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临西被她逗笑了,他这次代表报社加入了灾情观察团,去安城探访灾情,不知道这小丫头从哪听得风声,也要去,央求自己把她当做助理带在身边,还拿出了姜伯父珍藏的美酒来贿赂他,他也只好答应,再者,他也想帮姜枝荣一把。
好在这次他们的目的地一样,不然她一个人去实在危险,想到这,沈临西严肃地对姜枝荣说:“听好了,我的助理,就要跟在我身边,不准乱跑。”
“那怎么行,那我去那的意义是什么,你倒不如说将你的文章冠上我的名字。”姜枝荣急了,她已经二十岁了,不想一直做那个被所有人保护的大小姐。
“你要是出了事我怎么向姜伯父交待!”沈临西也急了。
“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如果我都不能出远门,那我将来要如何做记者。”姜枝荣转了头,表情严肃,“我从不是什么娇生惯养的小姐,我想要让每一个人都能看到同胞们所经历的苦难、所做的斗争,我从不畏惧危险,只求真实。”
前几年战乱,她住在外祖父家,周老曾是名扬四海的外交官,却因为军阀的贪婪腐朽,无心也无力再为国家的每一寸土地尽力,他搬去了花城,关门过起了养老生活。
沈临西看着姜枝荣的侧脸,她就是这样一个倔强的人,说一不二,或许在别人眼里,她不过是带了大小姐脾气的深闺小姐,只有她自己知道,她是多么厌烦那些没完没了的花边新闻和家长里短,但她也是一个很专业的人,即使是厌烦,她也能做的出色,她写的文章虽然是从家庭出发,但总会抨击几句军阀作风的现状,甚至是为女性博取更广大的天地。
不过这倒是得罪了不少人,还好有他善后,也是这样,她真正能送出去发表的文章,少之甚少。
沈临西移开了目光,定格在窗外的一片片白云上:“白天你随意,晚上十点前准时回来。”
姜枝荣不见了刚刚的严肃模样,一脸顺从地点着头,看着沈临西笑,阳光洒在她脸上格外美好。
…
颠颠簸簸数个日夜,他们终于到了安城,已经接近九月了,这里还是酷暑依旧,风卷起一粒粒尘土,打在姜枝荣的小腿上,像是火星飞溅在身上一样,姜枝荣跟着沈临西进入了一家饭店,沈临西为她单独订了一个房间,就在他的隔壁。
“回去休息休息,六点我叫你吃饭。”
沈临西将姜枝荣送到房间,自己也回去了。
姜枝荣打量着这间房间,她走到窗边,看着人来人往的街道,大家都有说有笑,对面的戏楼也是络绎不绝,这里应该是城内比较繁华的地方了。
听说这里连着干旱一年多了,田地没有收成,饿死了很多人,不过看起来,最起码对这条街上的人们来说,没有丝毫影响,姜枝荣心里感到讽刺,天灾人祸,苦的永远是最普通的人民。
她拉上了窗帘,这几天实在是太累了,晚上沈临西叫人把饭送到了她的房间,她简单吃了两口便睡了。
清晨天未亮,她先醒了,这里实在是干燥,她摸了摸自己的脸,好像都没有昨天水润了,她可是最爱美的。
姜枝荣喝了一大杯水,打开她的箱子,里面装的东西很少,她简单收拾了一下,换上了浅黄色的衬衫,穿上了一双耐磨的皮靴,她对着镜子看了看,将浓密的卷发编成两个辫子,垂在耳侧,看上去乖巧极了,她很是满意自己的样子,对着镜子笑了笑。
姜枝荣自己吃过早饭,便将相机和笔记本装在手提包中,去楼下等着沈临西。
沈临西一出门便看见姜枝荣抱着包,眼巴巴地看着他。他走到她面前,看着这不同于往日的装扮,他还是第一次看到姜枝荣的这番风格,在他眼里,她一直是那个穿着旗袍和洋装在宴会厅里魅力四射的大小姐,即使是在路途中穿的素色旗袍,也掩盖不住她的美。
姜枝荣见沈临西看着自己不说话,便先开了口:“沈少爷,今天你打算去哪呀?”
沈临西回过神来,看着她这幅模样,心里已经了然:“去周围县城政府访问一下情况,姑奶奶想去哪儿啊?”
