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饭局上叶韬邀请我的事情跟柳元芳说了,她一怔,说:“好机会啊,必须去~~~对了,能多带个人吗?”
我问:“带谁?”
元芳说:“当然是带我啊。”
我摇头:“不行,风险太大。”
元芳说:“别啊,我又不喜欢叶亦,就想去见识见识,一睹男神风采,有什么风险啊。”
我慢条斯理地说:“你敢保证柳芳元不会给你喂安眠药然后拿着你的邀请卡冒充你去?”
她瞬间缄口不语。
元芳的同卵双胞胎妹妹柳芳元自打高中起就跟我是死对头,原因只有一个,我俩是情敌。
柳芳元比我好得多,最起码她见过叶亦好几回,两人还说过几句话。
据说也正因为如此,她爱叶亦爱得越发不可收拾。
柳芳元跟她姐姐性格迥异,除了皮相一模一样外,其他什么都不一样,哦,现在皮相也略有不同,元芳刚刚做了双眼皮嘛。
这对双胞胎姐妹的父母,一个是哲学系教授,一个是文学系教授,当初给一双女儿取名时,可谓煞费苦心,足足挑选了十日十夜,选了一个富含哲思的名字,方圆,取刚柔并济之意。
后来为了跟性别匹配,特意改成了元和芳。
大女儿唤作元芳,取外圆内方之意,二女儿唤作芳元,取外方内圆之意。
现在来看,元芳她父母卓有成效。
然而,柳元芳也没拗过真爱的力量。
这件事,等我人到了叶宅,见到了柳芳元才察觉到。
柳芳元穿得比港姐选美还要隆重,一条墨绿色的旗袍一裁到底,衬托她的腰线十分迷人,又挽了个旧上海时期的发型,这功课做得真够足的。
从家里出发前,郑余音还叫我给今晚的妆容提高一个等级,我现在真后悔没听她的,单单一个柳芳元,就险些把我比了下去。
亏得只是险些。
自从我割了双眼皮后,许多从前把我甩得远远的人,如今都只是“险些”。
当然,我还是得依靠半支遮瑕膏的。
我端了一杯苏打水走到柳芳元身边,今晚我穿了九厘米的高跟鞋,差不多有175。
柳芳元也穿了近十厘米的高跟鞋,但还是比我矮上一截,我垂下眼睛,问她:“你把元芳怎么了?”
柳芳元挑了挑贴了双层假睫毛、双层双眼皮贴的眼睛,爱理不理地说:“能怎么着她呀,就把去年的压岁钱都给她了呗。”
我火冒三丈,沉声道:“那个见财忘义的东西。”
柳芳元拿起杯子跟我的撞了撞,说:“你还真信啊,听说叶奶奶邀请了从前家属院里所有的年轻人,没你给的邀请函,我也够格来,哦,元芳跟爸妈回老家了,就没赶上。”
我“哦”了一声,觉得实在无趣,本以为千辛万苦得来的邀请函,没想到竟然派发得这么随便。
再往四周一看,果然不少熟悉面孔。
叶宅其实不算大,但贵在设计巧妙,一个花园被一栋两层小楼一分为二。
前院里种了一排子的桂树、海棠和蔷薇,后院被几座假山隔开,中间宽敞的地方挖了一个游泳池,池边还种了两株无花果和两株合欢。
这个季节合欢正开花,玉红色的针撒到池水里,像一把晶莹透亮的线帘。
我怔怔地站在池边,看着半池子玉红色的合欢花随着水波轻轻摇动,一弯银月在池底隐隐浮现,银辉缠绕着红色花瓣,像一首歌颂爱情的诗。
