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朝,楚州。

    时值初冬,冷风卷着点点白雪刮进楚王府下人院子里,给地面抹了一层白花,院子里随意摆着个装便宜胭脂用的针线篓子,被雪填了个半满。

    木棱窗户被寒风吹得哐哐作响,门外前几日才换上的棉布门帘,也在哗哗啦啦地飘着。

    躺在东边角屋木床上的沈瑾无奈睁开了眼睛,屋子里弥漫着下等胭脂的甜香味。

    谁能想到啊?她,爆火的美妆博主,熬夜剪视频,剪完就猝死了。

    魂穿到了历史上压根不存在的景朝,成了楚王府大夫人王氏的陪嫁金嬷嬷,苍白瘦弱、年仅十岁的养女——瑾姐儿。

    原身瘦弱,入冬天气骤冷,没熬过去,让她得了借尸还魂的机会。

    但是,

    她只能活三个月。

    活完就死!

    因为沈瑾一穿过来,就发现,原身残留的意识还在这具身体里,而自己的灵魂马上就要被挤出去了!

    “别啊!有话好好说,条件什么的,好商量啊!”

    沈瑾赶紧一把抓住这具壳子的边缘,焦急地大喊,半透明的灵魂爪子绷得紧紧的。

    “为什么抛弃我?为什么不要我!为什么······”

    残留的意识已经无法沟通,只剩执念,哀怨的哭泣声越来越大。

    突然,沈瑾的脑海被刺了一下,疼得她闭紧了眼睛。

    执念的记忆碎片,一块一块地涌进来。

    原来,这金嬷嬷不是瑾姐儿的亲娘,只是养母。

    十年前,也是这么一个冬天,金嬷嬷出门去给主子办事,恰巧发现了,窝在木盆里,飘在河面上,一张小脸青紫,快要冻死的婴儿。

    婴儿裹着红色织金锦缎襁褓,秀着特殊的花纹‘瑾’字。

    这‘红金锦缎’只有都城才用。

    金嬷嬷,又懒又爱占小便宜,本着给口饭吃,将来可以有个苦力给自己跑腿的心思,把她捞了回去。

    这事,瑾姐儿七岁以后就知道了。她很想去都城,去看看为什么她亲爹娘会抛弃她。但可惜她没熬过这年的冬天,死了。

    “我帮你查明当年的真相,查明你亲爹娘为什么不要你。”

    “让我留下来,好不好?天啊,我不想再死一遍啊!”

    眼看着自己的半截儿灵魂已经飘散在空中,砍头的大刀已经在脖子上架着了。

    沈瑾又崩溃又无奈,抓紧时间尝试争取活下来的机会。

    谁知道这次再死,还能不能再活,万一彻底灰飞烟灭了呢?

    沈瑾仿佛看到了地府在向她招手。

    执念听到这句话,躁动的状态慢慢平息下来。

    本以为死定了,谁料无法沟通的执念竟然听懂了。沈瑾惊喜地瞪大了眼睛,嘴角当即咧到耳朵根。

    “好好好,我一定帮你查清楚这件事,包水落石出的。”

    “如果你还有什么仇人,我好事做到底,也一并帮你报了。”

    灵魂终于回到身体里的沈瑾,顿时就放松了,那股子得意劲儿又冒出来了,透明的爪子互相拍了拍,叉在腰上,得得瑟瑟的。

    “想我沈瑾是谁,当初那么卷的美妆博主赛道都让我干出头了,还怕区区一个查案?哼。”

    蜷缩成一团的执念没有任何反应,只是淡淡地甩出七个字:

    “三个月,不成就死。”

    “什么——————!?”刚刚还在得意的沈瑾闻言大惊失色,立刻放下叉腰的爪子,转身去找躲在角落的执念对质。

    “三个月,怎么可能查得到啊。你知不知道,你这具身体现在是楚王府的丫鬟,还只有十岁,连王府大门都出不了几回啊!”

    “而且,你那红金襁褓,是都城才有的,我还得跑到都城去才行啊。”

    沈瑾着急忙慌地赶紧解释,掏心掏肺。但执念压根不理,直接隐身,消失了。

    “哎!不是,你人呢?喂,喂!你出来,你出来啊——”

    喊了老半天,连个‘念’影儿都没有。沈瑾鼓着脸,生气的对着执念刚才待过的地方踹了一脚。

    “三个月,怎么可能嘛,你不如让我死了算了。”

    正在嘟嘟囔囔抱怨着,沈瑾突然被一阵剧烈的大力摇晃给晃醒了。

    “乖女儿诶,你可算是醒了,呜呜呜,你再不醒,娘可怎么办哟!”

