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宿,程酩睡的很香甜。伴随着清晨的阳光,程酩醒来了,之前就经常来梁甜的家里,所以她醒来看着眼前的一切感觉非常的熟悉。但梁甜就睡的不好了,沙发太软,这一宿翻来覆去的没有真正的睡着过。

    程酩看着梁甜,因为自己的打扰而没休息好的黑眼圈,内心觉得很是不好意思。于是她就想抢着去做个早饭,毕竟在别人家里住着,总是要有点眼力见儿。

    “哎呀,你就别折腾了,来我这了,还老来这一套。”梁甜看着程酩要去厨房的架势说道。

    “这不是不好意思嘛!”

    “你呀,就老放不开,老怕麻烦别人,朋友就是麻烦出来的。往好听了说,你这是有分寸感。说难听点儿,你就是见外。”梁甜说着从程酩手里,把她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两个鸡蛋要到自己手里,“你呀,来我这儿了,这些呢就都让我来,好吧。”

    程酩笑笑,也没再执拗。再执拗下去,就真的见外了。梁甜是程酩在北京为数不多的好朋友,认识也有三四年了。程酩最欣赏梁甜的地方,是她洒脱的性格,有恃无恐的敢说敢做。那些发生在生活里的,职场里的,爱情里的事儿,梁甜可以做到的,以前的以及现在的程酩,无论如何也不会做到。所以说朋友之间也是需要互相吸引的,方能长久。想到这程酩有些好奇,自己对梁甜的吸引又是什么呢?

    “你这性格啊,我真是羡慕,恣意的不管不顾的。”程酩来到梁甜身边,琢磨着边聊天边打打下手,“我就不行,想的太多。”

    “你啊也有不少优点,真诚,仗义,这些都是优点。但如果再稍微少轴那么一点点就好了。不过啊,这你得慢慢悟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梁甜想到了上家公司里的人事姐姐说过一句对她的评价,说她是一个稍稍偏离了正常轨道的人,洒脱又矫情,热情又疏离,勇敢又懦弱的人。她想着自己这个矛盾的性格,真心心累,但此刻的她是无能为力的。想想在她身边发生的一切,她能成为今天的她,确实她也尽力了。只是如果她没有这么矛盾,这么严重的内耗,她可能会过的更好些,那这些就是后话了,是她需要去成长改变的地方。

    “这次来北京有什么打算?为啥又想回来发展了?”

    “哎,我也以为我不会再回来了,但没想到也就离开一个多月就又回来了。算是有两个原因吧,一个是我得抓紧赚钱还饥荒,欠钱的情况下自由职业实在是心里不安稳,什么也做不进去。再一个就是,我现在想结婚了,想着我这个年龄了,至少在北京还是能机会多点吧,老家我这岁数不好找对象,觉得合适的都已经结婚了。”程酩还是一如既往的坦荡,其实这个问题即使不是梁甜问的,就算是一个陌生人,程酩也是会这么回答。

    “什么?你想结婚了?这句话在你嘴里说出来还挺让人意外的,你之前在婚姻方面可是一个完全不开窍的人。怎么想的,突然转变这么大?”梁甜听着程酩的回复,还挺开心的,笑呵呵的继续问程酩。

    “其实也没啥,只是一个好像有点自私的理由,我开始感觉到孤独了。以前我是享受一个人的生活的,只是现在我好像失去了那种使自己快乐的能力。即使去做那些以前会使我快乐的事,我现在也没有感觉了,会感到无聊。我也害怕老无所依啊,想要一个孩子,至少生命会有所牵绊,心灵上也能有个寄托吧。”

    “嗯,不管你的理由是什么,终归是为了让自己得到快乐,这就够了。”

    “和你聊天就是舒服,没有废话,没有压力,尽是洒脱!”程酩抬起一只手搭在这位老友的肩上。俩人一个做饭一个等吃,和谐!