沈临西抱着手,看着她。
“我想去扶水县。”姜枝荣的眼神飘到了他的车上,看着风卷起的尘土落在上面,今天她穿了长裤,没有那火星四溅的感觉了。“我听说很近的,你要是方便就捎我一段吧,我回来的时候可以叫黄包车。”
沈临西像是在思考什么,依旧没有说话。
“我很快就能回来的。”姜枝荣又悻悻地补了一句,实在是有求于人。
“走吧。”沈临西还是妥协了,不是他不想送,是他压根不想让她去,而且他今天的事情多,没有办法看着她。
不一会儿就到了地方,这里和安城内的景象完全是两幅模样,姜枝荣看着漫天黄沙,尘土飞扬,干涸的水井和裂开的田地,无一不让她心惊。
姜枝荣从包中拿出二姐送她的新相机,比之前的便携一些,她将相机挂在脖子上,沉默的按下快门,一切荒凉定格为永恒的黑白。
这个县城很小,刚过中午就走完了,她看到路上横着竖着躺着不少人,有些是奄奄一息的,有些是不出气了的,甚至那男人的腿都比她的胳膊细,她想过这里会很苦,却没想到是如此苦。
她在一扇大门前停留了一会,这个门是那么得红,那么得刺眼,旁边走来一个大婶,对她说道:“姑娘,离这家远点吧,怪邪门的。”
姜枝荣后退了几步,不解地看着眼前的大婶,她的脸上已经瘦的脱了相,应该是很久没有吃东西了。
“这家啊,把两个路过的外地人骗进去,竟将其生吞活剥了,我活了这么大岁数,第一次见人吃人的,真是……怎么下的去手的。”大婶的声音在颤抖,姜枝荣的心也在颤抖,她突然觉得一阵恶心,再看那扇门仿佛泼了一盆鲜血,正在缓缓地流下来,流在地上,又流到她的脚边。
姜枝荣强压心中的恐惧,离这扇门远远的。
姜枝荣走近大婶身边,从包中拿出带来的点心,递给她:“大婶,谢谢您的提醒。”
大婶也是很久没有吃东西了,也没有拒绝,就接了过来,不过只是吃了两口,便装了起来。
“小姑娘,外地来的吧,这里可不是你来的地方。”大婶看着姜枝荣干净整洁的衣衫还有姣好的面容,不禁皱了皱眉。
“大婶,我是一名记者,听闻这里饥荒严重,想来尽一份力,我会将这些惨状如实展示在报纸上,到时候社会各界人士都能来帮您们的。”姜枝荣说的很是认真,虽然心里也没有百分百的把握。
大婶只是笑笑,当做姜枝荣只是想安慰她而已。
“姑娘,最近这里不安全,有个土匪趁乱占了我们县,尤其像你这样的小姑娘要小心,他可是烧杀掠夺,啥都干得出来的,家里姑娘生的好看的,就被他抢了去,他还夺我们的粮……”
大婶越说越伤心,姜枝荣是越听越心惊。
不远处传来一阵脚步声,像是有不少人,大婶心叫不好,立马捧了地上的土抹在姜枝荣的衣服上和脸上,姜枝荣下意识的抗拒,但也知道大婶是为她好,看来是那土匪的人来了。
姜枝荣将相机装在了包里,将包扔在了草垛后面,自己也捧起土抹了抹,她看着那些人路过一家门口就去砸门抢东西,看着他们披着人皮干着禽兽的事情,实在是心里不舒服。
“老婆子,这又是谁呀。”
其中一个个头不高,肤色极深的人打量着姜枝荣,她给他扮了个鬼脸,此时的她衣服脏兮兮的,脸也看不出模样,倒还真是让那人惊到了。
姜枝荣记得小时候总是给五姐扮鬼脸,谁知道姜枝离没有任何反应,只是平静地看着她,她也觉得无趣,只好去吓四哥了。
大婶立马走上前,将姜枝荣往里推:“哎呀,我家这小女儿幼时发烧,烧坏了脑子,人人见着她都怕。”
“哎呀你快进去吧,平常都不敢让你出门,今天怎么叫你跑出来了。”大婶赔着笑,把姜枝荣拉进了屋内。
“小姑娘,委屈你了,你先在我这里待一会,等他们的人都走了,我再送你出去。”
“谢谢您。”姜枝荣微笑着看着大婶。
大婶看着她灰头土脸地露出一排白牙,很是滑稽,大婶有些自责道:“我们这里水也不够,实在没有多余的水能给你梳洗了,我当时也是着急,这可怎么让你回去。”
她想着姜枝荣的气质,一定是哪家小姐,这样回去,怕是要挨骂的。
