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丑之夜18
提姆没有穿他标志性的深蓝色西装,而是通体灰色西装,内搭正红色衬衫,配明黄色领带,仿佛一个可以随时在去聚光灯下演讲的精英社畜。
尽管期待今晚能坐蝙蝠车回韦恩庄园,但看见那条留言时,他也没有太失望。
……好吧,可能有一点点遗憾。
但他能收拾好心情。
在他走进地下停车场,准备开车回德雷克家宅时,他的私人手机开始震动起来。
提姆左手小拇指勾出裤兜里手机,偏头耳朵压在手机屏幕上,右手开车门,顺势坐进驾驶位。
“……喂?阿福?”
“小松饼?好。”
“我很期待。”
提姆略带疑惑地挂掉了电话,低头给继母达娜·温特斯*发了今晚不回家的短信。
尽管阿福做得小松饼确实美味一绝,但好像也没有到专门找他回家品尝阿福尝试新做口味的程度。
所以……其实是布鲁斯要找他?
提姆放下手机,右手扭动车钥匙,车子发出低沉的声音,微亮的灯光流淌在银灰色的车盖上。
他直视前方,开始专心致志地开车,后视镜反射出他上扬的嘴角。
回家也好。
-
提姆后悔自己提前下来去蝙蝠洞找阿福。
上次这种尴尬还是提姆无意在蝙蝠洞里撞见了蝙蝠侠对着一张合照默默发怔。
蝙蝠侠和一个罗宾。
尽管提姆没有看得太仔细——蝙蝠侠很快发现了他——但提姆清楚合照里的另一个人是谁。
已失踪的前罗宾,也是布鲁斯·韦恩的前养子:杰森·陶德(Jason Todd)。
当时他们俩谁也没说话。
提姆某种意义上很敏锐,蝙蝠侠是一个失去孩子的父亲,更是有着坚硬外壳的蝙蝠侠。
苍白的安慰不一定适用于蝙蝠侠,沉默也许才是最好的答复。
何况他以什么立场呢?以一个才开始接受训练的准罗宾的立场吗?
时机很重要。即使怀抱好心,在错误的时间说正确的话也不一定有好的结果。提姆很早就领悟了这一点。
提姆这次也是一样,在错误的时机,他选择保持沉默。
他没有选择当场走人,慌慌忙忙地逃到楼上去,而是沉默地拿起另一个医疗镊子,沾染酒精,默默清创蝙蝠侠的伤口,再涂上蝙蝠特制烧伤膏药,与阿福默契分工,完美地融入现场,好像他一开始就在这里。
如果迪克在场,他也许比我更擅长,更有资格应付这种场面?提姆心想。
-
提姆还记得他以新罗宾的身份,在布鲁斯的引荐下,与已经单飞成为“夜翼”的迪克正式接触的场景,那是一段柔软明亮的记忆。
提姆很早之前就认识迪克,那时他是迪克所在马戏团的粉丝,着迷于“飞翔的格雷森”一家的神奇表演。
其中,有一个身段柔软、笑容明亮的青年杂技技巧尤其出色,能在空中做连续4个后空翻,轻盈得仿佛一只空中盘旋的白鸽。
当时还是小孩子的提姆,相当喜欢这位青年的表演,鼓起勇气去找他要了一张“飞翔的格雷森”一家的合照。
那时,提姆未曾想过合照中笑容阳光幸福的青年后来会选择成为罗宾。
在迪克在成为罗宾之后,在某次电视直播里重现了奇迹般“连续4个后空翻”,资深粉丝提姆迅速扒掉了迪克的罗宾马甲,连带着蝙蝠侠作为监护人的马甲一起掉了。
这点他伪装得很好,没让迪克提前知道。因此当时的迪克并不清楚自己是怀着一种相当……复杂的心情见迪克。
既有粉丝见偶像的强行压下来的兴奋,又有不清楚自己是否被接受的担忧。
提姆纠结了足足10分钟自己应该用什么称呼迪克。
“格雷森先生?”似乎有点太正式了。
“迪克?”似乎又有点太亲密了。
思来想去,提姆挑挑拣拣地选定了“理查德”。
不正式又不过分亲密,很完美!
