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日后,一位身着白衣,面覆银色面具的少年就出现在了书坊门口。

    面具下,眼底乌青,面如菜色。

    早知道就不让君不器看了……这哪是改啊,这简直是重新写了一本。原定的出版三分之一直接砍到了五分之一。不为别的,问就是改不完。

    但是,令李望舒惊讶的是,君不器只在遣词造句上提了点意见,至于文章主线,他基本上没有动。

    他原话是这么说的:“我不觉得忠君爱国就是高雅,男女情爱就是恶俗,文章本来反映的就是人情冷暖,风俗百态,包罗万象,只有写得好与不好之分,哪来的什么三六九等?徒儿这么想,倒是比我这把老骨头还迂腐。”

    真的,这几日同他改文章,越相处下来,就越觉得师父的某些观点与她无限相符。她心有戚戚焉。

    回忆收束,李望舒抬头看向眼前的店面——云澜书局。

    由于书坊量少,所以,一般来说,书坊也意味着出版社本身。

    在门口两座石狮的注视下,李望舒一脚踢进门槛。

    云澜书局中,只有人影零星三两,李望舒径直走到柜台前。

    见一位风姿卓绝的白衣少年走来,侍女眼中闪过一丝惊艳,而后笑容甜美道:“不知这位仙师想要什么书呢?”

    李望舒笑道:“我不买书,我来卖书。”

    她也不知道在这个世界要出版一本书要经过什么样的流程,索性直接问了。

    闻言,那脸颊肉嘟嘟的小娘子捂嘴吃惊道:“这位仙师请稍等!”

    言罢,她就哒哒哒地跑上了楼。

    要知道,这年头,写书的人可比买书的人贵得多。不仅是因为写书能为书局创造利润,也因为“会写文章”这一事实本身,就代表了他所在的阶级。

    所以,侍女不敢怠慢,马上叫来了他们这管事的人。

    不多时,一位青色长衫,温文尔雅的男人不慌不忙地走下了楼。

    他向李望舒一拱手,笑道:“在下应羡之,不知这位小兄弟怎么称呼?”

    “我姓云名慕,唤我云慕便可。”

    “好的,云慕小兄弟,这边请。”

    青衫男子带着李望舒走到一处雅间,倒了两杯清茶,而后招呼着他坐下:“小兄弟,随便坐。”

    见李望舒拢衣坐定,应羡之开门见山道:“不知,云小兄弟要版印何书?功法武技?”

    壶里的君山银针浮浮沉沉,李望舒抿了一口茶水,神色自若道:“并非功法,并非武技,与修炼无关。”

    “神话野史?”

    “并非。”

    “那就是诗歌?”

    功法,武技,神话,野史,诗歌是这个世界所有的大类文学体裁,功法武技很好理解,神话野史也很好理解。但是,这里的诗歌与我们理解的诗歌不尽相同。

    这个世界的诗歌,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民诗,顾名思义,是平民创作的诗歌,量少,而且没有严格的格律,自由潇洒。剩下的就是官诗,这是由世家贵族创作的诗歌,大多与宗庙祭祀,宫廷雅乐,朝会乐歌有关,有一定的格律规范,可惜多是歌功颂德之作,文学性不强。

    “不,这是只是一个故事,是一种全新的体裁,我把它称之为‘小说’。”李望舒抬眸看他。

    应羡之讶异道:“小说?这倒是真的闻所未闻。”

    李望舒脸不红心不跳:“嗯,这是我独创的体裁。”

    虽然“独创”两字听着着实唬人,但应羡之还是一下子发现了问题所在,神色仍然温和有礼,说的话却一针见血:“依小兄弟所说,这是故事?”

    “是。”

    其实,从创作理论来讲,小说的本质是以虚写实,无论想象如何疯狂无稽,它都是扎根现实长出的花,不可能完全脱离现实,直接说它完全是假的,其实过于武断。不过李望舒目前不能解释过多,这个时代的人也听不明白这些理论。

    应羡之笑眯眯道:“那小兄弟又如何做到,让世人仅仅为故事买单呢?”

