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需要知道。”

    奥菲利亚重重吐气,她那断了半截的脖子逐渐愈合,仅留下了一道浅浅的疤。

    “我不远万里而来,就是为了知道这个真相。”殷荔擦了一下手中的剑,然后扣动开关,长剑又变回了一朵蓝色机械玫瑰。

    奥菲利亚看着眼前的一切,她的眼里闪过了一道精光,她龇着牙笑了。

    “我可以告诉你,不过我有一个条件。”

    “说。”

    “让凯瑟琳杀了我。”奥菲利亚抽动着嘴角,“我需要她杀了我。”

    需要?是什么需要?殷荔捕捉到了这个关键词。

    凡事有利于奥菲利亚,她才会行动,她居然要凯瑟琳杀了她,她是不可能干吃力不讨好的活的,殷荔明白这个道理。

    那么究竟是为什么?

    “我不知道你究竟做了什么实验,但是你应该知道,你自己的身躯像异化物一样,有部分修复的能力,凯瑟琳怎么能杀掉你?”殷荔沉声道。

    “没关系,她只要肯杀掉我就好了。”

    奥菲利亚笑了起来,那张比海浪还汹涌的皱纹挤成了好几道宽缝。

    “如果凯瑟琳可以杀掉你,我相信她肯定会毫不犹豫地捅穿你的心脏。”殷荔看向奥菲利亚,“但你为什么会祈求一个陌生人的帮助?”

    “她真的很像我。”奥菲利亚的独眼迷离起来,“我后悔之前一时嘴快,告知了她的身世,她不应该知道的。”

    “她注重亲情,她爱一切爱她的人。”

    “所以,她不会主动杀了我。”

    殷荔心想,你确定?要是奥菲利亚阻止凯瑟琳成为腓斯烈王朝的王,或许她恨不得立刻将她碎尸万段。

    “好,我答应你。”

    不用管那么多,殷荔先答应再说。

    “我们都是主星遗落的种子,不管是异化物还是人类,我们是一样的,异化物吃掉人类就会进化,因为我们身上有它们缺失的东西。”

    奥菲利亚得意时会下意识地拨弄自己的头发,她捋着自己的头发,嘴角勾起。

    “那为什么我们不能吃掉异化物呢?”

    “你……”

    武兆灵和罗栀齐齐地吸了一口气,也许是害怕,杨曜悄悄拉住了殷荔的手,殷荔瞥了交叠的手,决定随他去。

    她心想,那丑陋的如同皮蜡一样的皮肤,千奇百怪的五官,臭气熏天的气味,奥菲利亚是如何下口的?

    殷荔翻过历史资料,确实有人因为饥饿吃掉过异化物,但基本上很快就毒发身亡了,他们呕出粘稠的浓绿色混合物,全身血管爆裂,骨骼被胀开,像破絮一样从内向外撕裂开来。

    人类对异化物有一种骨子里的排斥。

    “我走了很多弯路才了解了一些皮毛。”

    奥菲利亚开口,她想起她从腓斯烈王宫跑出来的一天,那天的雨如闷锤一样砸向地面,她金色的头发被打湿,贴着她纸一样苍白的脸上。

    在离开王宫的前一个星期,她于藏书阁中翻到了天书。

    与其说是翻,不如说天书是“主动”来到了面前,本来她倚在窗沿边,正看着白鸽盘旋在空中,她的手里是蕾图斯帝国的历史书。

    编著它的是蕾图斯帝国最后一位吟唱者,他翻过了穆斯雪山,在雪山之巅吟唱着他的诗,但突然过度闪耀的主星灼伤了他的眼,他失去了对光明的感知,他再也看不见了。

    然而他却在失明的情况下,执笔编著了蕾图斯帝国的全部编年史,仅此一本,收录在腓斯烈王朝的藏书阁,现在在奥菲利亚的手里。

    她在藏书阁里读了整整三天,期间乔治一世送来了一筐来自奥斯顿郡的樱桃,并嘱托她注意身体。

    然而奥菲利亚废寝忘食,因为这不仅是一本编年史,还收录着历代蕾图斯帝王的书信。

    作为一个妙龄少女,她对狗血八卦的兴趣更浓烈。

    “我梦到了一个人,她告诉我,我应该娶占卜官最小的女儿塔斯尼亚,她长着我不喜欢的浅紫色头发,说话时甚至不敢直视我的眼睛,我怎么可能喜欢她?我爱的是她的姐姐弗弥斯,她长着海藻一样的黑色长发,笑起来时眉眼弯弯,她才是我命中注定之人。”

    这是蕾图斯第六代帝王拉菲伦的日记。

    “我娶了塔斯尼亚?我为什么会娶了塔斯尼亚?!我明明爱的是她的姐姐,可是我为什么会将代表皇后的橄榄花环递给了塔斯尼亚?”

    “我不忍看见弗弥斯破碎的目光,但我又在众目睽睽之下牵起了塔斯尼亚的手,我在干什么!”

