浓云低垂,朔风刮过,似乎有野兽的嗥叫。诺诺恍惚中进这阴森丛林,紧绷、慌乱。
突然眼前一黑,她跌落在地上,靠着参天槐树,眩晕感袭来,动脉中血液涌动。诺诺吃力地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一双红宝石般的眸子。英俊的面庞却透着狠戾,他修长的手滑开她脖子,血汩汩不止。感受到生命的流逝,她无力地想移开他的手。
嗅到熟悉的气息,他阴鸷的眸子恢复半刻清明:“是你吗?”他似呢似喃地舔舐她的伤口。诺诺感觉脖间痒痒的,似有液体注入,满心的疑惑却说不出一个字,宛若待宰的羔羊。忽地红光乍现,巨大蜘蛛的虚影——螯肢如钳子般锋利,八颗红眼镶嵌在头上。
墨绿的帷帐漏过阳光,诺诺吃力地睁开双眼。
“小姐醒了!”丫鬟姜离难抑兴奋之色,忙喂诺诺喝了口茶。
“我......这是在哪?”诺诺只觉船身摇晃,透过舷窗可见湛蓝的天空与朵朵白云。
“这是在王权盛望公子的仙船上,便是他将小姐寻得。”姜离将诺诺扶好做正,“小姐可还记得之前发生了什么?”
“七月中旬...我...我入槐林...”诺诺感到一阵头疼,“我昏迷多久了?”
“整整三天!”姜离担忧地帮诺诺按摩头部,“起初小姐脖间还有红色的蜘蛛邪印呢。”
“拿镜子来。”诺诺惊讶地唤道。
十八岁的少女,睫毛长而浓密,眼镜阔而明丽。皮肤雪白光滑,丝毫不见伤痕印记。她像某种奢华而易碎的璞玉,娇弱却让人难以接近。
船身一阵摇晃,破开层层结界,驶入太华宗。王权盛望是太华宗掌门的大弟子。其父母是掌门好友,不幸双双陨落,临死前将盛望托付于掌门。王权公子天赋一般,掌门却从不吝啬给他各种仙丹法宝,也造就了他洒脱不羁的个性。
“师傅。”王权盛望抱拳颔首,“弟子此次前往南陵历练遇一极凶魔物,用九宝潜行符才得以逃脱。”
掌门气得白胡子直抖:“你小子,花长老耗费数十万灵石打造的传奇级符咒,竟然被用在了小小的乱星林!”
“能救一位美丽的姑娘,任何代价都是值得的。”王权盛望傻笑着挠挠后脑勺。
“我要回家!”诺诺是南陵第一商贾世家江家的大小姐,是父亲的掌上明珠,从小自由玩乐惯了,神态间不由自主得带了几分倨傲。
得知王权盛望要把她带往太华宗疗治,江府上下忙得团团转,丫鬟为她准备各型各色的奢华用品,要不是仙船实在装不下,还想加十来箱满满当当的金砖呢。
“且慢。”一位头戴面纱的女子袅袅走来,挡在诺诺面前,“汝蕴鸿蒙源力,仙缘颇丰,必得乳我太华。”
王权盛望一惊:“灵长老您没弄错吧,她分明是个没有灵根的普通人。”
灵长老祭出其法宝灵镜,声音清冷:“姑娘若执意归去,恐找来杀身之灾、祸及全族。”
灵长老以感知能力见长,只见她的灵镜赫然映射出诺诺脖颈上狰狞的血红蜘蛛,“你身上有魔王的印记!”