我一回身,在二楼的露台上,看见了一个白色的身影。
这是我第二次见叶亦,与第一次,隔了整整六年。
我遥遥地望着他,眼泪都要流下来了。
其实,他离我很远,隔了一个楼层,十几道的人墙,但我还是一眼认出了他。
他穿着白衬衣,像我们初遇时的模样,脸上是若有若无的笑,仿佛置身这场浩大的酒会,又恍如这一切都与他无关。
他的身边站着一位梳着高发髻、妆容精致却老态龙钟的妇人。
他的手轻轻垂下,搭在妇人的肩上,手指轻轻地扣在她的羊绒大衣上,偶尔垂头低吟两句。
整个晚上,我被人潮挤来挤去,最终还是没能挤到叶亦的身边。
他就像众星捧着的月亮,因为刚回国又是宴会的主人,所以一波又一波的客人挤到他身边跟他搭话。
而我是离他最最遥远的那颗最普通的星星,再怎么努力,也只能跟他隔着十几万光年的距离,遥遥地望着他,甚至得不到他的一点辉光。
我堂姐郑余音倒是成功杀进了二楼,毕竟她是叶凡的正牌女朋友。
我一边喝酒一边嫉妒着郑余音,心想,也许我跟叶亦相隔六年的这一面,最终还会成为银河两端的翘首期盼与泪流满面。
端起第三杯白兰地并潇洒喝下的时候,我没想到我会后悔今晚喝了这么多酒。
白兰地性烈,喝到第三杯时,第一杯连同第二杯的酒精已经开始发挥效用,我竟然看见叶亦走下二楼,逆着人群朝我的方向走来。
我一定是醉了,才敢这么想。
叶亦拨开人群,宽阔的两鬓上银色的辉光来回闪烁,他轻轻掠过跟他搭讪的一个又一个靓影,从别墅的大理石台阶上,一步一步踩着被夜晚的潮气打湿的草儿,向我走来。
我神智还算清醒,只是反应有些迟钝。
我从随身的手包里拿出口气清新剂,回身朝着嘴巴里喷了喷,又哈了两口气,确定酒气散去了至少三分之二,这才放下心来。
我打算走上去,迎接他。
然而,就在我走向他的那一霎,他忽然脚下打滑,一头朝游泳池里扎去。
噗通。
他身姿轻盈地翻进了游泳池。
我惊住了,呆呆地看着水面有足足五秒钟。
半晌,我才扔下酒杯,飞身跃入水中。
八月底的B市已经有些凉意,露天的游泳池水温不算高,我刚一入水,微寒立即将我浑身的酒气驱散殆尽。
我潜到深处,四处找寻着叶亦。
六年前,他不会游泳,跌进湖里,是我救了他。
我不知道六年后,他会不会再次让自己陷入如此危险的境地。
我在泳池里找了足足有两分钟,毫无收获,只好游回岸边。
我人刚一着陆,便被一条大浴巾围住了。
我拂掉脸上的水,看见了郑余音担忧并焦灼的脸,她一边拿另一条浴巾给我擦头发,一边说:“你怎么回事,人都救上来了怎么还在水里,是不是脚抽筋了?”
我四下里看了看,叶亦就在我不远处,白衬衫和黑色的西服裤子,浑身滴着水,肩上搭着一条白浴巾。
我跟我堂姐胡说八道:“你知道的,像我这种蝶泳冠军,见到水就想显摆一下,嘿嘿,不小心显摆过头了。”
郑余音心疼地说:“……不过,你妆都花了,眼线都跑到眼皮子底下了。”
我赶忙背过身,确保这张脸不会被叶亦看到,疑惑地问:“刚才是谁啊,谁救了叶亦?”