    过了三个月。

    “弗弥斯消失了,塔斯尼亚说她爱上了一个男人,她愿意放弃一切追随她而去,我并没有任何波澜,直到我在寝宫里翻到了还未来得及送给她的情书,上面写着

    ——为了弗弥斯,我愿意抛弃我的王冠,变成她豢养的夜莺,只为了能日日夜夜陪在她的身边。”

    “我居然这么爱过她?她长什么样?我想不起来了。”

    又过了一年。

    “弗弥斯是谁?奇怪的名字,塔斯尼亚没有姐姐。”

    三年后。

    “我爱塔斯尼亚,爱她的一切,爱我们的孩子。”

    奥菲利亚心想果然是个负心汉,她饶有兴趣地往下读,拉菲伦很喜欢记日记,他事无巨细地记载着他与塔斯尼亚的生活。

    “我喜欢塔斯尼亚长着海藻一样的黑发,她动情时的双眼像一汪夜雨澎湃的水,我在里面看见了自己迷恋的目光,我与她在夜深人静时相拥,亲密地结合。”

    奥菲利亚看的面红耳赤,她快速地翻阅,直到看见了拉菲伦在逝世前一天写下的潦草的字。

    “我想起了弗弥斯,也早已失去了弗弥斯,这么多年的一切都是大梦一场,愚钝的我不祈求弗弥斯的原谅,只希望下辈子,我不是蕾图斯的帝王,那样我才会是完整的自己。”

    “弗弥斯在湖底冷不冷,冷也没关系,我马上就去陪她了,我已经吩咐他们把我的骨灰抛入湖中,我期待着与她的重逢。”

    奥菲利亚觉得拉菲伦可能失忆了,死前回光返照又想了起来。

    她对此嗤之以鼻,他居然这么执着于爱情,看来还是太闲了,她合上了书,却在最后瞥到了一句话。

    当时拉菲伦的真迹被风刮了起来,奥菲利亚手忙脚乱地抓住,却透过阳光,映出了信纸上被加粗的几个单词,拼起来便是。

    ——我们被主星玩弄于股掌之间。

    奥菲利亚再三确认,发现拉菲伦确实想传递的就是这个消息,面对未知,奥菲利亚不可能逃避。

    她要搞懂摆在她面前的一切难题。

    她再次翻阅了拉菲伦的信,发现转折点就在那个梦,在那之后拉菲伦就跟被夺舍了一样,不可自拔地爱上了塔斯尼亚。

    并且遗忘了弗弥斯。

    奥菲利亚又查了拉菲伦的生平,他并没有任何隐秘疾病,是一个正常的人,治理国家很中庸,但确实是个挑不出毛病的帝王。

    他为什么会发现这样的感慨,奥菲利亚看向主星的方向,它于她而言,不过是一个悬挂在头顶的巨大物体。

    腓斯烈王朝曾经有过一个天文学家,他指出主星的运行轨迹很不同寻常,没有任何规律,但他也说不出所以然,奥菲利亚对他的理论很感兴趣。

    不过他早已死于一场意外,在风雨交加的夜晚,他为了出门钓鲑鱼煲汤,被雷电不偏不倚地劈死了。

    奥菲利亚对短命鬼没有任何同情,她很快忘了这回事。

    但是她现在突然意识到,任何凌驾于她之上的,或者说凌驾于腓斯烈王朝之上的才能玩弄她。

    “然后我就找到了天书,它的那个位置我曾多次路过,我确认那里从来没有过那本书。”

    奥菲利亚闭上眼睛回想。

    “可是我的好奇心让我忍不住打开,那上面只有简单的一句话,意思是我将成为腓斯烈新的女王,只要我杀了乔治一世,我就能看见世界的一切真相。”

    “可是你并没有杀掉乔治一世。”殷荔开口,“但你还是看到了世界的真相。”

    “不,我杀掉了乔治一世,杀掉了我敬爱的父亲,那个事事以我为先的父亲。”

    奥菲利亚猛然睁开了眼睛,那只独眼泪光闪闪。

    “可是我不是故意的,那时我好像受到了什么蛊惑,我拿着那把父亲送给我的蓝柄短剑,割掉了他的头颅。”

    奥菲利亚都脸上满是惊恐,她显然想到了一些骇人的场景。

    “当鲜血溅到我的脸上时,我才有一刻短暂的清醒,但成为女王的兴奋很快的淹没了我,他死了,我的时代就要来了。”

    “然后诡异的事情发生了,我知道我的父亲已经立了我的弟弟为王储,但是所有人仿佛失忆了一样,我的贴身侍女告诉我,我已经当了三年的王储了,那为什么我不知道?”

    “这究竟发生了什么?我想的是不可能所有人都记忆错乱了,所以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我脑子出现了问题。”

    奥菲利亚苦涩地笑了。

    “直到我偶尔拿到了乔治一世写给我的信,他让我来劳特伦城堡,让我乖乖地在这里种玫瑰花,等到玫瑰种满城堡,他就会来这里与我团聚。”

    “我也不是想来这个城堡,只是想逃离,于是我逃一般的来到了这里。”

    这与殷荔查到的历史不符,历史上记载奥菲利亚离开王宫时,乔治一世根本没有去世,她的弟弟还是王储。

    时间线完全错乱了。

    “在我来到劳特伦城堡下的小镇时,我听到了一个可怕的消息,我的父亲并没有死,他将我流放至阿弥半岛,而我半路逃跑了。”

    “但是事情并不是这样的。”奥菲利亚猛地摇头,“我怀疑自己脑子出现了问题,我说不定生病了,或许马上就要死了。”

    “我在等待死亡,直到等待了四十年。”

    “不,你没记错。”殷荔开口,“是时间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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