“魔王是谁?”诺诺困惑不已。
“传言魔王本体是魔蛛。他当年横空出世,与道尊决战日月之巅,企图平分天下,最后两败俱伤,不知所踪。”掌门解释道。
世上还未有一人登仙而去,是道君开创了整个修仙体系,他抬手可搅弄风云,振袖可撼动苍生。有能与道君平分秋色的实力也足以让人闻之色变了。
灵长老继续劝道:“你若能潜心修炼,或许能找到解印之法。”
姜离恳切道:“小姐你就留下吧,平平安安才是最重要的。”
在诺诺看来除非脑子有病,才会抛去锦衣玉食、父疼母爱,去太华宗这个陌生之地求缥缈的成仙大道。然而解开咒印才好安心,无奈只得以特招弟子的名义留下,看看情况。
“若半年内没有进展,管它这看不见的咒印,我定要离去!”诺诺刁蛮道。
因魔王再次出世,掌门很是紧张,派人手留意江家主宅以抵御魔物侵袭,然而却杳无波澜,似乎一切又归于平静。
诺诺不能修炼,又被强留在太华宗,闲来无事便去旁听外门弟子的理论课,不知不觉倒了解了不少修炼功法、历史渊源。
原来世界分为人、仙、魔三道。修仙讲究心性勤勉,魔修看重天赋捷径。
大多数的修仙门派都建立在与世隔绝的偏远之地,难以和人间接触,修仙,就要断尘缘,免得积累太多业障。但这并不代表人间就不重要。相反,护佑人间,降妖除魔,能在因果上助他们修行,所以很多正道修士,还是很有锄强扶弱、 降妖除魔的传统美德的。太华、佛山、赤水是世间三大顶尖仙门,其中又以太华派名气最大。
但妖魔不会在意人间这些,它们或许嗜血残暴,或许孤僻乖戾,修炼功法大多惨无人道,属于正道默认通缉的对象。
“中秋时节太华要举行一年一度的夜猎。”姜离一边为小姐揉着肩一边讲着今天的新消息。
所谓夜猎就是在晚上游历四方、降妖除魔,是弟子们提升修为战力、增加名气威望的好机会。
“我要见识见识!老待在屋里我都要无聊地发霉了。”诺诺两眼放光,半晌又担忧道,“不过我没有修为,还是别去冒险了吧。”
“一般不过是遇见些游魂小妖。”姜离眼中闪过一丝狡黠,“我有筑基中期的实力,我们再采购些法宝符咒,不会有事的。”
诺诺托腮沉思半晌“那便这么办罢。”
明月皎皎,一派祥和,江诺诺和姜离来到宗门外围。夜色渐浓,薄雾弥漫,浓云诡谲,二人不知逛了多远。
“小姐快看!”姜离指着悬崖下面。
“这底下黑漆漆的…”诺诺猛地反身往后扎了一刀。然而还是慢了半拍,她被姜离一把推下了深渊,刀尖只将姜离的手臂划了个比头发丝还细的伤口。
突然眼前一黑,她跌落在地上,靠着参天槐树,眩晕感袭来,动脉中血液涌动。诺诺吃力地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一双红宝石般的眸子。英俊的面庞却透着狠戾,他修长的手滑开她脖子,血汩汩不止。感受到生命的流逝,她无力地想移开他的手。
嗅到熟悉的气息,他阴鸷的眸子恢复半刻清明:“是你吗?”他似呢似喃地舔舐她的伤口。诺诺感觉脖间痒痒的,似有液体注入,满心的疑惑却说不出一个字,宛若待宰的羔羊。忽地红光乍现,巨大蜘蛛的虚影——螯肢如钳子般锋利,八颗红眼镶嵌在头上。
墨绿的帷帐漏过阳光,诺诺吃力地睁开双眼。
“小姐醒了!”丫鬟姜离难抑兴奋之色,忙喂诺诺喝了口茶。
“我......这是在哪?”诺诺只觉船身摇晃,透过舷窗可见湛蓝的天空与朵朵白云。
“这是在王权盛望公子的仙船上,便是他将小姐寻得。”姜离将诺诺扶好做正,“小姐可还记得之前发生了什么?”
“七月中旬...我...我入槐林...”诺诺感到一阵头疼,“我昏迷多久了?”
“整整三天!”姜离担忧地帮诺诺按摩头部,“起初小姐脖间还有红色的蜘蛛邪印呢。”
“拿镜子来。”诺诺惊讶地唤道。
十八岁的少女,睫毛长而浓密,眼镜阔而明丽。皮肤雪白光滑,丝毫不见伤痕印记。她像某种奢华而易碎的璞玉,娇弱却让人难以接近。
船身一阵摇晃,破开层层结界,驶入太华宗。王权盛望是太华宗掌门的大弟子。其父母是掌门好友,不幸双双陨落,临死前将盛望托付于掌门。王权公子天赋一般,掌门却从不吝啬给他各种仙丹法宝,也造就了他洒脱不羁的个性。
“师傅。”王权盛望抱拳颔首,“弟子此次前往南陵历练遇一极凶魔物,用九宝潜行符才得以逃脱。”
掌门气得白胡子直抖:“你小子,花长老耗费数十万灵石打造的传奇级符咒,竟然被用在了小小的乱星林!”