提姆已经安排好了一切:他走过去,向迪克问好,进行自我介绍,以布鲁德海文的最新新闻作为切入点,展开话题进行聊天,最后不经意地提出需要迪克的联系方式。
但问题在于他的计划第1步都没有执行完成。
他看见迪克走过来,刚准备站起来打个招呼,迪克已经特别自来熟地把手臂搭在了他的肩膀上。
受到惊吓且不太习惯身体直接接触的提姆当场就顺着迪克手臂的力道,屁股回落到沙发上。
提姆:“……”
迪克:“……”
迪克错愕的表情凝固在脸上。
提姆觉得完了。
幸亏他不是社恐,而且还有计划必须完成的强迫症,提姆硬着头皮说了他准备的第1句台词。
“嗨,理查德?”
迪克也没有如他的计划一样回应,低头看着他说:“你能再重复一遍吗?”
提姆:“……”
谁来救救他?
在尴尬的对视中,他飞速改口道:“格雷森先生您好,我是提摩西·德雷克,很高兴见到你。”
迪克忍不住笑出了声。
在提姆恨不得当场钻地的眼神中,他随意坐在提姆旁边,眨眨美丽的蓝眼睛说道:
“第1次有人如此正式的叫我全名,有点不太习惯。”
“你叫提摩西对吗?我可以叫你提米(Timi)吗?”
“无论你之前来自哪里,既然来到了这里,那么——欢迎回家。”
提姆心中害怕不被接受的重石落地了。
那一瞬间,他彻底明白了老管家阿福对迪克的描述是十分精准的。
迪克确实相当“讨人喜欢”。
从那以后,提姆与这位蝙蝠家的大哥关系熟了起来。
他之前不是没有设想过迪克的性格。
在提姆看来,能下定决心脱离蝙蝠侠,进行单飞的迪克是美.国相当受欢迎的领导者形象:健谈、独立、富有人格魅力。
可能会有一点点……出格。
但迪克的胆子比他设想中的还要大。
因为他们认识的当晚,迪克就煽动提姆和他一起去偷开蝙蝠车去哥谭“兜风”,美其名曰“欢迎仪式”。
提姆一边心想这哪好意思,一边黑了蝙蝠洞监控,鬼鬼祟祟地猫在了蝙蝠车旁边。
迪克站在蝙蝠车旁,双手叉腰:“我老早就想这么干了。”
提姆走过来:“你能打开蝙蝠车吗?”
“可以,我有蝙蝠车启动的权限,但蝙蝠车最终能否开出去,需要蝙蝠侠的权限。你能骇入蝙蝠系统绕开他吗?”
提姆飞快地敲动键盘:“可以试试,但不保证有效。”
“哇喔,提米你太棒了!我能做什么?”
“嗯……”提姆狂敲键盘,试图给蝙蝠系统插一个后门程序,一边分出心神开玩笑,“也许给蝙蝠车换个新轮胎?”
迪克的回答仍然带着轻松的语调,一点儿也看不出来他的真实情绪:“我会一点点小技巧,但我撬不了蝙蝠车轮胎。”
提姆紧紧盯着电脑屏幕,破解进度正在加载中,他必须更加专心一点,因此一心二用地随口回复道:“听起来像是你有位朋友很擅长撬蝙蝠轮胎,你正好从他那儿学了点本事。”
迪克:“嗯是的——我亲爱的提米,你也许得专点心再破解蝙蝠系统上,不然我们两个都得被蝙蝠老爹揪住打屁股。”
提姆顿时感到了疑惑——尽管迪克转移话题的技巧很熟练自然,但仍然引起了提姆的注意。
迪克不太想提到他这位朋友,为什么?
在分心思考迪克奇怪之处的一刹那,提姆手指慢了一秒,破解进度瞬间清零,还被蝙蝠电脑反攻。
蝙蝠车闪烁起红光,开始警报。
提姆:“……要不我们来猜猜蝙蝠侠几秒到达现场?”
迪克:“哦豁蝙蝠车计划大失败——至多10秒。”
站在背后的蝙蝠侠:“……0秒。”
提姆和迪克见鬼似地回头。
蝙蝠侠,何时来的?