“不要紧的,多亏您刚才急中生智,我才逃过一劫呢。”姜枝荣拿出兜里的帕子,简单擦了擦脸,她眼前也没有镜子,也不知道自己现在是什么模样,但她知道她一定狼狈极了,希望她回去时沈临西还没回来。
好在这次他们的目的地一样,不然她一个人去实在危险,想到这,沈临西严肃地对姜枝荣说:“听好了,我的助理,就要跟在我身边,不准乱跑。”
“那怎么行,那我去那的意义是什么,你倒不如说将你的文章冠上我的名字。”姜枝荣急了,她已经二十岁了,不想一直做那个被所有人保护的大小姐。
“你要是出了事我怎么向姜伯父交待!”沈临西也急了。
“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如果我都不能出远门,那我将来要如何做记者。”姜枝荣转了头,表情严肃,“我从不是什么娇生惯养的小姐,我想要让每一个人都能看到同胞们所经历的苦难、所做的斗争,我从不畏惧危险,只求真实。”
前几年战乱,她住在外祖父家,周老曾是名扬四海的外交官,却因为军阀的贪婪腐朽,无心也无力再为国家的每一寸土地尽力,他搬去了花城,关门过起了养老生活。
沈临西看着姜枝荣的侧脸,她就是这样一个倔强的人,说一不二,或许在别人眼里,她不过是带了大小姐脾气的深闺小姐,只有她自己知道,她是多么厌烦那些没完没了的花边新闻和家长里短,但她也是一个很专业的人,即使是厌烦,她也能做的出色,她写的文章虽然是从家庭出发,但总会抨击几句军阀作风的现状,甚至是为女性博取更广大的天地。
不过这倒是得罪了不少人,还好有他善后,也是这样,她真正能送出去发表的文章,少之甚少。
沈临西移开了目光,定格在窗外的一片片白云上:“白天你随意,晚上十点前准时回来。”
姜枝荣不见了刚刚的严肃模样,一脸顺从地点着头,看着沈临西笑,阳光洒在她脸上格外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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颠颠簸簸数个日夜,他们终于到了安城,已经接近九月了,这里还是酷暑依旧,风卷起一粒粒尘土,打在姜枝荣的小腿上,像是火星飞溅在身上一样,姜枝荣跟着沈临西进入了一家饭店,沈临西为她单独订了一个房间,就在他的隔壁。
“回去休息休息,六点我叫你吃饭。”
沈临西将姜枝荣送到房间,自己也回去了。
姜枝荣打量着这间房间,她走到窗边,看着人来人往的街道,大家都有说有笑,对面的戏楼也是络绎不绝,这里应该是城内比较繁华的地方了。
听说这里连着干旱一年多了,田地没有收成,饿死了很多人,不过看起来,最起码对这条街上的人们来说,没有丝毫影响,姜枝荣心里感到讽刺,天灾人祸,苦的永远是最普通的人民。
她拉上了窗帘,这几天实在是太累了,晚上沈临西叫人把饭送到了她的房间,她简单吃了两口便睡了。
清晨天未亮,她先醒了,这里实在是干燥,她摸了摸自己的脸,好像都没有昨天水润了,她可是最爱美的。
姜枝荣喝了一大杯水,打开她的箱子,里面装的东西很少,她简单收拾了一下,换上了浅黄色的衬衫,穿上了一双耐磨的皮靴,她对着镜子看了看,将浓密的卷发编成两个辫子,垂在耳侧,看上去乖巧极了,她很是满意自己的样子,对着镜子笑了笑。
姜枝荣自己吃过早饭,便将相机和笔记本装在手提包中,去楼下等着沈临西。
沈临西一出门便看见姜枝荣抱着包,眼巴巴地看着他。他走到她面前,看着这不同于往日的装扮,他还是第一次看到姜枝荣的这番风格,在他眼里,她一直是那个穿着旗袍和洋装在宴会厅里魅力四射的大小姐,即使是在路途中穿的素色旗袍,也掩盖不住她的美。
姜枝荣见沈临西看着自己不说话,便先开了口:“沈少爷,今天你打算去哪呀?”
沈临西回过神来,看着她这幅模样,心里已经了然:“去周围县城政府访问一下情况,姑奶奶想去哪儿啊?”