    要知道,一本书的价格几乎是平民难以负担的,一本黄阶功法在初版大多要五两银子,卖得多了才能让价格降下来。倒不是因为印刷成本太高,主要还是因为付给作者的版权费着实太贵,毕竟,若不是给得多,谁会让自己辛辛苦苦研究出的修炼方法拱手让人?

    这其实有一点学术期刊的意思了,只不过现在还没有“学术共享能促进学术繁荣”这种观念,大家想得都是赚得越多越好。

    不仅如此,用现代的观点来看,这个时代的恩格尔系数相当高,平民几乎要用八成的收入来买食物,剩下的钱也是买生活必需品,谁会想去买书啊?

    神话,历史,诗歌倒是便宜一些,一本不厚的诗集大概要二两银子,大多数人买它大多是用于科举仕途,对平民没有帮助,写得也无聊,所以没什么人买。

    总之,在这个时代,书是奢侈品。不过,书贵不是因为成本高,而是因为买的人少,所以定价必须高。

    李望舒轻笑:“他们不是为虚假的故事买单,而是为快活买单。既然是假的玩意儿,那它就是解闷用的,不是正经读书用的,像赏舞听曲一样,我也清楚,没有人会为娱乐的东西花太多钱。所以,我希望它的价格能足够低,低到平民垫垫脚也能付得起,这个就要看萧老板了,对书的定价,我就是个门外汉。”

    是的,她对自己小说的定位很清晰,不搞虚头巴脑花里胡哨的,就是提供情绪价值!

    闻言,应羡之一时沉默了,不因为别的,就因为这番话太过于惊世骇俗。

    书在大多数人眼中都是高高在上的严肃物件,不可侵犯,平民家里哪怕是有一本薄薄的诗集,那都是要锁在柜子里珍藏的。拿来解闷?这人对书的态度随意得令人不可置信。

    但是,细细思来,这番话不无道理。从前,他的目标顾客只有世家贵族,但若平民也能买得起书,而且愿意为它花钱呢?那也许会开辟一个巨大的市场!从前他也不是没想过这个方法,可惜作者收的版权费一般来说都很高,如果价格再低,就会赔钱。

    他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说想把书卖得便宜一些。

    作为浸淫商海多年的人,应羡之敏锐地察觉到了巨大的商机,他笑得得体:“那小友就把稿子交给我吧。三日之后午时,我给你答复。”

    说一千道一万,还是要笔下见真章。

    他倒要看看,云慕口中的“小说”,是不是真的有这么大的魔力!

    拜别白衣少年后,应羡之带着那叠稿纸上楼,带着好奇之色看了起来。

    他既是书局的主人,也是负责选书的编辑。

    《丹寸鉴》

    丹寸与丹心同义,有丹心可鉴之意。同时,鉴本身也是也是一种体裁。

    标题倒是大气。

    他翻开第一页,那是简介。

    ……

    简介看完了,应羡之却久久没有回过神来,眼神迷茫。

    这,啊?

    这是什么?

    他以为是个精忠报国的故事,没想到写的是男女情爱?!

    这不是把人骗进来杀嘛。

    丞相是妖,这合适吗?

    人妖相恋,这合适吗?

    人设清冷的丞相为什么后期会崩成这样?原先不挺嫌弃的嘛,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不对,丞相和将军谈恋爱???这是有什么样的脑子才能想出来这么一个故事?

    这本书的主人公不会真的有原型吧?

    应羡之开始回忆。

    宋国没有女将军,排除。

    元国……元国倒是真有个风姿飒爽的女将军,而且尚未婚配。

    但是,丞相?应羡之想起元国白发苍苍的老丞相。

    不行,有点辣眼睛,排除。

    继续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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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回韩鸢都月见白狐仙

    萧豫章夜走将军府

    前言:凡本书诗词曲赋,皆非某所创。余幼时曾于树下小憩,梦中遇一人,碧眼童颜,仙风道骨,称余有缘,赠某诗五百,词三百,曲一百,大笑三声,乘风归去。梦醒恍然,仙人虽逝,诗曲犹在。