-
愉快的回忆时间结束。
提姆仍然像个鸵鸟一样缩着,企图降低自己的存在感,一言不发。
以他的观察力,不难看出,蝙蝠侠所受的伤主要为烧伤,受伤严重到不得不回蝙蝠洞处理一下,他才能再次整装上阵。
他轻而易举得出来一个结论:蝙蝠侠的独自冒险。
没带上他。
从某个节点开始,蝙蝠侠在提姆看来,对他保护欲突然增强了——具体表现为,希望他转向后勤工作,更大的危险由蝙蝠侠本人来面对。
提姆没同意,一改平时作风,坚定拒绝了。
他当然不可能同意。“蝙蝠侠需要罗宾”是提姆一以贯之的理念,提姆正是因为这个理念才自荐成为“罗宾”的,要不然他为什么不继续做富家少爷?
这段时间的哥谭确实变危险了,但提姆也因此成长了。“风险”与“收益”自然是相辅相成的。如果有必要,哪怕将他自己当作棋子入局,以换取他想要的结局,提姆认为,这种风险他可以接受。
但蝙蝠侠不同意——巨大的风险只能蝙蝠侠自己来承担,他相当不希望提姆来承担,在有一次行动相当严肃地向他警告。
“不要孤军深入。”
“保持头脑清醒,时刻注意陷阱。”
“保护好自己,你的性命同样重要。”
提姆猜测蝙蝠侠如此做法的根源在于——尽管蝙蝠侠自己不承认——蝙蝠侠现在还将提姆亲生母亲珍妮特·德雷克被毒死这件事,怪罪于自身原因。
蝙蝠侠认为自己来得太迟了,没有成功救到人。
提姆虽然没有完全介怀这件事,直到现在也没有,他只是逐渐接受了这一事实,逐渐适应了这一事实。
他没有让复仇的强烈冲动压制自己的理性。
“愤怒是理智的毒药。”
只是偶尔,非常非常少的时候,复仇的激情仍然在他的灵魂深处阴郁地燃烧,名为“不甘”的黑烟氤氲缭绕罢了。
他能收拾好心情。
他能。
尽管期待今晚能坐蝙蝠车回韦恩庄园,但看见那条留言时,他也没有太失望。
……好吧,可能有一点点遗憾。
但他能收拾好心情。
在他走进地下停车场,准备开车回德雷克家宅时,他的私人手机开始震动起来。
提姆左手小拇指勾出裤兜里手机,偏头耳朵压在手机屏幕上,右手开车门,顺势坐进驾驶位。
“……喂?阿福?”
“小松饼?好。”
“我很期待。”
提姆略带疑惑地挂掉了电话,低头给继母达娜·温特斯*发了今晚不回家的短信。
尽管阿福做得小松饼确实美味一绝,但好像也没有到专门找他回家品尝阿福尝试新做口味的程度。
所以……其实是布鲁斯要找他?
提姆放下手机,右手扭动车钥匙,车子发出低沉的声音,微亮的灯光流淌在银灰色的车盖上。
他直视前方,开始专心致志地开车,后视镜反射出他上扬的嘴角。
回家也好。
-
提姆后悔自己提前下来去蝙蝠洞找阿福。
上次这种尴尬还是提姆无意在蝙蝠洞里撞见了蝙蝠侠对着一张合照默默发怔。
蝙蝠侠和一个罗宾。
尽管提姆没有看得太仔细——蝙蝠侠很快发现了他——但提姆清楚合照里的另一个人是谁。
已失踪的前罗宾,也是布鲁斯·韦恩的前养子:杰森·陶德(Jason Todd)。
当时他们俩谁也没说话。
提姆某种意义上很敏锐,蝙蝠侠是一个失去孩子的父亲,更是有着坚硬外壳的蝙蝠侠。
苍白的安慰不一定适用于蝙蝠侠,沉默也许才是最好的答复。
何况他以什么立场呢?以一个才开始接受训练的准罗宾的立场吗?