    程酩第一天上班差点就迟到了,她以前可是个迟到大王。北京这个城市每天工作压力大,每天满脑子都是事情,体力和精神力的双重负荷,再加上北漂吃不好睡不好,那早上能精神抖擞的起床那才是怪事。这个城市有多少人都是亚健康的状态啊,晚上舍不得睡,早晨起不来。

    新公司,办公空间很大,整栋大楼都是这家公司的物业。装潢简洁明亮,环境很开阔,程酩初到这里,就觉得自己很喜欢这儿,心情也跟着爽朗起来。心里想着努力工作,未来能有些作为。

    程酩的上一家公司也是业内公司,体量属于小型,她也曾经付出过很多,业绩很好,但却没有更好的发展。现在回头想想,除了公司及领导人的一些局限性,就是程酩自己也有其自己性格上的弱点。而这个弱点又无法回避的是源自于原生家庭,一种对于权威的蔑视与恐惧,一种很复杂的情感。

    一个家庭里,强势的一方代表的是权威,弱势的一方代表的共情。如果强势的一方是一个讲道理的人,那与孩子的亲子关系就是和谐的,孩子的性格发展就会健全很多。反之,则孩子的某个方面就会处于停滞成长状态。程酩就是这样一个人,她对于代表强势或权威的人,她不会交往,不会清晰表达自己。而在一家公司里,对于一个基层员工来说,权威是什么?那便是上级,她的汇报对象。所以这么多年工作以来,程酩就没有在哪家公司和顶头上级,良好的打过交道。程酩一点点的开始明白自己的缺点,所以来到这,她想的是,作为一个职场人,这一次一定要克服自己,和上级处好关系,但这对于她来说真的困难重重。

    来接待她的是一个小姑娘,年纪二十五六岁的样子,身高有一米七,微胖。小姑娘面无表情,很平淡的带着程酩来到一个工位。显然这个工位空置很久了,上面布满了灰尘。小姑娘离开去为程酩准备办公电脑,程酩一个人开始打扫办公桌的卫生。

    整个部门看起来大概有五六十人左右,办公桌是那种没有格挡的大通排。程酩的工位前后左右暂时还没有人。

    就在这时部门领导走过来,是程酩的顶头上司,叫翁子鸿。之前两人也只是在视频面试中有过一面之缘。程酩对她印象很好,除了第一感觉这个女人看起来有些强势,但应该是工作能力很强的那种类型。并且对于程酩来讲,不在乎女性应聘者年龄及未婚未育的个人求职情况,这种领导在当今的求职环境中真是少之又少。因为这些原因,程酩在还没有深入接触的情况下,就先入为主的内心对这位女领导心中充满了感激之情。

    “来啦,你就坐这吧!哎呀,我这有湿纸巾,好好擦擦,之前没人坐这,全是灰尘。”翁主管把纸巾递给程酩。

    “谢谢领导!”程酩亲切的笑着回答。

    “现在住哪里呢?”

    “我昨天刚回来,现在先暂时住在旅店,打算这几天利用闲暇时间在公司附近找找住处。”

    “可以先住我那儿,也都有地方。”

    “那太打扰了,我这也差不多有目标了,这几天就能找到了。”

    “那行,那先熟悉熟悉环境,这几天有空的时候,咱们开会看看接下来的工作安排。”

    “好的,领导!”

    对于程酩来讲,之前也不是没在大公司待过,只不过那时候年轻,看到一切事物都属于懵懂的状态,自然无法意识到办公室政治的危险。但如今不同,程酩通过这几年的工作历练,她深刻的意识到,办公室本质上就是人治,所以她现在为人处世,比以前谨小慎微的多。这是在北京这个城市,这个年龄,有房贷,有饥荒,有安身立命需求的生存之本。

    入职培训,个人账户激活,系统熟悉这些琐事下来,一天的工作很快就结束了,到下班的时候,程酩也没有多待,因为她还要尽快去公司周边看房子,和翁主管请示以后,她就离开了。找房子这件事是合理理由,否则,第一天就准时下班,那不是找死吗,除非不想干了。

    六月的北京,极其炎热。傍晚下班时分,街道上的一切都承受了一天的暴晒,打工人也经历了一天内心的暴晒。从下班这一刻开始,这一切又都开始回血,日复一日,运转着这个城市。

    北京太大了,只跟着中介走了一个地方看房子,程酩就感觉很累,只能等着之后的几天继续看了。程酩拿出笔记本,准备划掉今天看的房子,她觉得不满意,却怎么也找不到笔。程酩感觉有些慌乱,因为一只笔丢了就能紧张,只能说明这支笔很重要。

    程酩打电话给梁甜,嘟嘟几声后,电话接通:“喂?你下班啦,第一天上班没装装样子加班啊!”