    诗曰: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话说元国朝廷,有两奇人。

    其一姓韩名筝,虽身为女子,却巾帼不让须眉,为国立下赫赫战功,以庶民之身,获封异性王,封号“豫”,史称豫王,又号镇西大将军。又因祖籍青州鸢都,世称韩鸢都。

    此人武威赫赫,据传已有大乘后期实力,一步渡劫。

    有诗赞曰:

    贵逼人来不自由,

    龙骧凤翥势难收。

    满堂花醉三千客,

    一剑霜寒十四州。

    鼓角揭天嘉气冷,

    风涛动地海山秋。

    西北永作金天柱,

    谁羡当时万户侯。

    另一奇人姓萧名白,其父为朝廷一品大员,其祖父谥号“文忠”,家世显赫,百年清流。而萧白此人年少即有文名,八岁七步成诗,及冠殿试状元,授翰林大学士,此后一路青云直上,官至丞相。因祖籍冀州豫章,世人也称其为萧豫章。

    白虽以清正文名著称,可实力丝毫不逊,据传,已有大乘中期实力。

    亦有诗赞曰:

    瞻彼淇奥,绿竹猗猗。

    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瑟兮僴兮,赫兮咺兮。

    有匪君子,终不可谖兮。

    两人既得官场之道,亦赋治世之才,对朝廷也称得上一句忠心耿耿,一文一武,一道撑起华国的半壁江山。

    可惜,黄金无足色,白璧有微瑕。这两人并非泛泛之交,更无管鲍之谊,相反,两人水火不容,不共戴天。

    此事满朝文武皆知,只是不提到台面上。

    中个原因倒也不甚稀奇,且听在下细细道来。

    据传,春日一宴,韩将军酩酊大醉,扯上丞相,说是要打马球。待二人再次现身时,韩将军面色发白,酒已全醒,而萧丞相衣衫不整,朱唇肿胀,匆匆谢宴。

    至于那日究竟发生了何事,谰语蜚言早就传满了京城的半边天,可惜没人闹到正主面前要个说法。

    嗨,哪敢啊。

    不过,事实如何,暂且不论。经此一役,萧丞相但凡见了韩将军就没有好脸色,韩将军对萧丞相也是避之不及。久而久之,二人不和的消息便传开了。

    ……

    月黑风高夜,血光映刃时。

    几道黑影在屋瓦间旋转腾挪,其中一人面如冠玉,皎如月华,却腰间染血,面青唇白,正是萧豫章。另三人全身漆黑,穷追不舍,两方距离忽远忽近,动人心魄。

    这时,萧白眸光一凛,霎时消失在了黑夜中。

    另三人见追丟了,叽里咕噜地骂了几句后四散开来。

    却无人发现,不多久,一只白狐便从墙角的狗洞钻出,一摇一晃地窜到了别处。

    ……

    鲜有人知,韩筝将军私底下最喜狸奴小犬。

    奈何久经沙场,一身血气,苍蝇都不敢近身,更何况是生了灵智的走兽?

    一夜,她发现一只蹲立于墙上的背影,小巧一只,是只狸花。

    她蹑手蹑脚地踩过去,那身影却一伸拳脚跑了。

    韩筝无可奈何,只得佯装无事,转身离去。值此之际,她耳尖地听见一声嘤咛。

    她久经沙场,耳力极好,不曾听岔。寻着声源,她向庭院角的梨花树背手踱去。

    她其实不担心有刺客闯入,要来就来,难道她还会露怯不成?这天下,能取她性命之人寥寥无几。

    若真碰上了,杀了便杀了,死前若逢同敌手,酣畅赴死,倒也痛快。

    未曾想,待韩筝辗转立于梨花树下时,却看见一个蜷缩的可怜东西。

    当是之时,清风徐来,拨云见月,皎皎月华洒落,照得一树梨花亮如银甲,疏疏飘落,树下的身影逐渐显露真身——是只白狐。

    小狐卷着松松的尾巴,狐眼半闭,血浸透了半边身子。

    她慢慢伸手,像是思及什么,动作在将将触及白狐之时停住。然而,出人意料的是,小狐抬眸瞥了一眼韩筝后,自己动动脑袋蹭了上去。

    正道是,衣吹月如雪,花下已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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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回看完了,应羡之却久久不能平静。

    他还以为接下来的文风会和先前的简介如出一辙,未曾想,正文开始,作者的文学素养就渐渐体现出来。

    嬉笑怒骂之间自有一番议论,文笔灵动,不拘一格。

    还有文中穿插的诗!小说他不懂,不便评价,但是评诗难道他还还不会吗?