我一想到叶亦不是我救的,我就越发后悔,喝酒真是误大事,说不定这一次,我在众目睽睽之下救了叶亦,他一感动就以身相许了呢。
郑余音指了指不远处另一个被浴巾遮得严严实实的姑娘,说:“还有一个跟你一样痴情的,一看见叶亦落水,二话不说就跟着跳了进去,不过……还没等她游到叶亦身边,他已经自己游上岸了。”
我正兀自纳闷,忽然我堂姐在我胳膊上重重拧了一下,惨烈的叫声还没发出,我就看见叶亦已经站在了我面前。
我慌忙挺胸收腹拢腿直起身子,这一系列动作完成后,还不忘顺手整了整湿漉漉的刘海儿,然后摆出一个再淑女不过的笑。
我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你不用谢我,我就是看这泳池挺大水挺清的,又喝了点酒,神志不清就想跳下去体验一把。”
叶亦看着我,他的短发贴在宽阔的额头上,两鬓有两道水纹轻轻泻下,他的发尖和鼻梁,被月光镀上了薄薄的一层银,那银光舞动着、跳跃着。
他说:“去换套衣服吧,跟我来。”
一同走在叶亦身畔的,还有方才那个二话不说跳下去救他的痴情女。
我一边走一边打量着我的情敌。
那女孩肤若凝脂,两片嘴唇又薄又软,不带一丝血色,看起来煞是叫人心疼,乌黑的头发散乱地铺在双肩,又托了刚出水的福,周身笼罩着一层出水芙蓉般的水汽,有一种仙人下凡尘的即视感。
我稍稍落后两步,跟着叶亦拐进了别墅外的小楼梯,接着一路盘旋而上。
夜微凉,一阵清风,送来半缕桂香。
我缩了缩身子,顺便打了个喷嚏。
前面交叠的脚步声忽然停了下来,在我还没看清时,肩上已然多了一条浴巾。
叶亦已经回过身去,我听到他的声音在喧嚣的夜里与馝馞的桂香交织:“马上到了。”
这个旋转小楼梯的尽头原来是别墅的另一侧,连接的是远离喧闹的前院。
我一眼看见了那一排桂树,心想,怪不得方才那样香。
叶亦指引着我们穿过走廊,走廊的尽头是两个房间,叶亦回身对我说:“你跟着简桢去换套衣服吧。”
简桢?
与我一同过来的痴情女已经熟门熟路地走进了叶亦对面的那个房间,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我真的是醉了,连简桢都没认出来。
简桢对于我们叶亦后援会的人来说,简直就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存在。
据说她跟叶亦青梅竹马,数年来一直住在叶家,她人也特别优秀,有自己的服装设计工作室。
要才能有才能,要相貌有相貌,东西方文化兼容并包,最是善解人意,贤良淑德。
从简桢递给我的替换裙子上,便能看出,她其实是个内心挺善良的姑娘。
那是一条紫色的抹胸纱裙,我穿起来既飘逸又性感,不仅露出了我的两条性感锁骨,又凸显出我的一把小蛮腰。
我问:“带谁?”
元芳说:“当然是带我啊。”
我摇头:“不行,风险太大。”
元芳说:“别啊,我又不喜欢叶亦,就想去见识见识,一睹男神风采,有什么风险啊。”
我慢条斯理地说:“你敢保证柳芳元不会给你喂安眠药然后拿着你的邀请卡冒充你去?”
她瞬间缄口不语。
元芳的同卵双胞胎妹妹柳芳元自打高中起就跟我是死对头,原因只有一个,我俩是情敌。
柳芳元比我好得多,最起码她见过叶亦好几回,两人还说过几句话。
据说也正因为如此,她爱叶亦爱得越发不可收拾。
柳芳元跟她姐姐性格迥异,除了皮相一模一样外,其他什么都不一样,哦,现在皮相也略有不同,元芳刚刚做了双眼皮嘛。
这对双胞胎姐妹的父母,一个是哲学系教授,一个是文学系教授,当初给一双女儿取名时,可谓煞费苦心,足足挑选了十日十夜,选了一个富含哲思的名字,方圆,取刚柔并济之意。
后来为了跟性别匹配,特意改成了元和芳。
大女儿唤作元芳,取外圆内方之意,二女儿唤作芳元,取外方内圆之意。
现在来看,元芳她父母卓有成效。
然而,柳元芳也没拗过真爱的力量。
这件事,等我人到了叶宅,见到了柳芳元才察觉到。
柳芳元穿得比港姐选美还要隆重,一条墨绿色的旗袍一裁到底,衬托她的腰线十分迷人,又挽了个旧上海时期的发型,这功课做得真够足的。
从家里出发前,郑余音还叫我给今晚的妆容提高一个等级,我现在真后悔没听她的,单单一个柳芳元,就险些把我比了下去。
亏得只是险些。
自从我割了双眼皮后,许多从前把我甩得远远的人,如今都只是“险些”。
当然,我还是得依靠半支遮瑕膏的。
我端了一杯苏打水走到柳芳元身边,今晚我穿了九厘米的高跟鞋,差不多有175。
柳芳元也穿了近十厘米的高跟鞋,但还是比我矮上一截,我垂下眼睛,问她:“你把元芳怎么了?”