    “着急看房子,就早出来了。你现在在家吗?帮我看看有没有一直黑色的圆珠笔落你那了,上面有印着一行英文字母,是某品牌的商标。”

    “好,我找找。这个品牌还生产圆珠笔吗?”梁甜开始整个屋子巡视,翻着角落寻找着。

    “那不知道,不过这就是他们活动的赠品而已。”

    “这你在我家的活动区域,我都找了,嗯……没看见啊!是不是你昨天喝多了,掉在酒吧了。”

    “我知道了,那我再看看,那先挂了啊!”

    “哎…等等,这个笔是不是那个谁送你的,你才这么紧张。”

    “是……当时品牌方活动,他随手就给我了。”

    “你呀,人家随送给的东西,你能惦记到现在,我也真是服了你,还只是个活动赠品,看你这个不值钱的样子。”

    “本来就是纪念品,没所谓了,而且这笔也挺好用的。先不说了,我这边还有点事。”程酩很快的挂断了电话,她很怕接下来从梁甜的毒舌里再听到些什么。

    “这么快就挂了,就是心虚。”梁甜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

    “姐,这个房子您要是不满意,咱们后面还有几套备选,就在这附近。”中介小哥很诚恳的对程酩说道。

    “今天先不去看了,我着急去一个地方,再说也有点累了。咱们改天再约。”说着程酩就已经走开几步开外了,中介小哥想再说几句已经赶不上了。

    程酩拿出手机看着时间,已经八点零五了,从望京附近赶到朝阳门,这个时间肯定堵车。一堵车那车费可真是hold不住,还是坐地铁吧。喜欢一个人真的很神奇,可以忽略身体上的劳累,精神上的折磨,在一个很辛苦的条件下一往无前的去追逐,然后在内心的深处还能感受到一种幸福感。

    很多人也包括那些带给人类进步的伟人,都在试图去解释何为爱情。包括情感、科学、人文,总之各个角度去阐述爱情,但最后还是没有人能够真正的解释它。如果孤独是人类的永恒命题,那爱情就是催化剂吧,让孤独这种感受更加深刻罢了。

    程酩来到前一天来过的酒吧,她很庆幸自己还能记得这个地方。她走进酒吧后发现酒吧还没什么人,她就径直来到自己之前坐过的桌子,好在也都没有人坐。她就前后左右的开始寻找,希望能找到自己丢失的那支笔。除了很里面的一个角落,其它的地方都没有。程酩只好像一只壁虎一样,四肢张开,全身和脸部平贴着墙壁,一只眼睛用力的向角落里倾斜看去,还拿着手机电筒往里照。看不清楚的地方,还要继续用力往角落里苟。

    这场景要多滑稽有多滑稽,专心努力的程酩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这一幕都被酒吧老板方奕成看到。方奕成看着眼前的美女,他对这个女人有印象,知道她就是昨天喝醉了被朋友接走的女孩子。看着她用如此古怪的姿势,一时间好奇心顿起,就想逗逗她。

    “美女,你这是干啥呢?”

    “啊?没……什么。”程酩起初也没怎么在意旁人,继续用力的往角落里苟。

    “找东西?钱丢了!?”

    “不是,现在谁还带现金。”

    方奕成笑了,心想:“这个时候还能接住话茬,在这说相声呢,捧哏吗,哈哈!”紧接着说到:“那是因为墙壁凉快,贴着纳凉呢?”