    虽然前言说了是仙人赠诗,但是这话谁会信啊?这明显是自己写的嘛。

    “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细细咀嚼,不尽沧桑,奠定文章基调。

    “满堂花醉三千客,一剑光寒十四洲。”上句意气风流,下句寒气逼人,互为衬托,豪气万千。

    “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寥寥几笔,气质全出。

    虽然看男女情爱之事让他有些脸红,但是,轻咳两声,他还是按耐住内心的激动,继续看了下去。

    其实应羡之还真的冤枉李望舒了,她一开始的文笔还真的就是简介上的白话文风格,只不过后来经过君的提点(威逼),两人齐力修改,才生生掰回了如今的文风。

    李望舒这么做,倒也不全是因为师父的耳提面命。

    首先,这个时代的说话风格,与现代人的说话风格差别较大,更贴近半文半白。直接用之前的小白文文风写文章不仅跨度太大,而且违和感很重,如果违和感太重,那这篇文章就相当于判了死刑。

    其次,这样写可以招来一部分世家大族的顾客。毕竟他们还是要点面子的,如果有人说小说下九流,李望舒需要写几首高大上的诗,来给他们提供反驳的理由。

    你看“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多好的一首诗啊?如果这算下里巴人,那什么算是阳春白雪?你说啊,你说啊!

    至于简介……她没有改,那是李望舒最后的倔强。

    这年头,哪有人会仔细看扉页简介,她皮一下怎么了?!

    节奏快,直接上矛盾,开场写主角,情节也是高岭之花坠下神坛的故事,非常典型。李望舒生前写的是女频,所以,这一世,她也将目标群体定在了女性身上,更熟嘛。至于男性,她就暂且忽略不计了,毕竟两手抓不太现实,随缘呗。

    哼哼,这就是一篇不折不扣的“网文”。

    应羡之一张一张翻着,月上中天,晨曦初现,最后,实在顶不住了,他两眼一闭,昏睡桌前。

    昏睡前,一个想法闪过他的脑子:“还没看到结局……不能睡!”

    ……

    又是一日早课,一位身着黑衣劲装的女子踏着上课铃风风火火地闯进了教室。

    站上讲台后,她环视教室一周,在黑板上写下了一个大大的“慕”字。

    她干脆利落地说:“在下姓慕,你们可以喊我慕老师。我们接下来开始上课。”

    这节课专讲功法——《青云志》

    慕老师上课的节奏就和她风风火火的性格一样,言简意赅,但是有些偏快,许多人听得云里雾里,上一个知识点还没明白呢,她就开始说下一个了。

    结果就是,本该用一个半时辰上完的课她用一个时辰就结束了,剩下的半个时辰,她让学生自己练习。

    “修炼过程中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问我啊。”慕老师挥挥手,坐在了讲台上。

    教室里响起此起彼伏的

    “啊?”

    “我还没听明白呢。”

    “你会吗?”

    “你看我像会的样子吗?”

    ……

    慕老师猛地一拍讲桌,那强势的音浪让教室霎时安静下来。

    她清清嗓子,不容置疑地说:“修行一事关键在你们自己,而不在我,书本是次要的,关键是要你们自己去实践!好了,开始吧。”