    一个相貌平平的长脸妇人,哭的鼻涕眼泪混在一起,正拿着旧帕子抹眼睛。

    这就是执念记忆里的金嬷嬷。

    花白的头发简单地盘了盘,用梅花纹的银簪子插着。身上穿着棕黄色的棉衣,里面套了件厚裙子,绣着几只金黄的飞蝶,耳朵上带着两只素银环。

    前几年还有人喊她金婶子,如今都叫她金嬷嬷了。

    沈瑾长得比她好看,面容纯美。

    “娘,我没事了,您别担心。”

    沈瑾看她哭的厉害,便出声安慰起来。好歹是原身的养母,总不能直接不管。

    但没想到,金嬷嬷一听没事了,立刻收回了眼泪:

    “没事就好,咳咳,那什么,你赶紧起来,把药喝了以后,就去把衣服、碗盆什么的都洗了。你这丫头躺了几天了,衣服放那都臭了。”

    “······”

    金嬷嬷说完就扭着腰,出门去了,也不知道去干嘛,左右不过是去和别的婆子说闲话背后骂人。

    金嬷嬷这十年来,就是这样对待瑾姐儿的。

    吃饱穿暖没问题,关心爱护,没有。

    这次昏迷,她哭也是因为,担心自己找的苦力死翘翘了,以后这些活就要她自己干了。

    “唉······”

    沈瑾幽怨地叹了口气,翻身下床,走到院子里的脏衣篓子前坐下,开始认命地洗衣服。

    “这是我穿越的第一天······”

    【死亡倒计时:90天】

    “别人穿越都是公主千金、皇后贵妃,就我是个苦力丫鬟!”

    咚的一声,沈瑾泄愤般,一边洗衣服一边用棒子捶打水面。

    “好不容易,美妆事业火了,结果猝死穿越了,还它喵喵的性命都受制于人,三个月,三个月怎么可能够!”

    咚————,继续捶。

    “小说里穿越都是去享福,就我来这儿受罪,这案子压根就查不了,合着我就等三个月后再死一回呗。”

    沈瑾委屈的眼泪汪汪,小嘴儿撇的。

    emo了一会儿以后,沈瑾的韧劲就冒出来了。

    “这世上就没有我沈瑾做不到的事儿!想当初,美妆博主竞争那么激烈,我还不是照样最火,这小小一个执念,算个什么!”

    “我沈瑾,绝不等死!”

    在执念记忆里,这楚王府虽然落魄了,但仍然是楚州一霸。王府的配置比照着宫里建的,设立了梳妆房,管全府主子们的脂粉和画妆。

    想到这里,沈瑾勾了勾嘴角。

    世上无难事,只怕她沈瑾。

    明天,她就去梳妆房报到。

    北风还在呼呼地刮着,刮得木棱窗户越来越响,打断了沈瑾的‘美好’回忆。

    这床是赖不成了。

    因为外面冬天很冷,不想这么早起床的沈瑾,在被窝里轻轻地咕蛹咕蛹了两下。

    算算时辰差不多了,沈瑾便轻手轻脚地起来了,没有吵醒床里熟睡的金嬷嬷。

    王府里的下人们,对于自己的前程,都各有心思。

    凡是上进一点的,都想着给府里的主子们当丫鬟书童和陪嫁。将来能随着主子去都城享福。

    这当下人也是有讲究的。好的真好,差的真差。

    如今,王府里最炙手可热的去处,就是春娘的院子。

    春娘是大夫人王氏所生的第一个女儿。

    这春娘与都城的侯府订了亲,嫁过去,就是侯府夫人,做她的陪嫁,在下人眼里,是去都城的大官人家享受的。

    就比如府里的老资历刘嬷嬷,天天在大夫人跟前讨巧卖好,到处打点送礼,为的就是把她那有点姿色的女儿塞进春娘的陪嫁队伍里。

    要是运气好,当了小妾甚至是姨娘,那简直是接了泼天的富贵啊。

    金嬷嬷也打算把沈瑾塞进春娘的院子里,做陪嫁,像她一样管库房。

    陪嫁都是在姑娘院子里伺候的,极为清闲,又还体面。

    再加上,她就是大夫人的陪嫁,说话办事还是有两分脸面的。

    都城,沈瑾是必须要去的。

    现在的她,只是一个黄毛丫头,根本出不了远门,想要调查清楚那件事的真相,都城避无可避。

    只要进了春娘的院子,就可以当陪嫁,跟着去都城。

    沈瑾决定,

    不去春娘的院子。

    而是去了在众多丫鬟婆子看来,最没存在感的地方——梳妆房。

    金嬷嬷为此头疼的很,梳妆房负责主子们的脂粉和画妆,忙的很,但论功行赏的时候却总是被忽略,没什么油水。

    哪像当陪嫁,时不时的就能在主子面前露露脸,办好了事,赏钱多得很。

    要知道,主子身边有地位的陪嫁,可是吃香喝辣的,不穿的锦衣绸缎都能装兜里。

    沈瑾穿上了棕色的棉麻小袄,下面是灰青色的小裙,这是昨日府里刚发的下人冬装,一个季度一套。

    掀开帘子,来到厅里,穿过门帘吹进来的寒风冻得她打了一个冷颤,挑了挑芯子,又往灯台里添了点油,这才亮起来。

    只见屋子东边的墙上,挂着个旧的银镜子、几盒便宜的胭脂、各色线团、花络子等杂物。

    墙下是一张方桌,搭几个旧凳子,形制雅致,还雕着祥云福禄纹样,一看就是大夫人赏下来的旧物。

    桌上还摆着一套青白瓷的茶壶茶碗,半描着金边,也是主子赏的。

    西南角摆着小架子,垛着装了冷水的洗脸盆和棉布巾子。

    西面则立着一个雕了花的掉漆红木柜,等身大小,里面是鞋袜衣物,角落里放着她当年那身红金襁褓。

    【死亡倒计时:8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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