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短信的人是林殊。

    上面只有一句话,“阿时,我到港城了。”

    即使只有这几个字,也能让人想到一些缱绻的氛围,和旖旎的气息。

    这些她都已经习惯了。

    其实她大可以当作没有看见,因为现在的时间已经是晚上十点了。

    和谢良辰之间略有尴尬的氛围让她逃也似地离开了这里。

    坐到出租车上,她捂着胸口,不停地喘气。

    心脏扑通扑通地跳着,声音很大,她不知道司机有没有听到,至少她自己都能听到了。

    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令人害怕与陌生。

    下一秒,女人的眼神变得茫然,四下里看了一圈,仿佛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在这里。

    随后,她就听见前面的司机问道:“小姑娘,是要去机场吗?”

    陆岁时愣了一下,下意识地点点头,“嗯,啊,对,我要去机场。”

    她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机,上面还是那个短信页面。

    应该是那个姐姐让她去机场接林殊的吧。

    她这样想着。

    机场距离这里有很长一段路,至少行驶了二十分钟,才抵达目的地。

    付过钱之后,陆岁时来到了机场旁边的酒店。

    附近只有这一家,林殊就算来了,也只会在这里。

    谁知道,她刚下车,就听见不远处有人朝她喊道:“阿时,这里。”

    循着声音望去,看见青年穿着白色的T恤,手里拉着一个箱子,慢慢地朝她走了过来。

    陆岁时从他手里接过箱子,“你怎么在晚上到港城?提前说,我还能给你举办一场接风宴呢。”

    “我以为这个时候你都睡着了。”林殊笑了笑,伸手碰了一下她的脸,让她下意识地躲了过去。

    “只是你的脸上有头发。”

    那只手若无其事地绕过她的脸颊,将她垂在胸前的头发撩到耳朵后面。

    这个解释让岁顿了一下,然后佯装推了他一把,不动声色地拉开了两个人之间的距离。

    随后自己把垂在胸前的头发往后撩了撩,“你也许久没有回到港城了。今晚你先休息一下,明天带你去吃一些港城的夜宵。”

    两个人心知肚明,只不过在还没有闹僵的时候,心照不宣地维护着对方的体面。

    岁帮他把行李送进了机场最近的酒店。

    刚想离开,就被身后的男人叫住,“阿时,留下来吃一顿宵夜吧。没有点很多,只有一份土司。”

    不得不说,林殊真的是很贴心的人。

    她晚上吃夜宵只会吃土司。

    可是吃土司的不是她,而是另一个小姑娘。

    岁笑了笑,平淡地说道:“我不太喜欢土司,你这两天先休息吧。合同什么的我会找人给你送过来。”

    她的脚步还没有踏出这扇门,就被身后的人叫住了。

    “阿时,你怎么回到港城就让我不习惯了。”

    虽然林殊用的是开玩笑的语气,不过岁还是听出来了他的认真。

    “你想多了。”

    说完这句话,岁就离开了这里。

    其实,喜欢的还是小姑娘,她本人并不喜欢土司。

    那种甜腻腻的感觉,会让她退而三尺。

    青年看着陆岁时离开的背影,转动着拇指上的戒指,垂下眼眸。

    “别躲了,没有意思。”青年的冷哼一声。

    一个人从外面进来。

    来人收起了伞,伞上面落了小雨滴,证明着外面已经下起了小雨。

    “晚上好,先生。港城欢迎您。”

    他穿着一身黑色的燕尾服。

    看着他,林殊皱了皱眉头,他不记得自己认识这个人,“你是?”

    听到他的话,来人才想起来好像还没有进行自我介绍。

    “噢,好的,差点忘了这件事。”男人微微一笑,伸出一只手,“先进行一下自我介绍吧。我姓谢,名叫谢唯。”

    谢唯?

    林殊在自己的脑海中思考了一下,确认自己从来没有听过这个名字。

    “很抱歉,这可能并不是我们的第一次见面?”

    “整个港城,好像并没有几个人姓谢吧。”

    谢唯看起来脾气很好,并且对他非常客气,“我此番来呢,是来传我们少爷的话,港城欢迎任何一个人,但是根本不欢迎心怀鬼胎的人。”

    如果这句话出来,他还不知道什么意思的话,那林殊也就白活了二十多年。

    他伸出手,握住了对方的手,脸上的笑容不减,“是吗?那还真是不巧了,我林某人可是遵纪守法的良好公民,让少东家放心,不会给他们惹麻烦的。”

    谢唯笑了笑,松开手。

    “只要林公子记得自己今天晚上说的话就好。”

    说完,他径直地走到前台,给自己办理了入住。

    “我以为谢家的人,不会喜欢住在这张地方的。”

    “工作需要,住在哪里是一样的。何况,林公子今日不也是下榻在这里吗?”

    谢唯?

    林殊在嘴里咀嚼着这个名字。

    他非常确定,自己从来没有见过这个人,无论是曾经还是现在。

    谢家一直以来有名有姓的人,只有谢良辰一个人,这个谢唯又是谁?

    掏出手机给一个账号发了消息。

    他便走到了一个位置上,这里放了一杯美式,放了一个土司。

    只可惜吃土司的人已经走了。

    他只能自己独自来喝这杯美式。

    *

    见过林殊之后,岁回到了自己的出租屋。

    给沈青青打了一个电话。

    电话响了很久才被人接起来。

    那边的环境听起来乱糟糟的,“喂,阿时,有什么事情吗?”