沈临西抱着手,看着她。
“我想去扶水县。”姜枝荣的眼神飘到了他的车上,看着风卷起的尘土落在上面,今天她穿了长裤,没有那火星四溅的感觉了。“我听说很近的,你要是方便就捎我一段吧,我回来的时候可以叫黄包车。”
沈临西像是在思考什么,依旧没有说话。
“我很快就能回来的。”姜枝荣又悻悻地补了一句,实在是有求于人。
“走吧。”沈临西还是妥协了,不是他不想送,是他压根不想让她去,而且他今天的事情多,没有办法看着她。
不一会儿就到了地方,这里和安城内的景象完全是两幅模样,姜枝荣看着漫天黄沙,尘土飞扬,干涸的水井和裂开的田地,无一不让她心惊。
姜枝荣从包中拿出二姐送她的新相机,比之前的便携一些,她将相机挂在脖子上,沉默的按下快门,一切荒凉定格为永恒的黑白。
这个县城很小,刚过中午就走完了,她看到路上横着竖着躺着不少人,有些是奄奄一息的,有些是不出气了的,甚至那男人的腿都比她的胳膊细,她想过这里会很苦,却没想到是如此苦。
她在一扇大门前停留了一会,这个门是那么得红,那么得刺眼,旁边走来一个大婶,对她说道:“姑娘,离这家远点吧,怪邪门的。”
姜枝荣后退了几步,不解地看着眼前的大婶,她的脸上已经瘦的脱了相,应该是很久没有吃东西了。
“这家啊,把两个路过的外地人骗进去,竟将其生吞活剥了,我活了这么大岁数,第一次见人吃人的,真是……怎么下的去手的。”大婶的声音在颤抖,姜枝荣的心也在颤抖,她突然觉得一阵恶心,再看那扇门仿佛泼了一盆鲜血,正在缓缓地流下来,流在地上,又流到她的脚边。
姜枝荣强压心中的恐惧,离这扇门远远的。
姜枝荣走近大婶身边,从包中拿出带来的点心,递给她:“大婶,谢谢您的提醒。”
大婶也是很久没有吃东西了,也没有拒绝,就接了过来,不过只是吃了两口,便装了起来。
“小姑娘,外地来的吧,这里可不是你来的地方。”大婶看着姜枝荣干净整洁的衣衫还有姣好的面容,不禁皱了皱眉。
“大婶,我是一名记者,听闻这里饥荒严重,想来尽一份力,我会将这些惨状如实展示在报纸上,到时候社会各界人士都能来帮您们的。”姜枝荣说的很是认真,虽然心里也没有百分百的把握。
大婶只是笑笑,当做姜枝荣只是想安慰她而已。
“姑娘,最近这里不安全,有个土匪趁乱占了我们县,尤其像你这样的小姑娘要小心,他可是烧杀掠夺,啥都干得出来的,家里姑娘生的好看的,就被他抢了去,他还夺我们的粮……”
大婶越说越伤心,姜枝荣是越听越心惊。
不远处传来一阵脚步声,像是有不少人,大婶心叫不好,立马捧了地上的土抹在姜枝荣的衣服上和脸上,姜枝荣下意识的抗拒,但也知道大婶是为她好,看来是那土匪的人来了。
姜枝荣将相机装在了包里,将包扔在了草垛后面,自己也捧起土抹了抹,她看着那些人路过一家门口就去砸门抢东西,看着他们披着人皮干着禽兽的事情,实在是心里不舒服。
“老婆子,这又是谁呀。”
其中一个个头不高,肤色极深的人打量着姜枝荣,她给他扮了个鬼脸,此时的她衣服脏兮兮的,脸也看不出模样,倒还真是让那人惊到了。
姜枝荣记得小时候总是给五姐扮鬼脸,谁知道姜枝离没有任何反应,只是平静地看着她,她也觉得无趣,只好去吓四哥了。
大婶立马走上前,将姜枝荣往里推:“哎呀,我家这小女儿幼时发烧,烧坏了脑子,人人见着她都怕。”
“哎呀你快进去吧,平常都不敢让你出门,今天怎么叫你跑出来了。”大婶赔着笑,把姜枝荣拉进了屋内。
“小姑娘,委屈你了,你先在我这里待一会,等他们的人都走了,我再送你出去。”
“谢谢您。”姜枝荣微笑着看着大婶。
大婶看着她灰头土脸地露出一排白牙,很是滑稽,大婶有些自责道:“我们这里水也不够,实在没有多余的水能给你梳洗了,我当时也是着急,这可怎么让你回去。”
她想着姜枝荣的气质,一定是哪家小姐,这样回去,怕是要挨骂的。
“不要紧的,多亏您刚才急中生智,我才逃过一劫呢。”姜枝荣拿出兜里的帕子,简单擦了擦脸,她眼前也没有镜子,也不知道自己现在是什么模样,但她知道她一定狼狈极了,希望她回去时沈临西还没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