柳芳元挑了挑贴了双层假睫毛、双层双眼皮贴的眼睛,爱理不理地说:“能怎么着她呀,就把去年的压岁钱都给她了呗。”
我火冒三丈,沉声道:“那个见财忘义的东西。”
柳芳元拿起杯子跟我的撞了撞,说:“你还真信啊,听说叶奶奶邀请了从前家属院里所有的年轻人,没你给的邀请函,我也够格来,哦,元芳跟爸妈回老家了,就没赶上。”
我“哦”了一声,觉得实在无趣,本以为千辛万苦得来的邀请函,没想到竟然派发得这么随便。
再往四周一看,果然不少熟悉面孔。
叶宅其实不算大,但贵在设计巧妙,一个花园被一栋两层小楼一分为二。
前院里种了一排子的桂树、海棠和蔷薇,后院被几座假山隔开,中间宽敞的地方挖了一个游泳池,池边还种了两株无花果和两株合欢。
这个季节合欢正开花,玉红色的针撒到池水里,像一把晶莹透亮的线帘。
我怔怔地站在池边,看着半池子玉红色的合欢花随着水波轻轻摇动,一弯银月在池底隐隐浮现,银辉缠绕着红色花瓣,像一首歌颂爱情的诗。
我一回身,在二楼的露台上,看见了一个白色的身影。
这是我第二次见叶亦,与第一次,隔了整整六年。
我遥遥地望着他,眼泪都要流下来了。
其实,他离我很远,隔了一个楼层,十几道的人墙,但我还是一眼认出了他。
他穿着白衬衣,像我们初遇时的模样,脸上是若有若无的笑,仿佛置身这场浩大的酒会,又恍如这一切都与他无关。
他的身边站着一位梳着高发髻、妆容精致却老态龙钟的妇人。
他的手轻轻垂下,搭在妇人的肩上,手指轻轻地扣在她的羊绒大衣上,偶尔垂头低吟两句。
整个晚上,我被人潮挤来挤去,最终还是没能挤到叶亦的身边。
他就像众星捧着的月亮,因为刚回国又是宴会的主人,所以一波又一波的客人挤到他身边跟他搭话。
而我是离他最最遥远的那颗最普通的星星,再怎么努力,也只能跟他隔着十几万光年的距离,遥遥地望着他,甚至得不到他的一点辉光。
我堂姐郑余音倒是成功杀进了二楼,毕竟她是叶凡的正牌女朋友。
我一边喝酒一边嫉妒着郑余音,心想,也许我跟叶亦相隔六年的这一面,最终还会成为银河两端的翘首期盼与泪流满面。
端起第三杯白兰地并潇洒喝下的时候,我没想到我会后悔今晚喝了这么多酒。
白兰地性烈,喝到第三杯时,第一杯连同第二杯的酒精已经开始发挥效用,我竟然看见叶亦走下二楼,逆着人群朝我的方向走来。
我一定是醉了,才敢这么想。
叶亦拨开人群,宽阔的两鬓上银色的辉光来回闪烁,他轻轻掠过跟他搭讪的一个又一个靓影,从别墅的大理石台阶上,一步一步踩着被夜晚的潮气打湿的草儿,向我走来。
我神智还算清醒,只是反应有些迟钝。
我从随身的手包里拿出口气清新剂,回身朝着嘴巴里喷了喷,又哈了两口气,确定酒气散去了至少三分之二,这才放下心来。
我打算走上去,迎接他。
然而,就在我走向他的那一霎,他忽然脚下打滑,一头朝游泳池里扎去。
噗通。
他身姿轻盈地翻进了游泳池。
我惊住了,呆呆地看着水面有足足五秒钟。
半晌,我才扔下酒杯,飞身跃入水中。
八月底的B市已经有些凉意,露天的游泳池水温不算高,我刚一入水,微寒立即将我浑身的酒气驱散殆尽。
我潜到深处,四处找寻着叶亦。
六年前,他不会游泳,跌进湖里,是我救了他。
我不知道六年后,他会不会再次让自己陷入如此危险的境地。
我在泳池里找了足足有两分钟,毫无收获,只好游回岸边。
我人刚一着陆,便被一条大浴巾围住了。
我拂掉脸上的水,看见了郑余音担忧并焦灼的脸,她一边拿另一条浴巾给我擦头发,一边说:“你怎么回事,人都救上来了怎么还在水里,是不是脚抽筋了?”