时机很重要。即使怀抱好心,在错误的时间说正确的话也不一定有好的结果。提姆很早就领悟了这一点。
提姆这次也是一样,在错误的时机,他选择保持沉默。
他没有选择当场走人,慌慌忙忙地逃到楼上去,而是沉默地拿起另一个医疗镊子,沾染酒精,默默清创蝙蝠侠的伤口,再涂上蝙蝠特制烧伤膏药,与阿福默契分工,完美地融入现场,好像他一开始就在这里。
如果迪克在场,他也许比我更擅长,更有资格应付这种场面?提姆心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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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姆还记得他以新罗宾的身份,在布鲁斯的引荐下,与已经单飞成为“夜翼”的迪克正式接触的场景,那是一段柔软明亮的记忆。
提姆很早之前就认识迪克,那时他是迪克所在马戏团的粉丝,着迷于“飞翔的格雷森”一家的神奇表演。
其中,有一个身段柔软、笑容明亮的青年杂技技巧尤其出色,能在空中做连续4个后空翻,轻盈得仿佛一只空中盘旋的白鸽。
当时还是小孩子的提姆,相当喜欢这位青年的表演,鼓起勇气去找他要了一张“飞翔的格雷森”一家的合照。
那时,提姆未曾想过合照中笑容阳光幸福的青年后来会选择成为罗宾。
在迪克在成为罗宾之后,在某次电视直播里重现了奇迹般“连续4个后空翻”,资深粉丝提姆迅速扒掉了迪克的罗宾马甲,连带着蝙蝠侠作为监护人的马甲一起掉了。
这点他伪装得很好,没让迪克提前知道。因此当时的迪克并不清楚自己是怀着一种相当……复杂的心情见迪克。
既有粉丝见偶像的强行压下来的兴奋,又有不清楚自己是否被接受的担忧。
提姆纠结了足足10分钟自己应该用什么称呼迪克。
“格雷森先生?”似乎有点太正式了。
“迪克?”似乎又有点太亲密了。
思来想去,提姆挑挑拣拣地选定了“理查德”。
不正式又不过分亲密,很完美!
提姆已经安排好了一切:他走过去,向迪克问好,进行自我介绍,以布鲁德海文的最新新闻作为切入点,展开话题进行聊天,最后不经意地提出需要迪克的联系方式。
但问题在于他的计划第1步都没有执行完成。
他看见迪克走过来,刚准备站起来打个招呼,迪克已经特别自来熟地把手臂搭在了他的肩膀上。
受到惊吓且不太习惯身体直接接触的提姆当场就顺着迪克手臂的力道,屁股回落到沙发上。
提姆:“……”
迪克:“……”
迪克错愕的表情凝固在脸上。
提姆觉得完了。
幸亏他不是社恐,而且还有计划必须完成的强迫症,提姆硬着头皮说了他准备的第1句台词。
“嗨,理查德?”
迪克也没有如他的计划一样回应,低头看着他说:“你能再重复一遍吗?”
提姆:“……”
谁来救救他?
在尴尬的对视中,他飞速改口道:“格雷森先生您好,我是提摩西·德雷克,很高兴见到你。”
迪克忍不住笑出了声。
在提姆恨不得当场钻地的眼神中,他随意坐在提姆旁边,眨眨美丽的蓝眼睛说道:
“第1次有人如此正式的叫我全名,有点不太习惯。”
“你叫提摩西对吗?我可以叫你提米(Timi)吗?”
“无论你之前来自哪里,既然来到了这里,那么——欢迎回家。”
提姆心中害怕不被接受的重石落地了。
那一瞬间,他彻底明白了老管家阿福对迪克的描述是十分精准的。
迪克确实相当“讨人喜欢”。
从那以后,提姆与这位蝙蝠家的大哥关系熟了起来。
他之前不是没有设想过迪克的性格。
在提姆看来,能下定决心脱离蝙蝠侠,进行单飞的迪克是美.国相当受欢迎的领导者形象:健谈、独立、富有人格魅力。
可能会有一点点……出格。
但迪克的胆子比他设想中的还要大。
因为他们认识的当晚,迪克就煽动提姆和他一起去偷开蝙蝠车去哥谭“兜风”,美其名曰“欢迎仪式”。
提姆一边心想这哪好意思,一边黑了蝙蝠洞监控,鬼鬼祟祟地猫在了蝙蝠车旁边。
迪克站在蝙蝠车旁,双手叉腰:“我老早就想这么干了。”
提姆走过来:“你能打开蝙蝠车吗?”