“能救一位美丽的姑娘,任何代价都是值得的。”王权盛望傻笑着挠挠后脑勺。
“我要回家!”诺诺是南陵第一商贾世家江家的大小姐,是父亲的掌上明珠,从小自由玩乐惯了,神态间不由自主得带了几分倨傲。
得知王权盛望要把她带往太华宗疗治,江府上下忙得团团转,丫鬟为她准备各型各色的奢华用品,要不是仙船实在装不下,还想加十来箱满满当当的金砖呢。
“且慢。”一位头戴面纱的女子袅袅走来,挡在诺诺面前,“汝蕴鸿蒙源力,仙缘颇丰,必得乳我太华。”
王权盛望一惊:“灵长老您没弄错吧,她分明是个没有灵根的普通人。”
灵长老祭出其法宝灵镜,声音清冷:“姑娘若执意归去,恐找来杀身之灾、祸及全族。”
灵长老以感知能力见长,只见她的灵镜赫然映射出诺诺脖颈上狰狞的血红蜘蛛,“你身上有魔王的印记!”
“魔王是谁?”诺诺困惑不已。
“传言魔王本体是魔蛛。他当年横空出世,与道尊决战日月之巅,企图平分天下,最后两败俱伤,不知所踪。”掌门解释道。
世上还未有一人登仙而去,是道君开创了整个修仙体系,他抬手可搅弄风云,振袖可撼动苍生。有能与道君平分秋色的实力也足以让人闻之色变了。
灵长老继续劝道:“你若能潜心修炼,或许能找到解印之法。”
姜离恳切道:“小姐你就留下吧,平平安安才是最重要的。”
在诺诺看来除非脑子有病,才会抛去锦衣玉食、父疼母爱,去太华宗这个陌生之地求缥缈的成仙大道。然而解开咒印才好安心,无奈只得以特招弟子的名义留下,看看情况。
“若半年内没有进展,管它这看不见的咒印,我定要离去!”诺诺刁蛮道。
因魔王再次出世,掌门很是紧张,派人手留意江家主宅以抵御魔物侵袭,然而却杳无波澜,似乎一切又归于平静。
诺诺不能修炼,又被强留在太华宗,闲来无事便去旁听外门弟子的理论课,不知不觉倒了解了不少修炼功法、历史渊源。
原来世界分为人、仙、魔三道。修仙讲究心性勤勉,魔修看重天赋捷径。
大多数的修仙门派都建立在与世隔绝的偏远之地,难以和人间接触,修仙,就要断尘缘,免得积累太多业障。但这并不代表人间就不重要。相反,护佑人间,降妖除魔,能在因果上助他们修行,所以很多正道修士,还是很有锄强扶弱、 降妖除魔的传统美德的。太华、佛山、赤水是世间三大顶尖仙门,其中又以太华派名气最大。
但妖魔不会在意人间这些,它们或许嗜血残暴,或许孤僻乖戾,修炼功法大多惨无人道,属于正道默认通缉的对象。
“中秋时节太华要举行一年一度的夜猎。”姜离一边为小姐揉着肩一边讲着今天的新消息。
所谓夜猎就是在晚上游历四方、降妖除魔,是弟子们提升修为战力、增加名气威望的好机会。
“我要见识见识!老待在屋里我都要无聊地发霉了。”诺诺两眼放光,半晌又担忧道,“不过我没有修为,还是别去冒险了吧。”
“一般不过是遇见些游魂小妖。”姜离眼中闪过一丝狡黠,“我有筑基中期的实力,我们再采购些法宝符咒,不会有事的。”
诺诺托腮沉思半晌“那便这么办罢。”
明月皎皎,一派祥和,江诺诺和姜离来到宗门外围。夜色渐浓,薄雾弥漫,浓云诡谲,二人不知逛了多远。
“小姐快看!”姜离指着悬崖下面。
“这底下黑漆漆的…”诺诺猛地反身往后扎了一刀。然而还是慢了半拍,她被姜离一把推下了深渊,刀尖只将姜离的手臂划了个比头发丝还细的伤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