认,这是母亲离开前告诉他的最后一件事。

    只是这承诺好似只有夜里奏效,天一亮,沈初就已经不见了,江致一这才发现,两个人连个联系方式都没留,若不是他看到她掉在床上的发夹,仿佛昨晚是假的。

    其实沈初走的时候,她忍不住多看了两眼身旁的男人,确实是好看的。

    沈初承认,从他看着自己那一刻起,她就开始图谋不轨了,她就是故意的,可是她一向别扭,别人都是追在喜欢的人身后,她却只想给出信号,让对方懂她的弦外之音,她希望对方能比她更主动,江致一就很聪明。

    可她也懂这城市的规则,更清楚他身份的不一般,不再奢求太多。

    沈初这天还有拍摄,即便是昨夜喝了许多,今天却依然精神抖擞,连点宿醉的意思都没有,一直从早拍到晚。

    女摄影师的路要比男摄影师难走的多,沈初一开始不是没想过去剧组里做摄影,可是入行时不仅要的都是男助理,还要再羞辱她一番:

    “你这么瘦能扛得动机器吗?”

    “我们一天至少拍13个小时你根本顶不住”

    “我教教男徒弟人家说我敬业,我教你,传出去我名声不要了?小姑娘赶紧走吧。”

    剧组摄影师这条路没走通,只能走平面,可行业歧视依然存在,风光、婚庆、活动、商业、时尚、静物都是男性主导,最后留给女摄影师的还剩下写真肖像,源自于大部分喜欢拍照片还是女孩子,有时候面对男摄影师总会放不开,女摄影师更温柔,给情绪价值,也更容易发现女孩子的美,这才让她挤进去一条赛道,也算是赶上了自媒体的时代,才得以有一些知名度。

    其实行业歧视哪是歧视女摄影师,是歧视女性罢了。

    能站到你面前的女性工作者,往往付出了更多的努力。

    沈初虽然爱钱,但她也敬业,恨不得时时刻刻都在工作,助理阿珂常常劝她不要那么拼命,可她说她喜欢钱,她要用生命里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来赚钱。

    可阿珂不懂的是,她赚了钱又不花,不像其他女孩一样买化妆品,买名牌包包,她永远一身工作服一样,扛着机器就走。

    沈初说她最喜欢的事情就是数银行里的数字,多一块她就高兴一分。

    阿珂不解,在一旁给她剪拍摄花絮,沈初听着配乐突然一愣,正是邓邓那天唱的那首。

    沈初:“换一首。”

    阿珂:“为什么!这可是最近最火的,江致一的歌!他今晚开演唱会,我票都没有抢到。”

    也巧,手机突然来了消息,邓邓邀请她去看江致一的演唱会,沈初转念一想把机会送给了阿珂。

    阿珂激动的将她抱起转了几圈,就差在她脸上亲了一口被她阻止,承诺会给她当一辈子的助理,当牛做马。

    一晚上沈初的手机就没停过,阿珂不停的给她发着江致一的演唱会视频,本不想理会,却看见一张封面图,他依旧穿着白衬衫,只是汗水已经浸湿了衣服,衬衫粘在他身上,隐隐预约的露出腹肌,沈初到底还是按了播放。

    和她印象里的他不同,舞台上的他热血、蓬勃,少年气更足,仿佛整个舞台都尽在他的掌握之中,就连床上也是,他投入百分百的精力。

    他是真正的天之骄子,沈初觉得,此生不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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