    程酩终于明白过来,这人是在旁边说着风凉话在这拿人找乐子呢!反应过来的程酩,不再找了,转过头来,一看到方奕成的脸就有印象,联想到自己酒后失态,瞬间有点不好意思。而这点不好意思也被方奕成看在眼里,方奕成竟有些恍惚。

    程酩镇定神态的说道:“怎么说话呢!找东西呢,东西可能落这了。你在这家店上班哦?打扫的时候有没有看到一支笔?”

    “确有看到,一支黑色的圆珠笔。”

    “对,对,就是黑色的!是我掉的!在哪儿啊?”一瞬间程酩的眼睛亮了起来,又有了光彩。

    “我也不知道在哪啊?就一支笔,可能扫除扔了也说不定。”

    “你怎么这样啊,顾客丢了的东西不是应该帮他保存起来吗?以便后来过来找,服务业不都是这样的吗?”程酩有点儿着急了。

    “小姐,如果是别的哪怕稍微贵重一点的,都会帮顾客保存的。但谁会想到一支笔还会有人过来找。”

    程酩听到方奕成这么说,刚刚燃起来的希望又破灭,眼泪都快出来了。那支笔跟着自己已经有八年了,最开始笔芯用完了,她都不舍得换,怕这支笔不再完整。如今用了八年的笔,就这么丢了,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办。其实说到底仅仅是一支笔,太过于看重它,有时程酩都觉得自己小题大做,是个精神病,痴情的有些矫情。但更让人无力的是,她明明知道这些在消耗着她,但仍然很无力的在生活的点点滴滴渗透着关于那支笔的主人的所有回忆。

    方奕成看着眼前的女人,都快哭出来了。又联想到昨天喝醉酒后的一幕幕,不由得心中一紧。这个姑奶奶看着还算文静,其实内心有头小老虎,随时可能爆炸的,还是不要刺激她。于是转变策略,温和的说道:

    “你可别哭啊,那支笔可能在我家呢,我昨天下班的时候,打扫时看到就捡起来了,看着一支笔肯定也不会有人要了,就想着放到车里做个备用就放衣服兜里了。”

    “那现在在你车上?我们去取啊?”程酩又多云转晴了,脸变的还挺快。

    这一幕被方奕成看到,心想:“果然女人心海底针,这脸变的比我们店里的电视还快。”方奕成店里的电视,总是出毛病,一般这个时候他就用手拍一拍就好了,还能继续看。

    “没在车上,可能在我昨天穿的衣服里,我后来忘拿出来了。不是所有人都会把注意力放在一支笔上的。你要不着急我就明天快递给你,要么你等我下班,跟我回家一起去取。”

    程酩听着这话,警惕的看了一眼方奕成,顺带着瞪了他一眼。

    “哎呦,你可别误会!我是看你着急,我才这么说的。虽然你说你是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但我又不知道,你可别想歪了。”

    程酩想起来这是自己昨天喝醉酒的时候说的话,更来气了,于是说道:“昨天的事都不要再提了,醉酒的话都不算数的。”

    方奕成没再说话,只是耸耸肩。

    程酩想了想说道:“你还是拿到店里来,我改天有空过来取。快递我也不是很放心,这么个小东西,再邮丢了。”

    “好吧,你都这么说了。那怎样?既然都来了,要不喝一杯?”

    程酩心想,这个时间回到旅店也是无聊,折腾了一天喝点酒放松一下也好。程酩点点头就坐到了还是前一天坐过的位置。

    方奕成走开,去给程酩拿了一瓶低度酒,回来对程酩说道:“就这个吧,你那酒量,不适合喝别的。”

    程酩也没多说什么,自顾自喝了起来。方奕成也识趣的走开了。随着深夜的来临,酒吧逐渐开始热闹起来,马路上灯红酒绿,形形色色的人开始了夜生活。夜晚就像爱情一样,也是说不出来的一种神秘。夜晚让人卸下白天的疲惫与防备,很容易显露出人的脆弱和自我。爱情不也正是如此吗,发生了就会有软肋,那些原本隐藏起来的自我保护瞬间一览无余。所以,那些真正的浪漫,往往都在夜深人静时,俩俩私语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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