我四下里看了看,叶亦就在我不远处,白衬衫和黑色的西服裤子,浑身滴着水,肩上搭着一条白浴巾。
我跟我堂姐胡说八道:“你知道的,像我这种蝶泳冠军,见到水就想显摆一下,嘿嘿,不小心显摆过头了。”
郑余音心疼地说:“……不过,你妆都花了,眼线都跑到眼皮子底下了。”
我赶忙背过身,确保这张脸不会被叶亦看到,疑惑地问:“刚才是谁啊,谁救了叶亦?”
我一想到叶亦不是我救的,我就越发后悔,喝酒真是误大事,说不定这一次,我在众目睽睽之下救了叶亦,他一感动就以身相许了呢。
郑余音指了指不远处另一个被浴巾遮得严严实实的姑娘,说:“还有一个跟你一样痴情的,一看见叶亦落水,二话不说就跟着跳了进去,不过……还没等她游到叶亦身边,他已经自己游上岸了。”
我正兀自纳闷,忽然我堂姐在我胳膊上重重拧了一下,惨烈的叫声还没发出,我就看见叶亦已经站在了我面前。
我慌忙挺胸收腹拢腿直起身子,这一系列动作完成后,还不忘顺手整了整湿漉漉的刘海儿,然后摆出一个再淑女不过的笑。
我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你不用谢我,我就是看这泳池挺大水挺清的,又喝了点酒,神志不清就想跳下去体验一把。”
叶亦看着我,他的短发贴在宽阔的额头上,两鬓有两道水纹轻轻泻下,他的发尖和鼻梁,被月光镀上了薄薄的一层银,那银光舞动着、跳跃着。
他说:“去换套衣服吧,跟我来。”
一同走在叶亦身畔的,还有方才那个二话不说跳下去救他的痴情女。
我一边走一边打量着我的情敌。
那女孩肤若凝脂,两片嘴唇又薄又软,不带一丝血色,看起来煞是叫人心疼,乌黑的头发散乱地铺在双肩,又托了刚出水的福,周身笼罩着一层出水芙蓉般的水汽,有一种仙人下凡尘的即视感。
我稍稍落后两步,跟着叶亦拐进了别墅外的小楼梯,接着一路盘旋而上。
夜微凉,一阵清风,送来半缕桂香。
我缩了缩身子,顺便打了个喷嚏。
前面交叠的脚步声忽然停了下来,在我还没看清时,肩上已然多了一条浴巾。
叶亦已经回过身去,我听到他的声音在喧嚣的夜里与馝馞的桂香交织:“马上到了。”
这个旋转小楼梯的尽头原来是别墅的另一侧,连接的是远离喧闹的前院。
我一眼看见了那一排桂树,心想,怪不得方才那样香。
叶亦指引着我们穿过走廊,走廊的尽头是两个房间,叶亦回身对我说:“你跟着简桢去换套衣服吧。”
简桢?
与我一同过来的痴情女已经熟门熟路地走进了叶亦对面的那个房间,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我真的是醉了,连简桢都没认出来。
简桢对于我们叶亦后援会的人来说,简直就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存在。
据说她跟叶亦青梅竹马,数年来一直住在叶家,她人也特别优秀,有自己的服装设计工作室。
要才能有才能,要相貌有相貌,东西方文化兼容并包,最是善解人意,贤良淑德。
从简桢递给我的替换裙子上,便能看出,她其实是个内心挺善良的姑娘。
那是一条紫色的抹胸纱裙,我穿起来既飘逸又性感,不仅露出了我的两条性感锁骨,又凸显出我的一把小蛮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