    教室里先安静了一瞬,然后便开始了剧烈的灵力波动。

    修炼的过程,简单来说就是吸纳天地灵气化为己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修炼法子。

    以炼体阶段为例,这一阶段的核心是,让天地灵气在经脉流转,打通穴位关窍,将经脉与血肉中的杂质涤荡干净。吸纳清气,吐出浊气,为未来的修炼打下良好的基础。

    同时,天地灵气还有硬化肌肉,增强身体素质的功效。

    当你能赤手空拳将一大块黄铜打碎却不感觉到痛时,就说明你炼体阶段已经圆满结束了。这也是“铜筋铁骨”这个名词的由来。

    天地灵气根据元素可以分为火灵气,水灵气,木灵气等等,不算上那些杂七杂八的变异灵气,主要有金木水火土五种。

    灵根实质上就代表了你对一种灵气的亲和度。亲和度越高,你吸收转化的过程就越顺利,修炼效率也越高,按亲和度的优劣分为下品,中品,上品,极品。

    理论上来说,一人只可吸收一种灵气,否则多种灵气在体内相互冲突会产生严重后果。所以,单灵根还好说,若你是多灵根,就必须在吸收灵气之时仔细辨别灵气的属性,而这就会导致修炼速度大大放缓。因此,世间大多以单灵根为尊。

    君不器先前教李望舒的功法叫《三味真凰经》,是专门给火灵根修士准备的地级功法,比黄级功法《青云志》珍贵了上千倍。练至金丹,就能随时凝聚三味真火,越到后期,三味真火的的杂质就越少,这也是它名字的由来。

    三味真火是凤凰一族一出生就能使用的灵火,至刚至烈,对阴邪之物有奇效,据说,当三味真火完全练成之时,能穿过躯体灼烧灵魂。

    当天地灵气运转完一个小周天后,李望舒呼出一口浊气,稍稍停了一下。

    而这时,坐她前头的一位小生突然转过身,挠头道:“道友,在下林彦,我有几处疑惑,不知可否帮在下解答?”

    李望舒眨眨眼,那人腼腼腆腆,白白净净的,可能是不好意思去问老师吧。

    于是李望舒很耐心地给他解答了疑惑,还另外指出了他的不少问题。

    “炼体阶段,灵气不能跑到经别,奇经,络脉等小经脉上去,一定要聚集在十二条正经上……你是双灵根分辨灵气的时候一定要小心,如果经脉混入了杂灵气,后期去除会很麻烦……”

    但是她明面上不是世家子弟,不可能对修炼一事了如指掌,所以她教的时候还藏了拙。

    精通古代史一事还好糊弄过去,但是如果暴露她在进书院之前就精通修炼之法,那她基本上就会和世家子弟划等号了。因为普通家庭根本请不起武学老师。

    在这节课的末尾,林彦同样也掌握了修炼的法子,他高兴地向李望舒拱手:“我终于明白了!谢谢小兄弟,敢问你叫什么名字?”

    “鄙人李望舒。”

    听见动静,其他人都眼巴巴地转过身。

    “李兄,我也有个地方没明白!”

    “还有我还有我!”

    “我先来的,你们别挤!”

    顿时,李望舒的书桌前门庭若市,看着眼前一群十岁左右,叽叽喳喳的小朋友,她一时失笑,开始耐心地逐个讲解。

    王宇潇此时已经根据慕老师说的方法成功运转了一遍《青云志》。他停下来,颇有些得意。

    作为世家子弟,他早就接触到了修炼之法,班上掌握得比他还快的人应该不多。

    这回总该……

    他不由得看向李望舒的方向,只见他的周身围了很多很多人来请教,看样子是早就结束了。

    他脸又是一沉。

    这时,王宇潇的同桌见他也成功了,就礼貌地问道:“这位道友,我能不能……”

    王宇潇打断了他:“不能。”然后自顾自地修炼去了。

    他早晚要超过李望舒。

    他的同桌翻了个白眼:“拽什么拽啊真是。”说罢,他也眼巴巴地向李望舒的座位旁边走去。

    而在李望舒看不到的地方,陆知行看着如此受欢迎的室友,不太高兴地撇了撇嘴。

    这群人真是,他自己都没好意思问呢!

    ……

    早课结束,在食堂,陆知行看着对面餐盘里清一色的素菜,又陷入了沉思。

    “你怎么天天吃这个?”陆知行皱眉道,像往常一样夹了一大筷子牛肉放进他的碗里。

    李望舒也熟稔地夹了一筷子青菜放进了陆知行的餐盘中:“你也别老是吃荤的,会营养不良的。”

    陆知行红着脸吃下了那几片青菜:“谢谢。”

    李望舒低低笑了一下,开始慢慢和陆知行解释:

    “如果吃全素的菜,一天要花36文铜板,1000文铜板等于一两银子,一年365日,那就是13两银子,如果吃有荤有素的菜,一天60文,那一年就会花掉22两银子……我手上确实没那么多钱,之前住寝舍的钱原本都是打算先赊账的……”

    一言以蔽之,就是穷!