    沈青青的嗓门很大,但是也只是勉强让她听清楚他在说什么而已。

    “你先走一个安静点的地方,又去酒吧了?”岁皱了皱眉。

    这个朋友喜欢去酒吧,她也是知道的。

    但是这么晚还在酒吧?

    电话那边的声音小了很多,沈青青打了一个嗝,“什么事,怎么不睡觉?”

    岁一向不喜欢说一些和重要的消息无关的事,所以她也没有多说,只是简单地说了一句,“林殊回来了。你要不要见他?”

    “啊?”原本还醉醺醺的沈青青听到这个名字打了一个激灵,“谁?你说谁回来了?”

    “林殊。”岁有重复了一遍。

    “不是,这个家伙回来干什么?他不是已经被林家……”

    说到这里,沈青青好像说到了什么不得已的事情上,声音立马小了下来,“你说的是真的吗?不要骗我啊……”

    她的声音里面带着一点点害怕,虽然已经在尽力掩饰了,但是依旧瞒不过岁。

    如果此时的人格是陆岁时,她可能看不出来,但是现在的这个人格,肯定能看出来。

    她对情绪的感知极为敏感。

    “你和他之间发生了什么?”

    岁的声音几乎冰冷,她手把里玩着一块手表。

    不过沈青青也没有听出来就是了。

    “我……”沈青青干笑几声,“我能和他有什么关系,我都接近十年没有见过他了。哦,我还有事,就先挂电话了……”

    岁没有说话,这崴脚的转移话题的方式,确实证明着,沈青青有事瞒着她。

    不过她不想说,她也不想问。

    “嗯,记得早点回去。有事情需要我帮忙的话,可以直接告诉我。”

    挂断电话,岁低下头,一股疲惫的感觉席卷而来。

    这种感觉……

    她下意识地揉了揉眉心,她这次出来的太久了,精神上已经撑不住了。

    从自己包里拿出一支笔,写下了现在的状况。

    随后就晕了过去。

    但愿小姑娘能猜到她的意思。

    *

    陆岁时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五点多了。

    这是她第一次睡这么长时间。

    醒来的时候她还是感觉到自己的头很沉,几乎抬不起来。

    手在桌子上碰到了什么东西,发出了什么声音。

    朝着那看去,是一张纸,上面写了几个词语。

    是岁的风格,简单,精炼,就把现在的情况说清楚了。

    当她看见那个“X三临时女朋友”的时候,立马就绷不住了。

    没想到岁竟然和谢三接触过了。

    虽然她还是不想和谢三有关系,可是既然在港城,势必少不了和他接触。

    至于她的新剧女主角,上面写了一个名字:秦若沁。

    陆岁时抿住嘴。

    岁不知道她,但是她太了解了。

    港城秦家小女儿,她认识她。

    那个离开前的雨夜,是她坐在了谢三的车里。

    她知道,可是岁不知道。

    秦若沁。

    这个名字在嘴里不停地晃动着,但是她还是没有说出来。

    值得吗?

    如果谢三点名让她来,那便让她来吧。

    她这样想着。

    陆岁时从桌子前起身,洗漱了一下,然后从律师那里拿到了合同之后,给一些已经定下来的演员发了过去。

    不过女主角……

    *

    谢良辰是在晚上十点接到电话的。

    “良辰,这周有时间回来吗?”

    电话是谢夫人打过来的。

    “……”看了一眼桌子上的日历,他没事,但是不太想回去,“有什么事情吗?”

    “老爷子邀请了秦家的姑娘,想问问你的看法。你已经拖着人家三年多了,再不定下来,秦家那边都有意见。”

    女人的声音温婉,用的语气都是商量的,生怕惹到他生气。

    “不想发表意见可以不发表,没有人逼着她发表。”

    他手里把玩着火机,时不时地打火,发出清脆的声音。

    “你……你要是不喜欢,就不要吊着人家……”

    “我说的还不够清楚吗?我对她不感兴趣,让她趁早滚。”男人的语气已经变得不耐烦,打火的频率也变得越来越高。

    “这……”

    女人有些犹豫,最后也只是叹了一声,“那你要自己给她说,小辈的事情,让你爷爷掺一手也不太合适……”

    “周末她来?”

    “是啊,你秦叔叔也会来的。”

    “行。那就说好了,周末记得回家吃饭。”

    谢良辰“啧”了一声,随手就把手机扔到了一边。

    松开脖子上的领带,露出锁骨。

    非常完美的锁骨,可以隐约窥见他结实的,充满力量的身体。

    这个样子,难怪会有一些女人对他趋之若鹜,毕竟如此男人,哪怕是在豪门子弟繁多的港城,也不多见。

    如果能够成为他的女朋友,甚至和他领证,那都是血赚的

    给自己倒了一瓶红酒,喝了一口,总觉得味道不太对劲。

    但是又确实是他喜欢的牌子。

    这个酒,远不如陆岁时给他调的辛辣与刺激。

    这样想着,他将手里的酒杯随手扔在一旁,打了个电话,企图找人复制那种感觉。

    当然,结局以失败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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