“可以,我有蝙蝠车启动的权限,但蝙蝠车最终能否开出去,需要蝙蝠侠的权限。你能骇入蝙蝠系统绕开他吗?”
提姆飞快地敲动键盘:“可以试试,但不保证有效。”
“哇喔,提米你太棒了!我能做什么?”
“嗯……”提姆狂敲键盘,试图给蝙蝠系统插一个后门程序,一边分出心神开玩笑,“也许给蝙蝠车换个新轮胎?”
迪克的回答仍然带着轻松的语调,一点儿也看不出来他的真实情绪:“我会一点点小技巧,但我撬不了蝙蝠车轮胎。”
提姆紧紧盯着电脑屏幕,破解进度正在加载中,他必须更加专心一点,因此一心二用地随口回复道:“听起来像是你有位朋友很擅长撬蝙蝠轮胎,你正好从他那儿学了点本事。”
迪克:“嗯是的——我亲爱的提米,你也许得专点心再破解蝙蝠系统上,不然我们两个都得被蝙蝠老爹揪住打屁股。”
提姆顿时感到了疑惑——尽管迪克转移话题的技巧很熟练自然,但仍然引起了提姆的注意。
迪克不太想提到他这位朋友,为什么?
在分心思考迪克奇怪之处的一刹那,提姆手指慢了一秒,破解进度瞬间清零,还被蝙蝠电脑反攻。
蝙蝠车闪烁起红光,开始警报。
提姆:“……要不我们来猜猜蝙蝠侠几秒到达现场?”
迪克:“哦豁蝙蝠车计划大失败——至多10秒。”
站在背后的蝙蝠侠:“……0秒。”
提姆和迪克见鬼似地回头。
蝙蝠侠,何时来的?
-
愉快的回忆时间结束。
提姆仍然像个鸵鸟一样缩着,企图降低自己的存在感,一言不发。
以他的观察力,不难看出,蝙蝠侠所受的伤主要为烧伤,受伤严重到不得不回蝙蝠洞处理一下,他才能再次整装上阵。
他轻而易举得出来一个结论:蝙蝠侠的独自冒险。
没带上他。
从某个节点开始,蝙蝠侠在提姆看来,对他保护欲突然增强了——具体表现为,希望他转向后勤工作,更大的危险由蝙蝠侠本人来面对。
提姆没同意,一改平时作风,坚定拒绝了。
他当然不可能同意。“蝙蝠侠需要罗宾”是提姆一以贯之的理念,提姆正是因为这个理念才自荐成为“罗宾”的,要不然他为什么不继续做富家少爷?
这段时间的哥谭确实变危险了,但提姆也因此成长了。“风险”与“收益”自然是相辅相成的。如果有必要,哪怕将他自己当作棋子入局,以换取他想要的结局,提姆认为,这种风险他可以接受。
但蝙蝠侠不同意——巨大的风险只能蝙蝠侠自己来承担,他相当不希望提姆来承担,在有一次行动相当严肃地向他警告。
“不要孤军深入。”
“保持头脑清醒,时刻注意陷阱。”
“保护好自己,你的性命同样重要。”
提姆猜测蝙蝠侠如此做法的根源在于——尽管蝙蝠侠自己不承认——蝙蝠侠现在还将提姆亲生母亲珍妮特·德雷克被毒死这件事,怪罪于自身原因。
蝙蝠侠认为自己来得太迟了,没有成功救到人。
提姆虽然没有完全介怀这件事,直到现在也没有,他只是逐渐接受了这一事实,逐渐适应了这一事实。
他没有让复仇的强烈冲动压制自己的理性。
“愤怒是理智的毒药。”
只是偶尔,非常非常少的时候,复仇的激情仍然在他的灵魂深处阴郁地燃烧,名为“不甘”的黑烟氤氲缭绕罢了。
他能收拾好心情。
他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