    更何况,真的,修仙是一个极度烧钱的事业,修复武器要钱,购置丹药要钱,平时沐浴的洗经伐髓的草药也要钱。

    说到这里,她停了停,戳了戳陆知行因为塞着食物,鼓鼓囊囊的脸颊,笑道:“还好你这小少爷一开学就给了我五十两,刚好帮我把一年的住寝舍的钱全抵上了。”

    陆知行愣愣地听着他说话,似是从未想到这一点,良久,陆知行小心翼翼地问:“那你家里平时给你多少钱啊?”

    “我家里没给我钱。”李望舒耸耸肩。

    “啊!为什么?”

    李望舒偏头想了想,把自己的经历半真半假地说了出来:

    “我刚出生的时候,我娘就难产去世了,然后十岁的时候我爹也去世了,我实在没有办法,就去投奔我的叔叔,在叔叔家住了两年。”

    “我在叔叔家白吃白喝两年已经很不好意思了,就没向他要钱,所以我现在的钱,都是来书院之前自己挣的。”

    “其实也还好,代写一封家书能挣50文,跑一次腿也能挣10文,如果有空,酒店跑堂一天能挣100文……”

    而且有时候她撒撒娇,君不器心一软,就会给她不少银票呢。

    李望舒咬着筷子,和他笑着列举了好几种自己过去两年赚钱的法子,一派云淡风轻之色,只有她自己才知个中辛酸。

    陆知行一直安静地听着,与他平时兴高采烈的样子截然不同。

    一幅民生疾苦的绘卷慢慢在他眼前展开了一角。

    他自小便含着金汤匙出生,无忧无虑地长大,若不是今日听李望舒亲口说,他以为这些情节只会出现在话本里。

    陆知行回想过去两周和李望舒的相处细节,其实已能初露端倪。

    李望舒的自理能力强得过分,他教陆知行洗粘了妖兽血的衣服,教陆知行讨价还价,教陆知行修理坏门板……李望舒好像无所不能,根本不像个刚满十三的孩子。

    陆知行一反常态,沉默吃饭。

    晚上,陆知行照例起夜,当他模模糊糊地睁开眼睛时,发现他的对铺正盘腿坐在床上,周身还有小范围灵力波动。

    他揉了揉眼睛,再一睁眼,发现自己没有在做梦。

    他抬头看向天空,月亮已经悬在半天了,这家伙是疯了吗?怎么这个点还在继续??

    李望舒前几天已经隐隐感觉到了修为的桎梏已然松动,打算在今晚趁热打铁,一举突破炼体中期。

    她将火灵气聚集到穴位附近,以气做漩,一举向脆弱的石门穴冲去。

    破!

    随着体内咔擦一声,石门穴大开,新的火灵气不断涌入,炼体中期已成!

    她吐出一口浊气,缓缓睁眼,却猛地发现陆知行正瞪眼看她。她吓了一跳,身体刷地后仰,两人大眼瞪小眼。

    “我吵到你了?”李望舒扯扯嘴角,打破沉默。

    “没,我是刚好起夜……”陆知行张张嘴,继续说,“你这是何苦呢?!”

    李望舒摸摸鼻子。

    陆知行见他不答,皱着眉道:“往日,你都是这样过来的吗?”

    李望舒点点头。虽说修炼是最近几个月才开始的事,但是过去两年君不器都是在夜里授课。她每天都要学到很晚。

    因为白天要打工嘛!

    小少爷看着他良久,神色复杂:“……早点睡。”

    李望舒愣了一下,她的笑容在夜色下很是温柔:“你也是,晚安。”

    然后,由于不想吵到陆知行,李望舒迅速洗漱之后沾枕就睡。

    在夜色中,原本“睡着”的陆知行突然睁开了眼睛,他神色复杂地盯着李望舒的睡容。

    只有窗外的皎皎明月才知道他在想什么。

    于是,第二天清晨,陆知行顶着眼底乌青和李望舒说了说自己纠结一晚的想法。

    李望舒唰地拍案而起,两只陶瓷杯在小桌板上叮铃铃晃了两圈:“什么?!护卫?!”

    “嗯。”陆知行点点头,定定地看着眼前的少年。

    “你要我……做你的护卫?!”

    “是的。”然后,他又转过脸,别扭地补充道:“不是卖身契,只要一年。也不用一整天都跟在我身边,一起上早课就好了,我一月给你五十……不,一百两。”

    李望舒很奇怪地看着他:“其实,就算你不给钱,我也会护着你的。”

    “我就是乐意给了!”

    “别乱花钱,挣钱很不容易的,有的事情你和我说一声就好了……”

    还没等李望舒继续说下去,陆知行就气急败坏地打断他。

    “我想找个理由给你点钱就这么难吗?”

    直接给银票怕他不收,换别的理由也不合适,好不容易想到护卫这个又稳定,又不是像奴婢一样作贱人的工作,他容易吗?!

    陆知行的话不好听,但是李望舒联想到这几天与他相处的情境,一瞬间福至心灵。

    “倒也不是不行。”她像在对一朵花说话,“就是,我怕…我护不住你。”

    话语只要不出口,那一切都有转圜的余地,有违背的借口,然而,一旦说出口了,人就会变成这句话的奴隶。她不常立誓,但她自出生开始就未曾违背过誓言,“护卫”对她而言不是轻飘飘的几个字,而是一份责任,一个枷锁。

    陆知行笑道:“你不是一直很自信吗?居然还怕这个?”

    “不太一样。”如果只关于自己,那可以随便,但是关系到朋友的话,就要好好考虑了。

    陆知行扭头:“所以你应不应?……给个准话。”

    “好。”

    “嗯?”

    “我答应你。”

    李望舒定定地看着陆知行,眼中闪烁的坚定,让陆知行如见耀光,刺得他红着脸移开了视线。

    “那以后到食堂吃点好的,不要天天只吃素菜。你可是我的人,吃得不能太寒碜!”

    “好。”

    李望舒一直觉得自己像风,轻飘飘,赤条条,无所从来,来去无碍。她没有故乡,没有亲人,没有来处,没有归途。她的灵魂虽有质量,可没有引力的羁绊,那也就没有重量。

    但是,做风有个好处是,风是不能被拘住的,若是将它拢在掌心,它会从指缝溜走,若是将它一拳击碎,它又会在别处花间聚拢盘旋,哪怕改变形态,味道,流速,风还是风。

    风是不能被拘住的,除非它自愿停留。

    世上只有李慕云的血亲,但是没有李望舒的亲人;在浣花镇的两年如梦似幻,她与真实的世界好像始终隔了一层。

    而现在,这阵风终于有了引力的约束,李望舒自己也不知道是好是坏。可是,当她看见那小少爷不好意思的样子,突然感觉不赖。

    哦,你问君不器吗?

    他是风的一部分。

    李望舒突然勾住了陆知行的肩膀,坏坏地笑:“我都当你护卫了,叫声‘哥’给我听听呗。”

    “给钱的人是我,不应该你喊我哥吗?”

    “我不是比你大嘛。”

    “不叫。”

    李望舒晃动陆知行的肩膀,软着声音撒娇:“叫一声给我听听嘛,阿行~”

    “……不叫。”

    “不叫是吧——”说罢,李望舒坏笑着伸出双手攻击他的腋下——挠他痒痒。

    自从前些天得知这个弱点后,李望舒一有空就开他玩笑。

    “哈哈哈哈哈……李望舒!……别闹了哈哈哈……哥,哥,我认输,我认输!”陆知行最是怕痒,一挠就禁不住,他笑中带泪,拼命向后躺倒躲避,李望舒顺势扑了过去。

    “认输也没用!”

    两个少年在清晨的阳光下闹做一团。

    窗外柳树正抽条疯长,春山的风刮过旷野山坳,彼时,你我正值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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